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判断是对事物的情况有所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判断与概念的根本区别就是它有明显的断定性,即对事物的性质、事物间的关系、事物的价值以及对人们的行为规范作出肯定或否定的断定。如果所作出的断定符合事物的情况或者有利于实现人们的实践目的,则判断就是真实的或正确的;否则,就是虚假的或错误的。判断除了具有真假性、对错性,还有一个是否恰当的问题。一个判断虽然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局部情况,但从事物的全局、整体、全过程来看,具有片面性,这样的判断尽管真实、正确,但不够恰当。所谓恰当的判断,就是全面地准确地恰如其分地反映事物情况的判断。逻辑学要求我们作出的判断应是真实的、正确的和恰当的。检验一个判断是否恰当的唯一标准是社会实践。
判断和语句有密切的联系,判断是语句的思想内容,语句是判断的语言表达形式。任何判断都要用语句来表达,不同的语句可以表达同一个判断(同义句),同一个语句可以表达不同的判断(歧义句)。为了准确地表达思想,我们作出的判断必须具有明确性,为此就应当选择表意精确的语句来表达判断,力戒语句的含糊性和歧义性。
诡辩论者在判断应用中的诡辩手法主要有:故意歪曲一个判断的本来涵义;或者将不同的问题、不同的判断混为一谈;或者故意使用歧义句,以便根据自己的主观需要对歧义句所表达的判断作出任意的解释;以及诉诸权势、强词夺理;颠倒语序;错误断句,等等。
——实例分析——
01 “嘴不好”与“眼下没有什么”
有一个民间故事叫《巧嘴媒婆》,说的是一个媒婆专靠花言巧语来骗人。某姑娘因为缺一块嘴皮,是个豁嘴子,一直嫁不出去;某小伙子因为没有鼻子,也娶不到媳妇儿。但双方都提出一个条件:不要有残疾的。巧嘴媒婆居然把这门亲事说成了。她对男方说:
“这姑娘没有别的毛病,就是嘴不好。”男方以为“嘴不好”是指多嘴多舌,说话絮叨,就说:“嘴不好不算大毛病,慢慢劝她改嘛!”
媒婆又对女方说:“小伙子别的都挺好,就是眼下没有什么。”女方以为指的是现在男方家里穷,没有财产。就说:“眼下没有什么怕啥呀!俺多陪送点就是了。”
后来姑娘与小伙子见了面才发现上当了,两人都指责媒婆骗人。巧嘴媒婆辩解道:“这怎么是骗人?我不是早就对你们说了,‘姑娘嘴不好,小伙子眼下没有什么’吗?”
语句中有一种歧义句,即同一句话的意思,人们对它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作出不同的解释。例如,“他,连我都不认识。”对于这句话,人们可能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解:一是“他不认识我”,即他连我这个大名鼎鼎的人物(或近亲、紧邻)都不知道;二是“我不认识他”。即连我这个交游甚广、最熟悉情况的人对他都不知道。
从逻辑学的角度看,所谓歧义句就是同一个语句可以表达不同的判断。歧义句常常引起对它持有不同理解的人们之间的争论,而诡辩论者则是竭力利用歧义句来迷惑别人或为自己的错误狡辩。上述故事中的“姑娘嘴不好”和“小伙子眼下没有什么”就是两个歧义句。它们既可以像姑娘、小伙子那样,从一般的意义上来理解,也可以像巧嘴媒婆那样,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解释。所以,当我们发现有人说的话有歧义时,就要询问对方:“你说的这句话的确切涵义是什么?”以免误解或上当受骗。
02 请你明天早点来
《新镌笑林厂记》里讲了一个笑话:
某人负债累累,有一天他家里来了许多讨债的人,椅子凳子都坐满了,还有的坐在门槛上。这个欠债的人急中生智,俯在坐门槛的人的耳朵上悄悄地说:“请你明天早点来。”那人听了十分高兴,于是站起来把其他讨债的人都劝说走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急急忙忙来到欠债人家里,一心认为债户能单独还债。岂知见面后欠债的人对他说:“昨天劳你坐门槛,甚是不安,今天早来,可先占把椅子。”这时,那讨债人才发现欠债人毫无还债之意,意识到自己上了当。
“你明天早点来”这句话,其字面上的涵义是清楚的。但是,由于欠债人故意制造了一个特殊的语言环境,即背着其他讨债人偷偷地对坐门槛者说这句话,这就引导对方产生误解:认为欠债人没有那么多的钱一下子还清所有的债,而是暗示要先还欠自己的债。果然,这个讨债者中了诡计。从逻辑上看,就是有意制造或利用某一特定语境,使别人对某一句话形成自己所期望的理解。
03 父在母先亡
一个有迷信思想的人,请算命先生算一下自己的父母的享寿情况。算命先生照例先问了一遍来人及其父母的出生年月日,然后装模作样地屈指掐算了一会儿,于是回答说:“父在母先亡。”这个人听了以后沉思片刻,付钱而去。
为什么求卜者对算命先生的话不怀疑,付钱而去呢?这是因为“父在母先亡”这句话有歧义,人们对它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或者说它可以表达不同的判断:①父亲尚在,母亲已经去世;②父亲先于母亲而亡,即母亲尚在,父亲已经去世。而且这两种解释不仅适用于现在,也适用于过去和将来。如果求卜者的父母实际上都已去世,那么算命先生会说,我说的是过去的事;如果求卜者的父母都还健在,则算命先生会说,我说的是将来的事;如果求卜者当前父在母不在或者母在父不在,那么算命先生也会作出解释。总之,不管是什么情况,求卜者都会觉得算命先生的话是对的。实际上,算命先生是故意玩弄歧义句的诡辩借以骗人。
04 我吸烟时从不工作
某工厂的一位车间主任看见工人小王上班对在车间里吸烟,就批评他说:“厂里有规定,工作时禁止吸烟!”小王漫不经心地回答说:“当然,我吸烟时从不工作。”
小王的回答显然是一种诡辩。因为结合当时的语境,车间主任的话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吸烟,而小王却把它歪曲为“不能一边吸烟一边工作。”经过这样的歪曲,不仅使停止工作过烟瘾合法化,而且变成了什么时候想休息一下就可以搁下工作抽支烟。
05 行也不行,不行也行
某报上曾刊登了一幅题为“也是伯乐”的讽刺漫画:
一位以“伯乐”自居的领导干部,口叼香烟坐在那里要挑选千里马。在他的两旁有一副对联,上联写的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下联写的是: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横批是:不服不行。
诡辩手法之一叫“诉诸权势”,即一个人说话和办事情,一不讲道理,二不顾客观事实,而是从自己的主观意志出发,凭借手中的权力以势压人。从哲学上看,这是典型的“唯我论”和主观唯心论;从逻辑上看,是明目张胆地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本来“行”和“不行”是两个矛盾的概念,漫画中的这位领导干部硬把“行”说成“不行”,把“不行”说成“行”,从而作出两个包含逻辑矛盾的判断,这如同我国秦朝的赵高倚仗权势“指鹿为马”一样霸道。横批“不服不行”活画出这种人“唯我独尊”的心态和恶霸作风。对于这样的“伯乐”,我们应该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及客观事实,予以充分的揭露和进行必要的斗争。
06 立等可取
一天上午,小李到一家国营钟表修理店修表,修表师傅接过手表看了看说:“下午来取。”小李说:“怎么还要下午取呢?店门外挂的牌子上不是写着‘立等可取’吗?”修表师傅不耐烦地说:“你站着等到下午取,也是‘立等可取’嘛!”
在日常用语中,“立等可取”表示时间快或时间短,它表达了这样一个众所周知的判断:“你稍等一会儿即可取走”。而这位修表师傅却故意把它歪曲为“你只要一直站着等下去,就可以取走。”经过这样的歪曲,不仅等到下午,而且等到任何时间,只要能拿到手表,都是“立等可取”。这是明显地改换了原判断的确定涵义,犯了偷换命题的诡辩错误。
07 要不要“既签名又盖章”
某同志收到一张汇款单,汇款单背面写明,收款人凭单取款时,除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本人还必须“签名或盖章”。这位同志没有私章,只在汇款单上签上名字。到邮局取款时,岂知营业员拒绝付款,一定要取款人既签名又盖章,结果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争执的双方究竟谁是谁非呢?
从逻辑上看,“收款人签名或盖章”是一个相容的选言判断。相容选言判断的逻辑性质是:只有当选言肢都假时,它才是假的,当选言肢都真或者有一个选言肢为真时,它就是真的。根据相容选言判断这一逻辑特征,收款人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只签名不盖章,或者只盖章不签名都可以取款,当然,既签名又盖章就更能取款了。这位营业员同志由于不懂得“签名或盖章”的确切涵义是什么,因而向取款人提出一个不合逻辑的要求。实际上,他是把“或”当成了“和”,把“或者”当成了“并且”。从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收款人签名或盖章”与“收款人签名和盖章”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判断。前者叫选言判断,它只要有一个肢判断真,该判断就是真的;后者叫联言判断,必须所有的肢判断都真,它才是真的。显然,这位营业员是把选言判断当成了联言判断,犯了混淆命题的逻辑错误。
08 红军失败了吗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由于“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领导,红军未能打破蒋介石发动的第五次“围剿”,最后不得不撤出中央苏区,进行一个大的战略转移——二万五千里长征。面对这种形势,后来堕落为叛徒的张国焘断言:“红军失败了,红军的敌人胜利了。”
张国焘作出的判断恰当吗?让我们看一下毛泽东同志是如何分析的。他说:“马克思主义者看问题,不但要看到部分,而且要看到全体。一个蛤蟆坐在井里说:‘天有一个井大。’这是不对的。因为天不止一个井大。如果它说:‘天的一部分有一个井大。’这是对的,因为合乎事实。我们说,红军在一个方面(保持原有阵地的方面)说来是失败了,在另一方面(完成长征计划的方面)说来是胜利了。敌人在一个方面(占领我军原有阵地的方面)说来是胜利了,在另一个方面(实现‘围剿’‘追剿’计划的方面)说来是失败了。这样说才是恰当的,因为我们完成了长征。”《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版第149页)
毛泽东同志的论断是全面的、真实的、恰当的,而张国焘的论断是片面的、不恰当的,因为它只反映事物的一个方面(红军失败的方面),没有反映事物的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红军胜利的方面)。其实质是散布对革命前途的悲观主义和失败主义情绪。
诡辩论者在论证自己的观点时,惯用的手法之一就是只搜集有利于自己观点的事实材料作论据,而故意避开那些不利于自己观点的事实材料,这就使得他们所作出的判断必然是片面的和不恰当的。
09 我吃了就等于他吃了
有一个民间故事说:
从前有一个财主应邀到外乡赴宴,把家里雇的一个长工带去作仆人侍候他。到了主人的家门口,财主一人进去,把长工留在门外。财主在主人家大吃大喝了一顿,早把门外的长工忘在脑后了。
财主酒足饭饱之后告辞主人出来,主人把财主送到门外,见到长工站在外面,就抱歉地对财主说:“哎!我不知道您的仆人还呆在门外,为什么不叫他进家吃点东西?”财主摇了摇头,不以为然地说:“没有什么,我吃了就等于他吃了。”长工听了这话,心里气恨极了,一声不吭地给财主拉过马来,扶他上马,自己跟在后面走。
走到一条大河边,河水很深,又没有桥,来的时候是长工把财主背过来的。现在长工心生一计,自己跳进水里游过去了。财主忙叫长工过来背他,长工装着没有听见。
财主没有办法,只好自己跳进河里,但他根本不会游泳,下水后心里发慌,急喊长工快来救他。长工在对岸不慌不忙地回答说:“没有什么,我游过来就等于你游过来。”接着,一股急流把财主卷走了。
“我吃了”与“他吃了”这两个判断的谓项相同主项不同,主项反映了不同的对象,因而这是两个根本不同的判断,二者之间不能相互代替,更不能划等号。这位财主故意把二者混为一谈,作出了“我吃了就等于他吃了”的诡辩论断,以此为他虐待长工的行为作辩护。长工如法炮制,作出了“我游过来就等于你游过来”的判断,以此为自己不救财主的行为作辩护。长工的论断虽然同样荒谬,但他是从财主那里学来的。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10 “情有可原”与“理无可恕”
据说从前有一位法官判案,他原先写下的判语是:“情有可原,理无可恕。”后来被告对他行贿,他在接受贿赂之后,拿起笔来,一字未改,只将原话的次序颠倒过来,变成:“理无可恕,情有可原。”
这样一来,这位贪官既可以用“判语未变”作理由掩盖自己的受贿行为,又表示了对行贿者的回报。这是为什么?
形式逻辑把“情有可原,理无可恕”看作是一个包含两个肢判断的联言判断,认为如果一个联言判断所包含的每个肢判断(联言肢)都真,则该联言判断就是真的。在关于自然语言的逻辑学(简称“语言逻辑”)中,又把联言判断分为三种:并列联言判断、递进联言判断和转折联言判断。认为并列联言判断的肢判断的先后次序可以变动。例如可以把这样一个并列联言判断“小李是中学生,并且小王也是中学生”变动为“小王是中学生,并且小李也是中学生”,这并没有改变原判断的意思。但是一个递进联言判断和转折联言判断,其肢判断的先后次序是不能任意变动的,因为变动了,就会改变原判断的意思。例如,不能把这样一个递进联言判断“小刘不仅结了婚,而且有了孩子”改为“小刘不仅有了孩子,而且结了婚”;也不能把这样一个转折联言判断“西沙的岛子虽小,但每一寸土地都是我国的领土”改为“虽然西沙的每一寸土地都是我国的,但西沙的岛子很小”。上面讲的那位法官最初下的判语“情有可原,理无可恕”,就是一个转折联言判断,只不过把联结词“虽然但是”省略了。这个判断的确切意思是:被告的行为虽然从感情上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但是从道理上或从法律上是不可宽恕的。显然,这个判断的重点是“但是”后面的那个肢判断。根据这个判断,被告就要被判刑或判重刑。法官受贿后变动了原判语的先后次序,其意思就成为:被告的行为虽然从道理上或从法律上不可宽恕,但从感情上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判断的重点落在“可理解可原谅”上。根据这个判断,被告就可以免刑或判轻刑。在这里,贪官的诡辩手法就在于偷换了判断的重点。这种根据自己的主观需要任意改变肢判断的先后次序的手法,可称之为“颠倒语序”或“颠倒词序”的诡辩。
11 誓联
清人黄图珌编过一则《誓联》的笑话。说的是有个县官上任伊始,便在堂上高悬一副对联:
得一文,天诛地灭;徇一情,男盗女娼。
但是,实际上他却贪赃枉法。有人指责他言行不一,忘记了誓联。县官辩解道:“我没有违背誓言啊,因为我得到的不是一文钱,受贿徇情也不是一次啊!”
任何判断都要应用语句来表达。上面那副作为语句的誓联,其原意亦即它所表达的判断本来是:即使我贪污一文钱也要天诛地灭,即使我徇一次私情也是男盗女娼。这两个判断分别蕴涵着:如果贪污多于一文钱就更是天诛地灭,如果多次徇私情就更是男盗女娼。而这位县官却把誓联曲解为:只有贪污一文钱才天诛地灭,只有徇一次私情才是男盗女娼。这是故意地偷换了命题,以此为自己的贪污受贿丑行辩护。不过他能够承认贪污的钱不止一文,徇私情也不止一次,就这一点来看,倒是很坦率的。
12 广告
一位从事酿酒做醋生意的个体户,为了宣扬自己的产品,招揽顾客,请人写了这样一条横幅广告挂在门前:
“酿酒缸缸好做醋坛坛酸。”
广告没有加标点符号,其原意是“酿酒缸缸好,做醋坛坛酸”。岂知有一位不怀好意的人看了广告后,顺手在“醋”字后面加了个逗号,于是广告就变成:
“酿酒缸缸好做醋,坛坛酸。”
经这样一改,意思同原广告大不一样,这样的酒谁还会去买呢?标点符号是现代书面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具有表示停顿、表达语气和表示语句性质的作用。语句中应用的标点符号不同或标点的位置不同,就会影响语句所表达的判断的涵义,甚至使判断的意思完全不同。对于这一点,我们在使用标点符号时一定要注意。特别是一些不加任何标点符号的语句,更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加以利用。例如,在某路边不远的一个僻静处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
“行路人等不得在此大小便。”
其本意是:“行路人等,不得在此大小便。”由于这句话没有标点符号,于是有人就在上面加了标点,把它断句为:
“行路人,等不得,在此大小便。”
经这样标点之后,意思完全变了。根据这个判句,凡行路的人,只要憋不住了,就可以在此大小便。我们把这种任意改变或增加语句的标点符号以改变语句原意的手法,叫“断句法”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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