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爱上灰姑娘,里面未尝没有对民间的、底层的生活的好奇,而凤凰男身上无尽的艰辛卑微,对于生活优裕的女子来说,也是神秘而生动的,单是他的存在,就如一种调剂,克服了她生存状况的简单平面,给了她额外的幸福感与优越感。他背负着贫困的阴影,沦落的威胁,母亲的眼泪,社会的期望,无法重新回过头去。尽管心里有那样一种欲望,转化成了强大的压力,使他在奔袭的路途上不得安生。
里,王娇蕊的魅力,在于妇人的性感和婴孩的头脑,但她只是天真,而不是不聪明,在男人面前,她自有一种机敏智慧和幽默感,这样,才能做到把调情当才艺。
她一路阅人无数,以至于玩世不恭,却居然也会马失前蹄,见到佟振保,她的心就不再是一座可以随时出租的公寓,而是专为他打造的心宅,旧有的经验全用不上了,她只懂得一件事,就是,单纯地、狠狠地爱他。
书中没有交代,佟振保何德何能,竟能让这看尽千帆的女子今是而昨非,放弃所有,为他重新做人。
这正是张爱玲的狡黠,她从来不肯扮演那拙劣的解说者,答案隐藏在话语的丛林里,让你从隐约的亮光中去辨认。
佟振保之所以能够越过她的旧爱悌米孙、待她不薄的老公王士洪,以及许多个男子隐晦的影子,进入她的心中,在于,他是那个时代里的凤凰男。凤凰男,向来是这养尊处优、未经过人世沧桑的女子的天敌。先做个解释,“凤凰男”是网络上新流行起来的一个词,指那种从贫寒人家奋斗出来的青年才俊—鸡窝里飞出个金凤凰,说起来好像很光荣,但在刁钻刻薄的网络上,是带了几分嘲讽的。凤凰男刻苦上进忠厚仁义,那都放在外面,转回头面对自己最亲近的人,敏感会演变成多疑,坚忍会发展成残忍,因为他们是从最底层博上来的,吃苦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要是你忍不住喊了痛,他就觉得你的呻吟,是矫揉造作。
但是,从网络上那么多激烈的声讨帖来看,那些女子,都是真心实意地爱过凤凰男的,甚至还放弃了条件更为出色的其他候选人,只对凤凰男意乱情迷。那么,凤凰男究竟有着怎样一种魅力呢?
还来说这佟振保,他出身寒微,正常出路,是当学徒做店伙计,一辈子在社会底层打转转。但他凭着出色的天分,钢铁般的意志力,从这种命运中挣脱出来,靠读书出了国,留了洋,眼瞅着混成了一个上等人,不但有了混迹于上流社会的各种技能,还学会了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
比如说,和那个叫玫瑰的富家女交往,有一搭没一搭地做着恋爱的游戏。玫瑰是可爱的,有点小孩子式的没心没肺,佟振保吃不定她,却觉得自己有点儿着迷了。可是,在他回国前夕,最后一次约会玫瑰,他分明感到这个女孩子对他的爱,“玫瑰紧紧吊在他颈项上,老是觉得不对劲,换了一个姿势,又换一个姿势,不知道怎样贴得更紧一点才好,恨不得生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
他没想到她爱他到这个地步,但是这是绝对不可以的—玫瑰可爱,却不符合他对于人生的规划,他的理想是学成归国,一点点地朝上混,混成一个大众眼中的成功人士,和这样的人生相配的,是一个贤淑贞静的女子,相比之下,玫瑰的天真烂漫,就是“疯疯傻傻”的了。
那个晚上,佟振保发乎情止乎礼,虽然她贴在他身上,哭得稀里哗啦,热情里裹着绝望,他要怎样就可以怎样。但他是用大脑而不是心灵考虑问题的人,他不可以这样破坏自己的规划,尽管她不会哭哭啼啼地要他负责,什么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可是,精于计算的他知道,“怎样”了,不过是一夕之欢,放在心里,日后寂寞的时候缅怀一下,不“怎样”,却可以作为一项纪录,拿出去跟人夸口,做个现代版的柳下惠,在众人的佩服中,有一种精神上的满足。
这样一种算计,暴露出佟振保的底层特色,刘庆邦的小说《到城里去》中,那个妇女便有一个观点,好东西自己吃了,是浪费,送给人家,还落一份人情。一个穷人,是不能把自己的欲望看得太重要的,有限的资源,应该拿出来派大的用场。
因此,佟振保不管是恋爱,还是嫖娼,都绷紧算计这根弦。他第一次去巴黎嫖,被那个妓女耍了,拿了他的钱,却没认真办事,让佟振保多少年后都耿耿于怀。他装作愉快地跟朋友吹嘘自己的巴黎猎艳,小心地掩藏起那份失落感,只是日后再嫖,就精明多了,千方百计要嫖得精刮上算。
这样一个佟振保,是分上半身和下半身的,上半身是后学来的主流经验,下半身是永远无法摆脱的寒微底色,两者加在一起,亦形成一种参差对照,使他整个人显得复杂、立体,有层次感,某些时候,就会形成一种独特的魅力。
比如说,他过去的寒微,会让人心生同情,而他现在的成功,则又让人敬仰,两者加在一起,落到有心的女子眼中,就会形成母性的柔情。张爱玲说,女人要崇拜才快乐,可是,若男人太强,各方面都没有破绽,让你只能够崇拜,那爱,来得太理所当然,反倒显得不那么有力。一个凤凰男,则是正正好,他能满足一个女人全部的感情需求,母性的,妻性的,女儿性的。
其次,他们努力刻苦的气质,会让她们误以为他们对爱也是这样的,他们能拿出来的爱,是真实厚重的,填补了她们的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
另外,人与人交往,即使撇开物质层面不说,也是希望能够从对方那里得到些什么,弥补自己的所缺,王子爱上灰姑娘,里面未尝没有对民间的、底层的生活的好奇。而一个凤凰男,他的来路上拥塞了无尽的艰辛卑微的体验,这些,对于生活优裕的女子来说,也是神秘而生动的,单是他的存在,就如一种调剂,克服了她生存状况的简单平面,给了她额外的幸福感与优越感。
好多年前,看路遥的小说,从到《平凡的世界》,总忍不住要笑,里面每一个贫寒的子弟,都能遇到青睐自己的官家小姐,那时觉得这是路遥的YY,可以跟笔下灰姑娘不断的琼瑶奶奶遥相呼应,现在想来,倒是理所当然。来一句八卦,就是张爱玲与胡兰成,也不能说不是一组小姐与凤凰男的经典搭配。
王娇蕊在佟振保面前也是优越的,她以为佟会对她的青眼、她的爱、她难得的给予感激涕零,以为只要自己没问题,他那方面就没有问题。但是,这次,她错了,凤凰男虽然出身寒微,但并不妄自菲薄,他的每一样都是很辛苦才赚到的,不会为了一个女子而轻易地撒手。
一旦娶了她,他的江湖名声就全完了,那一晚,在玫瑰面前的挣扎与坚忍换得的好名声也就就此作废了。他不是富家子弟,没有资本走花花公子的路线,他已经在“标准好人”的路上走了那么远,现在,要为一个女人前功尽弃,怎么可以?
一个“标准好人”的世界,有许多“可以”,又有许多“禁忌”,可以自私,可以无情,可以伪善,甚至可以偶尔去嫖,但不可以在女人上过于认真,对女人太好。张爱玲在一篇散文里说薛平贵:他致力于他的事业十八年,泰然地将他的夫人搁在寒窑里,像冰箱里的一尾鱼。有这么一天,他突然不放心起来,星夜赶回家去。她的一生的最美好的年光已经被贫穷与一个社会叛徒的寂寞给作践完了,他封了她做皇后,在代战公主的领土里做皇后!在一个年轻的、当权的妾的手里讨生活!难怪她封了皇后之后十八天就死了。可是虽然薛平贵对女人不甚体谅,依旧被写成一个好人。
佟振保正是这样的好人,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喜欢忙得抬不起头,喜欢把额前披下的一绺子头发往后一推,眼镜后的眼睛熠熠有光,连镜片的边缘也晃着一抹流光,所以他喜欢夏天,那个汗流浃背忙得不可开交的形象,正对得上他心中的理想。他盘算着,先把职业上的地位提高,有了地位之后他要做一点儿有益社会的事,譬如说,办一所贫寒子弟的工科专门学校,或是在故乡的江湾弄个模范的布厂……
在这样一个完整的体系里,一个不着调的女人的贸然介入,是突兀的。
这时,王娇蕊,便不复是可爱的了,她像一块绊脚石,挡住了他通向好人的路。隔着她,他看见了他的寡母,他们曾相依为命,她在最艰难的情况下,还朝英国给他寄钱,寄包裹,曾几何时,他和母亲有着相同的目标,他们对于那光明的前途未来,都有一种眼含热泪的期冀,这些,都与王娇蕊无关。
最终,他放弃了王娇蕊,娶了孟烟鹂。
孟烟鹂出身普通人家,长得白白净净,宽柔秀丽,看上去正是那种简单的、好控制的、站在男人身后的女人,最适宜出现在男人貌似愧疚实则得意的祭文里。
按说她和佟振保的世界应该是合拍的,但是,佟振保错估了一点,他虽然一心想做个“标准好人”,但他的骨子里未尝没有“坏人”的因子,又跑了些江湖,见了些世面,尤其是蹚过玫瑰的汹涌溪流和王娇蕊的惊涛骇浪,他已经无法像史上的那些“标准好人”,娶个女人回家,放在那里,是个意思就够了,他已经变得口味刁钻。
在从前,祭文中的好女子,只要能像堂前的一帧条幅,安稳娴雅地站在那里就够了,没有谁对她们的智商、情趣做要求,但佟振保不同,在他对她那一点儿少女的单薄美厌烦了之后,她成了一个很乏味的妇人。
他挑剔她,当着众人的面,毫不留情地斥责她,而且又开始嫖了,专挑丰肥性感的女人,他刻意地亵渎着旧日的记忆。我以为,他的潜意识中,是在报复自己,报复自己所谓的理性,报复自己曾对自己是那么残忍,那样没商量地辜负了自己的心。
不是完全不懊恼的。
这种懊恼在他和王娇蕊又一次重逢时发展到了极致,是在公交车上,他碰到了她,她其实是有点儿落魄了,胖了,很憔悴,涂着脂粉,耳上戴着金色俗艳的缅甸佛顶珠环,抱着个孩子,跟当年那时髦精致的女子完全不能同日而语。但是,她柔软了,柔和了,她对佟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又说,我不过是往前闯,遇到了什么就是什么。还说,年纪轻、长得好看的时候,大概无论到社会上做什么事,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总还有别的……总还有别的……
这曾经性感撩人、以“爱匠”为职业的女人,在佟振保这里,她感受到了真爱的快乐,也经受了真爱的磨难,犹如蝴蝶终于飞过沧海,略过一路的风雨孤独,只是快乐地踏实地感受着翅膀的力量。她的憔悴,她的胖,包括她的俗艳,都是这一路挣扎与感受的痕迹,有着生命的味道。
而佟振保,娶了并不喜欢的孟烟鹂的佟振保,每三个礼拜嫖一次的佟振保,他没能成为一个“标准好人”,也没能成为一个遂了自己的心的“坏人”,他活得七上八下,十三不靠,在这简单的、勇敢的女人面前,他有挫败感,甚至,还发展成了难堪的忌妒。
对那没有变老也没有发胖的孟烟鹂,当然更没了兴趣,但是,孟烟鹂不是王宝钏,不甘心做冰箱里的一尾鱼,她和婆婆生出芥蒂,和裁缝有了一腿,佟振保的“好人”梦,彻底完结,他原是防着红玫瑰的泼辣放荡,不承想,白玫瑰并不弱于红玫瑰。
佟振保近乎破罐子破摔了,酗酒,公开找女人,常常整夜不回家,孟烟鹂开始还自欺欺人,后来眼看他要闹到连工作都没有,也无法再替他辩护。有一天佟振保回家,正碰到她在跟客人讲述他的种种不好,见他回来,就不开口了。
那一晚佟振保发了脾气,摔东西,砸人,她急忙返身外逃,振保觉得她完全被打败了,得意至极,立在那里无声地笑着,静静的笑从他的眼里流出来,像眼泪似的流了一脸。
潜意识中,他打败的,是他自造的那个世界,包括了他的妻,他的女儿,他那个有模有样的家,他的职场口碑和道德评语。他在那样的黑暗中,终于,将这一切颠覆了,那些不可告人的委屈、悔恨与怨怒,也就这样发泄出来了。
书上说,第二天,他又成了一个好人。是啊,生命还在朝前,日子总要过下去,即使可以回头,他大概还是会放弃红玫瑰。他背负着贫困的阴影,沦落的威胁,母亲的眼泪,社会的期望,一个凤凰男朝主流迈进的全部动力,他无法,重新回过头去。尽管心里有那样一种欲望,转化成了强大的压力,使他在奔袭的路途上不得安生,可是,在这个发泄的晚上,反弹到这一步,也就差不多了吧?
于是,浪子回头,皆大欢喜!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