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脸向着当头的烈日,我觉得我是赤裸裸地站在天底下了,被裁判着像一切的惶惑的未成年的人,闲于过度的自夸与自鄙。
那些梨花似雪、晨鸟歌唱的日子,就这样不见了。童年的矮墙下,那株梧桐早已高过屋檐。午后阳光下,那只轻盈的粉蝶,是否也会红颜老去。还有萤火虫的夜晚,那个未曾讲完的故事,又该由谁来继续说下去。岁月总是趁人不备的时候,渐渐地爬满了你我的双肩。童年那场惺忪未醒的梦,支付给了流年,唯有光阴如影相随,至死不渝。
要相信,世事的安排其实很公平,没有刻意。张爱玲父母离异,也许给她的心灵带来破镜难圆的遗憾,但命运自会给她另一种交代,人生需要用一针一线的日子来修补。母亲搬走了,和她一起走的还有姑姑张茂渊。姑姑一向与父亲意见不合,加之她曾和母亲一同留洋,相处十分融洽。
她们住进法租界的一座西式大厦,买了一部白色汽车,雇了一个白俄司机、一个法国厨师,过起了优雅而时尚的生活。父亲也搬到另一处弄堂房子,继续他想要的逍遥日子。父母有了协议,张爱玲可以经常去探看母亲。于是,母亲的居所成了她疲惫之时的港湾。她相信,迷惘的时候,母亲的窗外,总会有一盏灯是为她点亮的。
在母亲的公寓里,张爱玲第一次见到生在地上的瓷砖浴盆和煤气炉子。那时候,她很高兴,觉得有了安慰,有了寄托。然而这份温暖也只是暂时的,母亲又要出国了,这一次她要去法国学绘画。在家庭和自由之间,黄逸梵曾经选择了自由。当那场悲剧婚姻彻底了断时,她更是如释重负,以后便是一个人的天下,一个人的江湖。
那时张爱玲住校,母亲在临别时到学校看她。这次离别的情景,张爱玲曾有过一段描述:“她来看我,我没有任何惜别的表示,她也像是很高兴,事情可以这样光滑无痕迹地度过,一点麻烦也没有,可是我知道她在那里想:‘下一代的人,心真狠呀!’一直等她出了校门,我在校园里隔着高大的松杉远远望着那关闭了的红铁门,还是漠然。但渐渐地觉到这种情形下眼泪的需要,于是眼泪来了,在寒风中大声抽噎着,哭给自己看。”
这就是张爱玲,尽管这时候的她,也不过十一二岁,却早已懂得坚忍与淡漠。母爱的缺少,给她的性情无不带来影响与转变。她的作品总是会不经意地流露出一种冷漠,缺少温情和悲悯。那是因为她把柔情藏在心底深处,试图用无情来掩饰自己。以至于她一生都对外界采取逃避、退缩的态度,其根源是,她怕受伤。
张爱玲知道,自己从来都是一片孤独的云,飘向何方,全凭自己选择把握。母亲走了,姑姑的家里还留有母亲的气息。纤灵的七巧板桌子,轻柔的颜色,还有许多她不明白的可爱的人来来去去。她认为,她所知道最好的一切,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的,都留在这里。她与姑姑深厚的情感也是从这里开始,并且深刻地维系了一生。在某种程度上,张爱玲在姑姑身上找到了那份遗失的母爱。所以,她珍惜。
而父亲张廷重这边的一切,是她所看不起的。她在《私语》里写道:“鸦片,教我弟弟做《汉高祖论》的老先生,章回小说,懒洋洋灰扑扑地活下去。像拜火教的波斯人,我把世界强行分作两半,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神与魔。属于我父亲这一边的必定是不好的……”可见张爱玲的心里抵触这种迷乱、锈迹斑斑的生活。但是她内心有时却喜欢这样的感觉,喜欢鸦片的云雾,喜欢雾一样的阳光,还有屋里乱摊着的小报。她知道父亲是寂寞的,只有寂寞的时候他才会生出柔情。
尽管这样,亦不能改变什么,爱的还是爱的,恨的还是恨的。她小小的心里,开始有了许多海阔天空的计划,她渴望中学毕业后到英国去读大学。她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要穿最别致的衣服,要周游世界。在上海自己有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是的,干脆利落,这就是张爱玲的个性,她讨厌那种没完没了的纠缠。她宁可亲自割断所有的牵挂,纵是血肉模糊,亦在所不惜。
可世事飘忽,人海浮沉,又岂是自己所能做主的。父亲要结婚了,当姑姑告诉张爱玲这则消息后,她哭了。以往她看过太多关于后母的小说,想不到竟然应到自己身上。而那时张爱玲心里只有一个迫切的感觉:“无论如何不能让这件事发生。如果那女人就在眼前,伏在铁栏杆上,我必定把她从阳台上推下去,一了百了。”这不过是一个孩子任性的玩笑话,无论她是否能够接受,父亲再娶已成抹不去的事实。
这个家再度接受迁徙,这一次,搬去的竟是最初的那所老洋房,也就是张爱玲出生的地方。之前她没有任何记忆,当她有足够的思想,来重新审视这房子的时候,只觉得这座老宅承载了太多的历史印记,重叠了太多的家族故事,连空气都是模糊的。
她说,有太阳的地方使人瞌睡,阴暗的地方有古墓的清凉。在这里,她时常分辨不出,何时是清醒,何时是迷糊。但有一点很清楚,她不喜欢这个家,因为这个家再没有她值得喜欢的人了。
后母孙用蕃也抽鸦片,她和当时的才女陆小曼是至交,因为两人都有烟瘾,所以被称为一对“芙蓉仙子”。那时候,陆小曼和徐志摩就住在四明村,经常宴请孙用蕃,因此张爱玲也曾有幸出席,但在她后来的文章里从未提过陆小曼。或许她把对后母的厌恶,迁移到陆小曼的身上。在民国,陆小曼亦是一个如同罂粟的女子,一个不折不扣的妖精。不知道多少人饮下那杯风情又芬芳的毒药,为她穿肠而死,无怨无悔。
其实后母孙用蕃对张爱玲并不刻薄,更无狠毒之说。在她嫁到张府之前,她听说张爱玲个头身段与她差不多,就带了两箱自己的衣服送给爱玲穿,并且那些料子都是好的。但张爱玲却认为是施舍,是侮辱。她一直不肯宽恕,她曾在《对照记》里写过:“有一个时期在继母统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暗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都像浑身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地憎恶与羞耻。”
语言何等犀利,竟是那样不依不饶。想来文坛上除了张爱玲,还没有几个人有这样的笔力,可以将一件旧衫描写得如此淋漓尽致。那是因为她太过骄傲,太过自尊。张爱玲后来用她的生花妙笔,多次批判过后母孙用蕃的形象。孙用蕃其实也出身于显赫的豪门之家,只因后来家道中落,而张廷重又继承着祖辈殷实的产业,故孙用蕃被人托媒嫁到了这里。
孙用蕃这一生除了与“阿芙蓉”做了知己,并没有犯下别的罪过。倘若不是家境影响,没有染上烟瘾,她也不用嫁给张廷重做继室,更无需做两个孩子的后母。但张爱玲对她的厌恶想来也是理所当然。这世上应该没有几个孩子可以宽容到,真心去喜欢一个后母。她不喜欢回家,是因为她不愿意看到父亲和后母躺在榻上,云里雾里吃着鸦片的堕落模样。在张爱玲眼里,孙用蕃太过轻贱,太不自爱,只顾沉沦贪欢,哪管日月如飞。
最让张爱玲觉得悲哀的是,父亲和后母每日过着放纵奢靡的生活,却舍不得拿钱出来给她缴钢琴学费。张爱玲记得,每次向父亲要学费,遇到的总是拖延:“我立在烟铺跟前,许久,许久,得不到回答。”这对于一个有着极重自尊的女孩来说,无疑是一种不可原谅的伤害。世上再无寻找珍贵事物的地方,她所能做的,是让自己更加干净,更加洒脱。
时光如绣,岁月结茧。记忆里所认为应当的美好,与现实总是南辕北辙。尽管这样,这流云般的日子还是要固执地过下去,哪怕行至山穷水尽处,亦会有一个转弯的路口,让你走出来。只是那一剪挂在窗前的明月,醒时我知,醉后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