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四笔·卷十二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洪迈 本章:容斋四笔·卷十二

    汉唐三君知子

    【原文】

    英明之君,见其子有材者,必爱而称之。汉高祖谓赵王如意类己,欲以易孝惠①,以大臣谏而止。宣帝以淮阳王钦壮大,好经书、法律,聪达有材,数嗟叹曰:真我子也!常有意欲立为嗣,而用太子起于微细②,且早失母,故弗忍。唐太宗以吴王恪英果类我,欲以代雉奴③。其后如意为吕母所戕,恪为长孙无忌所害,钦陷张博之事,殆于不免。此三王行事④无由表见。然孝惠之仁弱,几遭吕氏之覆宗;孝元之优柔不断,权移于阍寺⑤,汉业遂衰;高宗之庸懦,受制凶后⑥,为李氏祸尤惨。其不能继述固已灼然。高祖、宣帝、太宗盖本三子之材而言之,非专指其容貌也,可谓知子矣。彼明崇俨谓英王哲(即中宗也)貌类太宗,张说谓太宗画像雅类忠王(即肃宗也),此惟取其形似也。若以材言之,中宗之视太宗,天壤相隔矣!汉成帝所幸妾曹宫产子,曰:我儿额上有壮发,类孝元皇帝。使其真是孝元,亦何足道?而况于婴孺⑦之状邪!

    【注释】

    ①易孝惠:用赵王如意去替换孝惠皇帝的太子地位。

    ②起于微细:生于贫贱之时。

    ③雉奴:唐高宗李治的乳名。

    ④行事:建功立业的本领。

    ⑤阍寺:宦官。

    ⑥凶后:高宗皇后武则天。

    ⑦婴孺:婴孩。

    【译文】

    英名的君主,发现自己儿子中有才能的,一定会喜爱并称赞他。汉高祖称赵王如意像自己,想叫他替换孝惠皇帝做太子,因为大臣们进谏才没有实行。汉宣帝根据淮阳王刘钦形象高大,喜欢研究经书和法律,聪明畅达富有才华,屡次叹赏道:真是我的儿子!经常有心立他为继承人,可因为太子出生于贫贱之时,并且早年丧母,所以不忍心夺其位。唐太宗认为吴王李恪英明果断像自己,曾想以他取代雉奴(唐高宗李治乳名)。后来赵王如意被吕后残害,吴王恪被长孙无忌处死,淮阳王钦被牵连到张博的事件里,几乎不免于难。这三王建功立业的才能无从发挥。可是孝惠帝仁厚懦弱,几乎被吕氏覆灭宗族;孝元帝优柔寡断,大权旁落到宦官手里,汉朝的大业于是走向衰落;唐高宗平庸怯懦,受凶后武则天控制,给李氏带来的祸患更惨。他们没能力继承先人事业当然是昭然若揭的。汉高祖、汉宣帝、唐太宗大抵是根据三个儿子的才能来说话,并非专指他们的相貌,真可说是知子莫若父了。那明崇俨说,英王李哲(即唐中宗)样子像太宗;张说则说,唐太宗的画像很像忠王(即唐肃宗),这只是取其形貌相似。如果从才能上来讲,唐中宗比之唐太宗,真是异同霄壤。汉成帝所宠幸的侍妾曹宫生子,说:我儿子额上有丛生突下的壮发,像孝元皇帝。即使他真是孝元帝,又有什么值得称道的?更何况是婴儿的长相有点像呢?

    当官营缮

    【原文】

    元丰元年,范纯粹自中书检正官谪①知徐州滕县,一新②公堂吏舍,凡百一十有六间;而寝室未治,非嫌③于奉己也,曰吾力有所未暇而已。是时,新法正行,御史大夫如束湿,虽任二千石之重,而一钱粒粟。不敢辄用,否则必著④册书。东坡公叹其廉,适为徐守,故为作记。其略曰:至于宫室,盖有所从受,而传之无穷,非独以自养也。今日不治,后日之费必倍。而比年以来,所在务为俭陋,尤讳土木营造之功,欹仄⑤腐坏,转以相付⑥,不敢擅易一椽,此何义也!是记之出,新进趋时之士,娼疾以恶之⑦。恭览国史⑧,开宝二年二月诏曰:一日必葺⑨,昔贤之能事。如闻诸道藩镇、郡邑公宇及仓库,凡有隳坏,弗即⑩缮修,因循岁时,以至颓毁,及僝工充役,则倍增劳费。自今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知州、通判等罢任,其治所廨舍,有无隳坏及所增修,著以为籍,迭相符授。幕职州县官受代,则对书于考课之历,损坏不全者,殿一选,修葺、建置而不烦民者,加一选。太祖创业方十年,而圣意下逮,克勤小物,一至于此!后之当官者不复留意。以兴仆植僵为务,则暗于事体、不好称人之善者,往往翻指为妄作名色,盗隐官钱,至于使之束手讳避,忽视倾陋,逮于不可奈何而后已。殊不思贪墨之吏,欲为奸者,无施不可,何必假于营造一节乎?

    【注释】

    ①谪:贬谪,贬官。

    ②一新:翻新。

    ③嫌:避嫌,避忌。

    ④著:记录。

    ⑤欹仄:房子倾斜。

    ⑥转以相付:转身就把它交给后任。

    ⑦娼疾以恶之:嫉妒并且讨厌他。

    ⑧恭览国史:我恭敬地披览本朝文献。

    ⑨一日必葺:即使在任一天也须修葺损坏了的房屋。

    ⑩即:立刻,及时。

    因循岁时:拖延时间。

    劳费:劳务和费用。

    廨舍:官署。

    著以为籍:记录在案。

    迭相符授:依次点验移交给后任。

    殿一选:落后一个选次授官。

    克勤小物:勤于政务,密切注意小事。

    暗于事体、不好称人之善者:不明事理、不喜欢称人之美的人。

    束手讳避:为避嫌疑,束手不干。

    无施不可:无处不可为。

    【译文】

    宋神宗元丰元年,范纯粹从中书省检正官贬黜为徐州滕县知县,将公堂吏舍翻修一新,共116间;但寝室还没有整治,不是避忌奉养自己的口实,说只不过是尽力于他事尚没有空暇罢了。这时,新法正在推行,像束湿那样的御史大夫,出任地方官,尽管肩负着州郡长官的重任,可是一文钱一粒米也不敢随便用,要用的话就一定记录在簿册之上。苏东坡赏叹他廉洁,刚好正做徐州知州,所以专为此事作了一篇杂记文字。他约略说道:至于官府的宫室,大抵是从前任那里接受来的,并且要不断地传给后任,不只是用来奉养自己。宫室坏了今日不及时整治,以后所用费用定会成倍增加。可是近年以来,到处以因陋就俭为时尚,特别避忌土木营造的工程,即使房子倾斜了、腐坏了,转身就把它交给后任,不敢擅自动一根椽子,这是什么道理呢?这篇杂记写出之后,新近提拔上来趋奉时尚的人,嫉妒并且讨厌他。我恭敬地披览本朝文献,见宋太祖开宝二年二月的诏书上说:就是在任一天也要修葺损坏了的房舍,这是过去的贤官良宰所能之事。可是听说各路的藩镇和郡县的官房和仓库,大抵是有了破坏,并不及时修缮,拖延岁月,以至于倾塌,等到筹集工料、募民充役进行修复的时候,劳务和费用就要倍增了。从今以后,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知州、通判等谢任,他治所的官署,有没有毁坏以及增修的情况如何,都要记录在案,依次点验移交给后任。地方长官的属吏及州县长官任满去职,就对照着书写到考核优劣的记事文书上,官署损坏不全的,落后一个选次授官,有所修葺、建置而且不烦扰百姓的,提前一个选次授官。太祖皇帝创立基业才十年,就下达了这样的旨意,勤劳国事密切注意小的事物,居然达到这样的地步。后来的担任官职的人不再留心此类事。如果有人从事于倾颓官舍的修复,那么,不明事理、不喜欢称人之美的人往往反而指责为巧立名目贪污公款,以至于使得当事者束手不干,为避免嫌疑,无视墙倒屋塌,达到无可奈何的境地才罢手。都不想想贪污的官吏想做坏事,无处不可,哪里一定要假借营造官舍一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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