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药师的演员型人格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六神磊磊 本章:黄药师的演员型人格

    黄药师向往的人格是“魏晋风度”。然而反倒是不知魏晋为何物的洪七公和周伯通,一个得其放旷,一个得其率真,和他们相比,黄药师只得了个皮毛。

    在写之前,金庸一直尝试着塑造一些高蹈出尘的人物。比如里的袁士霄,里的穆人清。

    这两个人物都不算太成功。他们的面目比较模糊,性格也显得单调寡淡,比二流武侠作家塑造的那些“怪侠”“奇侠”没有高明到哪里去。就连他们的外号——“天池怪侠”“神剑仙猿”,也显得格外拘束,读者对他们的印象也都不太深。

    到了第三部书,金庸抖擞精神,放开笔墨,把袁士霄的“怪”和穆人清的“清”拿到一起,捏合成了一个新的人物——东邪黄药师。这个人物获得了极大的成功。黄药师成为了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王尔德式的人物,才华横溢又离经叛道,有强烈的唯美主义倾向,还创作了华丽而又淫靡的——“碧海潮生曲”。

    这个角色当然很有魅力,喜欢黄药师的人大概非常多,也包括我在内。但是我每次读的时候,总觉得他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劲儿,和书上其他的人说话做事不太一样,但一时又说不上问题出在哪里。

    直到有一天,我了解到有一种病症,叫作“表演型人格障碍”,才突然想明白了黄药师让我感到奇怪之处:他所说的话、所做的事,都很像是戏剧里的台词和表演。换句话说,他随时都像是在不自觉地演戏。

    里有四大宗师——东邪、西毒、南帝、北丐。如果问这四个人一天到晚都在忙些什么,大概北丐为了“吃”,西毒为了“经”,南帝为了“情”,而东邪为了“酷”。

    从登场开始,黄药师就一直沉浸在对亡妻的深深哀悼和忧伤之中。这种感情让人钦佩而同情。但他处理妻子遗体的方式非常奇特:墓室从不固封,人们可以轻易进入。妻子冯衡的玉棺旁边陈列着昂贵的珠宝,悬挂着她的画像,整个墓室像是一个小型的爱情主题的博物馆。

    在他居住的桃花岛上,也充满了类似的极富视觉功能的“博物馆式”的布置。

    从弹指阁、试剑亭,到清音洞、绿竹林,再到那个著名的“桃花影落飞神剑”的对联,都透露出主人的微妙而矛盾心理:他一方面似乎十分抗拒外人闯入,煞费苦心地布下花树大阵阻挡来访者,但另一方面,他在内心深处又似乎期待着游客的到来,好鉴赏主人的超凡脱俗。

    桃花岛的主人透露着一种纠结:既渴望离群索居,但又因为没有人们的喝彩和崇敬而深感孤独。

    黄药师向往的人格似乎是“魏晋风度”。然而在整部书里,更具有“魏晋风度”的反而是不知魏晋为何物的洪七公和周伯通。前者得其放旷,后者得其率真,和他们相比,黄药师可谓只得了个皮毛。

    有时候他甚至不如欧阳锋看得开——欧阳锋由于目标专一,一心只追求练武称霸,所以有时对一些小事反而不太介怀。比如黄药师和欧阳锋都被周伯通泼了尿,“黄药师气极,破口大骂,欧阳锋却只笑了笑”。

    黄老邪充满了矛盾。他声称自己反对礼教,实际上徒弟却不能自由恋爱,又干涉女儿的婚事,远没有欧阳锋管侄子一样洒脱;他声称反对条条框框,结果他的门派在四大宗师里条条框框最多——明明已经把徒弟陆乘风打断了腿,赶出了门下,十几年后他还要狐疑地检查徒弟有没有违反“门规”,把武功私传给儿子。

    甚至他声称从老婆死后再不沾女色,但又潜心研究“碧海潮生曲”这样淫靡的东西。这又是何苦?

    表演型人格的另一个特点,就是随时觉得自己站在无形的舞台上,下面有许多观众,让自己一刻都不能停止表演。

    比如欧阳锋杀了一个教书先生,理由是这位先生上课时教学生做“忠臣孝子”。黄药师的反应是“脸上色变”,将那人头埋了,恭恭敬敬地作了三个揖,而且“凛然道:‘忠孝乃大节所在,并非礼法!’”把欧阳锋搞得十分尴尬。

    这种事情比比皆是,好像他的每一帧生活场景截取下来,都必须是一张完美的剧照。

    最典型的是冯衡死了以后,他给自己设计的殉情办法:他打造了一艘巨大的花船,准备“将妻子遗体放入船中,驾船出海”“当波涌舟碎之际,按玉箫吹起《碧海潮生曲》,与妻子一齐葬身万丈洪涛之中,如此潇洒倜傥以终此一生”。这是多么富于戏剧表演性和视觉冲击力的一幅画面。

    更有趣的是,金庸不忘写了一笔:黄药师把这艘花船“每年油漆,历时常新”。似乎他担心自己哪一年不去油漆,就会有无形的观众出来指摘他不诚心。

    我们很难猜想,黄药师在完全休闲放松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西毒大概会是在苦练武功,南帝大概在默坐忏悔,北丐大概在大快朵颐。而黄药师呢?大概是坐在海边某块石头上吹箫吧!瞧瞧,还是像一张天然的剧照截图。

    刘国重说黄药师“活得好累”,大致属实。他太聪明了,太优秀了,所以十分害怕平庸,处处都要显得与众不同。他太希望自己“潇洒倜傥”,说话做事总往这个方向靠,结果在洪七公、周伯通等人面前反而显得很拘谨,有时候既不潇洒、也不倜傥。

    他其实很羡慕洪七公的放达。的最后,洪七公用一种很酷的方式不告而别——“榻上洪七公已不知去向,桌面上抹着三个油腻的大字:‘我去也’,也不知是用鸡腿还是猪蹄写的。”

    黄药师叹道:“七兄一生行事,宛似神龙见首不见尾。”看着洪七公用一只猪蹄,就玩出了自己向往的风范,是不是有一点淡淡的自愧不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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