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满月的小淘气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李微漪 本章:第三章 满月的小淘气

    来到新家的第一天晚上,小狼睡得很熟。

    天一亮,我醒来时,只见他安稳地侧卧在我怀里,四腿松松地蜷缩着,眼睛紧闭,小爪子时不时像婴儿抓握拳头般收缩一下,或许所有的婴儿睡觉时都很可爱吧。我轻轻侧身靠在床头,一只手托着腮,欣赏小家伙的睡相。以前在画室休息,总是天不亮就被咋咋呼呼的狐狸吵醒,然后提心吊胆地躲藏,他几时享受过这么平静安宁的清晨。我伸出食指,小心翼翼地触摸着小狼额头和鼻梁中间的凹陷,指尖滑过头顶,顺着绒毛的走向缓缓摸到背脊,最后捋完那根细得可怜的尾巴,想不到我竟然养了一只毛茸茸的小野狼做孩子,有几个妈妈能体验这种另类的母子情怀呢?看着怀里熟睡的小狼,我也像所有妈妈一样嘴角挂着安详的微笑,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长成一匹漂亮英武的大狼,又会不会眷恋我这个人类中的妈妈,如果将来他回到草原生儿育女,我一声长啸能不能召唤出一群狼来?在漫无边际的想象中,我心里泛起一种奇异的幸福感。

    当阳光照在小狼金色的胎毛上时,他的背脊微微一舒展,打了个哈欠,醒了。他舔舔鼻子,虚开半只眼睛,再打一个大大的哈欠,夸张得耳朵都被哈欠挤到脑袋后面去了。突然,小狼陶醉的哈欠潦草收场,脖子一伸,耳朵“啪”地弹立起来,一双小狼眼陡然睁得大大的,惊讶地张望着这新屋子,回了一下神,才恍然大悟地放松下来,大概回忆起了搬家的这回事吧。我咯咯一笑,看来这家伙的记性也不咋地。

    小狼跳下床,抖抖绒毛,又开始再度视察这个新环境。他对屋里的一切陈设既新奇又紧张,在屋子里慢条斯理地走来走去,对每一样东西都伸过鼻子嗅一嗅,再歪着脑袋看一会儿。

    在新环境里,小狼前些日子刚萌生出来的胆气又有所收敛,我大开着房门他也不敢出去,有一次他凑到门口缩头缩脑地探看了一下,我轻唤一声,他立刻叉着罗圈腿晃晃悠悠地回我身边来。如果我向床下推推他的屁股,他也立刻遵命躲藏,我的警告对他又管用了,我暗自庆幸搬家这一步棋走得绝佳,对不熟悉的环境,小狼至少会老老实实地适应一段时间吧。

    我觉得屋里还得添置一些生活必需品,我简单列了个清单,趁小狼四处巡视发呆的时候,悄悄掩上门出去了。这新家是再安全不过的地方,我再也不用担心有人发现他。

    我完成采购回来,把手里的东西放在鞋柜上,关闭房门一看,小狼果然老实,躲在床下一声不吭。我高兴地呼唤起来:“呜、呜、小狼、小狼,解放喽!”小狼旋风似的从床底下蹿了出来,直直地朝我冲锋,胸前竟然是白乎乎的一片,这是什么?我定睛一看,瞬间惊得魂飞魄散,迎面冲来的小狼口吐白沫,一路跑一路滴,满胸都沾满了吐出来的白泡泡。

    狂犬病?!我吓得手足无措,来不及多想,闪身跳进了旁边的卫生间,“砰”的一声,关上了门。紧接着,来不及刹车的小狼“咚”一声撞在玻璃门上,跌了个四脚朝天。他爬起来呜呜叫着,用尖利的爪子抓挠磨砂玻璃门,“咯吱,吱啦……”趾甲抠玻璃的声音像猛鬼掏心一样抓得我心里直发毛。我手忙脚乱地上锁,大脑一片空白,小狼的狂犬病事先怎么一点征兆都没有?

    我忽然想起前两天才被小狼的牙齿划伤过,而且在草原第一次喂小狼牛奶的时候手心也被咬出血过,刹那间天旋地转,冷汗淋漓,我急忙拧开水龙头,又翻起眼睛死盯着镜前灯——得了狂犬病最典型的症状就是怕光怕水。明晃晃的灯看得我视线里全是一团团游走的光斑,而那水流的声音也似乎格外刺耳。我忙不迭地关上水龙头,两腿发软跌坐在地上,完了,狂犬病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我估计是潜伏期了吧,一瞬间留遗嘱的心都有了。

    小狼还在门外抠抓着,甚至张嘴啃咬门缝,成片的白沫擦在玻璃上。无论如何我还是得逃出去,我环顾四周想着脱身的办法,只有墙角靠着一根扫把。豁出去了,我拉开门“啪”的一扫把将小狼打翻在地,左手抓住他后脖子避开爪牙把他拎了起来。控制住了疯狼,我茫然四顾,拿他怎么办呢?

    小狼被我拎在手里,一如既往地垂下四个爪子乖乖合作,并且满脸兴奋,大张着嘴伸出舌头快活地哈着气,眼睛里盛满了迎接妈妈归来的激动和亲热。这不像病态啊?我犹豫着,实在无法把他和“疯狼”这个词联系在一起。正纳闷间,突然一股熟悉的甜香味钻进我的鼻孔,再凑近一闻,这小子口气清新异常,我猛地想起一样东西,急忙转回房间,趴在床下一找,果然,半截牙膏筒躺在地上,被咬得千疮百孔,挤出来的牙膏被舔得干干净净。

    我啼笑皆非,丢开小狼,瘫坐在床前:“小家伙,你可吓死我了!”

    小狼莫名其妙挨了顿打,却仍然掩饰不住见到我的兴奋,伸长脖子,温热的小舌头在我脸上一舔,痒酥酥的,满是牙膏味儿,回想起自己刚才的狂犬病症状也似乎消失无踪。我哭笑不得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但这也给自己提了个醒,等小狼断奶以后一定要打狂犬疫苗,而我更是越快免疫越好。

    小狼头上起了个小包,狼可是记吃记打又记仇的家伙。这是他第一次挨打,从此,小狼对扫把这个曾经敲得他昏天黑地的东西深恶痛绝,没事就拖出来狂啃猛咬,狠狠地发泄他的怨气。一个月中我换了三个扫把,一个比一个惨不忍睹。

    他爱咬也就由着他,天性使然,满月的小狼更是一个淘气捣蛋、破坏力超强的小男孩。这阶段正是他长牙的时候,新牙像春笋一样往外冒,他牙根子痒得不得了,桌腿、窗帘、家具、电线、电器随着他长大也无一幸免地成为了他磨牙的玩具。咬地板、啃墙角、钻被窝里睡大觉、爬到马桶里喝水;我洗着衣服发现卫生间淌了一地的水——小狼把洗衣机下水软管给抽出来了;我撑开雨伞,伞面已经被撕成一条一条像一只大水母……我每天早上起来都有一只拖鞋找不着,不用问,在他窝里。

    只要小狼高兴,他甚至胆敢把我当做玩具。我的头发特别长,直达小腿,平时喜欢编成一根长辫子垂在脑后。不知在小狼眼里这算不算是狼妈妈的尾巴,他对这甩来甩去的长辫子兴趣特别大,先是伸出两只小爪子左右抓挠着,后来干脆一口叼住辫子悬在半空荡秋千玩,痛得我抓住辫子嗷嗷叫。我越叫小狼玩得越起劲,我只有掰开他的嘴,把辫子上一缕缕的头发从他尖利的牙缝里抠出来。从此我把头发绾起来,在脑袋后面盘成一个大大的发髻,小狼突然不见了狼妈妈的尾巴,失望地绕着我转圈。很快,他又发现了新的玩法——我蹲下来收拾东西的时候,小狼干脆从我后背爬上来,抓着发髻坐在我头上兴致勃勃地看我忙碌。我一起身站高,他就连忙过电般地抓紧发髻,像孩子坐上云霄飞车一样又紧张又过瘾地哼哼,小尾巴就在我后颈窝痒酥酥地扫着。

    我很放纵小狼,尽管我把狐狸教育得很听话,但我从来不用教狗的方法去约束小狼,他爱怎样就怎样吧,顺其自然保持他的野性和桀骜不驯,他应该学会的是辨别食物和狩猎这些生存技能,这比玩球接飞盘和握手这些取悦人类的本领重要多了。他不是宠物,他身体里流淌的是野性血液,他理应保留狼子野心,大自然喜欢动物的野心。

    自从在这里和小狼安家,我整天闭门不出也未和人接触过,每天都是醒来就和小狼哼哼唧唧地说狼语,我都怀疑我再说人话的时候舌头会不会打结。我的父亲有写日记的习惯,他为他疼爱的小孙女桐桐写下了从小到大的成长记录。从前总觉得父亲记录那些太琐碎,自从有了小狼,我才体会到了这种感觉,当开始爱孩子并在他身上用心的时候,他就成了一个“故事大王”,几乎天天冒出可笑、可气、可敬、可恶、可叹的故事,其乐无穷。于是每当夜深人静,我就把小狼写进日记里。最初只是对他成长状态和身体恢复情况的一些记载,后来一些有趣的事和观察也成了我日记的一部分,像一个母亲为孩子成长的每一步而惊奇、欢欣和鼓舞。我发现与一只小野狼单独生活在一起,一点也不枯燥。

    小狼的身体在惊人地变化着,一天一个样,常常早上起来就觉得小狼又比昨天大了一圈。他已经满月了,从鼻尖到尾巴尖长52厘米,尾巴长约10厘米,从前掌直立到耳尖,高31厘米,体重2千克。这时期的小狼长得很快,一个星期之前还可怜巴巴软绵绵地贴在脑袋上的小耳朵,几天时间就支棱起来,并且像急待绽放的花瓣一样努力吸收着营养液越撑越开,对着光隐隐约约现出透明耳骨中一丝丝分布的淡红色毛细血管。玩着玩着小狼会突然竖起这对花瓣耳朵,然后迅速转身跑回床下去再不出声。甭问,灵敏的听觉告诉他有人来了。回家的邻居、修水电的、换门锁的,他甚至能一声不响地在床下潜伏几个小时,直到陌生人离开才解除警戒钻出来。小狼听声音辨别方位也准确了许多,我召唤他的时候,他能准确地向声音的方向跑来,而不像一星期前那样还要短暂迷茫一下才能找到我。

    小狼的眼睛里还有些淡蓝色,像一层慢慢变薄的雾气,正在渐渐褪去,只是视力似乎还不是太好,常常一块食物放在面前看不见,要借用鼻子一阵盲目而焦急地嗅闻才能找到。

    小家伙的身上覆盖着两层毛。一层短短的黑色绒毛约1厘米长,密实蓬松,用于保暖,对着毛丛吹口气,细软的绒毛虽倒伏却不露皮肉,而小狗狐狸的皮毛却是吹口气就现出下面粉红的皮肤,可见狼毛的密实程度远远大于狗的皮毛。这层黑色绒毛的作用有两个:保暖和吸收阳光中的热量。黑绒毛之上还有一层又尖又细又长的金色毫毛,2~3厘米长,疏密均匀,根根如钢针般直立笔挺,毛尖的金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仿佛那是刺而不是毛,哪怕摸一摸都会扎手,张扬跋扈的狼毫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个野东西。仔细嗅嗅他的绒毛,一股淡淡的狼臊味夹杂着甜甜的牛奶香,活脱脱一个乳臭未干的狼小子。

    俗话说“翘尾巴狗,夹尾巴狼”,一直以为小狼不会摇尾巴,没想到他会,只是不像狗那样灵动,摇得跟朵菊花儿似的,要形容起来更像汽车的雨刮器——直直的、僵硬的,弧度很大,当他急切乞食和极度恭顺的时候,尾巴摇动的频率更快。这时候小家伙的尾巴是根粗梢细的圆锥形,尖端细弱可怜巴巴颤颤巍巍地抖着像只秃笔,小尾巴根部却陡然变粗,强悍地植在小狼屁股上,唯恐扎根不牢被谁一把揪断似的。

    过去一直以为小狼最早成熟的感官是嗅觉,很快我发现我错了,他最早用以感知的竟然是触觉,那是他脚爪肉垫上密集分布的神经末梢,这在他尚且幼小,脚掌皮肤稚嫩敏感时尤其显著。小狼崽还未睁眼时就靠小爪子摸索着寻找母狼的乳头,感知兄弟姐妹的存在。逐渐长大以后,每当有情况出现他首先是四脚站定不动,让小脚爪尽量地感知地面的微微震动,有时抓紧地面的小爪子还紧张地收缩一下,之后立刻耸动鼻翼,鼻孔翕动收集味道,接着动用听觉转动头部和耳朵寻找异常声音的来源,动作几乎连续却仍是有细微的先后之分,小狼的眼睛蓝膜褪尽之前,相继完善的触觉、嗅觉、听觉是他主要的感官,最后成熟的才是视觉。

    我为小狼生命中的很多第一次都留下了珍贵的照片,小狼对我的照相机尤其感兴趣,每次我蹲下来拍照的时候,他就会迅速跑过来对镜头又闻又舔,结果我好多照片拍出来的都是一张毛茸茸的嘴和夸张的大鼻子,相机镜头也常常被舔花。

    小狼的第一个月几乎都是在大量的睡眠中度过的,他很淘气贪玩但精力有限,往往玩上一会儿就困倦了,打着哈欠扒着沙发边缘,使出吃奶的劲儿努力往上爬,可爱至极。我轻轻托着他圆滚滚的小屁股助他爬上来,小家伙疲惫地哼唧着钻到我怀里,眼皮沉沉,很快就进入了梦乡。从第一次在我怀里睁开双眼,我的怀抱就是他最本能的向往。我轻轻用手护住他的身子,在他柔柔的呼吸声中感受这份异样的亲情,沉沉入梦,与狼共眠。

    这天,我忙完清洁打电话叫外卖,低头一看小狼偏着脑袋竖着小耳朵万分不解地看着我,似乎为我刚才的自言自语而感到奇怪,小狼当然不明白人类用来沟通的电话为何物。我蹲下来抚摸他好奇的小脑袋,他爬到我身上隔着衣兜反复嗅闻着我刚才用过的手机。我哈哈一笑,干脆把手机掏出来放到他鼻子跟前,他认真地闻了闻,又伸出薄薄的粉红小舌头舔来尝一尝,回味了一下,突然张开嘴一口咬住抢了过去,四爪并用一通乱啃,软绵绵的按键磨着乳牙的感觉好极了,每咬一口按钮还会发出尖利的滴滴声,就像一个在他口中垂死挣扎、呼救的猎物,声嘶力竭的按键音似乎是对他的努力撕咬作出的最大鼓励。

    小狼越玩越兴奋,这手机在他眼中简直就是一个杀不死的活物。无论怎么咬都会有叫声。咬着咬着突然手机那头响起了欢快的彩铃,接着一个浑厚的男人声音从话筒中响起:“喂?”小狼吓了一跳,竖起耳朵望向门口,手机“当”一声掉在了地板上,小狼吓得连连退步,像每次听见陌生人闯入一样缩进了床底下潜伏起来。“喂?”又是一声,小狼这才发现声音的来源并非门外,而是来自这对自己毫无威胁的“小猎物”当中,他匍匐着身子小心翼翼地爬了出来,小鼻子一探一探地嗅着。

    “喂?说话啊?”电话那头的声音变得焦急起来。

    小狼兴趣盎然,低垂了脑袋摆动着耳廓,像一只大狐狸聆听地下鼹鼠的动静一样,全神贯注地听着手机里的声音,突然他一跃而起,一口咬住手机猛地甩头,“啪”的一声,手机摔在墙角“粉碎性骨折”。小狼迅速上前把每个肢解部分都嗅了一遍,又咬了几块起来偏着脑袋尝了尝,眉头一皱“呸呸”地吐了出来。破坏完毕,他对再没了声响回应的手机顿时失去了兴趣,似乎是觉得那个“猎物”已经被他咬死了。

    小狼终于玩累了,他费劲地爬上沙发,钻到我怀里,打了个哈欠就睡起觉来。我睡了一会儿迷迷糊糊就听得有敲门声,小狼一个翻身跳下沙发就缩进了床底下。我揉揉惺忪睡眼起身开门,是亦风。他进门就喊:“你没事吧?”同时把我的手脚脖子每个零件都扫视了一遍,然后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你刚给我打电话又不吭气儿,我听电话里动静很大,‘啪’的一声挂断就再也打不通了,担心你是不是出事了,赶紧跑过来看。”

    “小狼刚才玩手机来着。”我笑了,“你怎么那么紧张啊?”

    亦风提心吊胆地叹口气,进屋坐在沙发上:“你一个人跟狼在一起,我怎么可能不担心?我最近老做梦,梦见你睡觉的时候一只狼照着你的脖子咬下去。”

    小狼已听见是抱过自己的亦风的声音,亲亲热热地从床底下跑了出来,皮球一样滚到亦风跟前,张开小爪子把他的腿抱了个结结实实,一边哼哼唧唧撒娇,一边把肚子翻过来左扭右扭地让他摸摸。

    “他还记得我?”亦风有点意外,小狼仅仅见过他一面。对小狼的认知发展而言,三个月是一个重要分界线,前三个月的小狼崽会一一记住来探望他的同伴的味道,将这些味道归类为伙伴和亲人——因为三个月前的小狼崽都是在狼妈妈的严格保护下,被允许接触到的东西都经过负责的狼妈妈的筛选、过滤和引导,因此这些事物的味道都被小狼归类为无害的、友好的,而这期间的重要认知会在小狼的脑海中铭记终生,即使长大后多年不见,他也能认出儿时的亲人。同时,牢记母亲和同窝兄弟姐妹的味道也能避免日后过近血缘的繁殖。三个月之后的小狼活动范围变广,狼妈妈不可能面面俱到地保护他,小狼需要自己判断危险的来临,遇到陌生事物会本能地害怕和排斥,这时候他再认识的味道都容易被归类为有害的、有威胁的,这时候出现的其他狼或者其他动物甚至人都会被归类为他的竞争者、猎物或者敌人,他会牢记这些味道。所以三个月之后的小狼要再接受和亲近陌生人是比较难的。

    亦风伸手摸着小狼细嫩无毛的光滑肚腹,如同婴儿般的奇妙触感令亦风紧张的表情愈见舒展,我感到他的心微微动了。小狼用前爪愉快地捧着亦风的手掌摇来晃去,后爪子在他的抚摸下舒服得直哆嗦。亦风避开小狼尖利的爪牙,轻轻地把他抱在怀里,目光里浮现出少有的温柔:“小东西叫什么名字?”

    “没名字。”

    “那你怎么叫他呢?”

    “呜、呜、呜、呜……”我叫了几声,小狼立刻朝我身上爬过来。亦风惊异地耸耸眉毛,学了几声,小狼歪起脑袋盯着他——“听不懂”。一番努力后,亦风苦笑着:“我学不来你的声音啊,看他这么聪明灵性像个孩子一样,咱们给他起个名儿吧。”

    我心里漾起一阵感动,名字是一种认可,是一种亲密感情的维系,亦风给小狼起了名字就意味着接纳。但起名真是个费脑筋的活儿。

    “叫阿狼?”

    “最好别带狼字,要低调!”

    “黑豹?”

    “也别用其他动物的名字,混淆视听。”

    “疾风?”

    “那是马的名字。”

    “亦风呢?”

    “找揍啊?”

    我俩有一搭没一搭地坐在那儿起着名儿,小狼站在我俩中间,好奇地听着,翻过后爪子挠着小脑袋,打着哈欠似乎也没听到令他满意的名字。无聊之余爬下地开始撕咬起拖鞋来。看着他的尖牙,亦风又有些担心起来:“瞧瞧,他可是吃肉的,哪天趁你睡觉时把你给生吞了。”

    “拉倒吧,我又不是小红帽。”

    突然,亦风一拍手:“我想起一个名字!”

    “我也想起一个!”

    “格林!”亦风抢先说了出来。

    我连连点头,格林兄弟《小红帽》的童话不知造成了多少人从小对狼的偏见、莫名惧怕与仇视,狼外婆的恐怖形象深入人心。从前纯粹为了娱乐而编造的故事变成了主流意识,偏偏这些欺骗人的概念却向着缺乏辨别能力的儿童灌输,在最初的时候就影响了他们对客观事物的判断。对我的狼子,我希望重新写一篇属于他自己的真正的,记录他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英文就叫“Green”,小狼眼睛的颜色,草原的颜色。

    “格林!”小狼的耳朵竖了起来,听着我们发出只属于他的独特呼唤。

    “格林!格林!”我们一声声呼唤着,小格林翻身起来抖抖毛发,亲昵地跑了过来,把伤痕累累的拖鞋叼给我,对我俩又亲又舔,似乎他也喜欢这个名字。

    亦风掰着格林的牙齿细看,尖尖的乳牙像钢钉一样,上半截微微透明。亦风轻轻放开小狼嘴,心情颇为复杂:“回家吧,你一人在这里我很担心。你可以每天来看他,给他送饭。”

    “那不成探监啦?我离开一会儿小狼都到处找我,而且资料上都说了,狼妈妈是相当负责的,在前三个月里,母狼除了喝水可是寸步不离地照顾幼崽的。”

    “那要是‘母狼’自己都饿死了呢?光啃饼干能过日子吗?”亦风气呼呼地来回跺着脚,拿起钱包钥匙一开门走了出去。

    “你去哪儿?”

    亦风头也不回地扬扬手:“公狼给你们打猎去!”

    我心里有一阵暖意慢慢激荡开来,格林又多了一个人的疼爱。

    转天一早我起来收拾了一下,就打算出门重新买一个体温计,原来那个电子体温计早就被格林咬得“神经错乱”了,上次测量下来一看:40摄氏度,把我吓了一跳,如临大敌。重新测量再看:80摄氏度,这明显在“谎报军情”嘛。有些号称现代科技的东西实在太过脆弱了,还是买只传统的体温表比较靠谱。当然,做电子体温计的人估计也想不到这仪器还要过狼牙这一关。我看看格林还在忘我地陶醉于和马桶刷子的戏耍中,就悄悄掩上门下楼去了。

    等我回来开门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屋里简直乱了套:米粉撒了一地,地板的压脚线被抠了出来,阳台上的植物成了残枝败叶,卫生间里的卷纸被拖出来老长,像迎接国家元首的地毯一样一直铺到了阳台,面巾和日记本撕得满地都是。洗衣机和电冰箱的电线都被咬断了,他居然没被电着,更让我吃惊的是洗衣机竟然从原位置上挪动了一米多远出来,不知道小小狼崽哪来那么大的力气拖动它。洗衣机后面的墙上赫然撕咬出一个大洞,那是用塑料挡板遮住的水表监测口,格林一定对阴冷黑暗的洞穴情有独钟。冰箱面上的薄膜被抓扯得惨不忍睹,电视打开了,“咿咿呀呀”地放着广告。电脑的鼠标被拽下来甩在地上,写字台上全是狼爪印。蜂蜜罐翻倒了,滚在桌子边上,一罐蜂蜜所剩无几,我赶忙把蜜罐扶了起来。

    格林挺着大肚子四仰八叉地在沙发上睡着安稳觉,还伴随着一点小小的鼾声,肥嘟嘟的屁股下面压着已经被掏出电池的电视遥控器,嘴上脑袋上沾满了黏糊糊的蜜糖,真是一个甜梦啊。听见开门声,格林半眯着眼睛瞄了我一眼,尾巴简单地摇了摇算是打了招呼:“老妈,今儿的午饭俺自己搞定了。”

    显然干了这么一番“大事业”后格林累了,睡得贼香。平时爬都爬不上去,还要我帮忙的他是咋上沙发的?一看沙发前面的纸盒子,明白了,这家伙从床底下把装台灯的纸盒子拽出来,放在沙发前面垫脚,高度正好,先爬上纸盒再上沙发。可是将近一米高的桌子格林又是咋上去偷吃蜂蜜的呢?实在令我费解,传说中狼会搭狼梯,可这单只的小狼又是如何搭梯上桌的呢?唯一的解释就是借助旁边软布质地的报纸架了,刚满月的格林就能如此善用环境。狼在饥饿的驱使下可以学会任何东西,看来这话真的有道理。今天自己寻来的香甜蜂蜜代替了牛奶,填饱了饥饿的小狼肚子。而我则终于明白了“一片狼藉”这一词语的真正出处了。

    等我收拾完被格林破坏的屋子,天已黄昏。格林肚里的蜂蜜也消化得差不多了,他开始爬下沙发来。我带他到阳台边,拿了一个生鸡蛋滚到他面前。

    格林第一次见到鸡蛋,有点不知所措,但本能告诉他,这是可以吃的东西,几番嗅闻和拨来滚去之后,还是拿这圆滚滚的物件没办法。我拿火腿肠抹了一点肉味在蛋壳上,他的劲头更大了,把鸡蛋叼在嘴里,四处想办法,一个不留神,鸡蛋从嘴里滑落,掉在地上,磕出一道缝,淡淡的腥味从缝中渗出,格林更兴奋了,围着鸡蛋直打转,似乎琢磨出了一点端倪,他把爪子压在鸡蛋上,阳台的地砖很光溜,略一用力,滑滑的鸡蛋就迅速被弹出,滚动着撞在墙脚上,破了!格林兴奋地跑过去舔着流出的蛋黄蛋清,竟然连蛋壳也一并嚼碎吞下,直到把地上都舔干净,无限享受的样子。此后我每天给他一个生鸡蛋,由他自己玩够了以后吃掉,这对他迅速发育的耳朵软骨很有好处。

    格林一天比一天长得结实,如果体温没有异常我就准备给他打疫苗了。我用体温计为他测量肛温,格林别扭极了,非常讨厌体温计插进自己的屁股里,测完以后他恶狠狠地盯着我手里的体温计,第二天我放在书桌上的体温计就不见了,我在桌上地下抽屉床头找了个满头大汗,生怕玻璃水银的体温计是被格林咬碎了,划伤他,甚至毒死他!但格林始终安然无恙,家里也没发现任何玻璃碴,体温计就这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成了一桩疑案。

    几天后马桶堵住了,请来工人疏通下水管道,折腾半天掏出了失踪多日的体温计,格林干的!他竟然知道这玻璃的讨厌东西不能咬坏,就转而扔进了马桶里,太可恶了!

    我打发走工人,叫出格林开始严肃教育,格林偏着脑袋听了两句,突然伸出两只前爪,并拢向前一溜,“刺啦”一声,在光滑的地板上像磕长头一样拉长身子趴下来。我一愣:今天怎么行此大礼啊?难道他知道错了?格林伸长舌头斜眼瞄了我一下,在地板上呼呼大睡起来。我这才领悟,中午天气热,这家伙绷直了身子趴下,把肚腹这些少毛的地方紧贴在凉快的地板上,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散热,他才不会有悔过心呢。

    夜里,我开着窗户睡觉,明月清辉洒进屋中,我很快进入了梦乡,格林却一点不知疲倦,他白天早已睡够了。他扒在床边,想要我起来陪他玩,我翻了个身没理他。他不满意地呜呜叫着,不一会儿屋子里传来了叮叮当当折腾捣乱的声音,我疲惫而痛苦地捂着耳朵,这家伙又要拆房子了。果然“哗啦!哐哐当当……”一连串大响动——卫生间的盥洗架被他拉倒了,接着“吧嗒、吧嗒”津津有味舔舐的声音又钻进耳朵,我生怕他又乱吃东西,忍不住翻身起来开灯查看——格林正忘乎所以地舔着果味的洗发液,看见我走过来,他舔舔鼻子,突然从鼻孔里吹出一个五光十色的大泡泡,“啪”,泡泡破了,格林吓了一跳,再舔舔鼻子,“噗”,又是一个大泡泡,格林蹦跶了一下,再舔,再吹,他竟然乐在其中了。这家伙会吹泡泡了,明天又将干出啥意想不到的事儿呢?我唉声叹气地收拾卫生间。

    关灯上床,我突然发现格林的眼睛在清透的月色下如同两颗湛蓝的宝石闪闪发光。其实小狼的眼睛本身并不发光,但能反射进入眼睛的月光、星光和其他微弱的光线,汇集在眼睛的虹膜上,才使这双眼睛光彩照人,给黑暗中的小狼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两点磷火般的光亮随着他身形的移动拖出流星一样长长的光尾,这是夜行动物特有的眼睛。

    我摸到口袋里一颗小小的黑色巧克力豆,有心试试格林的夜视能力。我不动声色地把巧克力豆用指尖弹射出去,几声轻微的碰响,巧克力豆在房间各处弹跳,最后不知落在什么地方,那两点磷火迅速准确地蹦射而出,一秒钟后传来了嚼碎巧克力豆的声音。

    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在这黑暗中我几乎是睁眼瞎,而格林却天生是暗夜的精灵,是夜神最为眷顾的孩子。黑夜给了格林光明的眼睛,但愿他将来看到的也是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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