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乐史 本章:卷七十

    河北道十九

    涿州

    涿州。涿郡,今治范阳县。古涿鹿之地,星分尾宿十六度,《史记》:“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即此地。舜分十二州,为幽州地,《禹贡》冀州之域,春秋及战国俱为燕国之涿邑,秦灭燕,以其都及西境为上谷郡地。汉高元年,项羽入关,又立燕国,封臧荼为王。三年,韩信用广武君策,发使于燕,燕王臧荼降。五年,反,汉诛荼,立卢绾为王。六年,分燕,置涿郡,领县二十九,理此。后汉为涿郡,魏初因之,至黄初七年,文帝改为范阳郡,取汉涿县在范水之阳以为名,以此地追封武帝子矩为王。晋武泰始元年,又改为范阳国,封宣帝弟馗子绥为范阳王,传国至孙黎,没胡。永嘉之乱,陷于河北,其间建置莫能详悉。后魏又为范阳郡,领县七。至高齐,唯领涿、遒、范阳三县,后周省遒县,领县二。隋开皇初,改范阳县为遵县,隶昌黎郡,又于古遒城别置范阳郡,惟领涿、范阳二县。二年罢郡,移涿县入故郡,廨属幽州。大业三年,以幽州为涿郡,县仍属焉。又《隋书》云:“四年正月,开永济渠,引沁水达于河,又自沁水北开二十余里,以通涿郡。”大业七年,自江都乘龙舟往涿郡,亲征辽。唐武德元年郡废,复为幽州之属邑。七年,改涿县为范阳县。大历四年,幽州节度使朱希彩奏请于范阳县置涿州,仍割幽州之范阳、归义、固安三县以隶之,属幽州都督府。

    领县五:范阳。固安。归义。新昌。新城。

    州境:东西:缺。南北。缺。

    四至八到:南至东京缺。西南至西京一千五百六十五里。西南至长安二千四百二十五里。东北至幽州一百二十里。南至莫州一百六十里。余以幽州取则不逺。

    户:唐开元、长庆户口并为幽州属邑。

    风俗:同幽州。

    人物:王商。涿郡蠡吾人。单于谒商,仰视大畏之,却退。天子闻曰:“此真汉相也”。刘先主备。范阳人。张飞。涿郡人,与关羽俱事刘先主,初奔江夏,曹操追至长阪,飞将三十骑,据水断桥,瞋目横矛,曰:“我张翼德也,可来决战。”无一人敢近前者。崔瑗。字子玉,涿郡人,作座右铭入《文选》。

    土产:绫。

    范阳县。二十乡。本汉涿郡也,取涿水以为名。汉立郡于此,魏文帝改曰范阳。白带山,在县西北四十里。涿水,源出县西土山下,东北流经县北五里,又东流注圣水,应劭注《汉书》:“涿水,出上谷涿鹿县,水西入海。”《土地十三州志》云:“涿郡南有涿水,北至上谷,为涿鹿河,其支入匈奴中者谓之涿耶水。”故广阳国城,汉置,今废故城在今县西南。西乡城,汉县,故城在县西北二十里,一名都乡城。督亢陂,在县东南十里,刘向《别录》:“督亢,燕膏腴之地。”孙畅之《述书》曰:“燕太子丹使荆轲赍督亢地图,入秦谋刺秦王,寻为秦灭也。”《郡国志》云:“陂,见有海龙王神祠在焉。”

    固安县。东六十里,十二乡。本汉方城县地,属广阳国。隋开皇九年,自今易州涞水县移固安县于此,属幽州,取汉固安县以为名。唐武德四年,又移理归义县界章信堡,贞观元年,又移今理。巨马河,在今理西一百一十里。圣水,在县北五十步。曲洛沟,源自督亢陂,经县南,东注方城东。督亢亭,《郡国志》引徐野云:“方城县有督亢亭。”新昌城,汉县,故城在今县南三十里,后汉省,其地下湿,俗亦谓之陷城。故方城,《郡国志》云:“在今县南十五里。”故方城即六国时燕之旧邑也,汉改为涿郡,高齐天保七年省,入涿县,此城尚存。益昌故城,汉县,故城在今县东南五十里,后汉省,并入方城。周武帝宣政元年于城内置堡城。临乡故城,汉县,故城在今县南五十里临乡故城是,后汉省,并入方城县也。阳乡故城,汉为县,故城在今县西北二十七里是,后汉省,晋复置,为长乡。高齐天保七年省,并入涿县,其城亦谓之长乡故城。

    归义县。南一百二十里,十二乡。汉易县之地,属涿郡。按今县东南十五里有大故城,是燕桓侯之别都。魏移理于故城西北十五里故易城,按故易城,今县所理,高齐天保七年省,入鄚县,自周及隋其地并属鄚。唐武德五年,置归义县,于县置北义州。贞观元年废义州,并县。八年,归义县仍旧置,改属幽州,即今理也。至大历中,析隶涿州。易水,在县南。易京城,在县南十八里,其城南临易水,按范晔《后汉书》曰:“献帝初,公孙瓉据幽州,先是,有童謡曰‘燕南垂,赵北际,中央不合大如砺,惟有此中可避世。’”瓉以易京北当之,乃筑京城以自固,曰“易京”。按瓉修营垒楼,观临易河,通辽海,以铁为门,乃曰:“《兵法》:‘百楼不攻。’今吾垒楼橹千重,积谷三百万斛,足以待天下之变。”寻为袁绍所破,后石季龙征慕容隽回,而恶其固,因毁之,即此城也。小易城,在大易城北二里。

    新昌县。汉县名,后废。唐大历四年,析固安县置。

    新城县。南六十里。后唐天成四年,析范阳县置。

    蓟州

    蓟州。渔阳郡,今理渔阳县。《禹贡》冀州之域,星分尾宿三度。春秋及战国俱属燕。秦于此置渔阳郡,二汉因之。魏晋以降,陷于河北,只为幽州属邑。前燕慕容隽、前赵刘渊所都,至隋开皇初,徙玄州于此,立总管府。炀帝初,府废,置渔阳郡。唐武德以后,废郡,复为幽州属邑。至开元十八年,析幽州之渔阳、三河、玉田三县,置蓟州,取古蓟门关以名州。天寳元年改为渔阳郡,干元元年复为蓟州。

    领县三:渔阳。三河。玉田。

    四至八到:南至东京。缺。西南至西京一千八百九十里。西南至长安二千七百五十里。东至平州三百里。南至会海口一百八十二里。西至幽州二百一十里。北至废长城塞二百三十五里。东南至平州石城县二百八十五里。西南至幽州雍奴县界一百二十五里。西北至檀州二百一十七里。东北至平州石城县界废卢龙戍二百里。戍据开皇长城置。

    户:唐天寳户:五千三百一十七。

    土产:鹿角胶。人参。远志。白朮。

    渔阳县。三乡。本汉旧县,古北戎无终子国也。按杜预注《左传》:“山戎、北戎、无终三名,其实一也。”其后晋灭山戎,即为晋境。七国时属燕,后以为右北平郡。唐武德二年,置玄州,改属焉。贞观元年,州废,还属幽州。开元中,置蓟州于此。无终山,一名翁同山,又名阴山,在县西北四里。《神仙传》云:“仙人白仲理者,辽东人也,隠居无终山中,合神丹,又于山中作金五千斤以救百姓。”又《搜神记》云:“无终山,有阳翁玉田。昔雍伯,洛阳人,父母终葬于无终山。山上无水,雍伯汲水作义浆,行者皆饮。三年,有一人就饮,以石子一升遗之,使于高平好地有石处种之。有徐氏者,为右北平着姓,有女,人多求之,不许,雍伯试求,徐氏笑以为狂,乃云:‘以白璧一双,当可为婚。’雍伯至种石处,得五双白璧,徐氏大惊,即以女妻之。”燕山,在县东南七十里,悬崖侧有石鼓,去地百余丈,望之若数百石囷,左右石梁贯之,鼓东南有石人援桴,状同击势,云:‘燕山石鼓,鸣则有兵。’”沽结水,《水经注》云:“沽结水,在渔阳故城南,合七度水。”沽结水,一本名沽水。鲍丘水,潞水,一名潞河是。北平故城,《隋图经》云:“渔阳有北平故城,即汉将军李广为郡守,出猎,遇草中石,谓是伏虎,引弓射,没羽。”即是此处。

    三河县。西六十里。三乡。唐开元四年,分潞县,置属幽州。十八年,改隶蓟州。

    玉田县。东南八十里,二乡。汉无终县,属右北平。唐干封二年,于废无终县置,名无终,属幽州。万岁通天二年,改为玉田县。神龙元年,割属营州。开元四年,还属幽州。八年,又却属营州。十一年,又还属幽州。十八年,隶蓟州。

    平州

    平州。北平郡,今理卢龙县。《禹贡》冀州之域,虞十二州,为营州之境。《周官?职方》又在幽州之地。春秋时为山戎孤竹、白狄肥子二国地。《史记》:“齐桓公北伐山戎,至孤竹。”《尔雅》云:“孤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战国时斯地属燕,秦兼天下,为右北平及辽西二郡之境。汉因之,为辽西郡之肥如县。后汉末,公孙度自号平州牧,擅据,及子康、康子渊,俱得辽东之地,东夷九种皆伏焉。晋属辽西郡,后魏亦然。隋开皇初为右北平郡,十年改为平州。炀帝即位,又废州,复为郡。唐武德二年废郡,为平州,领临渝、肥如二县,其年自临渝移治肥如,仍改肥如为卢龙县,更治抚宁县。七年省临渝、抚宁二县。天宝元年改为北平郡,干元元年复为平州。

    元领县三:卢龙。石城。马城。

    四至八到:南至东京。缺。西南至西京二千一百九十五里。西南至长安三千五十五里。东北至榆关守捉一百九十里,自关东北至营州五百里。南至海二百里。西至蓟州三百里。北至上谷八十里。西南至马城县一百八十里。西北至石城县一百四十里。西北至卢龙塞二百里。东北至营州七里。

    戸:唐开元户:二千二百六十三。

    风俗:同幽州。

    人物:伯夷、叔齐。夷,名墨允,字公信,谥夷;齐,名墨智,字权达,谥齐,俱孤竹君之子,隠首阳山,采薇食之。唐阳城。北平人,征拜谏议大夫。田弘正。卢龙人,封沂国公。

    土产:蔓荆子。

    卢龙县。五乡。本汉肥如县也,属辽西郡。应劭曰:“肥子奔燕,封于此。”唐武德三年省临渝,移平州置此,仍改肥如县为卢龙县,复隋开皇之旧名。蓝山,后魏《舆地风土记》云:“卢龙西四十九里有蓝山,其色蓝翠重垒,故名之。”碣石山,《山海经》云:“碣石之山,绳水出焉。”在县南二十三里,碣然而立,在海傍,故以为名。《晋太康地志》云:“秦筑长城,起自碣石。”在今高丽旧界,非此碣石也。临余山,本名临渝山,音讹为余,有关,通胡之路,在今县东一百八十里。新妇山,《九州岛要记》云:“卢龙柳羌城南有新妇山。”卢水,一名大沮水,今名小濡水,北自营州柳城县界流入,《水经注》云:“玄水出肥如县北,一名玄子溪。”黄洛水,《水经注》云:“水出卢龙山南,流入于濡水。”卑耳溪,《隋图经》:“按管子云:‘齐桓公北征孤竹,未至卑耳之溪,见一人,长尺,人物具马冠,右袪衣,走马疾前,管仲曰:‘登山之神有俞儿,霸王之君兴,而登山之神见,且走马前导也,袪衣示前有水也,右袪衣示从右方涉也。’至卑耳之溪,有赞水者,曰:“从左方涉,其深及冠;右方涉,其深至膝。”已涉,桓公拜曰:“仲父之圣至此。”素河水,《水经注》云:“素河水,出令音零支音歧县蓝山南,与新河合。”黄洛城,殷诸侯之国。令支城,汉县,属辽西郡,废城在今县界。孤竹城,在今县东,殷之诸侯,即伯夷、叔齐之国,又按《县道记》云:“孤竹城,在肥如县南十二里。”《史记》谓:“齐桓公伐山戎,北至孤竹。”又《隋图经》云:“孤竹城,汉灵帝时,辽西太守廉翻梦人曰:‘孤竹君之子,伯夷之弟,辽海漂吾棺,闻君仁善,愿见蔵覆。’明日,水际见浮棺于津,收之,乃为改葬,吏人嗤笑者,皆无疾而死。”今改葬所尚存,祠在山下极岩。朝鲜城,即殷箕子受封之地,今有废城。辽西城,汉为都于此,废城在今郡东。秦长城,秦使蒙恬辅其子扶苏之所筑,东西长万里。杞梁妻哭,城崩,得夫骨,即此城也。卢龙道,《魏志》云:“曹公北征乌丸,田畴自卢龙道引军出卢龙塞,堑山堙谷五百余里,经檀,歴平冈,登白狼,望柳城,即此道也。一谓之卢龙塞,在今郡城西北二百里。望海台,汉武所立,登之以望海。

    石城县。西一百四十一里,二乡。汉旧县,取碣石立如城以名之,属右北平。唐贞观十五年,于故临渝县城置临渝县,万岁通天二年,改为石城,复汉旧名。碣石,始皇使燕人卢生求羡门,刻碣石。汉武登之望海,当山有大石,如石柱,号曰天桥柱,往往望而立于巨海之内,状如人造,然非人力所能成也。

    马城县。南一百七十二里,二乡。唐开元二十八年,析卢龙县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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