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一个周六,我送一位朋友离京,再一次宣誓这是今生最后一次熬夜之后,又被抓去参加了一场婚礼。其实并没有怎么熬,快六点找个床一扑,就睡着了,一睁眼就十一点了。算算也睡了五个小时。新郎来了个电话催快点过去。感谢上苍,我还是第一次接到新郎亲自催阵的电话——此刻他难道不是应该在走红毯吗?
婚礼上,我坐的那一桌,都是圈里的同行。大家有个两三年没见面了,有的得有六七年了,但面目依稀可辨。我挨个看着他们的脸想名字,甚是尴尬,正当此时,两个妹子居然问我:“你认识我吗?”真是太不给面子了。可是到了新郎新娘靠近我们这一桌的时候,大家一抹脸,眼中射出二十二道凶光,彼此交织,火花四溅,扫过之处连凉了的菜都冒起热气来,我赶紧吃了两口。
接着妹子们开始紧张有序地准备一些恶俗而又喜闻乐见的节目。什么调和油啊,胸口碎番茄啊,裤裆揉鸡蛋啊,尽是些平时一说就会让人觉得“我×真无聊”但婚礼上又玩儿得极尽兴的玩意儿。看着姑娘们天衣无缝的配合,我不禁出了神。你们这也太默契了!只见妹子们低着头,款式各异的刘海和长睫毛遮住了她们的笑脸;几双巧手碰在一起,用牙签扎透西红柿,再往里灌芥末。各种酒水调料很快混合成一碗碗看上去十分可疑的液体,再用红包架着叠成壮观的金字塔。壮小伙们搬桌子摆椅子准备点烟的戏码。他们交谈时声音很低,有时突然开心地笑起来,笑得眼犄角都开了,然后齐声止住,又开始工作。
他们就像一个出生入死三十余载的突击班,分工明确,配合紧密,逻辑清晰,手法细腻。他们并不怎么交换意见,我递给你这个,你拿给我那个,就立刻知道怎么用。时而有人吩咐服务员拿来什么东西,我的乖乖,连服务员都跟他们是一伙的!还能举一反三!让拿两个鸡蛋,拿来了四个,有个破了还给换了一个。那场面真让人胆寒,幸亏我已经结婚了。此一役,总结出一个经验:没结婚的人,将来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跟掌柜的打好招呼,客人要鸡蛋和芥末千万得说没有啊。
末了,新郎新娘精神抖擞地来了我们这最后一桌。只听得新郎大吼一声:“来吧!”虽然只两个字,但竟有抑扬顿挫之感,吐气之铿锵,生生将此二字在墙上砸出两个阴文来,白灰溅了一地。不愧是高手过招!气场太足了,知道这边是龙潭虎穴又跑不掉,输人也不能输场子对不对?!
决赛开始了,新郎表现得非常敬业。这里说的敬业很微妙,是一种欲拒还迎的贱兮兮的表情。他一边发怒咒骂,一边笑出屎来,浑身上下都是西红柿、芥末和鸡蛋黄。怎么说呢,这小子太清楚观众想要什么了:我们要的抵抗和顺从、欢乐和悲壮、羞涩和幸福,全都出来了,满分!妈的,你结过几次婚啊?我正想这个问题时,伴郎出手了。有一碗调和物,上面漂着一层半寸厚的透明的油花,看上去要是喝了非得当场蹿稀不可。新郎已经高潮了太多次,实在搞不动了,伴郎仗义出手,喝的过程里,新郎抚掌感慨道:“你们知道我为什么找他当伴郎吗?不是他形象好呀,是因为如果让他留在席上,实在太危险了!”
后来伴郎解说道,新郎这小子,以往在朋友婚礼上出的馊主意最多,出手狠辣不留余地,是以有今日之惨。而伴郎正是他多年的战友,年底也将在迈向爱情坟墓的路上修成正果,现在是用生命在陪练。我才知道,这种罕见的宾客之间、新郎与宾客之间的默契是经历了多少场恐不亚于当日的惨烈战局才磨炼成的。那是多少桌昂贵的残席、多少厚实的红包锻打出来的火红发烫的默契啊!
出得酒宴来,宿醉未醒,摇摇晃晃地在地坛里走了一圈,遛了一趟《剑阁闻铃》,觉得清醒了几分,又跟两个头天通宵party(其实就是通宵看着中央六台喝酒扯淡)的朋友找地方吃饭。吃饭时,其中一人突然贼忒兮兮地对他老婆说:“媳妇儿,我能干一件特别屌丝的事情吗?”只见他媳妇儿伸出一只妙手,把桌上印着可爱图案的餐巾纸抄起来折了折,装进了包里。当时我就震惊了!你们是用脑电波沟通的吗?正想着,我老婆来了个电话:“你还来不来接我了!老娘买了一吨的东西等着拎回家好吗!”我一缩脖子,赶紧驱车送两位朋友回家,然后奔赴沙场。
晚上,老婆开着车,等红灯。突然她说:“嗳,老公,哀家问你——”
“那个是后视镜上的大视野。”我托着腮,看着半圆的明月。天气真棒!“镜子上的线里面是平的,外面是球面镜,看远处的。”
“你怎么知道我要问这个?!”老婆惊道。
我也不知道。这可是用老子多少年的心血和薪水熬制而成的绵密无比的昂贵的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