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天文记载表明,1912年的春天是否比以往的春天更为明媚。
这一年5月,中华民国元年的5月,川汉铁路公司又一次在成都召开了股东大会,继续讨论他们胶着了两年、闹得全国风云变色都没能解决的问题:铁路国有。
川路公司向北京派出了代表团,由在川及在京的知名“格老子”组成,其中就有我们已经熟悉了的蒲殿俊、邓孝可等人。他们的谈判对象是民国的交通部——一个由大清国邮传部整建制改编过来的肥水衙门。除了“反革命”的盛宣怀早已在革命前就被清理出队伍,这个衙门涛声依旧,只是大家伙儿都换上了新发型、新服饰,果然是“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新衣故人,心照不宣。几个月后,交通总长朱启钤就与川路公司代表签订了将川汉铁路收归国有的合约。合约发布后,远在日本避风头的盛宣怀大跌眼镜:合约几乎全盘照抄了前清的国有方案,甚至对川路公司更为苛刻——那引爆了保路运动乃至辛亥革命的“上海倒账之款”,清政府本是答应由国家承担的,如今却是“归公司自行清理”。似乎一入民国,人们的觉悟都提高了,学会了“先国家,后小家”。
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交通总长朱启钤在当日提交给大总统袁世凯的报告中一语中的:“前清末造规划及此,徒以国情不协,政治不良,遂至以国有问题,激动风潮,演成革命。然人民心理,不过借此推翻专制,而于反对国有之说,并非绝对的主张。”在他看来,保路运动绝对是一场“保路搭台,夺权唱戏”的政治剧,而非经济戏。
民国新贵们十分清楚川路公司的致命问题:“川路集款,全恃摊捐。招股数年,仅逾千万;集资非易,罗掘几穷,股力既微,路工何恃,此困难者一也。租股反抗,曾起风潮。军兴以来,金融更涸,民力已竭,路款未充,此困难者二也。每年入款,从宽约计仅得数百万金,即使按年收足,亦需二十年始克全路竣工,国步方艰,河清难俟,此困难者三也。人民集资尽投路股,既乏流动资本,他项实业何由振兴;窘束财源,影响实大,此困难者四也。”这些问题,与一年前相比,完全相同,“皆川路历史上实在情形”。
大总统袁世凯在朱启钤的报告上批示道:“川路请归国有,既属舆情倾向,自应准予照办。”那曾经试图号召民众不惜流血抗争的保路运动,在新政权的光芒下突然转向,敲锣打鼓地主动献身。很难精确地判断,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巨大的转弯,但在这年的年初,临时大总统(当时是孙文)直接向川路公司驻上海的管款员汪缦卿发布了一道命令,要求将川路公司的所有余款全部移交给中央政府,以供军用。
川路公司终于被政府接收了,“我股东数年忍痛所积之血本,幸乃有着”。但是,股民们随即发现,事情变得大谬不然了。
一是川路公司内部高管非要为移交“另立交涉处,以便复支薪水;交涉既竣之后,复留尾不结,另立交涉报告处,以为分润地步”,此项开支3400多两,政府并不承担。随即,这些办理交涉的高管们以自己“颇著勋劳”为理由,“自为请求,自为决议,卒分库存现银17000余两”。于是,各分公司纷纷效仿,汉口公司“请酬三万”,宜昌公司“扣款五万”,掀起了发放奖金的高潮。
二是贪污挪用盛行。“蝇营狗苟,只图利益均沾,不惜廉耻尽丧”,大量的公款被高管们挪用于开办私人公司,连川路公司内部的审计报告也破口大骂:“彼一群豺狼,大有不食尽股东血本不止之势。”
被重新改制为国有企业的川路公司,至此,除了层出不穷的腐败大案之外,铁路建设毫无进展。而那数千万升斗小民们的租股,曾经被保路派、革命者当成反抗清廷的工具,至死也没能取回一分一厘的铁路收益。
1917年8月7日的《民国日报》感慨道:“川汉铁路为亡清之导线,亦四川之痛史,取之如锱铢,用之如泥沙,该公司历年凭借官权,亏吞暗幕,从未揭出……亿万人汗血所集之资本,终为少数奸人所把持。”同样是《民国日报》,在1923年10月29日痛喊:“川路股款,集金数千万;不幸迭遭变故,路蠹丛生,巧取豪夺,蚕食殆尽。凡我股东,无不切齿。”此后这条路面临着“军阀时思侵蚀,土劣每欲吞并”的命运。
这实际上已经成为一条夺命的天路,它通向的不是天堂,而是地狱;它带来的不是沟通与和谐,而是算计与仇恨。绵延200多年的大清帝国在这条路上被夺命,灰飞烟灭。当人们纷纷以为从此踏上坦途时,严酷的现实令大家发现:脑后的“猪尾巴”易割,而心中的“猪尾巴”难除。
李太白曾悲歌一曲:“朝避猛虎,夕避长蛇。磨牙吮血,杀人如麻。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而滚滚川江东逝水,浪花淘尽的果真都是英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