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展现的表象这也就是我们的存在在他人心目中的样子通常都被我们过分看重,这是我们人性的一个特殊弱点所致,虽然稍作简单的思考我们就可以知道,他人的看法就其本身来说,对我们的幸福并不至关重要。因此,很难解释清楚为什么每当一个人看见自己似乎留给他人一个好评语时,他的心里就高兴,他的虚荣心也就受到了某种安慰。一只猫受到爱抚时,就会发出高兴的声音。同样,当一个人受到他人的称赞时,愉悦之情就不可避免地洋溢于脸上。只要某种赞扬在一个人所期望的范围之内,那么,尽管他人的赞扬明显地虚伪不真,他仍然会很高兴。这种人尽管遭遇真正的不幸,或者就算幸福的两个主要来源这些在前文已经讨论过了相当贫乏枯竭,但他人的赞许仍会给他们带来安慰。令人惊讶的是,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如果他们想获得别人好评的雄心受到任何意义上和程度上的挫折,或者,当他们受到别人轻视、不敬、怠慢时,都肯定会难过、伤心,很多时候还会感受到深刻的创痛。只要荣誉感是建筑在这种特殊的人性之上,那么,它就是道德的代替品,就会有效地促使很多人做出良好的行为。但是,对于人自身的幸福而言,尤其是对于与幸福密切相关的平和心境和独立自主而言,这种荣誉感更多地产生出扰乱和不良的作用,而不是有益的效果。因此,从增进幸福的观点出发,我们应该抑制这一人性弱点;应该细致考虑和恰如其分地评估它的真正价值,尽量减低我们对待别人意见的敏感程度,无论我们在受到别人意见的爱抚抑或伤害时都应如此,因为这两者悬挂在同一根线上。否则,人们就只能成为他人的看法和意见的奴隶:“使一个渴求赞语的人闷闷不乐或者兴高采烈的话语,却是多么的无足轻重!”(贺拉斯语)正确评估自己的自身价值和看待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对我们的幸福大有裨益。我们的自身包括了我们生存时间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我们生存的内在成分,以及我们在“人的自身”和“人所拥有的财产”这两章里所讨论过的各种好处。所有这一切都在我们的头脑意识里发挥作用;而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只在别人的头脑意识中产生效果,它是附带种种概念性的东西呈现在别人头脑中的表象。所以,别人的看法对于我们的确并不直接存在,而只是间接地存在只要别人对我们的行为并没有受到这些看法的影响和支配。只有当别人的看法对某事某物产生了影响,从而使我们自身也因此受到影响的时候,它们才值得我们考虑。除此之外,在别人的头脑意识里面所发生的事情,对于我们并不重要。并且,当我们终于清楚地了解到:在大多数人的头脑里面都是些肤浅的思想和渺小的念头;这些人目光狭窄,情操低下;他们的见解谬误百出、是非颠倒; 到了这时候,我们就会逐渐对他人的评论淡然处之了。另外,从我们的自身经历就可以知道,一旦一个人不必惧怕别人,或者当一个人相信自己说的话不会传到被议论的对象的耳朵时,他就会不时地以轻蔑的方式议论别人。只要我们听一听一帮蠢人是如何带着轻蔑的口吻议论最卓越、伟大的人物,我们就更加不会对他人的看法耿耿于怀了。我们也就会知道,要是太过于看重别人的看法,那就是抬举他们了。不管怎么样,如果一个人并不曾通过我已经讨论过的前两项财富获得幸福,而是在这第三项的好处里面寻找快乐,也就是说:他并不从自己的真正自我,而是从自己在他人头脑中的表象那里寻求满意和快感,那么,他的处境就是相当可怜的。因为归根到底,我们存在的基础,因此亦即我们幸福的基础,是我们的动物本性。因此,健康对于我们的舒适是最重要的,其次就是维持我们的自身的手段,亦即不带操劳的收入。荣誉、地位、名声尽管这些被很多人视为价值非凡却不能够和关键性的好处相提并论,或者取代它们;在必要的时候,为了前两项的好处,我们应该不容置疑地放弃这一项好处。因此原因,对下面这一朴素道理的认识,会对增进我们的幸福大有益处:每一个人首先是并且实际上确实是寄居在自身的皮囊里,他并不是活在他人的见解之中;因此,我们现实的个人状况这种状况受到健康、性情、能力、收入、女人、孩子、朋友、居住地点等诸因素的决定性的影响对于我们的幸福的重要性百倍于别人对我们随心所欲的看法。与此相反的错误见解只会造成我们的不幸。如果有人大声疾呼“名誉高于生命”,这其实就等于说,“人的生存和安适是无足轻重的,他人如何看待我们才是首要的问题”。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个夸张的说法,这一说法赖以成立的基础是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要在这人世间安身立命,名誉即他人对我们的看法对于我们经常是绝对必需的。关于这一点我会回头作进一步的讨论。但我们看到:几乎所有的人毕生不息地奋斗,千难万险,最终的目标就是让别人对自己刮目相看。人们拼命追逐官位、头衔、勋章,还有财富,其首要目的都是为了获取别人对自己更大的敬意,甚至人们掌握科学、艺术,也是从根本上出于同样的目的。所有这些都只不过令人遗憾地向我们显示了人类的愚蠢已经达到多么厉害的程度。把别人的意见和看法看得太过重要是人们常犯的错误。这一错误或许根植于我们的本性;或者,它伴随着社会和文明的步子而产生。不管怎么样,它对我们的行为和事业都产生了超乎常规的影响并损害了我们的幸福。具体的例子林林总总:从惊恐、奴性地顾忌“别人将会怎么说呢?”一直到维吉尼斯剑插女儿的心脏这一极端的例子。一些人为了身后的荣誉,不惜牺牲个人的财富、安宁、健康,甚至生命。这一错误给那些要统治人或者驾驭人的人提供了一个便利手段。所以,在各种训练人的手法当中,加强和培养荣誉感的做法占据了首要的位置。但对于我们的幸福这是我们的目的荣誉感却是完全的另一码事。我反倒要提醒人们不要太过于看重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日常经验告诉我们,大多数人还是把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视为头等的重要,他们关注别人的看法更甚于关注那些活动在自己头脑意识里面、因而与自身有着更加直接关联的事情。这样,他们把自然的秩序本末倒置,别人的看法好像就是他们的存在的现实部分,而自己意识中的内容则反倒成了自己存在的理念部分;他们把派生的和次要的东西看作首要的事情。他们在别人头脑中的形象比起自己的本质存在更令他们牵肠挂肚。这种把非直接为我们所存在的东西作为直接的存在来加以看重的愚蠢做法,人们称之为虚荣,以表示这种渴望、努力所具有的虚幻和空洞本质。同样,从上面的论述可以轻易看出:这种虚荣为了手段而忘记了目的,它和贪婪同属一类性质。事实上,我们对于他人的看法的注重,以及我们在这一方面的担忧,一般都超出了任何合理的程度,我们甚至可把这视为一种普遍流传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疯狂。在我们要做的或者不做的一切事情当中,我们首要考虑的几乎就是别人的看法。只要我们仔细观察就可以看出,我们所经历过的担忧和害怕,半数以上来自这方面的忧虑。它是我们那容易受伤的自尊心因为它有着病态般的敏感和所有虚荣、自负、炫耀、排场的基础。一旦没有了对别人的看法的忧虑和期望,奢侈、排场的十之八九就马上销声匿迹。形形色色的荣誉、骄傲,虽然内容和范围各有各的不同,但却都建立在别人的看法这一基础之上。它们要求人们作出多大的牺牲啊!在孩童时期,荣誉感就初露端倪,在接着的青年期和中年期,名誉、骄傲等暴露无遗。到了老年,这方面的欲望变得至为强烈,因为到了老年,享受感官乐趣的能力已大为减弱,虚荣和自大就与贪婪一道瓜分了统治的地盘。虚荣心在法国人的身上表现得至为清楚,因为,它带有特定的地方色彩,通常会演变成为离谱的野心、可笑的民族虚荣和恬不知耻的大吹大擂。但这样的做法反倒使自己的努力落空,法国人因此成了其他民族的笑料,并获得了“伟大的民族”这一绰号。我这里有一个突出的例子,可以特别说明那种关注别人看法的行为所具有的反常本质。在这里,适当的人物和当时的处境互相结合,成为反映这种根植于人性的愚蠢的一个绝妙例子,因为它让我们测量出这种异常奇特的行为动机所具有的强度。下面这一段文字摘自年月日《泰晤士报》上一篇关于对托马斯韦斯执行死刑的报道。托马斯韦斯是一个手工制作学徒,他报复谋杀了自己的师傅,“在执行死刑的那天早上,监狱牧师很早就来到犯人的身边准备为他服务。韦斯举止安静,对于牧师的劝告没有丁点儿的兴趣,相反,他心里唯一惦记着的事情,就是在那些目睹他结束自己可耻一生的群众面前,能够壮起胆子,表现出勇气。他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在韦斯步行穿过大院向在监狱里搭起的绞刑架走过去的时候,他高声发话以便让旁边的人能够听见:‘啊!正如多德博士所说的,我很快就要知道那一个伟大的秘密了!’当时,他被绑着臂膀,但他不用别人的搀扶就迈上了绞刑架的梯子。走上梯子以后,他向左、右两边方向朝观望者鞠躬。聚集在下面的人群对此举立即报以雷鸣般的赞许声”这可真是一个绝妙的例子:一个人已经可以看见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死亡了,此身之后,将是那漫漫无涯的永恒。但此时此刻,他并不关心别的,只是专心一意地要给那群凑热闹的乌合之众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在同一年的法国,一个伯爵因为试图谋杀国王而被判处死刑。在审判过程中,他担忧着能否穿戴体面地出现在元老院。到执行死刑的时候,他为能否获准刮胡子而忧心忡忡。在从前,情况并没有什么两样,这点我们可以翻看马迪奥阿莱曼为他的着名《古斯曼德阿尔法拉契》所写的引言。这本书的引言告诉我们:许多思想迷惑的死囚都把应该完全用于拯救自己灵魂的最后时间花在撰写和默记一篇简短的演说辞上面他们就打算站在绞刑架的梯子上面宣读这篇演说。从这些特殊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自身的影子,因为极端的例子往往最清晰地说明事情。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的忧心、烦恼、操劳、愤怒、恐惧都确实与别人对我们的看法有关。所有这些都和上述那些可怜的罪人的所作所为同样荒谬。我们的嫉妒和憎恨也大都出自同一根源。很明显,要增进我们的幸福它主要依赖我们平和和满足的心情再没有比限制和减弱人的这种冲动更好的办法了。我们要把它限制在一个理智的、可以说得过去的程度这或许只是现在的程度的五十分之一而已。能做到这一点,那我们也就把这永远作痛的荆刺从我们的肉里拔了出来。不过要做到这一点是很困难的:因为这与我们某种天然的、与生俱来的反常本性有关“。名声是智者们最后才放弃的东西” 塔西佗如是说(《历史》第要杜绝这种普遍的愚蠢做法,唯一的办法就是明确认识到这种做法的愚蠢。为此目的,我们必须清楚:人们头脑里面的认识和见解,绝大部分都是虚假荒唐和黑白颠倒的。因此,这些见解本身并不值得我们重视。此外,在大多数情况下,别人的看法对我们不会造成真正的影响。再进一步说,别人的意见一般都不是悦耳动听的,谁要是听到别人背后说他的话,还有说话的那种语气,那他几乎肯定会非常生气。最后,我们要知道:甚至荣誉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也只是间接而非直接的。当我们终于成功地摒弃了这一普遍的愚蠢做法,那我们内心的安宁和愉快就会令人置信地增加。同样,我们的举止和态度会变得更加自信、踏实,更加真实和自然。隐居生活之所以对于我们的心绪宁静有一种特别良好的影响,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我们不用生活在别人的视线里。这样,我们就用不着时刻担心别人对我们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看法,我们也就得以回复真我。同样,我们就可以逃脱诸多真正的不幸;因为拼力追求纯粹观念性的东西更正确地说,应该是别人的不可救药的愚蠢想法会把我们引入不幸。我们就会更多地关注我们拥有的那些实在的好处,不受干扰地享受它们。不过,正如这一句希腊文所说的那样“:高贵的也就是难以企及的”。我在这里谈论的这一源自人类本性的愚蠢,生发了三根主要芽条:好胜、虚荣和骄傲。后两者之间的差别在于:骄傲是对自己拥有某一方面突出价值的确信,但虚荣则试图在别人那里唤起别人对此的确信;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伴随虚荣的是这样一个隐藏着的希望:通过唤起别人的确信,能够使自己真的拥有这一份确信。因此,骄傲是发自内在的、直接的自我敬重;而虚荣则是从外在、因而是间接地努力试图获得这一自我敬重。因此,虚荣使人健谈,但骄傲却让人沉默。但是,虚荣的人应该知道:要获得自己梦寐以求的别人高度的评价,那如果他保持沉默,而不是夸夸其谈哪怕他的嘴里可以说出最美妙、动听的话语他将更加容易和更有把握地达到目的。不是任何人想骄傲就能骄傲起来的,他顶多只能装扮成一副骄傲的样子。不过,他很快就会露馅,正如任何扮演某一虚假角色的人很快都会露出原形一样。因为只有对自己的突出长处和非凡价值有一种发自内在的、坚定的、和不可动摇的信念的人,才可以真正骄傲起来。他的这一信念或许是错误的,或者,这一信念只是基于一些外在和泛泛的优点,但这一点对于他的骄傲是无关重要的,如果这一信念真正、确实地存在的话。正因为骄傲根植于信念之中,所以,骄傲就和一切知识一样,并不存在于我们的主观随意之中。骄傲的大敌我是说它的最大的障碍就是虚荣。虚荣就是博取他人的赞许,以便在这一基础上建立起对自己的良好评价,但对自己有一坚实的良好评价却已经是骄傲的前提条件了。骄傲一般都受到人们的抨击和诋毁,我怀疑这些抨击和诋毁首要来自于那些并没有什么值得自己骄傲的人。面对大多数人的恬不知耻和傲慢无知,无论哪一个人,只要他拥有某一方面的优点,就要把自己的优点记在心上,不要把它忘了。因为如果一个人善意地忽略自己的优点,在与他人的交往时一视同仁地看待自己和他人,那么,他人就会公开坦白地把他认定为就是这个样子。我把上述这点意见特别推荐给那些具备最高级的长处的人,也就是说,具备真正的、个人的长处的人,因为这些长处并不像勋章和头衔那样每时每刻地作用于感官,从而使人们记得住它。否则,“蠢猪教导米尼万(”西赛罗语)的例子就会活生生地上演“。跟奴隶开玩笑,奴隶就会对你不屑” 这是一句了不起的阿拉伯谚语。并且,不要拒绝贺拉斯的这一句话:“你必须强迫自己接受应有的骄傲。”谦虚是美德这一句话是蠢人的一项聪明的发明;因为根据这一说法每个人都要把自己说成像一个傻瓜似的,这就巧妙地把所有人都拉到同一个水平线上。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在这世界上,似乎除了傻瓜之外,再没别样的人了。最廉价的骄傲就是民族的自豪感。沾染上民族自豪感的人暴露出这一事实:这个人缺乏个人的、他能够引以为豪的素质。如果情况不是这样,他也不至于抓住那些他和无数百万人所共有的东西为荣了。拥有突出个人素质的人会更加清晰地看到自己民族的缺点,因为这些缺点时刻就在自己的眼前,但每一个可怜巴巴的笨蛋,在这世上没有一样自己能为之感到骄傲的东西,那他就只能出此最后一招:为自己所属的民族而骄傲了。由此他获得了补偿。所以,他充满着感激之情,准备不惜以“牙齿和指甲”去扞卫自己民族所特有的一切缺点和愚蠢。德国人没有民族自豪感,这为他们那为人赞赏的诚实提供了一份证明。但是,其中那些滑稽可笑地假装为德国民族感到骄傲的人却不是诚实的这主要是那些“德意志兄弟”和民主党人干的好事。
他们奉承恭维德国人民,以便把他们引入歧途。他们甚至说是德国人发明了火药;我可不同意这种观点。利希腾贝格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多少人会去冒充德国人?如果一个人想提高身份,一般他会宁愿冒充法国人或者英国人。这是为什么?”此外,一个人的独特个性远远优于民族性,在一个人身上所显现的独特个性比起国民性更应受到多一千倍的重视。因为国民性涉及的是大众,所以,坦率地说,它并没有多少值得称道的东西。在每一个国家,人们的狭窄、反常和卑劣都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所谓的国民性。我们对某一民族的国民性感到厌恶以后,就转而称道另一民族的国民性,直到我们同样厌恶它了为止。每一个民族都取笑别的民族,他们的嘲笑都是对的。我们在这一章所说讨论的话题我们在这世上亦即在他人眼中的表象正如上面已经说过的,可分为荣誉、地位和名声。在大众和菲利斯坦人的眼中,地位、头衔相当重要;它们在国家机器的运转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对于我们增进幸福的目的而言,只须寥寥数语就可把它们了结。地位的价值是世俗常规的,也就是说,虚假不实的;它的作用是要得到别人虚假的尊敬,这完全就是为芸芸众生而上演的一出闹喜剧。勋章就是汇票,它提取的是大众的看法;它的价值由汇票签发者的信誉而定。勋章的颁发除了顶替金钱酬劳、为国家节省大量财政开支以外,同时还是一种相当实用、妥当的安排前提是勋章的颁发必须公正、有选择性地进行。大众除了长有眼睛和耳朵以外,就再别无其他。他们尤其缺乏判断力,记忆力也不强。人们作出的很多成绩和贡献完全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某些成绩和贡献在当下瞬间会被他们理解并获得他们的喝彩声,但时间过后不久,他们就会把它们忘记。我觉得这一做法非常适宜,那就是:透过十字或者星形勋章时时处处向着大众高喊“这些勋章的佩戴者和你们并不一样,他是做出过贡献和成绩的!”但是由于过滥和不加思考地颁发勋章,勋章也就由此失去了它们的价值。因此,勋章的颁发应该谨慎小心翼翼地进行,这就犹如商人在汇票上签名一样。十字勋章上所刻的“ 是画蛇添足的一句话。每个勋章都应该是奖励功绩的,这是不言而喻的。讨论荣誉要比讨论地位、头衔复杂和困难得多。首先,我们需要给荣誉下一个定义。为此目的,如果我说:荣誉就是外在的良心,而良心就是内在的荣誉,这个说法或许能够满足很多人。但这种解释华丽、花哨多于清晰、透彻。因此,我认为,客观上,荣誉是他人对我们的价值的看法;主观上,则是我们对于他人看法的顾忌。由于荣誉的这一主观特质,它常常会给注重荣誉的人带来某种有益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却绝对不是纯粹来自道德方面。只要一个人不是彻底堕落,那么,他就会有荣誉感和羞耻感,他就会珍视前者。荣誉感和羞耻感的根源如下。单独的个人能够做的事情寥寥可数,他只是一个被抛弃在荒岛上的鲁滨逊。只有当他生活在与其他人组成的群体里,他才能有所作为。人的意识得到了发展以后,才会认识到自己这种处境。一旦这样,他就会产生愿望,希望被别人视为人类社会中的一个有用成员,一个有能力履行自己的男人角色的人,并由此能有资格去分享社会所带来的好处。要成为这样的人,他必须首先做好每一个人都需要做好的事情;其次,他需要完成处于他那独特位置上人们所要求他和期望他做好的事情。但同样,他很快就认识到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而在于别人是否也这样认为。他要获取别人对自己良好看法的热切愿望,以及他对别人的看法的无比珍视,也就由此而来。这两者都源自人的这种内在感觉人们名之为“荣誉感”,或者“羞耻感”,这根据情况而定。当一个人知道自己马上就要失去他人的好评时,尽管他清楚自己是清白无辜的,或者他犯下的过失并不严重,但他还是脸红了,这正是名誉感或者羞耻感所使然。在另一方面,没有什么比确信得到了别人的好评更能增强一个人的生活勇气,因为别人的好评向他允诺:众人会联合力量给予他保护和帮助,凭藉这堵比他自身力量强大得多的防护墙,他就可以对抗生活中的灾祸和困顿。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关系,一个人必须在这多方面的关系中得到别人的信任,亦即获得别人对他的好的看法。由此产生了多种多样的荣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首先就是你、我之间的关系,接下来就是履行承诺,最后就是男女两性间的关系。与这些关系相对应的就是公民荣誉、政府官员的荣誉、男性荣誉和女性荣誉。每种荣誉又可再分成更细的条目。公民荣誉涵盖最广泛的范围,它所根据的是这样一个前提:我们无条件地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因此,我们不可以运用不公正和法律不许可的手段谋取自己的利益。这是人与人之间进行和睦交往的条件。一旦我们做出某一明显严重违背上述前提的行为,和因此遭受了判罚当然,前提是判罚必须公正公民荣誉就离我们而去了。归根到底,荣誉的根据是对这一点的确信无疑:一个人的道德性格是不会改变的;所以,仅仅一次的恶劣行径就可以确切显示:一旦同样的情况重现,这个人以后的行为都会带有同样的道德实质。这点可从英语的(性格)一词得到证明。一词也表示荣誉、名声的意思。因此,荣誉一旦失去就不可以复得,除非这荣誉的失去是因为某种误会,例如,是因为他人的诽谤或者人们只是基于假象作出了判断。正因为这样,才有了对付诬蔑、侮辱、匿名诽谤文章的法律,因为侮辱性的谩骂,是一种马虎草率的诬蔑,它并没有可以陈述的根据。这一句希腊话很好地表达了这一含意“:谩骂就是随意草率的诽谤也就是说,谩骂的内容都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当然,谩骂他人的人表明自己无法拿出被谩骂者的真正、确实的过错;否则,他就会把这些作为前提交代出来,然后充满信心地把结论留给他的听众去完成。但他却不是这样做。他提供了结论,但却说不出前提。他只能托词说这样做只是为了简便。的确,公民荣誉中的“公民”亦即“中产阶级” ,但这种荣誉无一例外地适用于社会中的各个阶层,甚至最高阶层。任何人都可以放弃这种荣誉。公民荣誉是非常严肃的,每一个人都不应该对此掉以轻心。不管一个人是谁,他干的职业是什么,只要他破坏了诚和信,他也就永远地失去了诚和信,随之而来的苦果肯定在所难免。在某种意义上,荣誉和声望相比,荣誉的特性是否定的,而声望则具有一种肯定的性质。因为荣誉并不意味着别人认为:某某人具有某种特别的、为他的主体所独有的品质;荣誉只是说明:某某人并没有欠缺根据规则必须作为前提条件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具备的品质。因此,荣誉只是表明这一个人不是一个例外。但声望却表明这个人是一个例外。声望是要去争取的,相比之下,荣誉只需要保有就行了。根据这一点,缺乏声望就是默默无闻,它是否定的;但缺乏名誉则是耻辱,它是肯定的。我们可不能把荣誉的否定性质与被动性质相混淆。恰恰相反,荣誉具有一种完全主动的特征;它纯粹从人的主体出发,以主体的行为为基础,而不是根据别人的所为以及外在的遭遇所决定,这也就是斯多葛派所说的“有赖于我们的事情”。这一点,正是真正的荣誉和骑士荣誉或虚假荣誉的区别标志,我们在下文很快就可以看到。只有通过诋毁侮辱才有可能从外面对荣誉实施攻击。对付这种攻击的唯一对策就是把这种诋毁予以公开,把诋毁者公之于众。老年人得到别人的尊重似乎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年轻人享有假设的、但还未经实践检验的荣誉,因此是预先给予的,但这种荣誉还需要经过考验;因此他们的荣誉是信用贷款。但对于老年人来说,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已经通过自己的行为证明了自己仍然保有荣誉。单就年龄和经验而言,这两者都不足以成为要求年轻人向老者表示敬意的充足理由,因为动物也可以达至一定的岁数,甚至一些动物的寿命远远超过人类的寿命;而经验也不过是对世事的发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而已。但在任何各地,人们都要求青年人向老年人表示尊重。高龄所带来的衰弱要求人们给予老人更多的是照顾和体贴,而不是敬意。但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对于花白的头发有一种天生的、因此确实是本能的敬意。皱纹是人到老年的一个更加确切的迹象,但皱纹却一点也不会引起人们的敬意。人们不会说令人肃然起敬的皱纹,而总是说令人肃然起敬的白发。荣誉的价值只是间接的;因为,正如这一章的开首已经讨论过的,只有当他人对我们的看法决定性地影响了他们对我们的行为的时候, 或者只是有时候这样他人的看法才具备价值。但是,只要我们和他人生活在一起,他人对我们的看法就会影响到他们对我们的行为。在一个文明的国度,我们的财产和安全都有赖于社会,而且我们无论干什么事情都需要得到别人的帮助;别人也只有对我们有了信任以后才会跟我们打交道。所以,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具有较高的价值,虽然这一价值总是间接而非直接的。我无法认定别人的看法会有直接的价值。西赛罗的说法与我这里的说法不谋而合,他说“:克里斯玻斯和第欧根尼谈起好的名声时说:美名自有它的实际用处;除却这些好处,我们根本不值得花费哪怕丁点儿的力气获取美名。我完全同意他们的说法。”同样,爱尔维修在他的巨着《论精神》里面详尽地讨论了这一真理,他得出结论“:我们喜爱别人的敬重并非因为敬重本身,而只是因为人们的敬重所带给我们的好处。”既然手段并非比目的更重要,那么“荣誉比生命还要宝贵”这一被人大肆渲染的格言就是,正如我已经说过的,一种言过其实的说法。关于公民荣誉我就谈到这里。公职荣誉亦即等于人们普遍认为:担任公职的人真正具备了所要求的素质,他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一丝不苟地履行他的公务员职责。一个人在国家事务中越发挥重要的作用,亦即他的职位越高,产生的影响越大,大众对于他的与其职位相应的智力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就越高。所以,官员拥有更高一级的荣誉,而显示他的这一荣誉的是他的头衔、勋章,以及他人对他毕恭毕敬的态度。根据同样的标准,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也决定了相应特殊一级的荣誉,虽然大众在判断社会地位的重要性这一问题上存在能力上的问题。正因为这样,地位在显示荣誉方面被打了折扣。但是,人们总是把更高的荣誉给予承担和履行不一般责任的人,而并非普通市民。后者的荣誉主要是基于构成荣誉的那些否定的内容。公职荣誉还进一步要求担任公务职责的人,对其所担任的职位保持尊敬。这是出于对他的同僚和他的继任者的考虑。要做到这一点,他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除此之外,他不可以对一切针对他个人或者他所担任职务的攻击听之任之;换句话说,他不能对诸如他没有严格执行其官员职责或者他那职位对公众的福祉无所建树等言论无动于衷。相反,他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来证明这些攻击是不公正的。拥有公职荣誉的人还包括为国家效力的人、医生、公校教师,甚至公校的毕业生,亦即每一个被官方宣布为具备资格从事某一精神思想方面的工作而自己又自愿承诺投身于这样的工作的人。一句话,所有这一类为公众服务的人亦都享有公务官员的荣誉。真正的军人荣誉也属于公职荣誉一类,这是基于这一事实:每一个自愿保卫自己国家的人实际上具备了勇气、力量和坚强等必需的素质;并且,他准备着誓死保卫自己的国家,不会为了这世上的任何东西而抛弃已经宣誓效忠的旗帜。在此,公职荣誉一词我采用了比常规广泛得多的含意;公职荣誉的常规含意只是公民对一般公职所具有的敬意而已。至于性别的荣誉,在我看来,则需要我们进行更为仔细的考察,并应对其原则下一番究本寻源的工夫。这也将证实:所有种种的荣誉毕竟都是基于实用利益的考虑。就其本质而言,性别荣誉可分为女性荣誉和男性荣誉;并且,从男、女双方各自的角度看,都可以把这种荣誉完全地理解为“团队精神”。但女性荣誉远比男性荣誉重要,因为女性与异性之间所建立的关系在女性的生活当中至为重要。因此,女性荣誉就是人们这样的认可:作为未出嫁的女孩子,她还从没有把自己献给过哪一个男人;而作为妻子,她只把自己献给她的丈夫。人们如此认可的重要性是由下面的道理所决定的。女性从男性那里要求和期待一切她需要的和渴望的东西。男性则从女性那里主要地、直接地只要求得到一样东西。因此,双方必须作出这样的安排:男方可以从女方那里得到他要的那一样东西,但条件是他必须承担照顾女方一切的任务,以及双方的结合所生下的子女。所有女性的福祉都有赖于这一安排。要实施这一安排,女性就有必要团结起来,显示“团队精神。”这样,女性就要形成一个整体,紧密团结以对抗她们共同的敌人男性,因为男性通过得之于自然的、优越的身体和思想力量,占有了人世间所有的好处。女性必须征服他们和俘虏他们;只有通过占有他们,女性才可以占有那些人世间的好处。为此目的,女性荣誉的训诫格言就是:绝对不能和男人发生非婚姻关系的性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强迫男性结婚这是他们的一种投降;只有通过这样做,女性才能得到保障。但要完美地达到这一目的则只有通过严格执行上述的训诫规定。所以,全体女性都以一种真正的团队精神密切留意着其他女性成员是否恪守这一训诫。因此,每一个由于进行非婚姻的性行为而背叛了全体女性的女孩子,都遭到她的同一性别的人的排斥、驱逐,并被打上耻辱的印记;因为一旦这种行为成为普遍,女性的福祉就会受到破坏。这个女人也就此失去了她的荣誉。再也没有一个女人可以跟她交往,人们躲避她,就像躲避一个发臭的人。与此相同的命运也降临在一个与男人通奸的女人头上,因为对于这个女人的丈夫来说,她没有遵守她与丈夫所签下的投降合约。由于出现这样的事情,男性会害怕不敢再签订这样的条约了。而女性的解救却全赖男性签订的合约。除此之外,因为通奸的女人粗暴地破坏了自己的承诺,并且她的做法带有欺骗的成份,所以,她失去女性荣誉的同时,也失去了公民的荣誉。因此,人们会有这种带原谅的说法,“一个失足的女孩子”,但却不会说“一个失足的女人”。在前一种情况下,
诱奸者可以通过以与那女孩结婚的方式使她重获清白;但在后一种情况,尽管通奸妇人离婚以后,那个通奸的男人也无法让她重获清白之身。在得到这一清晰的见解以后,我们看到女性荣誉原则的基石就是一种有益和必需的、但却是经过精打细算、建筑于实际利益之上的集体精神。这样,我们就能知道这种女性荣誉对于女性的存在所具有的巨大重要性。因此,这种荣誉具有一种巨大的相对价值,但这价值却不是绝对的;它不是那种超越了生命和生命之目的,因而也只能以生命为代价去取得的那种价值。因此,我们无法为卢克利斯和维吉尼斯的那些夸张、流于悲闹剧的所为喝彩。所以,爱弥尼亚加洛蒂的结局有某些令人反感的成份,以致我们离开剧场的时候,心情都相当糟糕。在另一方面,撇下女性荣誉不提,我们却忍不住要同情《艾格蒙特》中的克拉森。把女性荣誉的原则推至极端就会像很多事情那样,为了手段而忘记了目的。因此把女性荣誉如此夸大也就是赋予了这种荣誉一种绝对的价值,但女性荣誉比起所有其他荣誉都更具备一种相对的价值。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女性荣誉的价值只是一种习俗的常规意义上的价值。关于这一点,从托马修斯的《论情妇》一书中可以看到:在过去几乎所有的国家和时期,直至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纳妾在法律上是被允许和承认的。根据这一法律,小妾可以维持她的荣誉;古巴比伦的米利泰庙就更不用说了。当然,也有一些国家的情形,使婚姻的外在形式成为不可能,特别是在一些天主教的国家。在那里,是没有离婚的。在我看来,对于统治者来说,如果他们拥有情妇,而不是与她们缔结不相匹配的婚姻,那这样的做法会更加合乎道德。因为出自这不匹配的婚姻的子女,在合法的继承者死了以后,就会提出继承的要求。因此,这种婚姻引起内战的可能性总会存在,尽管这种可能性很小。并且,这样的一种不般配的婚姻,也就是说,把所有外在情况置之度外而缔结的婚姻,从根本上就是对女人和教士作出的妥协而对这两类人我们都要小心尽可能地不要作出让步。我们还要进一步考虑到:国家里面每个男人都可以娶到自己心仪的女人,只有一个男人被剥夺了这一自然的权利。这个可怜的男人就是一国之君。他求婚的手属于他的国家,这只手只能为着国家的理由交付出去。并且,他是一个凡人,他也渴望能够随心所欲一回。因此,阻止或责备君王试图拥有一个情妇,是既不公正,也不感恩的行为,同时,也是狭隘的。当然,这个情妇可不能给国家统治施加任何影响。至于遵守女性荣誉方面,从这个情妇的角度来看,她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普遍规则之外的人。这是因为她把自己给予了一个爱她、而她又爱的男人,但这个男人却永远不可能对她明媒正娶。一般来说,女性荣誉所带来的众多血腥的牺牲婴儿惨遭杀戮、母亲自杀都显示出女性荣誉原则并不纯粹出自天然。当然,一个女孩子违反法律把自己交给了男人,这样做是对她所属的整个女性性别的人犯下的失信行为,虽然这种信约是一种心照不宣、没有经过郑重宣誓所定下的。在一般情况下,这个女孩子的利益会受到自己行为的最直接的损害,因此原因,在这件事情上,她的愚蠢更甚于她的卑劣。男性荣誉是由女性荣誉引出的。这对立的另一方的团队精神,要求每一个缔结婚姻、亦即签订了对对立一方有利的投降盟约的男性,密切留意这一协定是否得以执行,以防止由于执行盟约的马虎、松懈使此协定失去其坚固性。而男人既然为这桩交易付出了一切,人们会确保他达到他进行这桩交易的目的,亦即他能独自占有这个女人。因此,男性荣誉要求男性必须对其妻子破坏婚姻的行为感到愤慨,并至少要通过与她分离来惩罚她。如果他睁着眼睛容忍妻子的所为,他就将被整个男性社会打上耻辱的印记。不过,这种耻辱并不如蒙受失去女性荣誉的耻辱那么严重。相反,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瑕疵,因为对于男性而言,他有众多其他主要的社会关系,与女性的关系的重要性只是次一级的。新时代两个伟大戏剧诗人分别两次把男性荣誉作为其作品的主题:莎士比亚在《奥塞罗》和《冬天的故事》及卡尔德隆在《医生的荣誉》和《秘密的侮辱、秘密的报复》。除此之外,男性荣誉要求只是对女人,而不是对这个女人的奸夫作出惩罚,对后者的惩罚则超出了需要。这一点证实了男性荣誉源自于男性的团队精神。至此为止,我所考察了的种种不同形式和原理根据的荣誉普遍存在于各个民族和各个时代,虽然女性荣誉的原则根据经证实有过区域性的、短时间的些微改变。相比之下,一种荣誉却是完全有别于上述各处普遍存在的种种荣誉。关于这种荣誉,希腊人、罗马人都没有丝毫的概念。直至今天,中国人、印度人和穆斯林教徒对它也都同样知之甚少。这种荣誉最初产生于中世纪,并只在基督教的欧洲扎根落户。它现在只在一小部分人,即社会上等阶层的人和攀附他们的人当中发挥作用,这种荣誉就是骑士荣誉。因为它的原则与我们到此为止所讨论过的荣誉的原则截然不同,甚至完全相反因为后者培养出有荣誉感的人,而前者却要人们守住荣誉的空名所以,我特地把骑士荣誉的原则一一列举出来,这些原则是骑士荣誉不成文的惯例,也是反映这种荣誉的镜子。骑士荣誉并不是他人对我们的价值的看法,这种荣誉纯粹取决于他人是否表示出他们的看法。至于他人所表示出来的看法是否出自真心则无关紧要,更不用说这种看法是否确有根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