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五个常委中只有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三人讲话。汪东兴交了一个书面发言,带有承认自己在“文化大革命”中说过错话、做过错事,粉碎“四人帮”之后也说过错话、做过错事的意思。我手边没有汪东兴这个书面发言的正式材料,可能当时说要收回,所以我摘抄了一部分,现在把摘录的文字抄在这里。
汪东兴写道:
“同志们在这次会议上,对我的错误提了很多很好的批评意见,这对我是很大的帮助和爱护,我表示诚恳接受。我在‘文化大革命’中说过错话,做过错事。粉碎‘四人帮’以后,也说过错话,做过错事。
“同志们对中央专案一、二、三办的工作,提了很多批评意见。我认为这些意见都是好的。在我分工主管的那一部分工作中有错误。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对一些冤案、假案、错案的平反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搞得不好,该及时平反的没有及时平反。这个问题主要应由我负责。关于中央专案一、二、三办、‘五一六’专案联办的材料,根据中央的决定后,将全部移交中央组织部。
“粉碎‘四人帮’以后,我在分管宣传工作中,发生了一些问题。1977年2月7日中央两报一刊发表的社论为《学好文件抓住纲》。社论中提到了两个‘凡是’的问题,当时我是同意这个提法的,这篇文章是经我看过上报中央审批的。后来看,这个提法是不妥当的,是不利于实事求是落实党的政策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中央政治局常委11月25日对北京市委、团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已经讲了这个问题,我完全同意。对于真理标准问题的文章,我发现有不同意见和看法后,没有及时组织领导好这个讨论,以便通过讨论,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在这个问题上,我负有领导责任。
“关于中南海地下工程和地面建设,群众意见比较多。这次会议上,同志们也提出了批评。我认为这些批评是好的。尽管这些工程是报经中央批准的,但我在组织安排施工中,考虑不周,搞多了,搞大了,花钱很多,政治影响不好。这个问题,我要负主要责任,已经报告中央批准,尽快将中南海的工程全部停下来,把施工力量调出,投入北京市的民用住房建筑工程。
“在我领导的一些部门和负责的其他方面的工作中,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错误,属于我的我负责,属于部门或个别人的错误,我也负有领导责任。
“同志们的批评,是对我的帮助和爱护。我深信,我所担负的职务与我的能力是不相称的,是名不符实的。为此,我恳切请求中央免去我所兼的一切职务,待中央决定后,认真地向有关同志移交好。
“今后,我要认真读点书,读马列和毛主席著作,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吸取经验教训。特别要注意谦虚谨慎,维护党的团结。在党中央领导下,为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