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吃了工体有璟阁的“妈妈的红烧肉”,就决定回神农架一定用当地农家猪肉做红烧肉。回到神农架,就收从厦门快递来的古龙天成古法晒制酱油。此酱油属第三回快递了,第一回摔了,第二回地址不清退回去了,第三回正常收到。所谓事不过三,再收不到,就不好意思提醒人家寄了。
有古法晒制酱油,去买农家土猪肉,从菜园拔回神农架国公坪种的本地大蒜头,菜园的辣椒还小,未摘,去农家买了土辣椒和兴山仔姜,雄心壮志地要烧一锅红烧肉。此时,恰好加拿大小朋友史丹利来了,同行的有朋友依云、画家郑军等人,这才是到了共享主义时代。
柴炉炖汤,电磁炉炒菜,红烧肉也只有用电磁炉。红烧肉的肉块不妨大一些,农家土猪肉,肥肉多些,瘦肉少些,我选用了神农架土菜籽小榨坊榨的菜油。热了锅,扔入姜丝炸之,油香渐起,便搁下肉去翻炒,肉熟透时,淋些白酒,待酒味消失之后,搁蒜复炒,然后淋些古龙天成二年晒制酱油,略焖一下,再少许淋些古龙天成五年晒制酱油,继续焖。少许放几根青辣椒丝,翻炒。
淡淡的酱色,淋些猪蹄汤继续焖。红烧肉需要一定的溶度,放些美国海盐以及泡好的神农架椴木木耳,翻炒。很多的时候,我喜欢在炒菜的时候,思考一些问题,有些与文学相关,有些与人生相关,多数与自然相关的问题。美食方面,食材主义路线坚持到底。也就是说,红烧肉一定农家土猪肉,用玉米和土豆喂的,它有粮食和动物脂肪的芳香。我不喜欢快速生长的猪肉,它缺少猪肉味。正如我不喜欢施过化肥的茶叶,它的植物的香味定也缺失。
生活在21世纪,时间指示着当下的历史与味觉。我相信一些依然有梦的人,都会思考2012这个问题,红烧肉代表着原始森林的生活品味。弹指一数,这一锅红烧肉,象征着食材与调料的荟萃,它游离在铸铁锅内与时空之中。很想说一句话,像含羞草的叶子那样张合,它的羽状排序以及青葱的翠嫩,拂过风一般的黄昏。
红烧肉,它作为20世纪的主菜,弥漫着历史的余韵,还有今天生长的芳香与丰腴。将红烧肉装盘,搁在圆形的铝质的柴炉面上,这是山里的炉子,圆桌状的炉面就是桌子,冬天吃菜也不会凉的,夏天的热能让菜保持相当的热度。我很关注史丹利的感觉,他今年只有16岁,在加拿大读12年级,少年的味觉直率与天然,易于验证美食的美妙。
史丹利吃了红烧肉,他直叫农家土猪肉好吃,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肉。此话让我高兴又郁闷,因为他只是称道食材,表达对农家土猪肉的兴奋。感觉不到他对我的烹饪手艺的称赞。好吧,我就来自己品尝,我想它应该十分的香。
红烧肉紧结,因为时间的因素,没有将它焖溶。然,这样的红烧肉,它特别的有嚼劲,瘦肉纤维中的肉香清晰地释出。肥肉里面饱含动物蛋白质的腴香。有酱味的陈香渐渐弥漫于口,我感觉到了古龙天成晒制酱油的酱香,陈香之中透释豆香,这些香气与农家土猪肉融合,宽厚且飘逸。我忽然感觉应该喝一些酒,就从楼上拿下三小瓶劲酒。我喝一瓶,画家郑军喝两瓶。
红烧肉渐渐吃光了,吃得一干人等喊爽,我策划着下一次再烧红烧肉。史丹利来做义工,给山里小孩讲授英语,讲了两天,临别时,我再烧了红烧肉。这一次,一共烧了三盘,一盘可称回锅肉,炖蹄髈肉烧的,二盘以辣椒烧之,三盘以韭菜和木耳烧之。这样的一桌盛大的红烧肉宴,直让史丹利吃了肉,再未吃其他主食。红烧肉,吃饱了。一直未说回加拿大还再来神农架的史丹利说,古叔叔,我还要来神农架。噢,我说,下一次史丹利再来,我将自己养猪,烧最美好的红烧肉。史丹利一米八高,脸上仍充满稚气。他说,我好喜欢红烧肉。其他一干人等,说秋天就要再来。嗯,红烧肉,物质的诱惑,它滋养着一些友情与亲情,这便是食之光大,有精神的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