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一书中,说明对错案平反的一条重要政策,“原来在什么范围内弄错的,也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宣布平反”。党和政府长期以来贯彻执行这项政策。
1957年我被划为“右派”的错案,在全国报纸都刊登了,是在全国范围内弄错了的,也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宣布平反。但当我的被错划右派问题得到改正时,我要求把“复查结论”在报纸上宣布,有关当局却不予批准。甚至,新闻记者写的采访我的报道,他们也不准发表。他们这种不按政策办事的作法,加重了对我的政治压力。不得已,我向中央宣传部写了一封申诉信,请求将我的错案平反结论见报。该部一位副部长回信说:依据党的政策,你的错案平反结论应该见报。有关当局不准见报,你可以依据宪法赋予你的权利,自己写文章,报社是会给你发表的。于是我和几家报社联系,他们欢迎我的稿子。
1982年12月7日,北京《光明日报》发表了拙稿《回忆“一二·九”革命学生的爱国主义运动》。
12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拙稿《新宪法肯定了知识分子的地位和作用》。
12月18日,《光明日报》以《葛佩琦同志被错划为右派的问题已得到改正》为标题;把有关单位给我作的“复查结论”中的主要内容,告诉了读者。
12月19日,广州《羊城晚报》发表了石湾同志写的《两访葛佩琦》。香港《文汇报》全文转登了这篇访问记。许多省市的文摘报和地方报纸,也摘登了这篇访问记的主要内容。从而引起广大读者对我的关注,我先后收到近千封热情洋溢的人民来信。有的人还从天津、上海、长沙、哈尔滨、呼和浩特等地来看望我。新闻界的同志们、朋友们和广大人民对我的这种同情和支持,我万分感激!
由于我参加过“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在1985年“一二·九”运动50周年前后,新闻界的同志们、朋友们又给了我一些关怀和鼓励。
1985年5月,北京《中国青年》杂志发表了青马同志写的《痛苦与微笑构成的人生——访葛佩琦》。
同年6月,上海《文汇月刊》发表了叶永烈同志写的《泪人恨——葛佩琦传》。有些报刊曾摘要登载了这篇访问记的内容。
9月9日,安徽省《阜阳日报》发表了王天襄同志写的《葛佩琦在界首》。
12月9日,《北京晚报》发表了王晓阳同志写的《抚今追昔意纵横访“一二·九”运动时期北大学生领导人之一葛佩琦》。
12月14日,《中国人民大学》报发表了周建明同志写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走上光明之路——访“一二·九”老战士葛佩琦同志》。
1986年4月5日,北京《支部生活》发表了李海鸥同志写的《三中全会前后的葛佩琦》。
我感谢上述报道我的事迹的同志们对我的关怀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