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炎樱:有一种友谊,只能共青春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闫红 本章:05、炎樱:有一种友谊,只能共青春

    像张爱玲和炎樱这种友谊,是只可以共青春,不可以共沧桑的。年轻的时候,元气沛然,忽略那百孔千疮,踮起脚尖,去够那像月亮一样的,生命本身的喜悦,而中年之后,沉重的肉身朝下拖,让你不能够多承担一点点。

    20世纪90年代初,在一本《青年文摘》上,我看到张爱玲写炎樱。文章开头第一句是: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灵魂,回来寻找它自己。”

    作为一个文艺小青年,我当即为这句话倾倒,再朝下看,这位炎樱妙语如珠,她说:“月亮叫喊着,叫出生命的喜悦;一颗小星是它的羞涩的回声。”第一次看人用“叫喊”形容月亮带来的欢喜,却也道尽了它的璀璨。她也有调皮的时候,在报摊上翻画报,统统翻遍之后,一本也没买,报贩讽刺她说:“谢谢你!”她毫不客气地回答:“不用谢!”

    她去犹太人的店里买东西,讨价还价,把钱包翻给老板看,说:“你看,没有了,全在这儿了,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有想到要买东西,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好……”

    张爱玲写道:“店老板为炎樱的孩子气所感动—也许他有过这样的一个棕黄色皮肤的初恋,或是早夭的妹妹。他凄惨地微笑,让步了。‘就这样吧。不然是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他告诉她附近哪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几句话,描绘出一个慧黠、灵动、神采飞扬的女孩,在张爱玲那些满目疮痍的小说进入我的视野之前,惊艳现身。然后才知道,这位炎樱,又名獏梦,即吃梦的小兽,这是张爱玲为她取的名字,可见对她的爱。她姓摩希甸,父亲是阿拉伯裔锡兰人(今斯里兰卡),在上海开摩希甸珠宝店,里描述的那个珠宝店,就是炎樱父亲的家业。她母亲是天津人,所以她有一半中国血统,她在香港大学与张爱玲同窗,在张爱玲的早年生活里,炎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

    张爱玲的散文《气短情长及其他》里有她。

    有一位小姐说:“我是这样的脾气。我喜欢孤独的。”獏梦低声加了一句:“孤独地同一个男人在一起。”

    獏梦说:“许多女人用方格子绒毯改制大衣,毯子质地厚重,又做得宽大,方肩膀,直线条,整个地就像一张床—简直是请人躺在上面!”

    是刻薄了点儿,但刻薄得机智又幽默。而在《双声》里,她和张爱玲从俄罗斯与日本的民族文化,谈到死去时要穿什么样的礼服,两人灵感频发,显见得是无须多言却又言之不尽的灵魂伴侣。张爱玲的再版时,炎樱给她画封面:“象(像)古绸缎上盘了深色云头,又象(像)黑压压涌起了一个潮头,轻轻落下许多嘈切嘁嚓的浪花。细看却是小的玉连环,有的三三两两勾搭住了,解不开;有的单独象(像)月亮,自归自圆了;有的两个在一起,只淡淡地挨着一点,却已经事过境迁—用来代表书中人相互间的关系,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炎樱只打了草稿。为那强有力的美丽的图案所震慑,我心甘情愿地象(像)描红一样地一笔一笔临摹了一遍。”

    “震慑”和“心甘情愿”,都是用得很重的词。

    虽然她也写到两人吃蛋糕时各自付账,且为乘三轮车的费用争执不已,但那种薄嗔更像闺密之间“晒友情”,唇枪舌剑间透着没拿对方当外人的亲昵。

    正因如此,张爱玲20世纪90年代创作、本世纪才问世的里,关于炎樱的文字是最让我产生违和感的那一部分。那是一本“狠辣”之书,张爱玲一路写下去,见佛灭佛,见魔灭魔,从父母到姑姑、弟弟,连她自己,一个都不放过。但别的人的阴暗面,在以前的文章里尚有伏笔,唯独炎樱,她在小说里称为“比比”的这个女孩,看上去突兀而陌生。

    港战时差点儿被炸死,劫后余生的盛九莉想:“告诉谁?难道还是韩妈?楚娣向来淡淡的,也不会当桩事。蕊秋她根本没想起。比比反正永远是快乐的,她死了也是一样。”

    对于好友的死也不会放在心上,比比似乎快乐到没心没肺的地步。但她同时又是高姿态的,姑姑对盛九莉说,比比成天叫你穿奇装异服,她自己的衣服并不怪。盛九莉知道这是因为比比个子不高,又一直有发胖的趋势,不适合做太时髦的装扮,但比比才不会说这样自我贬损的话,只是说盛九莉“苍白退缩,需要引人注意”。像是好友之间的打趣,但说的人有几分是真心,听的人也明白她有几分是真心,反正盛九莉是存在了心里。

    比比在盛九莉面前有高姿态的理由,她漂亮活泼,追求者甚众,她对追求者很有一套,对于严肃的她会挑逗,对于热络的,她会特意庄重,像是钱锺书在里说的,她握着一把男朋友在手里玩。她从不夸别人漂亮,说起别的女孩她总是做倒了胃口状,虽然因为个子矮、腿短,让个高腿长的张爱玲碰到她的腿时很不适应,但她对盛九莉青里泛紫的长腿也很反感,觉得像“死人肉”。

    这个叫比比的女孩,精明、现实,善于货比三家,奉行失节事小吃亏事大,这使得她有时还有一丝丝粗鄙,比如蘸了唾沫去搓土布,看它会不会掉色。

    在中,炎樱从快乐的吃梦的小兽,还原成了一个太通俗的女孩,通俗得我们在邻居家就能见到,张爱玲和炎樱的各种芥蒂因此无遮拦地铺展开来,写时,张爱玲和炎樱已疏于联系。

    1952年,张爱玲离开内地来到香港,她一度前往日本与炎樱汇合,以为是赴美的快捷路径,三个月后无功而返。但炎樱在日本显然过得不错,张爱玲曾对她后来的知己邝文美说:“无论谁把金钱看得重,或者被金钱冲昏了头—即使不是自己的钱,只要经过自己的手就觉得很得意,如炎樱在日本来信说‘凭着自己的蹩脚日文而做过几billions(数以十亿)的生意’—我都能明了。假如我处在她的位置,我也会同她一式一样—所以看见一两个把金钱看得不太重的人,我总觉得诧异,而且非常佩服。”

    我不知道她这话是不是在赞美邝文美,但她口口声声能理解的同时,隐约亦有不以为然,拿自己打底,不过是给予更辛辣的讽刺。这也可以看出两人主场的变换,早年在中国,炎樱仰仗张爱玲得以结识苏青、纪弦、池田笃纪等人,在给朋友的信里,炎樱描述张爱玲的风光,说:“你真不知道现在同爱玲一块出去有多讨厌……一群小女学生跟在后面唱着‘张爱玲!张爱玲!’大一点的女孩子回过头来上下打量。”连外国人都上前求签名。炎樱因此也有了作家梦,并且当真试作了几篇小文,张爱玲热心地帮她翻译成中文。

    但随着张爱玲远离故土,一时不为人所知,生活能力又差,昔日风光日渐式微。无论在日本,还是在美国,炎樱都比她更能找到感觉,炎樱一到日本就有船主求婚,在纽约,也是倚仗她的人际关系,张爱玲才得以进入救世军办的贫民救济所。两人还走动着,炎樱陪张爱玲去看胡适,之后她到外面打听了一下,回来对张爱玲说:“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

    境遇的转换,使得炎樱原本就有的高姿态更加凸显,张爱玲对她原本就有的不满也随之水涨船高。我们不能说,张爱玲那篇写的就是她们的故事,但可以想见,同学飞黄腾达后的冷落,张爱玲一定深刻地感受过。何况这时,张爱玲已有了更好的闺密邝文美。

    邝文美是作家、评论家宋淇的夫人,曾就职于设在香港的美国新闻处。张爱玲赴美之前也在该处任翻译,俩人得以相识。邝文美不像炎樱那样光芒四射,张爱玲认为这是她犯不着以才气逼人。张爱玲给邝文美的许多信里都有对她性情的赞美,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拼凑出一个温婉善意宜室宜家的端方女子,是张爱玲心中最理想的那种形象。除了各种经得住考验的美德,她对张爱玲也有远比炎樱更多的爱,在她的耐心聆听面前,张爱玲逸兴遄飞滔滔不绝,却也知道她需要照顾家人,所以每到晚上八点必然催她回家,并诙谐地把她称为“我的八点钟灰姑娘”。

    1955年,张爱玲离港赴美,她在美国给邝文美写的第一封信,提及宋淇夫妇转身离去时说,她心里轰然一声好像天塌下来一样,喉咙被堵住,眼泪流个不停。之前张爱玲也曾为炎樱落过泪,但那是她和炎樱约定一道回上海,炎樱却撇下她先走了时。

    张爱玲在这封信里还说:“我绝对没有那样的妄想,以为还会结交到像你这样的朋友,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也再没有这样的人。”她说得不错,就算是老朋友跟邝文美也没法儿比。刚到美国的张爱玲大概很受了些炎樱的冷遇,两个月后,她给邝文美的信里又写道:“Fatima(炎樱英文名)并没有变,我以前对她也没有illusions(幻想),现在大家也仍旧有基本上的了解,不过现在大家各忙各的,都淡淡的,不大想多谈话。我对朋友向来期望不大,所以始终觉得,像她这样的朋友也总算了不得了。不过有了你这样的朋友之后,也的确是spoil mefor otherfriends(宠坏了我,令我对其他朋友都看不上眼)。”

    看到没有,在张爱玲的笔下,炎樱成为她的闺密,是她“对朋友期望不大”的产物,她还曾跟邝文美说:“‘宗教’有时是扇方便之门。如炎樱—她固信教,不说谎,可是总有别的办法兜圈子做她要做的事。我觉得这种‘上帝’未免太笨,还不容易骗?”

    即使这话不算讽刺,也未免看得太透,通常看透又说透,而且是跟第三者说透时,那友谊已所剩无几。张爱玲还有一段话,是帮邝文美诠释她和一位好友的交情,却也像是她和炎樱友谊的稀落的注脚:“如果老朋友再会晤的时候忽然不投机起来,那是以前未分开的时候已经有了某些使人觉得不安的缺点,已经有了分歧。”

    的确是这样,她在香港、在上海时,对于炎樱的高姿态,对于她不够爱自己,都已有芥蒂。但是,那时候,她还很年轻,即使已有自闭倾向,还有一部分是朝外面打开着的,对于外界,有一种年轻人的兴致与好奇心。炎樱的聪慧善悟、神采飞扬,尚且能够吸引她,即使她不够爱自己,即使有时暗自生一肚子气,年轻的时候,也有足够的气力抵挡与忽略这些,去看见对方的好,汲取那些有益的能量。

    而到了张爱玲的纽约时期,她已经阅尽千帆,人生失意,理想还在遥远处闪着光,她的灵魂和身体都很疲惫。时间不够用,精力也不够用,她须得删繁就简,在有了更好更爱她的女友之后,炎樱,就成了她大刀阔斧删去的那一部分。

    表面上看,她和炎樱分开,是因为她结了婚,赖雅将她带离炎樱居住的纽约,事实上,这只是一个契机,让她终于能够与这位日渐发达也益加陌生的旧友分道扬镳。

    1960年,张爱玲给邝文美的信里写道:“Fatima上月结婚,自纽约寄请帖来,对象不知道是医生还是博士,我也没查问,大家都懒写信。”

    事实上,应该是她更懒得写信,这固然是她中年之后深居简出,懒得与绝大多数人通信,但她对炎樱的冷漠,更来得心意如铁。据张爱玲文学遗产继承人,也是唯一看过张爱玲留下的全部资料的宋以朗先生介绍,炎樱曾经给张爱玲写了好几封信,张都未予回复。炎樱在某封信的开头说:“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使得你不再理我。”看到这句是不是挺伤感?无缘无故地就被少年时的好友甩了,甚至连解释反省的机会都没有。可是接下来,炎樱又开始夸耀她挣了多少多少钱,全然不顾张爱玲当时灰暗的心情。

    不是所有人,都能原谅朋友一生得意扬扬爱炫耀,张爱玲对这一点尤其反感。她曾写她小时候刚到上海时,给她天津的玩伴写信,描写她的新家,写了三张信纸,还配了插图。“没得到回信—那样的粗俗的夸耀,任是谁也要讨厌吧?”

    炎樱的自我夸耀,即使不算粗俗,也常常是浅薄的,1992年,她给孀居多年的张爱玲写信:“你有没有想过我是一个美丽的女生?我从来也不认为自己美丽,但George(炎樱丈夫)说我这话是不诚实的—但这是真的,我年幼的时候没有人说我美丽,从来也没有—只有George说过,我想那是因为他爱我……”我想象张爱玲看到这封信时的反应,是啼笑皆非呢,还是在心里说,真是受够了?

    其实炎樱的夸耀,只是一种积习,不完全是想占朋友上风。1995年年底,她对采访她的司马新说,她又要做新娘了,并且用中文夸奖自己“好厉害”。司马新作为张粉,对她有爱屋及乌的欣赏,觉得她确实好厉害。便是我这局外人,也觉得这种自夸有她的一种可爱,张爱玲与炎樱的友谊走到那一步,是因为她俩都是太自恋的人,她不够爱她,她,也不够爱她。

    世上的友谊和爱情一样,有许多种类,像张爱玲和炎樱这种友谊,是只可以共青春,不可以共沧桑的。年轻的时候,元气沛然,忽略那百孔千疮,踮起脚尖,去够那像月亮一样的生命本身的喜悦,而中年之后,沉重的肉身朝下拖,让你不能够多承担一点点。从这个角度来说,张爱玲与炎樱曾经的友谊也是可喜又可贵的,因为,那才是青春的友谊,带着少女气质的友谊,就像,我们都曾有过的那些友谊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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