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方同志是1925年参加中国共产党的老革命家。他,一辈子为党为人民的事业忠心耿耿。“四人帮”横行时,他受到残酷迫害。他坚持真理,不说半句假话。人们对他的怀念与世长存。我小时候就知道了他的名气,而真正见他的面是1946年他从新疆盛世才的监牢里出来,回到延安又到绥德时。他十分和善、沉着、严肃。对有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非常关心、重视。解放初,从老区来到新区工作的一些干部,有的听不得来自群众的一点批评,马老却很重视,他说共产党人要十分重视来自群众的批评。他及时抓住这类典型,通过报纸公开处理,深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欢迎。
说到在报纸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事,我回忆起1950年马明方同志处理群众来信的一件事,至今难忘。那年6月,榆林地委宣传部干事耿力同志,从西安开罢省的通讯工作会议回来,路过榆林城南40里的归德堡大桥,听到人们议论纷纷。有的说:“大桥被洪水冲坏,从横山到榆林的运输很不方便!”有的说:“今春政府拨粮290多石,动工修建,6月底大体完工。因为修的不够好,没挖到石底,石灰还不如泥,人还没走桥就裂开缝了。操心把几百石小米糟蹋了!”耿力同志听了这些反映,没有亲自去桥上查看,也没有和领工的县政府高科长交谈,回到机关就给报社投稿,建议检查、处理。报社编辑人员认为此事有登出的必要,就在7月1日的《榆林报》第352期二版“批评与建议”栏刊登了。想不到耿力同志竞遭到了被批评人的打击。7月5日,榆林地、县机关干部到城北的北岳庙一带帮助农民收麦,高科长跑到麦地里,用很蛮横的态度,把耿力同志大骂一顿。耿力同志政治修养好,为避免群众讥笑。一言未还。回来后向地委反映了这个情况。地委组织部长找来高科长谈话,高竞在部长面前说:“我骂了!我还要骂。”他在报纸上传播给全国,给我丢人。我在这块小地方骂他有什么关系。要我在报上表明态度,我还怕侮辱报纸。如果要写,他把事实弄清楚再说。哼!我对你们地委也有意见,地委有了造谣分子……!
我就高科长打击批评人的事,随即向《陕西日报》负责同志写信,请他们把信转给省委书记马明方,并说明我以共产党员的党性,向上级党委反映情况,望引起注意,以利指导我们开展今后报纸上的批评工作。《陕西日报》很重视这件事,随即把我的意见转给马书记。《陕西日报》根据马明方同志的指示,很快在8月29日的“批评与建议”栏里,用一号字登出《高步打击批评的人》的标题,请榆林地委督促他检讨。我在信上说:“这个问题发生以后,榆林党委应该如何对待?如何处理?是许多同志迫切关心的问题。因为榆林自从陕北区党委李景膺、吴台亮同志检查工作以后,大家都愿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来改进工作,这是一个新的情况,但是仍有个别负责同志认识不足,对此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对高步亨云科长表示同情,责备耿力同志写稿不‘实事求是’。我认为耿力同志有缺点,应该检讨,但他并不是个‘造谣分子’。不管群众的意见是否正确,他还是听群众说的,被批评者如果要求每一个批评者百分之百的正确,那么一位领袖人物说:‘有百分之五到十的正确性,也应该欢迎’的道理,又怎样理解呢?这样一个关系今后能否把工作搞好的批评大事,主管干部的负责同志似乎想的不多。虽然直接和高科长作了谈话教育,但总是勉强得很。事实是怎样的呢?据地委秘书长检查大桥以后谈:‘裂缝不是事实,石灰不好是事实,但不如泥是太夸大了,根基已掏到石盘上了。至于当地群众的反映,确实和耿力同志谈的一样,这点可以肯定,并不是造谣。”为这件事,中共榆林地委作出了《对高步沄同志抗拒批评的决定》。决定中特别强调指出:“由于这件事情的教训,地委特别提起分区全党注意:在我们某些同志中,确实还存在着骄傲、居功,在党内外拒绝批评或压制批评的情形,虽然经过了整风学习,但对《中央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还有很多同志不能深刻了解。因此,要求同志们继续学习这个适合时宜的决定,以便能完全掌握这个文件精神,展开群众性的对我们党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批评,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与此同时,《陕西日报》发表了《大开自我批评的门》的短评,特别强调:“榆林地委把这个问题和改进领导、改进工作联系起来处理,从一件具体问题取得教训,来提高领导,提高工作的方法,是从干部思想着手解决问题的一个好例子,值得各级领导机关学习。”事后多少年,人们经历了各种运动的考验,想到马老当年处理犯错误干部问题,采取慎重对待,耐心教育的做法,至今还念念不忘。我们的干部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一定要看实效,好事办好,人民会永远怀念、赞美的!马明方同志真正是坚持真理的共产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