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烟又起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云寒 本章:烽烟又起

    华源大反攻

    误判给华源带来大逆转,从被动挨打转为大举反攻。

    仲裁后,江苏华源提出召开董事会,要求按仲裁决定调整出资比例,并且提出追回以前分红的要求。道理很简单,出资比例既然回到1994年,那么这以后的历年分红也要调整,你EA公司不出资当然不能享有股权,更不能享有这16%的历年分红。

    华源目的很明确,依据仲裁裁决,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改变目前的股权比例。

    如果丰原不同意,根据《民事诉讼法》注一第259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华源已经积极到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注二活动,准备只要丰原不同意,就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背水一战

    裁决对中粮来说,是五雷轰顶的惨败,如果不改变这个结局,将会损失惨重:

    一是16%的股权肯定是要退钱的,这一笔就是5680万元。

    二是16%的分红要退还,这一笔也是5000多万元。

    三是丰原肯定要索赔,合同明确规定你是有28.6%的股权,你竟然耍了我,

    四是名誉损失,EA虚假出资,不仅中粮集团名誉扫地,中粮国际也很难堪,作为香港上市公司,你竟然虚假出资被起诉,这太丢人了。还不知道要赔多少呢?

    中粮恐慌极了,决定不惜血本,血战到底,一定要改变自己悲惨的命运。

    此刻中粮眼前还有一线曙光,因为法律经常是有补丁的,按照《民事诉讼法》

    第259条仲裁好像是不准起诉,可接下来第260条又打了个大补丁:

    注一:此处引用的民事诉讼法为1991年4月9日实施的版本。

    注二:靖江市是县级市,行政隶属于泰州市,因此申请执行应到泰州市人民法院。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也就是说,只要找到符合上面的理由,仲裁裁决同样可以推翻。

    中粮找到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想委托浩天所重新开战。浩天所一看这裁决是三大法学泰斗做出的,感觉推翻不容易,于是狮子大开口,要了个天价律师费。尽管这个价格实在是惊人,可中粮最后还是咬咬牙,含泪答应只要撤销,就给全额的天价律师费。

    于是浩天所开始代表中粮投入到新一轮战斗。

    配合撤销

    仲裁败诉给丰原打击很大,首先是股权调回去,不仅股权合并意义丧失,而且原先实际拥有的控股地位也不保了,原先自己是主动进攻华源,一直处于上风,现在却要面对华源的挑衅,这口气哪能咽下。

    丰原一方面给中粮施加压力,督促中粮拼命;另一方面开始主动帮助中粮,9月11日,丰原开始委托金鼎所配合中粮办理撤销仲裁决定。

    EA公司、Rt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书第四项的申请。9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同日,《国际金融报》刊登大战续集,新闻剪辑:

    丰原质疑最终裁决华源争夺江山股权风云再起

    一问:面对江山股权之争的终局仲裁,丰原集团提出质疑意味着什么?

    二问:手持尚方宝剑的华源制药,如何才能实现对江山制药的实际控股?

    三问:股权争执不下,企业重大事项无法定夺,江山制药会因此遭受重创吗?

    围绕中国四大维C生产商之一——江山制药的控制权之争,华源制药、丰原集团股权争夺战风云再起。

    9月23日,在江山制药董事会上,丰原集团对仲裁委员会8月3日做出的仲裁裁决表示质疑,并提出“华源制药应拿出各方可接受的、具操作性的解决办法,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丰原集团副总经理孙朝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江山制药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法》和《合资法》,同时公司合同章程是公司各方行事的指导性文件。

    看来,一纸裁决并未完全解决江山股权问题,华源制药、丰原集团之间的“江山股权争夺战”何时能平息现在还是个谜。

    丰原提起仲裁

    ……

    华源绝地反击

    ……

    最高级别的终局仲裁,似乎意味着华源制药、丰原集团的江山股权争夺战的终结。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江山何去何从

    仲裁后,华源制药排出时间表:8月底召开股东大会,9月底召开董事会。目的很明确:希望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改变目前的工商登记和董事比例,实现对江山制药的事实控股。

    9月23日,江山制药董事会如期召开。江苏华源董事长赵光明、丰原集团副总经理孙朝辉等出席了董事会。第一项议程就不平静:丰原方对总经理工作报告中“三届董事会期间”的表述提出异议,认为三届董事会任期并没有结束,要求对上述表述予以更改。

    第二项议程:讨论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华源方提出,按仲裁裁决的比例分配公司2003年度利润,即:江苏华源51.93%、Rt公司29.1%、EA公司12.6%、江苏医保4.37%、新兰公司2%。

    对此,丰原方显然不同意,并抛出杀手锏,对仲裁裁决第四项裁定“1997年股权重组协议因事实上未生效而无法执行”提出质疑,认为2003年4月江山制药合同章程已经国家商务部批准,合同章程应该是公司的指导性文件。

    对于丰原集团缺席股东大会、激辩董事会,华源制药似乎是早有心理准备。江苏华源董事长赵光明9月25日下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输掉仲裁,他们心里肯定不好受的。”对于如何解决江山公司股权之争,赵光明则和记者“打起太极拳”,建议“当面好好谈”。

    而孙朝辉表示,关于江山制药股权和今后的发展,“各方可以坐下来谈”。对于今后的打算,孙朝辉称,“不好打算,毕竟有裁决在那儿。但是我国相关法律还不健全,裁决不但没有解决问题,还给股东们造成新的矛盾。”

    看来,江山制药的股权之争一时半会是解决不了。而如日中天的江山制药,却很可能因重大事项无法决定而影响发展。这场旷日持久的股权之争中,也许不会有一个真正的赢家,而最大的受害者将是江山制药和它的近两千员工。

    11月6日,华源制药发布《诉讼事项的公告》:

    兹接所属江苏华源报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申请人EA公司、Rt公司申请撤销江山制药股权仲裁裁决一案。

    上述申请人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裁定的内容为:撤销仲裁委员会[2004]中国贸仲字第0222号《裁决书》中第四项裁决。

    各大媒体如梦初醒,什么尘埃落定?弄了半天,战争还没有结束,又纷纷报道,新闻报道题目:《华源制药“江山”争夺战烽烟又起多家公司争股权》、《华源VS丰原:“江山”之争何时休》、《华源制药:“江山”之争仍未了》……

    点评:中粮背水一战,丰原全力参战,精诚合作。两大集团开始联手对抗华源,挑战三大法学泰斗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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