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李洁 本章:第十四节

    无论张作霖读没读过李氏的《狱中自述》,他不可能不知道李大钊的这番自白。杀与不杀,曾让张作霖极为踌躇。

    据当时《世界日报》载,4月6日当晚,张作霖便在其家中(即原顺承王府)召集会议。那一天,“张氏主张从宽处理,不究随从”,“赵欣伯、杨宇霆、陈兴亚、张学良、于国翰各要人,亦均主张宽大主义”——须记,陈兴亚正是白天带队前往东交民巷执行抓捕任务的警察总监,其他几位,也都是奉系的主要人物。

    看来,事情似乎朝着有利于李大钊等人的方向发展。

    北京九所大学的校长们当晚也聚在一起。李大钊虽为北大教授,却在京城的多所国立大学兼课,是北京教育界的领袖级人物。校长们知道,这次政府以军方出面办理此案,若按军法从事,李守常先生恐凶多吉少,故决议:李大钊系文人,请政府将此案“交法庭依法审讯”。4月9日,九校校长代表特意拜访了张学良,请他向其父为李大钊缓颊。

    三天后的4月12日,也就是南方发生血腥的“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的同一天,北京二十五所学校的校长们发表书面声明,呼吁政府“取宽大主义”,将此案交法庭审理。面对一个杀气腾腾的军政府,首都高校的校长们也算有风骨。

    北大的同事们更是奔走相商。且读当事者的几则回忆文字:

    我闻讯从西郊赶入城内访章行严先生,愿与章老一同出面将守常家眷保释出来,俾守常少牵挂之念,至于守常本人在势不能免于一死了。惜章老不同意,自称与杨宇霆交好,他可保守常亦不死。

    这是梁漱溟先生告诉世人的当时经过。与李大钊“至熟至熟”之小梁老师,其担忧是很有道理的。落入发誓“讨赤”的奉张之手,反奉的头号“赤党”首领必遭死劫,所以他们能做到的,就是把守常兄的家属保释出来。

    但章士钊的自信也是有根据的。杨宇霆乃张作霖的头号心腹,说一不二的安国军总参议,他若肯出面向张求情,老张是不会不给面子的。于是,章士钊找到杨将军,两人反复讨论了营救李大钊的办法。他请杨将军转告张大帅:

    切不可为一时意气,杀戮国士,而遗千载恶名。

    据后来和章士钊离异并带孩子们去欧洲定居的吴弱男女士说,当年,章士钊不光找过杨宇霆,还找了张作霖的长子、安国军第三军军团长张学良:

    行严闻讯返北京,企图设法转机。先见张学良、杨宇霆陈说,谓共产主义在国内犹在空洞谈论经济理论阶段,不宜穷治,可判彼等有期徒刑,准彼等带《资本论》等书籍,移押沈阳监狱;情节较轻者,可径行开释。如此既可遏止党人活动,亦可免生枝节。

    学良首肯,杨亦同意,于是,入见张作霖。……

    虽说张作霖的总参谋长和大儿子都答应帮忙了,不过,当过上一届政府总长和秘书长的章士钊仍放心不下,因为——

    以邻葛(杨宇霆字)之悍,亦为之浩叹不置!

    可见,老友李守常实在凶多吉少!

    军政府体制内的重量级人物也在为李氏求情了。安国军最高政治幕僚机构“政治讨论会”的诸位政坛大佬开会决议,建议张总司令将此案交法庭审理,“依法处理,以彰公允”,即表明吾国乃司法独立之国家。彼时,英美等国组成的法权委员会正在考察领事裁判权是否交还中国政府。在这个节骨眼上,若以军法审判一位著名的思想界领袖,难免会给国家声誉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已是国民党地下同盟者的杨度正是政治讨论会的会员,此冠冕堂皇的理由的提出,显然与他有关。

    4月11日的《晨报》上,披露了最近一次政治讨论会的决议:

    (此案)较为重大,各国观瞻所系,若非正式交付法庭,而仅由军法审判,其结果将贻法权委员会以“领事裁判权不宜交还”之重大口实,实于国家前途贻害甚大。

    会长梁士诒、委员杨度二人受委派到前顺承王府去面陈理由。梁是当过袁世凯秘书长的多届政府的“财神爷”,杨度则是从慈禧太后时代起即主倡“以法治国”的国内数一数二的大才子。二位素有嫌隙的政坛巨子,为了李大钊,联袂而动。因涉及司法,他俩还拉上了司法总长罗文干同行。

    张作霖被一波又一波的访客弄得心烦意乱,举棋不定。北洋时代,没有一个政治人士的被捕会搅起如此轩然大波。苏俄在国内组织大规模抗议他倒蛮不在乎,有两个国民为李氏上书求赦的事他也不看在眼里,他在乎的是首都“智识界”的人心所向。

    颇得言论自由的各大报纸,一时间说三道四:有的对李大钊的人格和学问表示钦佩,劝当局不要轻易处置这样一个人;还有的主张终生监禁李大钊,让其在狱中写作;当然,也有主张杀一儆百的。

    处事一向果敢的张雨亭(张作霖),竟一时不能拍板明断!思量了十几天后,终于发话了:

    此事不可独断,须与京外十一将领商量。

    于是,他按章士钊的建议,为了让各将领单独表达意愿,“不以联衔通电方式”,而是分别发函给正在前线与北伐军作战的安国军副总司令兼第一方面军军团长孙传芳、副总司令兼第二方面军军团长张宗昌、第四方面军军团长韩麟春、第五方面军军团长张作相、第六方面军军团长吴俊升和唯一不是奉系的第七方面军军团长褚玉璞等部将(第三方面军军团长是张学良,时在北京),以及“十四省讨贼联军”总司令吴佩孚、晋军总司令阎锡山等人,征求他们对“党人案”的处置意见。

    很快,前方即纷纷回电了。被李大钊称为“弱男吾友”的章夫人哀伤地写道:

    不久,十一将领联名电至,坚称李等并非空谈理论,应对罢工罢学负责。于是守常等终于牺牲。

    还有报道称,七位主要的被征询人中,只有晋军的阎锡山没有复电。过后人们才知,“阎老西儿”当时正在与蒋介石暗通款曲,准备“赤化”了,哪还会同意杀一个“赤党”的“巨魁”?还有一位主张“法办”,即交法庭审判。其余五位,全回复“严办”!尤其那位正在鲁南战场节节败退的张宗昌,甚至怒气冲冲地反问老上司:

    前敌将士因讨赤而死者不知若干,今既获赤党首要人物而不置诸法,何以激励士心?

    于是,张作霖不再犹豫,颁发了“杀无赦”的命令。

    李大钊是直言不讳并组织民众欲推翻现政府的政治领袖,还是深度介入国内战争的苏俄的忠实代理人。这样一个人落入统治者之手,其生死完全取决于最高当局对国际和国内、历史和现实的考量,这与他在狱中表现如何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还有一种说法,一直被当真事儿引用,即蒋介石与张作霖合谋杀害了李大钊。其源头为尚是左翼的国民党机关报《民国日报》上的一则假消息:

    蒋介石又密电张作霖,主张将所捕党人即行处决,以免后患。

    北京的《晨报》转载此文时,为慎重起见,将蒋氏之名改为“南方某要人”。不过,由此,已经在上海发动过“四一二”政变的蒋氏成了千夫所指的对象,众口铄金,自此被共产党人认定是李大钊烈士遇害的帮凶。

    “宁汉分流”后的国民党中央机关报,显然是在栽赃蒋氏,为达到左派们的政治目的,不惜公然捏造出如此不合情理之“新闻”来。

    事实是,北京政府搜查苏联使馆后的第二天,正率大军“北伐”的蒋总司令即致电齐尔内赫代办表示慰问,这自然很让张作霖恼怒不已。北洋军阀分不清国共两党有何区别,尤其张作霖,深知若无苏联人的全力支持,广州的割据政权哪会一下子有了这么强大的力量来攻打中央政府?拥有强大军事力量的蒋介石是比大学教授李大钊更为可怕的“赤化”代表,他老张哪会为杀一个自己管制下的教书匠而专门去试探一下敌军总司令的意思?

    矢志反对外来势力的“赤化”,是被传统文化养大的中国统治者的天性,尤其当自己的政权受到严重威胁时。相信并认定“蒋、张合谋杀害李大钊”说,只不过是当时国民党左派和共产党人的一种心理需求而已,即以张作霖为代表的老军阀与以蒋介石为代表的新军阀都是反“赤”的一丘之貉。

    4月28日上午10时,安国军总司令部、京畿卫戍总司令部、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警察厅诸方面组成军法会审,在警察总监的会客室里开庭。由安国军政府位列总司令和总参议之后的第三号人物、军事部长何丰林将军亲任审判长。经七十分钟的审理,法官当场依法向李大钊等案犯宣读了判决书。军法会审所依的法是《陆军刑事条例》第二条第七项,即战争期间,平民“勾结外国人或附从阴谋意图紊乱国宪及煽惑内乱者”,虽非现役军人,亦可按此法审判。

    当天过晌,五辆刑车将“党人案”的二十位被判处绞刑的人犯押往西交民巷的京师看守所。大型绞刑机上的两个索扣与二十口事先预订的棺材都在那里饥肠辘辘地等待着吞噬鲜活的生命……

    惨淡黄昏降临的时候,安国军总司令部发出的一纸布告震惊了京城:

    为布告事,案查前据京师警察厅报告:东交民巷远东银行及旧俄国兵营内,有共产党人李大钊等组织党部,宣传赤化,迭次开会,密谋扰乱、危害政府等情。

    当经侦明,拿获李大钊等数十名及俄人奥纽夫等,并起出枪弹、旗帜、印信证据等件。当经该厅将捕获情形布告,一面检查证据,提犯预审,复据录供呈报到部。经本部组织军法会审,讯明李大钊等实系赤党,宣传共产,意图扰害公安,颠覆政府,兹已依法判决:

    将党魁李大钊,党犯谭祖尧、邓文辉、谢伯俞、莫同荣、姚彦、张伯华、李银连、杨景山、范洪劼、谢承常、路友于、英华、张挹兰、阎振三、李崑、吴平地、陶永立、郑培明、方伯务,各处死刑。

    又情节较轻之舒启昌、谢光霈、孟祥、郭林一,各处徒刑十二年。

    其附和犯李云贵、韩子明、吕玉如、张之旺、赵玉发、张全印,各处徒刑二年。

    已于二十八日执行在案。除将俄人奥纽夫等另行审判外,合行布告,俾众周知。

    次日,《晨报》披露:

    首登绞刑台者,为李大钊。闻李神色未变,从容就死,而其它则不免望刑而畏,面无人色矣。……

    1949年之后广为传颂的一个气壮山河的情节是,李大钊同志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发表了重要的演说。

    “《李大钊传》编写组”编写的文字如下:

    就在这台绞刑架下,在杀人的刑台上,大钊同志发表了最后一次慷慨激昂的演说,并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表现了他对死亡和对反动派最大的蔑视,对党、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他嘲笑那些杀害他的匪徒“好像热锅里的游鱼一样,还想昏头晕脑地来演丑戏”。他说:“不能因为你们今天绞死了我,就绞死了伟大的共产主义!我们已经培养了很多同志,如同红花的种子,撒遍各地!我们深信,共产主义在世界、在中国,必然要得到光荣的胜利!”

    直到最近几年,人们才从邓小平题写刊名的《党史博采》和《北京日报》上获知,“李大钊临终演说”是共和国时期第一本《李大钊传》的主要执笔人“根据推测编写的”,“为的是显示李大钊的英雄气概和崇高理想”!喊没喊组织万岁,同样也未见诸历史档案!

    原来,感天动地六十年,却是一段伪历史!

    倒也真有现场目睹者的回忆文字——早在1928年即李大钊逝世一周年之际,就有《燕京避难记》和《记一九二七年李大钊诸烈士殉难经过》的文章见诸报端。中国共产党建政北京后,更有《李大钊殉难目睹记》一文问世。只不过,写李大钊传记的权威人士们从来不肯引用罢了。这几篇文章,同是一个叫何隽的人所写。

    何某,福建寿宁县人,北京法政学校毕业生,也是研究社会主义并仰慕李大钊的青年法官,当时任高等审判厅推事。

    且读何文《李大钊殉难目睹记》中的关键文字(为阅读方便,笔者另分段落):

    李大钊等二十人……在京师看守所内刑场绞决。被绞之前夕,余即至看守所接洽参观。届时前往,见新式行刑之绞机矗立刑场之中央。

    ……晨九时,指挥行刑官莅场查阅判决书,命提李大钊及另一受刑人到场,旋由行刑人蜂拥至前。李大钊意气轩昂,胸襟爽朗,不知其为铁窗人也。

    指挥行刑官……告之:“此案经特刑庭判决,你等均处死刑,当已收到判决书?”

    又云:“此案系按特殊程序处理,并无上诉办法。现奉上官命令,今日执行。你等对于家属如何处分事件,可缮函代为转交。”

    李大钊云:“我是崇信共产主义者,知有主义不知有家,为主义而死分也,何函为?!”

    旋经行刑人拥登绞台左绞绳下铁盖上,其另一受刑人则拥登右绞绳下铁盖上,均面南左右并肩立,面南而立,一位行刑人反接两手,缠缚全身并折绳结环,神色自若不变。最后,李大钊高呼“为主义而牺牲”者再,毅然延颈就环。

    何先生的这一段文字,写得很真实。没发表了演讲的李大钊先生的最后形象,依然令人敬仰,其人生的最后一呼“为主义而牺牲”更是让人为之感动。

    另有当时的《北洋画报》发表了署名“王郎”的通讯《处决李大钊等琐闻》中,也说到李大钊被难的详情:

    ……未几,执行吏来,首以李大钊送往绞刑台。

    李见此,知已不免,乃曰:“请以纸笔来,俟书一遗嘱。”

    执刑者曰:“此时已晚,由不得汝矣!”

    李无言,神色尚未变,既上。执刑者令其颈稍伸长,李如言应之,厥态殊从容。二十分钟始绝。

    除写遗嘱一节与前文有出入外,其他部分很真实。

    烈士之女李星华曾写过父亲之死,称敌人为加重其父的痛苦,故意延长绞杀时间,别人用时二十分钟,而对被视为“罪魁祸首”的父亲用时竟长达四十多分钟!

    我还读过一篇文章,称当时李大钊曾向行刑的警察索要笔纸写遗嘱,却遭恶警辱骂并被一拳击倒在地,云云。这些描写均属道听途说,只可读之,未可信之。试想,在“历史为政治服务”的时代,在权威版本上,连“最后的演说”都可以虚构,后人善意地推测一下烈士的“壮烈”也就可以理解了。

    早在民国八年(1919年),李大钊就在一篇堪称散文诗经典的中如此写道:

    人生的目的,在发展自己的生命,可是也有为发展生命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因为平凡的发展,有时不如壮烈的牺牲足以延长生命的音响和光华。绝美的风景,多在奇险的山川。绝壮的音乐,多是悲凉的韵调。高尚的生活,常在壮烈的牺牲中。

    早就持有这种生死观的思想巨人,才敢直面绞刑架从容赴死。


如果您喜欢,请把《1912-1928:文武北洋·风流篇》,方便以后阅读1912-1928:文武北洋·风流篇第十四节后的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1912-1928:文武北洋·风流篇第十四节并对1912-1928:文武北洋·风流篇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