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岗(1905-1954)陕西省横山县武镇乡高家沟人。原名高崇德,字硕卿。贫苦农民家庭出身。
1922年考入横山县立第一高级小学。受其产党活动的影响,组织学生自治会,曾任学生会主席,因参加进步活动被学校开除学籍。后被榆林中学枝长杜斌丞收入该校就读。
1927年1月。由时任国民革命军西安军事政治队大队长的吴岱峰介绍,入西安中山军事学校学习,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6月和横山党支部取得联系,举办农民运动通俗讲习所,成立农民协会等。
1928年秋到佳县、吴堡一带组织群众抗粮抗捐。不久调肤施(今延安)开展地下工作。
1929年被派往军阀部队开展兵运工作。任学兵队党的特别支部副书记。
1930年1月至5月,任冯玉祥骑兵第四师中共特别支队副书记。
1932年2月起任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交通员,后升任第二大队政治委员。
1933年8月14日,以省委特派员身份参加了中共陕甘边特委在照金陈家坡召开的党政军联席会议。同习仲勋、秦武山、李妙斋等同志,以正确主张解决了红军游击队集中与单独行动的问题,同时任陕甘边红军临时总指挥部政委。同年11月3日在甘肃台水县包家寨参加了陕甘边红军临时总指挥部和陕甘边特委举行的包家寨会议,做工作报告。同年11月8日,任正式成立的红二十六军四十二师政治委员。
1934年5月,任陕甘边军事委员会委员。8月后因错误调二路游击队任政委。
1935年2月至9月任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副主席、西北军事委员会前敌总指挥部政治委员(同年5月起)。
1935年9月在错误肃反中被关押。被中央解救后。
1936年1月被派往内蒙古三边地区,6月至10月任中共内蒙古工作委员会负责人。10月任中共陕甘省委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2月任书记。
1937年5月至9月,任陕甘宁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同年8月至1938年4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书记。
1937年8月至1942年9月,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司令员、政治委员(1941年1月起)。
1938年5月至1941年9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区委书记。
1938年11月至1941年5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委员。
1939年1月起任中共中央生产运动委员会委员。同年至1945年8月。任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参议长、议长。
1939年冬至1941年8月,任陕北公学董事会成员。
1940年9月至1941年5月,任中其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书记。
1941年4月起任中其中央后方工作委员会委员。同年5月至1945年9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1941年6月至10月、1943年5月起任西北局统战部部长。
1941年6月起任中其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
1942年6月起和任弼时一起负责陕甘宁边区系统分区学习委员会。同月起任西北局财经委员会成员。
1943年至1945年7月,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副政治委员。
1943年至1945年9月代理政治委员。
1943年5月至1944年2月任西北党校校长。
1943年12月起任西北局友军工作核心组主要负责人。
1944年5月,出席中其六届七中全会,参加组织问题报告委员会和党的历史问题决议准备委员会。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主任,率团出席中国其产常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在大会上作关于争取中间分子、生产、作风问题的发言。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后奉命赴东北,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务委员。
1945年11月至1946年1月任北满军区司令员。
1946年5月至1949年5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代理书记兼秘书长(1946年6月起),1946年8月至12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代理书记。
1946年6月至1947年12月任东北民主联军副政治委员。同年6月至1949年3月任中央军委东北分会委员。
1948年8月兼任东北局办公厅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同年9月起)。
1949年4月兼任财务委员会主任。
1948年8月至1949年6月任东北军区第一副司令员兼东北军区副政治委员(1948年11月起)。
1949年5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同年6月至1954年9月任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1950年11月至1954年4月任党委书记。
1949年8月至1953年1月任东北人民政府主席兼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至1950年8月)。
1949年10月至1954年8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1949年10月任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1951年11月至1954年8月任副主席。
1952年8月至1954年4月任东北局第一书记。
1953年1月至1954年2月任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
1951年11月至1954年8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委员会主任。
1953年调中央工作。
1954年己月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因同饶漱石进行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受到揭发和批判。
1954年8月17日自杀身亡。
1955年3月中共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开除其党籍,撤消其党内外一切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