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呦呦(四)

类别:武侠修真 作者:绿野千鹤 本章:52.呦呦(四)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沈楼跟钟家兄弟站在原地没动,  “不请我喝杯茶?”

    “喝那么多药,  你还有肚子喝茶啊?”钟有玉阴阳怪气地说着,  转身带着沈楼往他们兄弟住的院落走去。

    “可是钟叔叔出了什么事?”沈楼还记得出门前对林信的承诺,让他寸步不离地跟着,上台阶还拉着他的小手。不过小孩子总是坐不住,  刚站定就撒开手,好奇地东看西看了。

    听到这话,钟有玉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沈楼好整以暇地看着钟有玉,  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钟有玉自己憋不住了,  “我就知道,  叔父是个办不好差的,跟他说了别告诉你!爹出事了,  家里一团乱,  叔父说要找你爹来商议对策,你来凑什么热闹!”说着说着,  竟红了眼。

    果然,百年佳酿是个幌子。沈楼已然明白生了什么事,  薄唇渐渐抿成了一条直线。

    林信对于这些小孩子口中的大事不感兴趣,兀自靠在墙根招猫逗狗,左右不会是什么大岔子。

    廊下的金丝架上站着一只绿毛红嘴鹦鹉,  正无所事事地摇着脑袋。林信捡了根小树杈,  戳它屁股。鹦鹉不大高兴,  冲他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呦呵,林信觉得有趣,扔掉树杈用手指弹鸟头,“什么狐狸毛?”

    “虎毛不够,不会拿狐狸毛凑吗?”鹦鹉气恼地训他。

    钟有玉听到这话,立时涨红了脸,“闭嘴,傻鸟!”

    鹦鹉在架子上走了两步,回了句:“呸!”

    钟有玉气得七窍生烟,撸起袖子就要把鹦鹉抓过来教训。那鹦鹉就扯着嗓子叫唤:“不会拿狐狸毛凑吗?呸!”

    “哈哈哈……”林信忍不住大笑起来。

    钟家以伏虎之家著称,子弟满十五岁,都要去山上猎一只虎来,以证明自己的英勇。衣领上的白色虎毛,便是伏虎的象征。上一世林信就拿这个嘲笑他家,毕竟世间的白虎少之又少,钟家子弟众多,想来都是把黄斑虎皮染成白的来用。没想到竟还会拿狐狸毛充数!

    钟有玉这才注意到沈楼的这个小跟班,眉清目秀的孩子,就是有点瘦小,“这是谁?”

    “我爹新收的弟子,阿信。”沈楼招手让林信过来,跟钟家兄弟打招呼。

    林信乖巧地见了礼,睁着清澈天真的眼睛小声问:“钟家衣领上的,究竟是虎毛还是狐毛呀?”

    这是还惦记着沈楼布置的功课,小孩子自以为的小小声,周围的三个大孩子都听到了。钟有玉面有菜色,扛了扛沈楼的肩膀,“这孩子跟谁学的,怎么这么欠啊?”

    沈楼挡开那只试图弹林信脑袋的爪子,“他刚学字,分不清虎和狐。”

    “……”

    少年人的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几句话的功夫,钟有玉又恢复了平日对待沈楼的态度,不再无端指责他来看笑话,但笑起来还是有些勉强。

    “钟叔叔出了什么事?”沈楼低声问钟有玉。

    钟有玉犹豫了一下,正要说,却被一直沉默寡言的弟弟抢了先,“爹,闭关,要几年。”

    修仙之人,遇到瓶颈或是突有所感,是会闭关一阵子的。但如今两个儿子年幼,弟弟又是个指望不上的,钟长夜会选择在这个时候闭关几年吗?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钟长夜意外受伤了,需要闭关调养。

    沈楼不再多问。

    莫归山上的气氛,与浣星海很是不同。钟家等级森严,按照衣领上黑色条纹的多寡来区分辈分,凡人奴见到仙者要下跪行礼。

    林信跟着沈楼往前庭走,廊上洒扫的凡人跪了一排。

    秋贡之日,莫归山要摆宴,西域的万户、千户大人们,正在前庭热闹着。酒菜饭食已经摆上桌,台上有衣着单薄的凡人舞姬,随着丝竹声翩然起舞。

    沈歧睿面色如常地跟着钟随风走上主位,与西域的属臣们见礼,朗笑道:“孤不过贪杯,来品尝莫归山的百年佳酿,不想遇到了秋贡,叨教诸位了。”

    属臣们连称不敢,落座后纷纷偷瞄这位不常见的北域之主。玄国公沈歧睿为人直爽,不拘小节,看起来比喜怒不形于色的钟长夜要好相处很多。

    窖藏百年的好酒开坛,浓郁的酒香宛如落水的蜂巢,瞬间炸裂开来,绵延十里。

    “久仰国公爷大名,属臣万户吴兆阳敬玄国公一杯。”一名腰配鹿璃宝剑的中年男子,举着酒杯上前敬酒,此人龙行虎步,显然灵力颇高,乃是钟长夜最器重的属臣之一。

    沈歧睿认得此人,执起酒盏与之相碰。

    各自掂量自己的身份,有头脸的万户或随侍,都准备上去敬酒。原本稍次一点的可以敬世子,但不论是沈楼还是钟有玉,都不及十五,尚不可饮酒,也就免了这份应酬。

    “那位就是玄国公世子么?当真是少年才俊,仪表堂堂啊。”

    “听闻他七岁便能御剑,是沈家不世出的天才。”

    “何止沈家,纵观整个大庸,都没有资质比他更高的了。只是听闻近两年身体虚弱,去年的闲池围猎都不曾参加呢。”

    “听说他已经病到拿不起剑了,玄国公都起了改立世子的念头。”

    “慧极必伤,年少成名未必是件好事。”

    众人拿目光偷瞄俊若修竹的沈楼,低声引论着这位传说中的世子爷,一个个都仿佛沈家的嫡系,知道得比本人还要清楚。

    林信一边往嘴里塞东西,一边侧耳听那些议论,正听得起劲,突然涌起一阵叫好声。

    几名人高马大的侍卫上前,撤掉了舞姬起舞的红毯。秋贡有一项传统节目,各家出仙者上台,用不带鹿璃的剑比武。钟长夜不出席,出席的是管不着他们的别域主公,属臣们放松许多,纷纷叫嚷着要加彩头。

    方才敬酒的那位吴万户,在摆酒盅的银盘上,“咣当当”放下十颗鸡蛋大小的鹿璃,“我先出,诸位随意。”话音落地,吴万户身边的一名年轻人便跃上高台,

    “嚯,断剑吴越!”有人立时叫出这年轻人的名号。此人乃是吴家镇宅的高手,尊号断剑,便是因为他有一剑断人兵器的绝招。

    那是一名很精神的小伙子,浓眉虎目,眸中精光湛湛。此人一出,各家便谨慎起来,纷纷点了家中的高手应战。

    “吴万户,你这不厚道啊,上来就出断剑客,叫我等还赢什么?”有跟吴万户相熟的人开口打趣。

    “不敢出,就拿鹿璃来!”吴万户伸手讨要,对方笑着躲闪。话虽如此,依旧有人应战。

    断剑吴越笑着拱手,露出一颗尖尖的虎牙。对手见他这幅模样,紧张之意大减,提剑冲了上来。

    吴越站在原地岿然不动,等着对手迎上来的瞬间,骤然出剑,以一个极为刁钻的角度劈砍而下,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对方的剑应声而断。三招之内,胜负已分。

    “好剑。”林信禁不住喝彩一声,吴万户笑呵呵地收了对方家主的鹿璃。

    “平日装鹿璃的剑,剑心是空的,乃引导灵力所用,离剑柄三寸处最是最弱,此人胜在出剑较快罢了。”沈楼在林信耳边低声道。

    林信斜瞥他,对于这傲慢的语气甚是怀念。沈清阙年少时资质凡,指点人总是实话实说不留情面,连别人的独门绝技也常一语道破,得罪不少人,到了二十岁之后才知道收敛。

    沈楼可不知道自己“认真教孩子”的话,到了林信耳中就变成了“年少轻狂”。

    台上比武还在继续,连上几个人,都被吴越十招之内断了铁剑。无论是凡人还是仙者,遇到赌局都免不得兴奋过头,宴会上一时间沸反盈天。

    “属下不才,想挑战钟家高手。”又断一剑之后,吴越冲上位的钟随风拱手。

    挑战钟家高手,若是赢了,可以得到丰厚的赏赐,往年连胜几场的人都会提出这么个要求。

    以前都是家主钟长夜做主,钟随风没点过名,一瞬间的无措之后,随口叫了个名字:“钟戮!”

    “叔父!”钟有玉阻止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一名身形高大、面有横疤的钟家人走上台,脸色有些不好。

    台下的人纷纷倒吸一口凉气,吴万户更是当场白了脸,“小越,我们认输。”

    “此人是钟长夜的随侍。”沈楼解释了一句,没有注意到林信骤然紧绷的脊背。

    “他生在一个千户家,小时候被后娘推下陡坡破了像,被我爷爷捡回来改姓钟,后来一直跟着我爹。”钟有玉不想理会乱说话的叔叔,便也学着沈楼哄孩子,在林信耳边叨咕起钟戮的由来。

    林信自然是认得钟戮的,那道自眉骨裂至鼻梁的横疤他死也忘不了。这人可不仅仅是钟长夜的随侍,他是钟长夜养的疯狗。两次在这人手中死里逃生,常常在赵坚怀里一回头,就对上钟戮这狰狞嗜血的面容。至今犹记得赵坚被砍断手臂时喷溅出来血浆的温度。儿时的噩梦里,大多都是这张刀疤脸。

    这时候的钟戮,不是应该到处找他的踪迹吗?怎么会出现在钟家的秋贡宴上?林信手脚有些冰凉,是自己太大意了,这一世的很多事都不一样了,前世的经验根本不管用!

    不过是秋贡上的小节目,钟随风竟然叫钟戮出手,着实有些小题大做。钟随风似乎也感觉到自己的决定有些不妥,求助地看向沈歧睿。

    沈歧睿摆手示意无妨,这钟戮的厉害西域之人都知道,没见那吴万户已经认输了,当不会出什么乱子。

    “请。”台上的吴越却仿佛没有听到家主的话,抬手示意钟戮出招,众人哗然。

    钟戮提着一把乌突突的断剑,面无表情地抬头。不等吴万户再劝,已经单脚踏地,一跃而起。木制的高台出了承受不住的闷响,钟戮整个人如同一把利剑,快准狠地直取吴越的人头。

    “咚咚咚”在空中瞬间对了十几招,快得只剩道道残影,重重相击。

    “啊——”台下有人惊叫出声,在两人相撞的瞬间,钟戮已经割下了吴越的脑袋,拎在手里,那张年轻的脸上,还带着与高手切磋的兴奋笑意。无头的身体保持着出剑的动作,直挺挺地倒在了台上,出沉闷的“咚”响。

    钟随风霍然起身,“钟戮,叫你切磋,你怎么杀人了?”

    “戮,只会杀人。”钟戮把人头丢在地上,抬头,直勾勾地看向矮几后面的林信。

    “是啊。”黄阁愁苦地挠头,紫枢没有跟来,他拙舌笨嘴的不会劝。

    “世子的身子,是自小就这样吗?”林信折下一枝桂花在手中把玩,“听说北域每年都要跟北漠的蛮族打仗,世子这么弱的身子,沈家族人……”

    “不是的!”黄阁义正言辞地纠正林信的猜测,“世子儿时身子强健,是两年前才……唔,你别看世子要天天吃药,他的灵力、剑术远在其他同族之上,这世子之位,谁也夺不去!”

    不善言辞的黄侍卫,夸起世子来却是滔滔不绝,甚至因为激动还红了脸。

    两年前吗?林信蹙眉,因为赵大少和钟长夜接连死去,死法还都是魂飞魄散,皆是他重生的那一天,这让他不得不将两人的死和自己的重生联系起来。那么沈清阙呢?他的身体是从两年前坏掉的,似乎跟重生这件事搭不上什么边。

    屋子里,沈楼看起来已经没事了,正在擦拭那把短小的灵剑,瞧见冒出半颗脑袋的林信,便招手让他过来。

    合剑入鞘,将一块鸽蛋大小的鹿璃放在鹿槽里,“会用剑吗?”

    “会一点。”林信接过来,单手握住剑柄,鹿璃激,剑身瞬间被淡淡的荧光笼罩。既然已经告诉沈楼自己的身世,会用剑这件事就不必藏着了。

    沈楼也毫不意外,“送你了。”

    “真的?”这还是沈楼第一次送他东西,林信立时觉得手中的小剑可爱起来,抱着不撒手,“这是定情信物吗?”

    “……你哪里听来的?”这种似是而非的调戏,二十岁的林信张口就来,但从八岁的林信口中说出来,就太过惊世骇俗了。

    “说书先生讲的,”林信面不改色地胡说八道,“何以结恩情,鹿璃缀罗缨。”

    “那是美玉缀罗缨……”哭笑不得,又莫名的失落,那个肆意不羁的割鹿侯,终究是灰飞烟灭了,如今的林信,还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

    “哦,”林信混不在意地应着,低头摩挲这把小剑,“可是,我没有什么可以送你的。”孑然一身,只有父亲留给他的一块玉佩,只能把手中刚折的桂花塞给沈楼。

    已经打定主意要跟师父离开,他本就想跟沈楼讨一样东西的,好在经年再见之时拿出来叙旧。

    他是列侯的儿子,说出了身份,便不可能再做沈楼的随侍。以沈家人的正直,关于消息必然已经送往京城,不日,皇家的车马就会到莫归山,接“寻鹿侯”的遗孤回宫,由天子亲自教养。

    “父亲说你资质极好,想教你破冰剑法,”沈楼佯装不知林信去见过朱星离的事,“这剑你现在用正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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