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札撒”是大蒙古国的宪法,从成吉思汗创建大蒙古国开始,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断完善和修正,最终成为蒙古帝国的大宪章。
“大札撒”开篇第一句就裹挟着血雨腥风:不服从大札撒者,杀!
第二句是:天上只有一个看不见的天帝,地上只有一个可汗,唯一的可汗就是成吉思汗。
国民必须要尽义务:“蒙古人的天职为应我的召唤而来,随我的命令而去,视我指谁而杀。”国民的人生目标和幸福则是:“战胜敌人,掠取敌人的宝藏,使敌人的臣民痛苦呻吟,驾敌人的肥马而疾奔……”
“大札撒”中的这一条和下面这个故事异曲同工。这个故事说,成吉思汗问他的战友们,什么才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有人说是征服世界,有人说是狩猎,还有人说是看着野兽狼奔豕突。成吉思汗却说:“我认为,人生最大的快乐就是到处追杀你的敌人,夺走他们的宝马,掠夺他们的财物,看着他们的妻儿在尸体旁哭泣,最后再占有她们。”
一本正经的人会认为成吉思汗的这种理想很变态,但无可否认的是,每个人内心深处最幽暗的地方都藏着这种理想,我们和成吉思汗不同的是,我们没有这个能力实现。
接着,他说了“大札撒”的重要性:“凡是一个民族,子不尊父教,弟不聆兄言,夫不信妻贞,妻不顺夫意,长者不保护幼者,幼者不接受长者的教训……这样的民族,窃贼、撒谎者、敌人和各种骗子将遮住他们营地上的太阳,这就是说,他们将遭到抢劫,他们的马和马群得不到安宁……”所以,成吉思汗要求宫中和府中所有人必须无条件遵守《大札撒》:“如果隶属于国君的权贵、勇士们不严遵法令,国家将动摇和停顿,他们再想找成吉思汗时,就再也找不到了。”
在国家制度方面,“大札撒”明确规定,国家的领导人由忽里台大会选举,否则就是无效。其中一条最重要也是最动人心魄的规定是,尊重任何一种宗教信仰,任何一种宗教都不得享有特权。这是大蒙古国在日后横扫地球的理论保证。
在社会管理制度方面,“大札撒”建立了户籍制度,每个人都分属于十户、百户和千户,并承担劳役,不得随便迁移,如有违抗命令者,当众处死。
在军事法方面,“大札撒”确定了以狩猎为基础的军事训练制度,有一条很有意思:狩猎结束后,要对伤残的、幼小的和雌性的猎物进行放生。这是为了明年的再狩猎。
对于战争期间,其中有一条规定,两国交战前应先行宣战,向敌方军民宣告:“如顺从,则你们会获得善待和安宁;如反抗,则其后果唯有长生天知道,非我方能预料。”这一条就是后来蒙古军屠城的理论源泉,对那些不投降的人,他们只凭长生天的旨意行事。成吉思汗说,长生天的旨意就是杀光他们。
“大札撒”保证了成吉思汗大蒙古国的稳固,为草原人民带来了理想明灯,它使成吉思汗的子民紧紧地按照严格的秩序团结在其周围,让大蒙古国成了钢铁一块,成了能上天入地的神龙。
在中国古代帝王看来,成吉思汗1206年的忽里台大会不过是一次普通的登基仪式而已,但这是以己度人,并未站到成吉思汗的立场考虑问题。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国在蒙古草原上是破天荒的,其重大意义不亚于嬴政建立君主独裁的大秦帝国。在他之前,从未有人考虑过君主独裁这种方式。我们不确定,成吉思汗这种智慧从何而来,也许是受金国的影响,也许是他性格中本身就有的。
在君主独裁之外,我们还注意到大蒙古国的基层民主。前面我们谈过,十户、百户的领导人是由底层百姓选举产生,这就在广大的底层制造了活泼的气氛,使他们更容易拥有进取精神。
自此之后,成吉思汗的蒙古国正如耶律楚材所说的那样,天上天上去,海里海里去,地球上再也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蒙古国的铁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