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 ttop">1
我养的一条红鳍白肚金鱼死了。
晨晨说是我害死的。因为前一天,我喂鱼时倒鱼食倒多了,金鱼是撑死的。
晨晨在化妆,今天她打扮得特别美。白色的长裙子,中分公主头,看起来特别清纯好看。我知道今天又是那个人来北京的日子了。
晨晨出门前很鄙夷地对我说:你能不能别把那鱼放你手心里呆呆地看啊,腥死了。
然后晨晨就走了。她心情挺好的。那个人一来北京她什么脾气都没有,但如果那个人不在,她就会像时时刻刻在来大姨妈,各种恼火,暴躁。
那个人有妻子,和晨晨是在一次饭局上认识的。晨晨从来没有给我看过那个人的照片,也没有告诉过我那个人的名字。晨晨说,她不能告诉任何人,因为那个人太厉害了,一说,就是绯闻。
其实,我不想知道那个人是谁。但晨晨也会偶尔自己提起,说起一些惹人联想的词儿,眉眼里带着一种喜滋滋。
我从来不对晨晨和她的情事发表意见。我不是卫道士,并且一点也不觉得我的二十二岁比她的更美丽。
我和晨晨认识了半年多,我们一起合租了这套民房。我们搬进来时,那金鱼就在了,是前任房客留下的。一直以来我觉得那么小的鱼缸养着三条鱼太拥挤了,现在却觉得,那剩下的两条,一定觉得很空虚。
<er">2
那个晚上晨晨没有回来,后来的好几个晚上她都没回来。
晨晨在的时候不觉得怎样,她一不在,我总是有些害怕了。我就跟夙阳在网上天南地北地聊天。有时,夙阳也会给我打电话,我会在他的声音中睡着。
我不记得我和夙阳是怎么在网上认识的了,就好像是你忽然发现了手上长了一颗痣,而你并不知道那痣什么时候出现的,但你以后却要每天都面对它了那样。我和夙阳彼此之间就像是和自己的一颗痣这样的关系。莫名其妙地就亲密起来,每天互相打扰。
当然,只是在网上。我给夙阳讲我的梦想,我说我要写一本可以感动全世界的小说。夙阳会鼓励我。我在生活中是个很安静的人,但一到网上,我就像个话痨一样。有时我说十几句,夙阳才来得及回上一句,我也不生气。
我们莫名其妙地聊了大概半年后的一天,夙阳告诉我,他那天见到我了。
我吓了一跳,我说,怎么可能。
夙阳说,他去了我所在的那家沃尔玛超市服务总台,问了我洗手液在哪个位置。
那时,我在沃尔玛做播音员,每天都有很多人到总台去问很多问题。我真的不记得哪个人问过我洗手液的位置。
我闭上眼睛,回忆那天问过我问题的所有人,但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有谁问了我洗手液。
我觉得有些生气,因为他竟然看过我了,我却连他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这让我感觉有些吃亏。
所以,我就不依,我说,不行不行,我也得见你。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夙阳面前,总是一副小女孩恃宠而骄的样子。
夙阳说,等你真正准备好的时候,再来见我吧。
<er">3
我说不上我对夙阳的感觉。好像是喜欢吧,又好像带着防备。也许,这个世界上所有喜欢的心都又带着防备。
之后好长时间,我都没有见夙阳。但我们开始经常打电话。
对我和夙阳的关系,晨晨骂我。晨晨说:网恋能有什么未来。
我有点小家子气,几天都不想搭理晨晨。晨晨一点都不知道我在生她的气,依然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吃饭。
晨晨不上班,她的那个情人偶尔来会给她一些钱。她要得不多,甚至不要。她对那个人是真的喜欢,所以想摒弃一切与喜欢无关的东西。但晨晨打扮折腾得厉害。她说:一个女孩子,她可以很穷,但她不能看起来很穷。她必须是好看的。穿衣服必须是有品位的。
晨晨有工作,也有一帮给她介绍工作的朋友。她的工作就是陪人去吃饭。就仅仅是吃饭。一顿饭收费大概500+。北京有好多这样的,不工作而只是陪别人吃饭就能活下去的年轻女孩子,她们都一样的年轻,漂亮,当然也有些懒,有些天真。很轻松地就能赚到钱,并且还能在饭局上认识金主。
晨晨的那个人,就是在那样的饭局上认识的。
5月的时候,那个人带着晨晨出国了,又只留下我一个人。我发烧了,大概是因为春季过敏,浑身起了小红疹子,一片一片的特别恐怖。
我一个人去医院挂吊瓶,夙阳刚好打电话来。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夙阳声音的那一刻,我一下就哭出了声。
真的,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当你生病的时候,你觉得你一个人完全可以扛住的时候,忽然间一个亲密的人出现,就算是打了一个电话而已,这种出现,就像一双手,唰地推翻了你刻意搭建的坚强的假墙。
就是在那天,我见到了夙阳。他来到医院,有些害羞地坐在我身边,陪我打完了吊瓶。
说实话,我对夙阳的第一眼感觉不好。他和我想象中的太不一样了,虽然他早就告诉过我他大了我十岁,但我看到他的脸,还是觉得他好老了。
我是个心里有事儿就立刻无法控制地挂在脸上的人,夙阳看着我笑了:怎么,对我很失望?
没有啊,我说,面无表情的。
打完针,夙阳开车送我回家。我不认识那辆车,只觉得好大,好爷们儿。
之后他又开车送我好几次,被晨晨看到了。晨晨直接爆了粗口说:我靠,小雨,你钓了个金主啊,卡宴呢。
我不认识什么卡宴。我也不在乎夙阳是不是有钱。
我觉得我有些看不上夙阳,谁让他那么老呢。而我还这么年轻,我想找一个和我一样年轻,一样有梦想,一起奋斗的帅哥。
那一年,大火,马诺说她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而我呢,非常不同意,还差点变成网络暴民,和许多人一起骂她。
<er">4
因为我的冷淡,夙阳挺受伤害的。虽然他依然每天给我打电话,我依然会接,但明显的,他说,感觉不到我的热情了。
有一次,他给我打电话,我手机停机了。他就帮我充了钱,问我怎么手机停机了。我说,我没钱了。他立刻就来给我送钱,厚厚的一沓,我不知道是多少。但我怎么都不好意思要,他好说歹说,我才只抽了500。
那500块,我一直没有还他。倒不是我不想还,而是我怎么给他他都不要。他的这种不要,让我觉得难堪,让我觉得我是一个被他施舍的人。
所以后来,我就不接他的电话了,短信也不回,QQ也拉黑了。
最后一次见夙阳,是在我租住的民房的旁边,坐在他的车子里。他很忧郁,他瘦了许多。与我第一次见他时的样子一点都不一样。我们聊天,我挺烦的,基本上是他说我听。后来,他伸出手来要拿什么东西,不小心碰到了我的手,他的手像闪电一样缩回去了,然后不停地对我说对不起。
碰到我的手,算是我与他最亲密的接触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他那天说,有朋友约他去广州那边做生意,前景不错,他问我的意见。
我知道他是想说:如果你不让我去,我一定不去。
但我偏偏说的是:去啊,你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尝试去别的城市生活也好。北京人口基数大,刚好给我们这些北漂空出来一个人的氧气。
他笑了,看着我说:真是不知道拿你怎么办。
在我与他见面的那些辰光,他从未讲过他喜欢我。两年后,当我离开了北京,收到了他的邮件,在邮件里他才承认,那时他有多喜欢我,甚至为了我在三个月内瘦了三十斤。他一直以为我嫌弃他胖,可是后来发现,我还嫌弃他老。
看到那封邮件的时候,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我们确实拥有了一辆自行车,经常一起骑着那车去买水果和蔬菜。
我与我的男朋友是在夙阳去广州后一个月后认识的,我看到网上有人招兼职配音演员,我就去应聘了。就是在那里碰到了我现在的男朋友。他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年轻,阳光,帅气,穷,有理想,愿意奋斗。
他满足了我二十二岁那年所希望的一个男朋友该有的一切。
于是,我们在一起了。我为了他放弃了在北京的漂泊,和他一起回了他家乡的小城,一直到现在。
<er">5
我走的时候,晨晨非常生气。晨晨在北京漂了三年,一直没有什么朋友,而我是她唯一一个不讨厌又傻气的姑娘。她说我是奇葩,我怎么可以放弃高富帅去和一个屌丝在一起。
我离开北京一年后,和我十分相爱的男朋友在一起,过得很穷。有一次,我们连两百块钱都没有了。我给晨晨打电话借两百块钱。她说她不借给我,要么我滚回北京来,要么再也不理她。
我就再也没有跟晨晨联系过。那两百块,让我挺伤自尊的。所以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晨晨和那金鱼怎么样了。我走的时候,仅剩的那条游得正欢。而晨晨和那个人之间正在慢慢趋于平淡。
最近我总想起夙阳来,总会想,如果当时我和他在一起了,现在会怎样呢?我们结婚了吗?蜜月会去马尔代夫吗?我们会有一个儿子还是女儿?我可以去他的公司做行政工作吗?
也许是我被生活困住了,所以总是有些焦灼与过去有关的“如果”。
我陷入各种各样毫无意义的幻想,直到我又帅又勤快的男朋友喊我:宝贝,我做好饭了,你快来吃。
我嘴里喊着:马上来。然后就去餐厅。吃饭的时候男朋友会把鸡蛋和肉丝都夹给我,我一边吃一边笑,把夙阳和我那一年里犯傻的一切,都忘在了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