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内地人都视那些基本事实于不顾——这么多人和他反目,他肯定是有问题的,却心甘情愿为了他放弃了一向紧抓不放的道德立场。香港人如果看到这一切,恐怕会大跌眼镜,他们大概想不到,香港影人在内地的热度是延后发生的,在香港人已经冷眼看他的时候,内地观众对他仍然有期待,他仍然是个有用的人。而有用的人,总会被原谅。
与此相近的另一个例子,是罗曼·波兰斯基。1978年2月1日,因诱奸十三岁少女犯事的波兰斯基,为躲避牢狱之灾,从美国跑路去了法国,从此成了著名的通缉犯,但是,三十年后的2008年,女导演玛莲娜·泽诺维奇却拍了一个轰动一时的纪录片来为他开脱,这部题为《罗曼·波兰斯基:被通缉的与被渴望的》的纪录片,完全放弃了纪录片应有的立场,先竭力渲染波兰斯基的经历(当然没有放过童年阴影和妻子被邪教分子的谋杀),为他加上同情分,然后摧毁受害者的形象,将受害少女和她的母亲塑造成名利场中别有用心的追逐者,最后还集中火力攻击所谓的司法不公,将主审法官里特邦德塑造成一个自恋的、飘摇不定的、热衷于取悦媒体的人,并提出这样一个观点:波兰斯基之所以被判刑,完全是法官和媒体的合谋。
这还不算最荒谬,最荒谬的开脱理由竟然是,关押波兰斯基的监狱,关的可都是重罪犯,他们肯定会骚扰波兰斯基,会伤害他;监狱,“是一个灰暗的地方”!
与周星驰事件一样,波兰斯基也获得了极为壮观的、来自内地媒体和影评人的声援,声援的理由,也多半是模糊不清的、感情用事的,只差没把“艺术家的性特权”明着提出来。总之,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触犯了当地法律这个基本的事实,也被忽略了。一切只因为,波兰斯基的电影在前几年获得过奥斯卡奖,他也是个有用的人。
其实不只文艺家有这种特权,“有用”的范围实在很广。有一次,一个杀死多人的凶犯上了法庭,第二天的媒体一片惋惜之声,因为,他实在是个大帅哥,他的相貌把凶案的残忍色彩都给遮掩了。所以,当年指控杰克逊对孩子进行了性骚扰的那个男人,后来饮弹自杀了,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是不堪良心的折磨,因愧疚而自杀,但,也存在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他在饱受歌迷的骚扰恐吓以及媒体的大肆征伐之后发现,和人们心目中的“有用的人”迎头遭遇,是多么痛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