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金满楼 本章:四六、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1845年11月,上海道台宫慕久将上海县城北边的一块土地划给英国人居住,当时这里完全一片农田,种满了水稻和棉花。在黄浦江的西岸,有一条蜿蜒的小道穿过宽阔而稀疏的芦苇丛,那是纤夫们为拉船而踩出来的。当年在这里赤着脚、流着汗的人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原本少有人烟的郊外,在三四十年后竟然成为世界上人口最拥挤的地区之一,而这条毫不起眼的羊径小道,居然早已变身为中外知名的外滩。

    外滩处于黄浦江的西岸,这里既是黄浦江与苏州河交汇之处,也是黄浦江水势最深而水流最平之处,可谓是天然良港的最佳位置。在获得了租界的管理权后,英国人首先在这里建造了两座驳船码头,以方便其外贸商品的上下进出。仅过了十年之后,这里已经拥有了大大小小十余座码头,其货物的吞吐量远远超过了下游上海老县城的传统码头。

    外滩码头的后面,是一些外国洋行陆续建造的两层洋房,其中不乏历史上知名的义记洋行、颠地洋行、怡和洋行等外国商事机构,这也是后来“外滩”的雏形。外滩,中国人当时称之为“黄浦滩”,洋人则唤之为“Bund”,其所指的这个新兴的商港地带,范围与现在的外滩基本接近。不过,当年洋行初建的两层建筑在使用了数十年后基本被拆除重建,现在外滩那些被称为“万国建筑博览会”的西式建筑大多是上世纪初期的产物,这些建筑可远比最初的两层建筑要宏伟得多,而且保存至今。

    1848年后,工部局在英租界外滩一带修筑了一条鹅卵石煤屑道路,后来又在这条路上安装了新奇的煤气路灯并种植了优雅的行道树,法租界外滩路也随而与之连接(当时英租界与法租界以洋泾洪为界,即现在的延安东路)。到1865年左右,这条滨江大道已经成为当时上海最宽敞最漂亮的马路,每到傍晚,在上海工作的各国洋人们或驾着马车,或步行来到这里欣赏美丽的黄浦江景,在夕阳的残照下,这里成为了他们最深刻的异国记忆。

    很显然,当时外滩具有双重功能:白天这里是繁忙的港区,晚上则成为了居民们最佳的休憩区。为防止商人们滥用自己洋行前的土地,工部局决定不再增设港区设备,而要将外滩转型为一块公共绿地、一个公共的休闲场所,因为这里是“居民们在黄昏散步时能从黄浦江中吸取到清新空气的唯一场所,也是租界内具有开阔景色的唯一地点”。

    在这一决策下,外滩的沿江地带陆续被填平并铺上草皮,这里也逐渐成为了上海景观的首选标志,并开始出现在当时的油画或摄影作品中。1868年,在外滩带的最北端,也就是黄浦江与苏州河的交汇处,出现了上海租界中的第一座公园——“上海黄浦公园”,这也是为时人所熟知的外滩公园。

    外滩公园的筹建、设计与管理过程均没有华人参与,在最初的时候,它并没有引起特别的注意,只是在1875年那座著名的长118米、宽12米的外白渡桥改建成功后,当人们从高耸的桥上走过的时候,外滩公园的美景尽收眼底,这才引起了众人的关注。当时有位署名为云间逸士的人在《申报》上发表一篇关于“外国公园”的洋场竹枝词,其中便描绘道:“行来将到大桥西,回首窥园碧草齐。树矮叶繁花异色,雨余石上锦鸡啼。”但令人不快的是,当租界中居住的华人试图进入这座公园一窥美景时,却被门警阻挡在外,这又是为何呢?

    近年来有一种奇怪的论调,说外滩公园“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是伪造的,如《世纪》杂志所刊登的一篇流传颇广的文章——《揭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流传之谜》中便认为“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乃“纯系误传”,理由是20世纪30年代上海通志馆成员蒯世勋于1932年在翻译《中国的发展》中的“C admitted”一句话时,将之译成中文“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才得以流传开来。至于那块千夫所指的牌子,则是“50年代为配合形势教育”而制作的,它被放在“解放后的博物馆里”,而不是“解放前的外滩公园里”。写作过“上海三部曲”的作家陈丹燕也认为这是一段伪造的历史,理由是禁止华人与狗入园的规则虽有,但“华人与狗不得进入”这句话系概括而成,至于牌子,当然是没有了。

    就历史而言,要证明一个事实有,比较容易;但要证明没有,则比较难。因为有更多的证据表明,非但这句话是有的,而且这块牌子也曾被不同时代的不同人所亲眼目睹过,相关记载如下:

    黄炎培在其自传《八十年来》一书中记载,“一进租界,眼花缭乱,只见街上到处是红头巡捕,面目凶狠,特别是对那些人力车夫乱打乱踢,白渡桥公园门外牌子上写着八个大字,‘犬与华人,不得入内’,这是我在那时亲眼看见的”。黄炎培是上海川沙人,他当时是去上海应县试,时间在1898年左右。可见那时已经有了这块牌子。

    周作人在1903年9月11日的日记中记述,“途中经公园,地甚敞,青葱满目,白人游息其中者,无不有自得之意。惟中国人不得入,门悬金字牌栅,大书‘犬与华人不准入’七字,哀我华人与犬为伍”。

    陈岱孙在《往事偶记》中称,1918年他在上海外滩公园见到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并于1990年7月12日去信上海黄浦区园林管理所,强调这块牌子上的内容“不是游园规则中的某一条,……而是一块木牌子”;另外,他还说在1920年的时候,这牌子仍然“健在”。

    1923年8月28日,郭沫若在一篇名叫《月蚀》的文章中有这样一句,“上海几处的公园都禁止狗与华人入内,其实狗倒可以进去,人是不行,人要变成狗的时候便可以进去了”。同年,蔡和森也在一篇文章里写道:“上海未开埠以前,一草一石,哪一点不是华人的?但是既开埠以后,租界以内,最初是不准华人居住的,而华人与犬不得入内的标揭,至今还悬挂在外国公园的门上。”

    1924年,孙中山在演说里也提到这块牌示:“上海的黄浦滩和北四川路那两个公园,我们中国人至今都是不能进去。从前在那些公园的门口,并挂一块牌说:狗同中国人不许入。现在虽然取消了那块牌,还是没有取消那个禁例。”

    另外,方志敏在中说,“有几个穷朋友,邀我去游法国公园。一走到公园门口就看到一块刺目的牌子,牌子上写着:‘华人与狗不准进园’,几个字射入我眼中,全身突然一阵烧热,脸上都烧红了。这是我感受着从来没有受过的耻辱了”。不过,方志敏说的不是外滩公园,而是法租界的法国公园,即如今卢湾区的复兴公园。

    由以上不同年代、不同人物的证人证言可以看出,外滩公园确实有过这样一块牌子,只不过因为当事人记忆或者是公园每年均须油漆换牌的缘故,牌子上的字记载不同,有称七字的,也有称八字的,措辞稍有不同,但意思是基本相同的。(清末称“犬”者多,而民国直接呼“狗”者多,莫非是新文化运动的影响?)

    有无牌子的问题先放在一旁,先看看租界当局制定的游园规则。其中涉及“华人”与“狗”有这么几条,一是1885年的《外滩公园游览须知》中,第1条是“狗及脚踏车切勿入内”;第5条是“除西人佣仆外华人不准入内”。二是1909年9月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公共娱乐场(今鲁迅公园)规章》中的第3条,“华人不准入内,除非是侍奉外国人的佣人”;第4条,“印度人不准入内,除非是衣冠整洁者”;第7条,“狗不得入园,除非加嘴套及用皮条牵住”。三是1909年法国公园的游园规定,其中第1条是“严禁下列人和物进入公园:中国人,但照顾外国小孩的中国阿妈和伺候洋人的华仆可跟其主人入园;酒醉或衣衫不整的人……”;第2条是“洋人牵带的外加口罩的狗允许入内……”;第5条是“公董局保留有权利发给华人入园券”。1904年的《巡捕房章程》关于“公家花园”也规定:脚踏车与犬不准入内;除西人之佣仆之外,华人一概不准入内。

    以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禁止华人与狗入园的规定是确定无疑的,争议主要在于牌子的存在与否。否定者认为,规定是分开的,不应有单独列出的八字牌示,何况目前确无实物可以证明;肯定者则言之凿凿声称,他们确实亲眼看见过这块牌子,而且是不同时期、不同人物,不可能也不必要全部说谎。反过来说,不能找到牌子的实物,并不能否定牌子就不曾挂过,因为当时公园的管理者是租界当局,取消对华人的禁令后自然会加以销毁而不是送给博物馆收藏;再者,木制牌子在风吹雨淋之下,往往要定期重新油漆或者更换,其中的“犬”字“狗”字、七字八字或有差异,但并不能否定“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块牌子就真的不存在。

    事实上,在外滩公园开放之初,的确是没有这块牌子,也没有禁止华人入园之规定的。最早反映因游园问题而发生中外冲突的,是1878年6月21日(即建园十年之后)的《申报》刊登了一篇题目为《请弛园禁》的文章,其中提到“现在中国之衣冠中人偶入其内,门者不得阻止”这么一句,由此可见,对于大多数特别是衣冠看起来不甚高贵的人,门警是不让其入内的,唯独高级华人,或许“偶能入内”。

    《申报》随后在评论中提出质疑:香港的公家花园之前也是不准华人出入的,但自从新港督上任后便废除了这项规定,为何“弛于彼而禁于此”?花园创建之时,动用的都是工部局所收的银两,而租界中的华人同样纳税,为何单独禁止华人入内?

    在1881年的《上海英美租界工部局年报》上,刊登了这样三封信,一封是虹口医院的华人医生恽凯英等八人用英文写给工部局秘书的,信中声称其于当年4月5日路过外滩并想进入外滩公园时,却被门卫挡住,于是他们写信抱怨道:“我们都是租界的居民,而且是纳税人,想请问你有什么条文规定中国人不可以进入公共花园的?我们没有见到官方有关这方面的文件,昨天,我们有位先生冒昧地想进入公园,不料却被门警阻挡了。”

    4月20日,工部局董事会回信称:“由于公园的地方有限,所以显然不是所有的中国人都能进园的。不过,捕房已授权让所有正派的、衣冠体面的中国人进入花园。”5日后,工部局董事会再一次回信称,他们“并不认为中国人有进入花园的权利”,因为1868年英国驻沪领事温斯达在写给上海道台的一封信中已经申明,“这块地方(公共花园)是给在上海的外国社区居民作为娱乐场所或公园之用的”,而当时的上海道台对此并没有表示反对意见。

    工部局的答复显然不能让租界中的华人特别是高级华人满意。四年后,也就是1885年,怡和洋行的买办唐茂枝等8名华人再次联名致信工部局:“中国人与外国人在使用公共花园方面遭受到不同的对待是令人不满的,希望工部局想些办法来消除这种招人怨恨的矛盾”;“工部局拒绝华人入园,仅仅是从种族方面来区别,这不管以权宜之计或国际礼仪作为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对待任何打算妨碍这种制度的不公平行为都坚决反对,但我们也希望上述遭人怨恨的事例予以改变”。

    唐茂枝等人还表示,“我们申诉这些理由并不是急于要求无条件地开放花园,只是希望工部局能够允许那些高贵阶层的中国居民和外地客人能进入工部局管辖之下的娱乐场所”。为此,他们还建议,由工部局发放证件,每周可安排两到三天,实行中国人持证入园,意在保障高等华人的权利。以上信件也同样发表在1885年的《上海英美租界工部局年报》上。

    这一次华人的抗议浪潮比上一次要更加猛烈,《申报》等媒体也不断发表文章为之造势,工部局在压力之下,也不得不承认华人的要求“所言甚是”,并在当年12月公布了一项决定,那就是让那些“受尊敬的品格高尚的中国人采用事先申请游园券”的方式进入公共花园,但限定每周一次。但是,租界内的高等华人并不愿意接受这种受辱的方式,因而申请入园券的发放为数极少,1889年那一年也不过发放了183张。

    直到1889年3月,上海道台龚照瑗致函英国驻沪总领事许士,信中转述了一位华商关于公共花园的意见,即华人承担了花园的修建、管理等费用,却不能享受到应有的权利,这是极不公平的,因而龚道台要求英国总领事劝说工部局尽快解决此事。工部局在得信之后,坚持认为外侨入园是一种权利,而华人入园只是一种恩惠,如果凭券入园被滥用的话,这一制度将予以取消。

    不过,由于上海道台的介入,加上此时租界的人口已经剧增,工部局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次年,工部局在苏州河南岸的四川路(今四川中路)东头、苏州河与黄浦江交汇处的滩地上修建了一个占地约六亩的新公园,这也就是后来所称的“华人公园”(如今已成为一块街边绿地)。

    相比外滩公园,华人公园的环境及管理等方面要差得多,但工部局“华洋分园”的处置却在无形之中消弭了华人的抗议之声,但出人意料的是,对外滩公园的强烈批评开始见诸时人的记载之中,而问题恰恰出在那块之前没有出现过的牌子上。

    历史学者罗苏文在《近代上海:都市社会与生活》一书中提到这样一件事,那就是外滩公共绿地的“座椅风波”。曾有一位华人写信向工部局申诉,称他有两位衣着体面的朋友在外滩草坪散步时,竟遭到巡捕的驱赶,他要求工部局责成巡捕房今后不得干涉在草坪上散步的衣着体面的华人。而有一位外侨则向工部局抱怨说,外滩公共绿地的座椅在傍晚时几乎都被华人劳工阶层所占领,他向工部局申请是否可以自带座椅。在此之前,工部局已经规定外滩公共绿地的座椅可以由衣着体面的华人享用,但在此之后,座椅的使用范围则提升为“更为体面的华人”,由此,巡捕的干涉也就日益频繁了。

    但是,工部局的规定和巡捕的干涉并不能让那些华人劳工阶层放弃去外滩休憩的愿望,因为当时除了外滩之外,并无理想的休息之所。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外国人也希望与华人特别是他们认为低级的华人分离开来,这一愿望在“华洋分园”后便变得更加强烈。在他们的逻辑中,既然华人已经有了自己的花园,就不应该再享受进入外滩花园的权利,那块令华人厌恶的牌子,大概也就是这时开始挂出来的。说白了,这仍旧是华洋分居的老套路。

    事实上,当时禁止华人入内的外国人专用场所并不限于外滩公园,譬如英国总会、德国总会等娱乐场所一向就是禁止华人入内的,历史上知名的跑马场,也从来没有接受过华人做会员。外国人的理由很简单,华人并没有对此有所投入。但外滩公园不一样,一则它是公共花园(Public Park),二来建园及管理费用是由华洋共同承担的。

    资金的来源还仅仅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外国人那种“华洋分居”的观念在他们心目中已经是根深蒂固,因为在他们看来,租界中的华人当时已经是“人满为患”,而且他们还担心过多地与华人平民接触,会有感染时疫的危险。为了屏退华人、给自己保留独享的空间,那块口气强硬的牌子也就成了顺理成章之事。

    不可否认,部分华人在公共绿地及游园中出现过一些诸如“摘花践草”、“独占座位”、“挟妓入园”等不守公德的现象,公园中“禁脚踏车、禁掏鸟窝、禁摘花、禁狗”等规定也属合理之处,但将华人与狗并列,则足以会激起中国人的万丈怒火。1925年,在中国民族主义高涨的五卅运动时期,外滩公园的园规禁牌一度被愤怒的学生砸毁。在之后的北伐战争胜利之后,武汉的外国租界被收回,公共租界工部局及法租界当局也随后宣布开放租界内的各大公园,中外人士均可进入。作为一个补偿,各公园开始实行售票入园,倒是为租界当局赢得了一笔不菲的收入。

    在华洋分居、种族歧视的颜色褪去之后,外滩公园的定位重新回归并成为了市民们休憩的乐土。今天的黄浦公园(即原来之外滩公园),以人民英雄纪念塔作为公园主景,看上去不过是一所极为普通、到处可见的小公园罢了。至于那块口口相传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自然是无可寻觅,倒是全国各地都很常见的牌子,如“请勿践踏草坪”、“禁止折攀草木,违者罚款”等等,挂得到处都是。

    黄浦公园拥有130年的历史并曾是上海最早的城市花园,但在如今繁华的上海大都市中,似乎早已被人忘却。即便是来上海游览的外地游客,到了外滩后恐怕也大多被对岸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东方明珠、金茂大厦、世界金融中心这样的摩天大厦及其背后的“万国建筑博览会”那些西洋精美建筑所吸引,谁还会注意在北边的角落里,还有这样一座曾经饱受争议,如今却毫不起眼的小公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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