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小区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李承鹏 本章:有个小区

    前些时候,我在电视里又见奥巴马悲催的样子。这次不是就业、物价这些小事,而是美国政府没钱了,快破产了。这让我很是看不起。这么大一个政府怎么会没钱呢?就算没有发改委,怎不去找税务局呢?就算美国的税不好收,怎不悄悄开动印钞机呢?

    美国太穷了,中国太富了。美国政府快破产时,我们的政府宣布过去的一年税收八万个亿,未来的一年达到九万亿。相信不久的将来肯定达到十三万亿,到时候每个人头顶着“一万”的纳税证明,就是做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清一色十三“幺”万字麻将阵形。

    我认识一哥们,特别朴实的驾驶员。每当听说美国快破产时就很高兴,听说我国航母要下水时更高兴。他还纠结于航母名字到底“天津”好还是“威远”好。我想起张小波,就说还是“江苏”好。他很不高兴:你这人真没意思,国家强大了,人民才有好日子过。我说我当然喜欢国家强大,只是不太喜欢通过收每个人一万的税,来保持国家强大。他说:一万怎么了?万一哪天开战了没航母怎么办?看着哥们激愤的样子,我忽然明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其实深藏着一份爱国主义感情。我试图向他解释“国家和政府是两回事,政府有钱不见得人民有钱”。他说:在中国,国家和政府分开就乱套了,反正爱政府等于就是爱国家。然后哥们就排队买房去了。这是他第二次排队买屋子,我知道他去年排过一次。排到一半跑旁边买了一笼包子,回来每平方米就涨了两千元。

    印象中,美国从来都是一副大雪封山,揭不开锅的样子。虽然有微博后,已不太有人想游过去解放水深火热中的美国人民了,但还是有不少朋友鄙视那个随时破产的政府。那天,奥巴马要借八十亿美元修条新的铁路线,立马有人跳出来骂他浪费,破坏环保,拉拢大选人气。才五百多亿人民币哪,我都不好意思透露中国铁道部部长床下藏了多少钱。

    美国就像一个住着很多蛮横业主的小区,政府是业主选出的物业公司,总统是物业聘来的总经理。那些业主一会儿嚷嚷物业费太高,一会抱怨下水道堵了,一会儿命令物业经理带保安去打外面的流氓。忽然又改主意,大肆批评经理打流氓花钱太多......我觉得美国挺娱乐的,总统在小区外跟英雄一样,在小区内跟孙子一样。

    我不见得喜欢美国,但我欣赏把小区、物业公司、物业经理拎得很清的关系。

    我们这儿拧巴了小区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常看到一些官员动不动就对群众说“我代表国家来看望你们了”。下面就欢呼感谢国家。没见过这么吹牛皮的,一小区聘来的物业经理还敢代表小区?也没见过业主这么谦虚的,你自己就是小区,要谢,得先谢谢自己。

    可大家都习惯了,所以下一个故事是:骆家辉到成都窄巷子吃饭那晚,我碰巧也跟一伙朋友在那条街泡吧,大家神经病地谈起中美两国的优劣。其中一个八零后女孩说,即使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可这个机制在抗震救灾时显示了很大效率,集中办大事。开始我以为她在说反话,因为这太不像一个八零后说出来的。反复确认发现不是,我只有说,要是一个物业公司只是为小区着火和捐款时才派得上用场,这机制,就太不机智。

    去年为写一篇玉树的文章,查阅了一下舟曲县志,再对比了一下舟曲的卫星图。发现古书上记载的舟曲是“陇上小江南”,郁郁葱葱、河水澄明,五谷丰登。可毫无制衡的政府经过数十年英勇的乱砍滥伐,小江南成了光秃秃和硬邦邦。这些光秃秃和硬邦邦造就舟曲英勇的GDP的80%,也造就现在我们不得不英勇地用更多的生命和钱去对抗泥石流,好多生命还埋在地下,长灯永逝。

    这个八零后女孩并不知道,玉树的政府办公楼重建得很漂亮,可至今不少灾民还住在板房里;汶川的重建还未完成,官员的豪车却在飞驰。很多故事在告诉我们,集中办大事,就是集中出大事。

    一个小区如果有权力过大的物业公司就要犯错。早年有家叫秦的物业公司修了一道很长的围墙,犯错了。后来,有家叫隋的物业公司挖了一条很长的河,也犯错了。再后来,有家叫清的物业公司女主管执意要修一个大园子,就灰飞了。到如今,有家公司想卖地就卖地,想修高铁就修高铁,结果房子泡沬了,列车追尾了。所以说这里的物业公司不作为,是不对的,失去监督的他们太作为了,从一个GDP走向另一个GDP,从一个CPI迎来另一个CPI,涨了物业费,还得喊万岁。

    我很想告诉那个哥们,不要以为一个叫美国的小区很穷,其实是那个物业公司很穷。我想告诉那女孩,不要条件反射式地习惯被领导,其实你才是领导。可我知道这样说没用的,很多朋友只需要搞清官方和非官方,不需要搞清甲方和乙方,他们需要有人来管自己,如果没人来管,半夜辗转反侧,孤枕难眠。

    前年我写过一篇《有家公司》,当时观点是这样的:这个国家已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家公司,你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一个国家,其实你爱的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家公司,层层级级,县长是车间主任,县委书记是销售总监,市长是总经理,市委书记是法人代表,省长是CEO,省委书记是董事长。

    现在想来,当时我也是拧巴的。从道理上国家就是小区,政府就是物业公司,官员就是经理。所以“有家公司”没问题,问题在于:是小区聘了有家公司,还是有家公司聘了小区?物业经理是否乱收物业费?物业费是否被拿去供养经理子女去别的小区留学?

    可是理想主义总是无趣的,现实是:这个小区并没有业主委员会,从没选过物业公司,也没正式聘过物业经理。倒是物业经理成立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掌控着业主,视心情好坏可规定谁有资格是业主,谁不准是业主。业主只负责交费,不参加管理,不可投诉,亦不得随意移居别的小区。保安任意抓人,每逢流氓来袭,即刻大门紧闭。

    到最后,奉天承运:这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小区,谁反对物业公司,就是不爱小区。钦此。

    10/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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