第一章:姓氏笔划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李冯 本章:第一章:姓氏笔划

    (一)

    他姓金,是一个极其乐观、开朗、讨人喜欢的年轻人。

    有人说,他的笑容就像阳春冰雪上的阳光,谁碰到了他,都会情不自禁地被他的魅力融化。

    女人这样说,男人也这样说;妓女这样说,小偷也这样说。

    能够被妓女和小偷如此评价,恐怕不容易吧。

    因为他高兴起来了,便会去妓院高歌豪饮,虽然他经常是一个穷光蛋,可他一有钱,就立即拉朋友把钱花光。那速度比他拔刀还快!

    他拔刀的速度已经很快了——

    至少在我们捕快这一行里,他拔刀的速度不是数一,也得数二。反正没人见过比他更快的。

    他姓金,这个姓并不怎么好,我的意思是请联想一下:

    姓金的出过什么有名的大人物吗?好象是空白……

    相反,一提到金字,绝大多数人都会眼睛发亮,他们立即联想到黄金、金银首饰、金锭金叶子金条金元宝,或者金榜题名。最浪漫的人也不过想到天边朝霞的万道金光。

    为什么偏偏得形容为金光呢?

    可见人们内心之贪婪俗气。

    说远了,我的意思是,姓氏跟现实根本不是一回事。

    就像姓金的,身上多半没几两金,还都是小人物。

    当然了,做一个快乐的小人物,呼朋唤友,逍遥买醉,千金散尽——假如偶尔真有千金的话,也没什么不好。

    所以,小人物根本不需要讲他的名字。

    说了别人也记不住。

    他就叫小金,或者金捕头,若直接喊他兄弟,他也会哈哈一笑答应。

    他的笑容很有魅力。

    他很帅。

    他的朋友三教九流,甚至还有妓女、小偷、儿童、老妪。

    三十年前,他就是这样一个单纯、快乐、刀法快如闪电的年轻人!

    他乐于为人拔刀。

    他愿意为儿童、老妪、白痴拔刀,如果谁欺负了这些弱者。

    他也愿意为大狗、二马、葫芦、屎坨子和我拔刀。

    大狗、二马、葫芦、屎坨子都是他衙门内的同事,都是捕快,武功稀松平常,简直臭不可闻。

    可谁让他们都算是他的兄弟呢?

    我也是他的兄弟。

    我也是小人物。

    可若论刀法,捕快这行里,惟有我能同他相提并论——

    不同的是,他的刀极快,我的刀很慢。

    岂止慢?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根本不拔刀。

    (二)

    那一年初秋,大地萧瑟。

    天下大旱,遍地蝗灾。

    到处都是流民,聚众结伙,打家劫舍。

    山林呼啸,风声鹤唳。

    每天带着几名兄弟在县城狭窄的街道上巡视时,我都觉得肩上的压力陡增,不由暗中攥紧腰间的刀鞘。

    我姓刘,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捕头。

    我是个单身老男人。相貌稳重,三十多岁的年纪,若到了妓院,准被鸨母判断为四十多,当然不为办案,我才不涉足那种地方。

    俸银少得可怜,我自己都不够花,再说若有结余,我宁愿拿来接济家境困难的兄弟。

    我的姓也很普通——

    刘这个姓,出过一些大名鼎鼎的人物,不过都是些狡猾阴险、野心勃勃的无赖。

    比如汉高祖刘邦,就是个大无赖。他年轻时好喝酒,又没钱,便跑到隔壁王老太和武大娘的酒铺赖酒喝,喝完了不愿付帐,就倒在地上装醉,可眼睛还色迷迷地盯着武大娘。后来有一次,他喝醉跑出去,正碰上秦始皇出巡,他瞧了大发议论:“啊,大丈夫当如此!”于是就野心发作,开始拉班子找人归附,做起了小首领。

    刘邦首领渐渐做大,跟项羽打仗争天下。项羽捉了刘邦的老爹,隔着战壕恫吓说:“不投降,我烹杀你爹!”岂料刘邦笑道:“项羽啊,我们曾结拜兄弟,我爹就是你爹,如果一定要烹杀你爹,就也分我一杯羹吧。”项羽给这无赖搞得没办法。结果还是被刘邦打败了。

    还有卖草鞋的刘备,为了拉山头立门派,非得篡改族谱,称自己是汉室宗亲。后来刘备与曹操打仗,部下赵子龙千辛万苦帮他救出儿子阿斗,他却把阿斗往草丛里一扔——假装要杀死阿斗,说:“竖子,险些害我折损一员大将!”骗得一大堆部下从此对他死心塌地。

    ……

    但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捕头。

    如果说这个姓给了我什么,也就是性格内向吧。

    刘,立刀刘,姓氏笔划中有刀。

    是的,我使刀。

    这没什么稀奇,捕快都使刀,我十八岁进衙门,上司就发给我了一柄刀。

    普普通通的朴刀。

    我却喜欢刀。

    没事的时候,我就一个人盯着刀琢磨:若抓到了哪个江洋大盗,他想向我行贿——假如他恰好使刀,刀法也不错的话,我就会拒绝他的银两,向他讨教几招。

    就这样,二十多岁的时候,我的刀法已颇为出名了。

    年轻人的血热,刀通常也快。

    我那时的快刀,虽比不上后来小金的,也算得上泼水不入。

    二十一岁时,我赴山西公干,凭着一柄快刀翻飞,擒住了太行山十八大盗。那一役使我名声大振,回京师不久就被提升为捕头。

    是长安城最年轻的捕头。

    二十三岁,我在长安西市路见不平,拔刀又斗败了“六合剑”仇琅琊,那可是长安城最有名的剑客之一,但第二天我就丢了捕头职位,沦为小捕快。

    ——因为仇琅琊是德王府的教师爷。

    没有一个捕头该去惹这样的对头。

    ——有时候人跟人比的根本不是刀快剑快,而是别的。

    花好长时间,我才醒悟这个道理。

    又花了三年,我才重新做回捕头。

    这时候,我的刀已经很慢了,通常情况下,我都懒得拔刀。

    是啊,做一个捕头,需要拔刀的情形确实不多。你把脸一板,百姓客商小贩通常怕你,地痞泼皮也得给你面子;捉拿小偷盗贼,督促手下的弟兄们去办,就像上司督促我一样。实在不行就悬赏,总有人为赏银出卖同伙;至于有权有势的家伙,在他们面前更不能随便拔刀。

    所以,我变了。

    我的口诀是一慢二看三放过——在能放过的时候。

    奇怪的是,我越不爱拔刀,治下的百姓和同衙的弟兄们反而越敬畏我。

    等到认识小金,我愈发觉得我的刀慢得有理,符合我这人的性格。

    立刀刘——什么意思?就是把刀藏在身上嘛。

    小金的性格放肆,刀法也放肆,快如泼风,就像他的人一样。

    我记得第一次看他使刀,是在一片夕阳下,对方是一批持械劫道的无赖。小金这个人,出刀根本不看对手,只一昧快攻,仿佛不把刀使快,他的手就不爽,心里也不痛快。

    那帮家伙当然不是小金对手,片刻后便大呼小金是“好汉”。

    其实小金根本没必要出手,他们双方打完,我慢慢踱上,无赖中有人认出我是刘捕头,顿时害怕得筛抖起来,要请我和小金喝酒。

    小金反而笑了,说喝酒很好啊,喝了酒你们就不抖,大家可以再打一次。

    我抱着刀,一言不发。我慢慢地看,决定把这些毛贼先放过。

    有一回同事们喝酒,桌上有人喝高了壮起胆问:“刘捕头啊,你的刀法可有名称?”

    那天我喝得也有些高,便回答他:“抽刀断水——”

    不错,刀再快,刀法再好,也断不了水。

    所以你抽刀断水之前,就得想清楚,这一刀果真能把水断了?

    退一万步讲,果真要断水,也得把刀慢慢地落下,那简直不是断,而是挡——落得慢了,姑且还能挡一挡。这刀法好无奈,可再退一万步说,人生在世,不也是这般无奈吗?

    所以,慢刀如此。

    我当然不会把这番道理在酒桌上全讲出来。可同事又问了,涎着脸:“刘捕头,你再给小金的快刀取一名称,可好?”

    同事之间嘛,必要时得开开玩笑,于是我就开玩笑:

    “小金的刀法叫——千金散尽!”

    我记得他夕阳下那阵阵金光闪耀的刀风。

    千金散尽,用来形容小金刀法的豪爽。

    可千金散尽还复来——招法中也隐藏寓意。刀能放不能收,不算好刀!小金的快刀收放自如,能看出这点,才是我慧眼识货的本事。

    可惜,满桌皆醉,没有谁听出我这两句话的深意!

    ——有时候我一个人禁不住想:究竟快刀好呢,还是慢刀好?

    究竟小金的“千金散尽”厉害,还是我的“抽刀断水”略胜一筹?

    ——没有答案。

    我跟小金姓氏不同,性格不同。我长他十岁,彼此又是兄弟,当时我想,我们不会拔刀相向,也就没有机会比试一场,反正各人乐得其所吧。

    咳,说远了。说到底,我们两个是连名字都不被人记住的捕头,我们使的刀,也是普普通通的朴刀。

    ……

    天下还有更厉害的刀……

    ……

    不仅仅是一把刀,而是千把万把刀!

    一门刀!

    那时候,我已从京师调赴了小小的县城,时间一晃,不知不觉已在小县城里干了三年。

    县城很普通平凡,离京师也就几百里。

    然而那境内藏着天下最可怕的刀。

    我是慕名而去的。

    不要忘了我姓刘,立刀刘,我姓氏里流淌着刀的血液!

    我渴望见识一下最可怕的刀法。

    但三年过去,我才发现仅凭我一个人,根本见不着。

    因为在对方核心的刀法外围,还有许许多多的刀护卫着。与对方相比,我手下的大狗、二马、屎坨子完全是窝囊废。

    好汉难挡众拳,个人难敌江湖啊!

    于是我想到了小金——

    以小金的脾气,不管是捕头还是捕快都干不长。我派人打听,果然得知没有我的庇护,小金在京师混不下去,沦为闲人。我便写信去,请小金来帮我。

    我告诉他,就像原来一样,我做正捕头,他做副捕头。

    因为,我们是兄弟!

    小金来到县城那天,满城晚霞,天空像被血染红了。

    街红,人红,风也红。

    我抱着刀,慢慢站在衙门口看他过来,不由暗暗心惊:难道召来小金真是一个错误,会给他带来血光之灾?

    小金却满不在乎,远远一笑:“兄弟,我来了!”

    “各位,见过金捕头。”

    我不动声色,朝身旁的大狗、二马、葫芦和屎坨子等人吩咐。

    屎坨子赶紧按我事先叮嘱,捧上了一柄带鞘朴刀。

    “这是衙门里找到最快的一把刀,比刘捕头使的都强!”屎坨子奉承道。

    小金哈哈一笑:“我大哥的刀,根本不出鞘,要他拔刀比脱裤子都难。”

    大狗、二马、葫芦、屎坨子等都一阵爆笑,觉得小金风趣可爱。小金和他们顿时混了个自来熟。

    “大哥,我从京师来,就拿这把刀来招待我?”小金又朝我笑。

    “不,弟兄们商量好了,晚上去牡丹坊给金捕头接风!”大狗说。

    “这才是好兄弟!”小金笑道。

    牡丹坊,是城里最好的妓院。

    大唐治下,不能没有捕快,同样也不能没有妓院。

    待吃完,喝完,玩完,第二天见过县太爷,小金就做起了金捕头。

    两个捕头,两把刀。

    要面对千把万把刀。

    那些刀,合成一门,令天下捕快闻风丧胆!

    ——“飞刀门”。

    我转身望去,晚风呜咽中,天边残阳似血,殷如刀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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