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冬天雪特别多。春天来得晚不说,被称做倒春寒的日子,也过得没完没了。冷几天又热几天,好不容易盼来春天,大家便上山去采细米蒿,拿回来做蒿子粑吃。我们往山顶上爬,一只硕大的野兔从麻骨石岸上的草丛中蹿出来,跑到可望而不可及的距离处就不跑了。在乡村传说中,兔子也会占山为王,一面山坡上只会有一只兔子,如果有第二只,一定是临时过路。我们早就晓得后山上有这样一只当了山大王的野兔,下雪的时候,曾经专门上山寻找过它。地理上属于南方的大别山区,再大的雪也不会将一面山铺得如同一床棉絮。那是我们最盼望的,盼望它能像大兴安岭的林海雪原,盼望它能像北极圈边缘白茫茫的冻土带,那样,一只小动物躲在积雪深处,雪地的表面上就会出现一个热气腾腾的小窟窿。我们都到了迷恋读小说的时期,因为身边一直落不下将一切物体遮掩得无影无踪的大雪,经过反复讨论,我们最终一致认定,比较大小兴安岭、天山、昆仑山、喜马拉雅山,大别山的名字是最不好听的。
之前,后山上的野兔,只要一被我们发现,便一溜烟地翻过山脊,聪明地绕上老大一个弯,才悄无声息地回到自己的属地。春天的这只野兔一反常态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想起传说中的女妖精,就是这样一程接一程地为追捕它的猎人设下圈套。大孩子们还在揣测野兔的心机,小一点的弟弟妹妹不管这一套,只顾往麻骨石岸上爬。在野兔的藏身处,长着大片鲜嫩的细米蒿。就这样,我们发现了一只极为可爱的小野兔。或是双手捧着、或是撩起衣襟兜着小野兔的当然是女孩子们。她们将它抱回家,将那只曾经装过刺猬的竹篓倒过来罩住小野兔,然后上自己家的菜园,抠出一把刚刚长出第三片叶子的苋菜,撒在小野兔的鼻子前面。没想到仍然是枉费心机。傍晚时,一家人在外屋吃饭,端起饭碗之前,小野兔还活着。孩子当中动作快的先放下碗筷,一到里屋,便惊叫:小野兔死了。
小野兔没有吃一口我们为它准备的最多才三片叶子的苋菜就死了。没有人相信,小野兔就这样死去,都以为它是装死,等到没有人时就会重新活过来,女孩子用自己攒下来的花布头为小野兔铺了一张小床,让它独自睡在上面。
过了一夜,孩子们全都醒过来了,小野兔不仅不醒,那副软软的身子变硬了,侧躺在花布头铺成的小床上,很薄很薄的野兔僵尸,惟有那只仍然闪亮的眼睛,仿佛是在凝望有阳光的窗口。在乡村,泛神主义者通常被视为胆小。在我提起野兔的一只耳朵的一刹那,手指接触到的小耳朵是柔柔的,一点力量也没有,感觉上却分明有一股坚硬的东西直插心底,并从那里出发快速抵达全身各个敏感之处。
在我们长大成人后,在一次难得的团聚日子,不晓得如何说到这件事的,我忍不住问大家是否记得小野兔当时的模样。出乎意料,大部分人都同我一样,刻骨铭心地记着当时的情景。那些不记得的,马上被我们认定为,当时一定是背对着窗口。当年居所中睡房的窗户正朝着远处山坳,刚出山的太阳总是将它塞得满满的。被拎起来的野兔僵尸实在是太薄了,很浓很浓的阳光很轻松地穿透过来,将小野兔身体内的肠肚心肺和骨骼隐隐约约地投影在我们眼前。
按道理,那时候乡村里宰杀牲畜的情景我们早已见惯了,杀鸡杀猪杀羊杀牛,非但不怕,还站在附近挪不动脚,非要将整个过程看完了,最终嗅到开膛时浓酽的血肉芬芳才肯离开。小小的野兔僵尸让我怕了,一连多天,如果无人做伴,自己绝对不敢独自呆在睡房里。再上山捡柴时,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遇上野兔,身上就会无法遏制地冒出一堆鸡皮疙瘩。
多年之后,儿子长到我当孩子时那么大,有一次,我带他去爬大别山主峰,因为汽车出了故障,上到天堂寨的山腰时天就黑了。在汽车的前大灯照射下,一只果子狸趴在山间公路上不敢动弹。儿子连忙下车将果子狸抓起来,又从汽车的后备箱中拿出一只纸箱,将其关起来。在山上的几天,一群孩子天天趴在纸箱旁,逗那果子狸。临下山时,他们却一致决定,将这只果子狸放归大自然。我无意在同为孩子的两代人之间,以文明的名义作比较。童年的乡土,只要有所决定必然都是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