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论中一系列悖论,特别是罗素悖论的出现,揭示了这样一个严酷的事实:集合论是不相容的,即前后是矛盾的。一向以精密严格著称的数学大厦居然出现了裂痕,而且是足以使整座大厦倾覆的裂痕,这怎能不令人震惊!悖论产生的根源何在?能否为数学找到一个可靠的逻辑基础?这些问题困绕着数学家和逻辑学家,由此也引发了一场关于数学基础问题的大论战。
论战的一方是以罗素为代表的逻辑主义学派。逻辑主义认为,逻辑是全部数学的基础,以真假二值为基础的经典逻辑是绝对可靠的,数学的基本概念可以用逻辑的概念来定义,数学的命题则可经由逻辑的公理,运用逻辑的法则推导出。只要构造出合适的逻辑系统,就可以推出全部经典数学。把数学化归为逻辑,这是逻辑主义学派的基本纲领。避免悖论,维护集合论和已有的一切数学成果则是其基本出发点。
为消除悖论,罗素提出其著名的类型论。类型论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过于繁琐和做作,所以,遭到许多人的批评。而且,由于在推出经典数学的过程中需借助于一些非逻辑的公理,因此,逻辑主义学派“把数学归结为逻辑”的纲领最终证明是失败的。
论战的另一方是以希尔伯特为代表的形式主义学派。形式主义学派也坚信经典逻辑的有效性,捍卫一切已有的数学成果。为了证明经典数学的可靠性,希尔伯特提出了这样的方案:首先把经典数学形式化(即变成纯粹的形式符号),构成形式公理系统,然后用有穷的方法(即不采用实无穷的观点,不使用无穷集合)来证明这些公理系统的一致性(即无矛盾性),试图用逻辑的无矛盾性来为数学的真理性作辩护。在希尔伯特看来,如果一个概念具有矛盾的属性,这个概念在数学上就不存在。但是,如果可以证明一概念的属性不会经过有穷步骤的逻辑推理导致矛盾,那么,这个概念的数学存在性就证明了。
这一方案首先遭到直觉主义学派的攻击。此学派的代表布劳威尔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不正确的理论即使还未碰到矛盾,但仍然是不正确的,正如一个罪恶的行为即使还未被法院发觉,但仍然是罪恶的。”而给予这一方案致命打击的还是哥德尔的不完备性定理。对于这一定理,霍夫施塔特曾用一故事加以通俗说明:
(阿基里斯去访问乌龟,并在他家消磨时间)
阿:上帝啊!你的收藏品可真多。你收集了这么多唱片,那你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唱片呢?
龟:我认为巴赫的作品最棒。不过,我最感兴趣的却是一种特殊的音乐,我把它称为“粉碎唱机的音乐”。
阿:这可真是一种古怪的音乐。难道你举着大锤,按照贝多芬《惠灵顿的胜利》的节奏把唱机一个个地砸掉?
龟:可不是这么回事。懂得这种音乐的人并不多。这要从我的朋友蟹说起。有一天,他来我这儿作客,他刚刚买了一台新唱机,按照店主的说法,它能演奏任何声音,也就是说,这是一台完备的唱机。
阿:你肯定不相信这一点的。
龟:后来,我就去回访他,并且带去一张我自己创作的唱片。唱片的曲名就叫做:“我不能在唱机1上演奏。”我建议他和我一起来欣赏这张唱片。于是,他就打开唱机把这张唱片放进去了。不幸的是,刚奏出几个音符,唱机就开始抖动起来,越抖越厉害,最后只听“啪”的一声,唱机裂得粉碎,不用说;这张唱片也跟着报销了。
阿:真倒霉!可是店主不是吹嘘这是一台完备的唱机吗?
龟:确实如此。阿基里斯,难道你也会和蟹一样天真,相信店主告诉你的一切吗?
阿:我想这是因为店主在吹牛的缘故。
龟:其实,在回访蟹之前我就去过出售唱机的那家商店。我向他索取了设计说明书,分析了它的结构,并且发现确实有这样一组声音,如果它在唱机附近作响,就可以使唱机振荡,乃至于碎裂。
阿:你这个恶毒的家伙!不用细说我就明白了。你录下的真是这组声音,还假惺惺地把它当作礼物去送给蟹。
龟:你倒是够机灵的。不过事情并未就此了结。蟹并不相信他的唱机是有缺陷的,于是,他又买了一台更加昂贵的唱机。店主则向他许诺,如果他能发现一组在这台唱机上无法演奏的声音,我就包赔两倍的钱。于是,蟹兴致勃勃地来找我,而我也带着极大的兴趣去观看。
阿:我敢打赌,你一定又按照新唱机的结构炮制了一张新的唱片:“我不能在唱机2上演奏。”
龟:你的反应很快,你完全领会了问题的精神实质。当然,完全可以料想到,这台唱机又被震得粉身碎骨了。
阿:我倒有一个主意。他可以买一台低保真度的唱机,这样就不会重演使自己毁灭的那组声音了。
龟:可是,这样一来就违背了原来的宗旨——可以演奏任何声音。
阿:我现在明白问题的两难性究竟在哪里了。这就是说,任何唱机其实都是有缺陷的。
龟: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把这叫做缺陷。问题的实质在于,你要唱机去做它根本办不到的事情。不过,我的朋友蟹并不死心,他又自己设计了一台“奥米枷唱机”。这种唱机带有一架电视摄像机,能在唱片演奏之前先把它审视一番。它和微型计算机连接在一起,可以立即判定这组声音对于唱机所产生的效果。如果唱机会受到破坏,它就可以通过一个内部装置将唱机的各部分重新组装,从而改变它的内部结构再来演奏唱片。
阿:这下好了,你也没有办法了吧?
龟:瞧你这副得意的劲儿,如果你懂得哥德尔定理就不会这样得意了。
哥德尔定理是说:(1)如果系统是无矛盾的,那么,此系统是不完备的,即其中必有一个命题,其真假不可判定;反之,如果它是完备的,那么,它必然包含矛盾。(2)这样的系统自己不能证明自己无矛盾,除非它自己是矛盾的。
哥德尔通过建造一个类似说谎者悖论的命题证明的:“本命题在此系统中不可证”(G)。假如这个命题G在系统中可证,则证明了它“不可证”,矛盾。因此,假设不成立,G在系统中不可证。而G是说它在系统中不可证,故G真,这样,就证明了在系统中有一个真命题不可证。用上面的例子说,就是任何唱机都不可能完备,它总有不能演奏的唱片。所以,蟹通过摄像机审视后不断调整唱机结构的方法是行不通的,因为乌龟总可以设计出一种它不能演奏的唱片。哥德尔定理的发现标志着希尔伯特方案的破产。
论战中的另一方是以布劳威尔为代表的直觉主义学派。直觉主义学派认为,数学的基础和出发点是自然数的理论,而自然数则是由人的原始直觉(按时间顺序出现的感觉)构造出来的。数学理论可靠性的唯一标准就是心智上的可构造性。他们有一句名言:“存在必须等于被构造。”
由此,他们反对“实无穷”,而支持“潜无穷”的观点。所谓“潜无穷”,就是把无穷看成一个不断创造着的又永远无法完成的过程,例如,把自然数看成一个无限延伸的序列1,2,3,…,而不是一个已经完成的集合{1,2,3,…}。他们进一步认为,实无穷的观念是集合论中产生悖论的根源。按照直觉主义的观点,要判定一个命题A为真,就必须给出A的构造性证明。要判定一个否定命题非A为真,就必须有一个构造,这一构造将任何一个假定原命题A为真的构造导致谬误,例如推出一对矛盾的命题B和非B。在经典逻辑和经典数学中,人们经常使用间接证明的方法:欲证一个命题为A真,不是直接去证明,而是先假定A不真,即非A真,然后推出逻辑矛盾,以此来证明命题为A真。这种方法直觉主义者是不能接受的,因为由非A推出逻辑矛盾并不意味着可以肯定命题A找到一个构造性证明。
有一个故事很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一位能言善辩的人在滔滔不绝地说明“秘鲁地下有金矿”这一命题的正确性,可是,他既不清楚究竟在秘鲁的哪个地方有金矿,也不了解为什么会有金矿,也讲不出按照什么方法就一定能在一段时期内探明金矿的所在地,而只是兜着圈子论证:如果秘鲁地下没有金矿的话将会导致矛盾。一位听众提出了质问:“你的这番高论对于一个探矿者有何实际价值呢?”善辩者无言以对。
基于他们的基本立场,直觉主义者断然否定排中律的普遍有效性。布劳威尔认为,排中律是从有穷事物中概括出来的,任何一个涉及有穷事物全体的命题,如“我们班所有的都戴眼镜”,总可以通过对这些事物逐一加以验证,来判明该命题的真假,这时,排中律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人们忘记了排中律的有穷来源,把它看成普遍适用的原则,并把它用于无穷的场合,就会犯错误。这是因为,对于无穷的事物,我们不可能对它们一一加以鉴别。例如,设命题A为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每一个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素数之和”(素数为只能被1和本身整除的数),这是一个涉及无穷的命题(因为偶数和素数都是无穷的),至今还无法证明这一猜想,即不能断定A真;但我们也无法论证这一猜想是错的,因此,也不能断定非A真。这样,命题A既不能证实,也不能否定,排中律失效。同理可以看出,“所有集合的集合”、“所有不以自身为元素的集合的集合”等等都是无穷的事物,对它们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是否属于自身等都是无法证实或否证的,排中律不再适用,因此,悖论也不会出现。
与许多其他解决悖论的方法如类型论、语言分层理论等不同的是,直觉主义学派采取的是一种激进的、釜底抽薪的方法,因为它使逻辑与数学的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当然,企图维护经典逻辑与经典数学基础的人会极力加以反对。例如希尔伯特就很愤慨地说:“要想从数学家手中取走排中律,这就类似于想夺去天文学家的望远镜或禁止拳击家使用拳头一样。”
随着悖论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必须正视矛盾,接受矛盾,拒斥排中律、不矛盾律。1980年,美国的逻辑学家雷歇尔和布兰登提出了“不协调逻辑”。他们认为,自然界的无矛盾性决不是什么经验事实,而是恰恰相反!但他们却指出,对这种不协调性的研究,即关于世界的思维应该是协调的,这正如对于醉酒者精神状态的研究可以是清醒的一样。所以,在其系统中,他们企图把矛盾局部化,就像治疗癌肿一般把它们圈禁起来,使其不能扩散开来泛滥成灾。
在“不协调逻辑”之后,澳大利亚逻辑学家普里斯特和罗特列又提出了“超协调逻辑”。在介绍这种逻辑学说时,他们讲了一个土耳其人纳塞阿丁(13世纪人)的故事:
纳塞阿丁的菜园里有二园丁。园丁甲照管卷心菜,发现菜上有害虫,即着手捉虫,把虫弄死并抛出墙外。园丁乙走来问甲道:“你在做什么?”园丁甲回答道:“杀虫。”园丁乙问:“杀虫干什么?”甲回答:“因为它们吃掉纳塞阿丁的菜。”但乙却说:“别杀虫了,虫子也有它们吃菜的需要。”于是,二人开始争吵并打了起来。纳塞阿丁和他的妻子恰好走过。纳塞阿丁问:“你们为什么打架?告诉我,由我来判断。”园丁甲说:“我说这些虫子务必杀灭干净,因为它们吃掉您的卷心菜”。纳塞阿丁答道:“你说得对。”但园丁乙说:“我说不要去碰这些虫子,让它们吃饱。”纳塞阿丁答道:“你说得对。”这时,纳塞阿丁的妻于对他说:“但是,纳塞阿丁,他们俩不可能都对。”纳塞阿丁又答道:“你说得对。”
据普里斯特和罗特列说,纳塞阿丁的立场就是典型的超协调逻辑的立场。由这种立场出发得出杀虫,不杀虫,不能“杀虫对,不杀虫也对”,即A,非A,以及并非(A且非A),可以说是既承认不矛盾律又否认不矛盾律。
普里斯特和罗特列认为,不可能有一种方法能真正彻底地解除悖论,因为悖论本身是真的。既然有的矛盾是真的,就毋需谈论什么“协调”(不矛盾)和“不协调”(矛盾)。逻辑必须超出传统的追求协调性的束缚,而成为“超”协调的,也就是说,对矛盾采取一种超然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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