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你是梁启超,有一支生花妙笔,能够痛快淋漓地把四万万人的心底话都写出来,或者是林行止,香江第一健笔,能日日笔耕,每年一本集子恰恰就是整个时代的记录;否则,把时事评论结册出书又有什么意义呢?
首先,技术上有难度。时事社会评论永远都是一种介入,这种介入性格通常都能反映在文字里头。例如“最近”,评论家最常使用的一个词,当他写下“最近”这两字的时候,他已经假设了许多东西不必再说,因为那都是最近发生的事,感兴趣的读者早已知之甚详。假如他还要长篇大论地把已经发生的事件的来龙去脉一一道明,不只报刊篇幅不允许,连读者都会嫌他太啰嗦。也就是说,一篇优秀的评论在发表当时总是欠缺背景的,理由是那个背景就是当时的社会认知、媒体回响以及读者的心理情绪,用不着你去铺排,也很难铺排。可是它若在一两年后成书,这种精简的优点就会反过来变成缺点了。因为原来的背景不复存在,再铿锵有力的言论也会变成脉络抽空的一堆文字,漂浮无根,读来不知所云,读者必须发挥很大的想象力,才能勉强回到这些文字所契入的当年时空。
然后我们就要来谈时间的问题了。
在我读书上学的年代,香港人最欢迎的评论大概就是“马经”了。眼光奇准的马评家不知有多少粉丝,有时候一个人就能带起一份报纸的销量。可是我从来没见过哪一个马评家会把自己的文章结集出书,再忠实的追随者和赌徒也不至于要看过期的赛马预测吧。所以我很早就放弃了出书当“作者”的幻想(假如出书是作者身份确认的话),因为我一出道写的就是评论。除了马评、股评这类如此极端的例子之外,几乎所有的评论都和时间有关,它们的寿命就和它们所评的对象一样长,或者一样短。
艺评和乐评的情况还好一点,因为据说艺术是不朽的,尤其是艺术史上的经典和古典音乐,看的人仍然很多,听的人还是不少,因此谈论它们的文章至少有历史价值。比方说狄德罗的“沙龙书论”,号称是现代艺评之祖,虽然细琐,但过了几百年还有人爱看。依此类推,凡是所论对象在世年月越长的,评论文字腐朽封尘的机会也就越低,例如书评、影评。至于时事,被人遗忘的速度奇快,评论时事的文章也当然是要过去的。
只有一种情况能使时事评论不朽,那就是你说的那些事老是重复出现。几年前发生过矿难,评论家费煞苦心地分析它的成因,推介善后的处置,指出杜绝它再度发生的方法。结果它不只没有消失,反而更加频密地发生。如果时事评论的目的是为了改变现实,那么现实的屹立不变就是对它最大的嘲讽了。任何有良心的评论家都该期盼自己的文章失效,他的文章若是总有现实意义,那是种悲哀。除非他那作者的自我要大于一个知识分子的志趣;江山不幸诗家幸。
我们常把经典和畅销书对立起来,觉得后者虽能红极一时,终究是过眼云烟;而前者面世初时光华内敛,却能长明不息。写书出书,当以铸经典为职志。然而,我却一直向往西方知识史上一种以畅销为荣的出版物,那就是“小册子”(Pamphlet)了。从长度来看,这手册型的小书又不过是篇长文的篇幅;从深度看来,它们不求专精但求浅显。知识分子在皓自穷经钻研学问之余,写这些上不了庙堂的东西就是想普及某种观念,为社会的变革造势。假如它们畅销,一纸风行,那就是目的达成的征兆。擅长小册子书写的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Wright Mills)曾经嘲笑出版商:“你们不知道什么叫做‘出版’。你们一想到‘出版’这个动词就想到印书,但它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它的真正意义是‘面向公众’。”寻常书商印书,赚钱是动机;写小册子的知识分子出版,欲是回到“出版”(Publishing)的根源意义:让一种想法公之于世,交给“公众”(Publics)研判思考,再酝酿出变化社会的土壤。
包括米尔斯自己的作品在内,几乎所有轰动一时的小册子都消失在故纸堆中了,就像完成任务的士兵,总有告老的那一刻。唯独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的《常识》还算是个例外,至今仍被奉为经典,乃美国奠基档之一。历史学界一直争论卢梭等启蒙思想家对法国革命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假如他们的论著当年并不普及,我们能说革命群众其实全是他们的读者吗?《常识》就不同了,在它出版的头一年里,这本可亲易读的小书扎扎实实地印出了五十万册!可别忘记当年北美十三州才有多少人口,其中又有多大的识字比率。说它造就了美国独立,真是一点也不夸张。
拙著取名《常识》,绝非自大,而是为了向前人致意,归宗于这种公共知识分子的传统。除此之外,我也很喜欢“常识”这两个字的丰富义蕴。
首先,我以为自己所说皆不脱常识范围,没有什么故作深刻的东西。并非自谦,这其实是严格的自我要求;因为我时常感到国人今日颇有一种凡事都要往“深处”钻、议论总要谈“本质”的倾向。于是明明在探讨“毒奶粉”的问题,偏偏觉得光是信仰缺失还不够,一定要把“灵魂”也搬出来才算功德圆满。明明在点评志愿者的救灾行动,却不满足于民间集体动员的逻辑,硬是要扯到中西文化差异的“高度”,然后再结穴于华夏文化的“基因”“本质”。也许是上学的时候受福柯(Michel Foucault)与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影响甚深,我对“本质”和“深度”这类字眼存有近乎本能的距离感。举个例子,如果我今天只是想要知道一把剪刀为什么剪不断毛线,你实在用不着向我介绍工具与技术的“本质”,也不必在这里花时间找出一堆很深刻的物理学解释;你只需要告诉我这把剪子是不是太钝了,甚或干脆换把新的给我。在公共事务上面,种种关于“本质”和“深度”的空洞玄说不只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有时还会塑造出更难疏解的偶像与幻觉。比如说“中国文化的本质”,这是我最怕看到的字眼;如果现实中国的一切问题都是中国文化的错,那么我们就什么都不用做了(更不消提这里头可能还有循环论证和过度简化等种种谬论)。
当然,我也明白“常识是一种文化体系”(人类学家吉尔兹[Cliffreertz]语);虽然同在一国,虽然同是华人社会,一个香港人心中的常识未必是其他人所能认同的。身为港人,我似乎背负了沉重的原罪,不时遇到读者批摘我“不懂国情”,进而归罪于“殖民地子民那挥之不去的洋奴意识”。因此,我常常把自己看成一个人类学家,透过文档爬梳与现实生活等田野调查的方法,力图能用“本地人”的眼光去看周边景物,用“本地人”的思维去考虑眼前的问题。目的不是丢弃自己的港台背景,好彻底变成一个内地人;而是为了接下来的跳出。进入,然后跳出,于是就会产生批判的距离。理想的话,这种反复出入的程序可以使我同时看到内地人自己不一定意识得到的内地常识,与香港人自己所不知的港人常识,在这个意义上,我的时评与杂文其实都是一种诠释的工夫,目的是把一连串看似浅白自然、不得不如此的“常识”一一揭出,逐个指认。或许,我们接着就会发现自己不一定有自己想象得那么“爱国”,而平常以为的“左派”也不尽然是左的……
近年来,我在两地发表评论,恰好给了自己一个时刻反思的机会,交互省视内地与香港的诸种现象,渐渐地,本来最具公共性格的时评写作竟然成了解自我的笔记,借此我得以认识自身的条件与束缚、身份的认同及移置。在这个过程里面,我切实体会到一个香港评论人的最大原罪其实不是什么“洋奴心态”,而是相对优渥的空间。比起许多同行同道,我的环境比较宽松,我的信息来源比较多元,我冒的险比较小,我怕的事也比较少;这是我最大最大的愧疚,也是推动我写这些东西的最大力量。不管他们是什么立场,更不管他们是什么派别,这本书献给中国所有的时评作者,能与你们共赴国运是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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