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别把小狼不当猛兽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李微漪 本章:第二十八章 别把小狼不当猛兽

    据说兔子的视力有个缺憾,他们的眼睛长在两侧,中间隔了一个宽阔的鼻梁,就像人用一只手掌覆盖在鼻梁上产生的视觉感受一样,前方正中是个盲区。所以兔子也必须偏头侧目才能看见正前方的东西。由此想来,《守株待兔》的故事或许就是由于疾跑中的兔子看不见正前方出现的树桩而发生的“交通意外”。格林有一次抓住野兔,也是从正前方发动突袭,而那兔子还来不及侧头看就被格林一口拿下。不知道那次是不是巧合。

    野兔的第一天敌是鹰,所以他们每次出洞首先会站起来警惕空袭。野兔的第二天敌是狼和狐狸,他们会竖起耳朵,并偏转脑袋分析地面的风吹草动。随后清理一条快速逃生的通道,野兔喜欢走他们清理出来的老路。我看准野兔的必经之路,悄悄丢下一把新鲜菜叶。我并不停留,拉着亦风回到了车上。接连三天都如此,只丢菜叶不抓兔子,带着望远镜,每天早中晚各去看一次,摸清野兔活动的时间规律。在这枯草季节,嫩绿菜叶对野兔的诱惑极大,虽然野兔狡黠机警,但几天的食诱,足以让他们放松警惕。把菜叶扔得一天比一天离兔子洞远,引诱兔子“出远门”可以为格林赢得更长的追击时间。有我帮忙,格林的成功率会大得多。

    第四天终于要下手逮兔子了,亦风从没见过格林狩猎,很想把这过程记录下来,并一再保证摄像机没有快门声,不会惊扰猎物。

    我们和格林一起往野兔出没地进发。我远远看见草丛中似乎有野兔动静,就赶紧停下,转而向左绕行到另一侧下风处,轻声嘱咐亦风原地留下不再跟随我和格林,亦风看看四周几乎纹丝不动的草叶,压低声音问:“你怎么知道这里是下风?”

    我拉过亦风的食指吮了一下,再把吮湿的食指竖立在空气中,悄声说:“手指比较凉的一边就是风来的方向。”

    亦风略微惊讶:“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饥饿教我的。”我嘘了一声,示意亦风闭嘴静候。我埋低身子轻手轻脚跟着格林潜行。

    我的前方,格林扬起胡须,湿漉漉的鼻子一耸一耸地测着风向,悄无声息地绕过灌木的枝枝蔓蔓,寻找杂草之间的空隙穿越,丝毫不去晃动长草,他柔软的脚掌避开那些容易折断发出声响的枯枝杂草,像鱼一样无声无息地游向兔窝边,很快找了一个潜伏的地点。我悄悄爬到格林身边,这个位置真好,正对着野兔狭窄的逃路,那些菜叶子显然已经被野兔光顾过了,好几片啃得缺缺丫丫,或许正是我们刚才来的动静打扰了野兔进食,要等野兔再次出洞,需要耐心。

    草原安安静静,除了远处一些不相干的牛羊偶尔平和地叫两声,几乎没有了其他动静……

    格林耳朵一挺,头埋得更低了,我也埋下头来,死死盯着洞口。洞里悉悉率率有了声音。一只野兔出来了,站在洞口,支棱起耳朵,把脑袋偏来转去地观望,清理洞口的杂草。又出来一只!两只兔子一前一后顺着老路继续找他们没吃完的菜叶。当兔子放心地捧起菜叶啃食时,格林弩箭般朝兔子激射出去,一路上滚起一片褐黄色烟尘。兔子偏头看的一秒钟里,格林已冲出了八九米!兔子尖厉的报警声中,一只火速穿过一道土丘凭空消失了,另一只则在格林的追击下慌忙寻找逃路。糟,野兔想回洞!我马上爬起来,边叫着“格林”边飞奔截断兔子的退路。野兔没料到还有一个伏兵,急忙转向奔出几十米!眨眼间格林已追了上去,吱吱几声惨叫,兔子便软绵绵地悬挂在格林嘴下晃荡了。格林惯性地前冲了好几米才站定下来,他叼着战利品迈着轻快的胜利步伐特意叼到我面前显摆。

    目睹格林日益精湛的追猎技巧,动作娴熟利落,咬点又狠又准,我喜不自胜。

    突然,我注意到不远处的草丛中,一个活物嗖然冲回另一个洞里去了。格林显然也注意到了,抬头意味深长地观察了一会儿,埋头继续享受他的美味。

    逃跑的是只老兔子,他骤然遇到险情知道难以迅速逃回洞去,索性兵行险招,转过土丘虚晃一枪就立刻隐藏在枯草里,利用保护色一动不动。老兔子知道狼一旦抓住一个猎物就再没心思找他的麻烦。危险过后老兔子才火速撤离。我编着跑散的发结暗暗佩服老兔子的机智。

    亦风兴高采烈地扛着摄像机过来夸道:“真是好样儿的!”格林微微一摇尾巴表示对亦风的认同,继而又发出恐吓的声音表示那兔子是他的。亦风呵呵一笑:“放心吃好了,我不会抢你的。”架起摄像机给他留了个纪念,就在距离我们五米远的地方坐下——这个距离大家都比较踏实。亦风摘下帽子理理头发重又戴上,说:“这家伙,小时候就是这护食德行。”亦风的眼睛笑得眯了起来:“其实只要留心观察,相处久了,他什么都能让你明白,狼的语言真的很丰富。”亦风回味地看着天空飘浮的云彩:“还记得他和我相认的情景吗?好缠绵热烈的表达啊。我想如果一天他能找到‘梦中女狼’,那狼语一定能表达最动人的情话。”

    格林很快吃饱了,整只兔子一点毛都没剩下,狼肚皮胀得把腰都坠弯了。他在干草上擦干净嘴巴,一步三摇地走到亦风旁边“小心轻放”地躺下,亦风好久没替他揉肚子了。

    最后一抹金红渗入地平线,整个世界被浸没在一片湛蓝群青之中。没有高楼、车声和汽油味。露气草香中深呼吸——整个肺透明了……躺在草甸子上仰望斗转星移,有种不真实的漂浮感,分不清天与地的界限。远处狼家族的呼唤声奏响了星野的安眠曲。在世界的这个尽头,我们享受着最纯粹的生命之乐……

    踏着星辉,我们慢慢散步回獒场,亦风恋恋不舍:“干脆别回去了,就躺在这星空下睡觉,把格林的狼伙伴招一群来,哥儿几个喝一盅再对着月亮唱狼歌,挤在一起又暖和,怎么样?”亦风有时候妄想起来浪漫得一塌糊涂,我笑着不置可否。

    “这次你来,会耽误生意吧?”最浪漫的时刻,我却问了最不浪漫的话。

    “呵呵,傻瓜,人如果没了,挣钱来干啥?”亦风展臂揽住了我的肩。

    转天清晨,亦风早早醒来靠在床头上,死盯着窗户等待格林的“飞石叫醒服务”。等到九点过了,藏獒在外面来回游荡,就是不见“服务生”。有藏獒在,亦风也不敢开窗户,就敲敲小屋的泡沫隔板:“喂,听见吗?”

    “听见,啥事儿?”我在隔壁忙着泡方便面。

    “格林今早上怎么不见呢?”亦风问。

    我把窗户拉开一条缝往外张望。森格、风雪、红眼睛三只藏獒一拥而上讨要吃的,格林不在其中。我翻窗进场子找了一大圈还是没见格林,心里很纳闷。这家伙会到哪里去呢?想了半天也琢磨不出来。只好和亦风在獒场等待。

    直到晚上格林也没回来,亦风急得坐立不安:“这里离人居住的地方很近,不会被当成野狼打了吧?”

    “牧民没枪,光凭棍棒是很难打到他的。”

    “可是格林对人完全没有戒心啊!”亦风更着急。

    我咬着嘴唇看着窗外格林一贯守候的地方,一咬牙,套上厚外套,拿起电筒就往外走。亦风急问:“你去哪儿?”“找他!”

    “不行,天黑危险,站住!”亦风连声喊着。我已经走出门去,亦风急忙抱起外套,从门后抓上一根防身的打狗棒,紧跟着追了出来。

    夜色渐沉,两人徒劳地在荒野寻找着,呼喊着。素来对藏獒和野狗心有所忌的亦风壮起胆子提着打狗棒护卫在我身边,驱赶着跑近狂吠的领地狗。我们冒着寒风一直寻找到大半夜也找不到格林。天空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大雪,四野更加昏暗,手电筒的光也仅能投射到五米之外簌簌落地的雪片上,其余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寒冷的气息不断凝结,混沌中只听见彼此拉风箱般缺氧的呼吸和领地狗的狂吠。心也和冻土结成一体。

    “回去吧,我们在这周围引来那么多领地狗,就是格林回来了也不敢靠近啊。”亦风忍住心痛劝我。

    “他在没人的草原上溜达,我不怕,可这里离人太近了……”我急得掉泪。

    亦风拽出内层衣袖擦掉我的眼泪,拨掉睫毛上的雪花,柔声说:“放心吧,格林会没事的。他那么聪明一定能躲过人。”亦风拉开外套把我裹住:“先回去吧,雪下大了。”

    我脑袋里的灯泡一下就亮了:“雪!太好了!有雪就有踪迹!”

    清晨,气温比头几天陡降了十多度。白雪铺了一地,并不厚实却足以盖满山野。朝霞把雪面渲染成淡淡的粉红,晶莹滚动的颗粒在积雪光洁的表面上闪闪烁烁,缀出满地的银沙。晨风卷起未落稳的雪粒,像轻烟薄纱般掠过旷野,又在背风的另一处坠落,将一片素白又勾勒出贝壳内层般柔和的肌理层次。偶尔几株凋零得只剩至密枝干的孤树分割着太阳的光环,在这片晕红而洁白的地面上投射出淡蓝色的影子,这是冬雪后若尔盖草原羞涩的面容。

    松软的积雪在脚下咯吱作响,我和亦风开始踏雪寻找格林的踪迹。獒场周边除了雪后觅食的啮齿动物足迹、牛羊马蹄印、领地狗爪印外一无所获。

    我们驱车几十公里来到格林最有可能去的狼山领地。步行至狼山脚下,我们发现了零星的狼足印和新鲜的狼粪。但那些狼爪印却不是格林的。格林小时候左前爪受过伤缺一小块,他的爪印我再熟悉不过。我伸出手掌认真地比量着爪印的大小,足有十一厘米长,比格林的爪印大得多,而且爪尖长而锋利,应该是跟踪过我的那只大狼王!

    我描述那只大狼王比藏獒小不了多少,亦风有点毛骨悚然:“我们快点离开这里吧?”

    “放心,只有一行足印,独狼是不会来攻击两个人的。”

    “但是狼窝在上面啊,说不定那个狼窝是他的,我们侵入了他的领地!”

    “现在不是产子季节,狼不进窝。而且大狼对我们挺友善的,他很熟悉格林和我的味道。”我心中一暖,似乎看见的不是威胁而是一个老伙伴的联络信号。我指指旁边的一丛灌木,爪印经过处,几点淡黄的尿痕冻结在雪面和灌木枝上,如桃胶那样透明,我说:“格林也常在那里做记号。我们在这里住了很久了,还吃过一次大狼的留食,他能接受我们。”

    亦风稍稍放下心来:“可我还是第一次来呢。”亦风紧了紧手套,拾起一段狼粪掰开细看,里面全是纠结一团的黑色长毛和骨钙碎末。

    “这是牦牛的毛。”我放眼雪原上的牦牛群,喃喃地道,“冬天到了,狼群要集结了。”

    “格林会找他们去吗?”亦风满怀希望。

    “或许吧,但我们现在还没发现格林的踪迹呢。”我神情黯然。

    “走!”亦风一拍手抓起背包背在背上,“我想起一个地方!”

    “哪儿?”

    “昨天的兔子洞!”亦风止不住兴奋!我精神为之一振,赶紧起身跟上前去。亦风刚走了几步突然停住脚步一笑:“我得给狼王签个到。”亦风顽皮地眨眼向灌木丛狼尿冰滴走去。

    我们开车找到兔子洞附近已经是傍晚了。昨晚下的雪已经化了大半,只有些没被太阳直射的地方,积雪还东一片西一片慢吞吞地融化着,兔子洞阴暗处的积雪上清晰地留着野兔只有出去没有进来的爪印。

    “这里,这里!你快来看?!”亦风站在一个小土坡旁边兴奋地喊着,我连忙跑了过去。

    在兔洞附近一个小土坡背风处的雪窝子里,风刮过来的积雪仍堆了十多厘米厚的一大片,中间一团七十厘米左右的不规则椭圆形草窝子却没有一点积雪,草面已被压塌,顺顺地贴伏在地上,草窝子前方清晰地留着一行弹射而出的狼爪印,正是格林的。

    我看着干燥无雪的草窝子皱起了眉头:“这个痕迹好怪,只有从雪面跑出去的,没有从雪面走进来的。除非他在下雪之前就在这里了。”

    “难道他在这儿冰镇了一夜?受伤了吗?”亦风问。

    我皱着眉头不说话,这痕迹实在令我费解,我需要更多的线索。但再往前积雪已化,只能从零星散布的雪片上看到一些模糊的爪印。很快几滴凝结在残雪堆上的新鲜血迹和纷乱的擦痕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顺着血迹四面望去,亦风猛然发现一个拱形铁器,惊呼一声:“捕兽夹?!”

    “糟了!”我的心顿时被猛砍了一刀,长久以来的噩梦竟然成真了。我头晕目眩地跑过去看:一个锈迹斑斑拱形弯曲的铁器死气沉沉地躺在草丛中,一小截铁扣在旁边若隐若现。我看得血液凝固,哆嗦着双手东摸西找寻来一截枯枝往捕兽夹中间试探——沉!枯枝一下折断了。亦风连忙递过他的打狗棒。我呼噜着酸鼻子,拿打狗棒用力去挑捕兽夹。哗啦一阵声响,捕兽夹被全部挑起,形状怪异两边拱形的夹口各自分开似乎并未一触即发,更奇怪的是,捕兽夹后面还拖着一片花里胡哨的烂麻布和一段皮革,还有一小块朽木连在上面摇摇欲坠,似乎这东西埋在这里已经很久了。我呆住了,脑袋里的问号翻泡泡似的往上冒,我再仔细一看:“这不是烂马鞍子吗?”

    “啊?是吗?我也没看清楚。”亦风一脸无辜。我又气又急,一把鼻涕一把泪,捏着拳头把亦风一顿暴打:“没弄清楚你瞎吼啥呀?吓死我了!”

    亦风抱头连连申辩:“我也没见过捕兽夹呀,看见血迹就产生联想了,你不也没看出来吗?”他赶忙握住我挥舞的拳头:“不是就好啊,哭啥?快找格林要紧。”

    关心则乱!经适才一场虚惊,彼此的手都已经冰凉。赶紧趁着最后一点时间,兵分两路,我沿着爪印的大致方向,步行寻找。亦风开车远远跟着用对讲机彼此联系。

    夕阳斜照,足迹的前方,獒场已遥遥在望。我心里漾起一阵奇异的第六感,拿起对讲机:“亦风,你快回獒场,格林铁定回去了!”

    “收到!”

    不久,亦风快乐的声音从对讲机传来:“别找了!他真回来了!”

    我如释重负地奔回獒场,扑面而来的凉风也变得轻快起来!

    亦风的车停在獒场后面大河边的草场上,他笑眯眯地靠在车门边,架着摄像机,镜头前赫然是流浪归来的格林。

    格林嘴里叼着半只麻灰色的野兔,左突右闪躲避一群迎上来抢食的领地狗。再一看趾高气扬的狗头领——又是“白脸”这家伙!这群领地狗在獒场外横行霸道惯了,找食儿的时候各自散去,找事儿的时候蜂拥而上。有时候还分成小帮派为抢母狗起点内讧,严重属于有组织无纪律的“黑帮”。此刻,领地狗们看见格林居然又叼着一只肥野兔从他们眼前走过,一个个馋得口水直流,争先恐后地扑抢着,飞起的狗唾沫溅了格林一身。

    亦风一面专心致志地调着焦,一面对我说:“瞅见没,敌众我寡啊,看你儿子怎么过关。”

    “兔子哪儿来的?”我还没从寻回格林的惊喜中回过神来。

    “你猜呢?”亦风意味深长地一笑。我恍然大悟,接连两天格林失踪的线索顿时在脑子里融会贯通,又问亦风:“你不怕狗了?”

    亦风用脚尖磕了磕靠在车边的木棍,又朝狗群抬了抬眉毛:“他们还顾不上招呼我。真想咬我,我还可以往车里一钻,让他们啃轮胎去吧。”

    我哧哧笑着,绝不说这帮狗还真会咬车胎,免得吓着亦风。此刻,我们虽然看见格林被狗拦住,却没有太担心,这帮狗不过是想要兔子而已,争食夺肉那是动物之间的正常矛盾。而对于我们来说毕竟把格林找到了,我俩心底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亦风道:“你看那些狗少说十多只呢,可惜没有章法,纠缠好一会儿了,都为着各自的利益拼抢,要是有点狼的合作精神,四面包抄起来何愁抢不到?”

    “狼是狼,狗是狗,生存理念不同。”我顺口说着,眼睛一刻不离开格林。这傻小子,逮到兔子几口吃完不就得了?干吗还剩半只叼回来惹事儿。

    格林还在跟领地狗们周旋,现在的他有使不完的精力、用不完的耐力和强大的肺活量,要躲开几只狗是小菜一碟。狼的这些先天优势气得狗们汪汪直叫,干脆霸道地堵住他的去路耍起了流氓:“不留下买路钱休想过去!”

    格林不想跟这些邻居打架,何况对方狗多势众,自己从小就没有打赢过他们。格林牢牢叼住自己的战利品,耐着性子摇摇尾巴,领地狗们不让!低头绕道走?还是不让!狼和狗就这样僵持在了原地。领地狗们渐渐围拢上来,格林的退让并没有取得他们的通行证,反被认为是软弱可欺。从前被抢存粮倒也罢了,这次可是格林自己在雪中蹲守一天一夜的战利品,岂能拱手相让?

    一阵高亢霸道的狗吠,白脸咬开几个包围的徒众挤上前来。有几只狗舍不得放弃尝鲜的机会仍旧不知好歹地拱到前面来,白脸转身就是一顿猛咬,那几只藏狗悻悻地退到一边,舔着伤口咽着口水心不甘情不愿地看着。白脸昂首上前一步展示着他的土霸王地位,等候着格林“上贡”。格林万般无奈地衔着兔子,扭头向我们投来求援的目光,他像一个在家门口受了莫大委屈与欺负的孩子。

    “我去帮忙!”看格林已经被包围了,亦风收起摄像机扔回车里,手开始去拿打狗棒,护子的勇敢劲儿上来了。

    “不许帮!如果连自己的食都护不住还是狼吗?”我按住木棍不准亦风上去。半个多月前狼山上的大狼临走时的狠咬一直深刻印在我脑中,那是强烈愤恨——格林身为一匹狼却对人过度依赖。我不可能保护他一辈子,要重回群体成为真正的狼,格林还有太多东西要学。

    “要是被咬伤了呢?!”亦风不能眼睁睁看着格林挨咬。

    “回去擦药!”我咬着牙不再说话,厉目回视格林,不接受他的告状求援。既然是狼,就不该幻想正常公平的生活秩序,狼是没有保护神的,只有赤裸裸的弱肉强食。

    白脸龇起了牙齿,绷直后腿,竖起颈毛发出最后的通牒,从小在狗群中长大的格林当然知道那是进攻前的准备动作。格林轻轻摇动的尾巴渐渐平息下来,放弃了最后的和谈。对两个不同物种来说,食物的竞争就是生存的竞争,水火不容!其他的藏狗们停留在七八米开外的地方散乱地围着,也不前进也不退后,时不时地伸后腿挠挠痒痒等着看好戏。我的手悄悄地伸进怀内摸摸袍子里的铁链,汗从手心渗出。

    白脸奇怪格林为什么还不缴“兔”投降,他又向前了一步,与格林几乎鼻子碰着鼻子了,交错的犬牙就在格林的眼前晃动。格林静静地直视着他,似乎没有任何反应。白脸一头雾水,“这小子吓傻了吧?”众狗一片哗然爆发起讥嘲的吠叫声,这是骄傲自大的催化剂。白脸看看木然不动的格林,抵不住鲜美的兔肉近在咫尺的诱惑,仗着狗群的拥护,理所当然地伸嘴就去接收“供奉”。

    白脸一口咬住兔子往后抢夺,突然感觉嘴上一松,铆足了劲儿去抢的力量全坐了回来,踉跄几步,一个跟头四脚朝天摔翻在地。“怎么这么容易抢到?”白脸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左后腿一阵钻心剧痛,被骤然松开兔子的格林猛扑上来一口咬住,狼头狠命一甩,白脸整个身体被甩飞起来,“咔嚓”声中狗腿已被生生咬断。格林快如闪电的突袭连一声警告都没有。白脸重重地摔在冻得结结实实的地面上,痛得他发疯般地狂叫起来,兔子也叼不牢了。离他最近的藏狗黑皮瞅准机会,箭射上来夺取了他的口中食。剧痛之下的白脸哪里顾得上抢回兔子,他翻卷过身来就朝格林咬去。而格林一咬即放绝不恋战,此时已退到一边冷冷地盯着他的手下败将,似乎刚才闪电般的攻击根本没有发生过。从上一次和巴桑家的三只藏狗交战以后,格林就太明白突袭的重要性了,如果一只没有防备意识的狗在还没有明白发生什么以前就被撕破了肩膀,或者耳朵被撕成彩条,那么这只狗就已经不战而溃了。

    白脸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嚎叫着,这戏剧性的结果令围观的狗群大出意料,一片鸦雀无声后才从惊愕中猛醒,纷纷冲向黑皮抢夺兔肉,把他们曾经的领袖甩在一边任其凄声惨叫,威风扫地。只有一只黄色母狗驻留在原地看着白脸,两腿瑟瑟惊魂未定。

    格林迈着轻柔的步伐,像移动的影子一样跟上狗群,瞬间就闪到了黑皮眼前。黑皮一个急刹车,差点儿就撞在狼身上,诱人的兔子仍在黑皮嘴下晃荡。一群狗蜂拥而上地抢夺着,谁也无法停下来享用野兔。

    格林气定神闲地立在黑皮面前。黑皮躲闪着群狗的扑咬抢夺,他从喉咙中发出了含糊不清的威胁声,但这勉强从兔肉后面发出的混着口水的恐吓声早淹没在纷乱的狗吠声中。黑皮起初还指望狗弟兄能帮他,可黑皮是自私的,其他的狗友们同样如此。黑皮终于明白嘴里这个兔肉是个祸根,张不开獠牙,吼不出声,活活将自己置于众狗的撕咬当中。黑皮自忖力量不及惨败的白脸一半,在狼眼的逼视下,唯有逃跑。眼看身后已经被自己的同伙围得没有退路,黑皮咬紧兔肉横下一条心,仗着自己速度上的优势旋风般绕过格林左侧奔逃!

    但为时已晚!比快,黑皮哪里是格林的对手?两道狼眼的绿光一闪,格林已经到了黑皮眼前,森森狼牙直取黑皮脆弱的咽喉!黑皮还以为格林跟狗一样是冲着兔子来的,下意识地转头护住兔肉,右脸却已整个暴露在狼牙之下。带着白脸血腥味的狼牙瞬间割开黑皮的头顶和脸颊,黑皮的眼前一红,耳朵轰鸣声响。黑皮到底是冲出去了,但是自右边头皮往下带着一只耳朵连同半边脸却不见了,撕下来的头皮被下巴上几缕细毛摇摇欲坠地略作挽留后,就永远告别了这张恐怖的脸,一两秒钟鲜血便汹涌而出,抢来的野兔掉落在草丛中。黑皮痛彻心扉地嗷嗷惨叫着跑开,像刚从地狱窜出来的恶兽,那凄厉的嚎叫让人忍不住掩上快被尖叫刺穿鼓膜的双耳。黑皮在墙根一堆残余的积雪上拼命打滚,用冰凉镇住他的剧痛。一时间漆黑的皮毛、鲜红的热血、惨白的雪堆拼叠出一幅刺目而惨烈的画面。

    我和亦风对视一眼心下凛然,虽然希望格林保住战利品,可也从来没想过他竟下如此狠口。和狗比起来,狼的攻击更迅速!更狡猾!更凶残!充斥着最原始的血腥暴力与残酷反击!

    余下的一众狗还在狂热地争抢落地的野兔,对同伴的惨状丝毫不以为意。格林这才龇着牙,用刚才连伤两狗的积威把野兔护在爪下,左咬一口右咬一口,快如闪电。受伤的领地狗们呜呜叫着,纷纷逃离战场远远“叫骂”,没吃到苦头的狗还围着格林周旋,敢叫不敢冲。

    我掏出铁链用蓝布带将链头紧缠在手上。“上吧!”我把打狗棒递给亦风,“小心!”

    亦风手心冒汗,狂吼一声,握紧了棍棒迎上前去驱赶溃不成军的领地狗。我扬手把铁链在头顶抡得哗哗作响,大叫着向格林冲去。围着格林的领地狗们一见格林有了帮手,而且铁链来势汹汹,夹着尾巴一哄而散。

    格林护着野兔留在原地,狼牙狼脸上全是血迹。他卷起舌头,舔着獠牙和嘴唇上的血腥,狼鬃竖立,进攻的状态还没完全松懈下来,适才黑皮被咬掉的头皮和耳朵就鲜血淋漓地摆在我面前脚下。格林的狼眼中迸射出残暴而冷酷的光芒,我突然感到一阵陌生的畏惧。

    “他是格林,我的格林。”我心里对自己默念了三遍才缓缓收起铁链,试探着叫了一声格林的名字,声音有点发颤。

    “吱吱,呜呜”,格林从喘息未平的肚子里挤压出两声亲昵的回答,眼睛里放射着兴奋难抑的光辉。他温和的目光让我顿时释然,随即一种自豪感包裹了我的身心——他赢了!我蹲下来抱着格林的脖子,他的心脏还在狂跳不已,身子抖个不停。是因为激战后的情绪还是重逢的喜悦,抑或是终于捍卫了尊严和食粮的自豪?或许都有吧。对格林来说现在的世界好像不同了,变得更加广阔,他也变得更加自信,有了一种英勇无畏的眼神,一股生命的豪情从体内涌起,这感觉在之前的日子里从未有过。格林已经能够更加残忍地对待生命,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他为自己战斗过了,他的牙齿曾经咬进敌人的肉里,他的舌头尝到了敌人的热血,他变得更加大胆更加勇猛,他藐视一切劲敌,他不再一味退让。别把小狼不当猛兽!

    格林嗅嗅面前满是狗牙洞的半只兔子,伸下巴轻轻舔了舔我的脸,温柔而依恋。我心中既甜又酸:“谢谢你,格林,我先收着,留给你下顿吃吧。”我领受了这份狼的馈赠,解下手里的蓝布条拴着兔腿,拎在手里沉甸甸的。艰难的日子里,给相依为命的老妈留食已经成了他的习惯。狼的家庭观念很重。

    我忙着拴兔子的时候,格林却愣愣地立在一边,望着远处发呆。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在刚才战败的首领白脸身边,那只黄狗还守在一旁帮着他艰难地站立起来,白脸的后腿已经断了。自身的骄傲与可悲的团体让他一败涂地,但是他还没有完全众叛亲离,黄狗温柔地舔着他的伤腿,用温暖的鼻梁轻轻承托着他的脖颈。黄狗的腹部微微隆起似乎孕育着生命的信息。

    我突然有点心酸,如果没有这场战役,这对狗首领夫妇或许生儿育女享受着至高的荣誉,而今这些荣誉随着白脸断腿的遭遇将从此不再。虽然我曾经怕他们追我咬我、恨他们横行霸道,知道从今往后这片地方也会清静许多了,但此情此景我无论如何也幸灾乐祸不起来。

    白脸还在艰难地挪动,努力保持着他曾经的威严,黄狗用身躯作为他的依靠。格林呆望着他们若有所思,眼神落寞而哀伤。我心里一阵难过,捧起格林的脸,在他宽大的狼头上轻轻一吻,像他小时候那样,我似乎很久没有这样做了。我隐隐能感受到格林内心的寂寞和渴望,却不知该如何弥补。

    “走吧,格林,咱们回家。”我拎着兔子,格林跟在身后几步一回头地进了獒场。

    月黑风高,獒场外偶尔传来一两声领地狗凄凉的吠叫,不知道是不是白天战败的领地狗在哀嚎。我悄悄走到窗前贴着玻璃向外望去——格林在窗外老地方卧着,他睡得很香,应该正做着胜利者的梦吧。

    亦风躺在暖暖的炉火旁辗转反侧,喃喃地说:“他能在雪窝子里趴一天一夜等待伏击,他攻击敌人快、准、狠!他已经是一匹狼了。”我能理解亦风的感觉,毕竟他记忆中的小狼突然变成眼前的大狼,又目睹格林骤然彰显出的狼性一面,亦风的担心不言而喻。

    我回到炉旁坐下,心事重重地烤着火。荒野的确是孕育野性的温床,这次带格林远行回来,他变化很大。格林在我心目中一直是需要我保护的小狼形象,可忽然之间我见识到了他的另一面——深藏不露的杀伤力和临敌时的烈性。下午,面对与狗群搏斗后的格林,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不认识他,甚至有过片刻的惊恐畏惧。虽然格林看敌人和看我的眼神迥然不同,但这种畏惧来自我最原始的反应,毕竟我直观地见识到了他是一只有能力杀死我的猛兽。我从前总看到格林对我温柔有加的一面,却忽视了他拥有的野性力量,这种野性让人不得不敬畏。难怪千百年来狼的食肉秉性与他的智慧和性格会引发人们对狼的感情走向两个极端:要么敬仰崇拜到极致,把狼神化;要么切齿痛恨到极致,把狼妖魔化。因为真实的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又多情。狼的爱不容易付出,一旦付出必是掏心掏肺的。

    “格林找回野性不正是我们希望的吗?”亦风说。

    “是啊,狼最值得尊崇的是天性,如果一匹狼连狼性都泯灭了,那还是狼吗?”

    第二天觅食的时候,我们在河边发现了黑皮的尸体。格林远远地看了看,淡然地走开了。

    生存竞争是残酷的,生命本身就是一种搏斗——为自身继续存在而搏斗。格林已经懂得这一点,从今以后他只遵循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这是谁都无法阻挡的。

    狼,野性不必掩饰,贪婪无须伪装,他冷对人们的憎恨与诅咒,长歌声中,独步荒野……

    我对亦风细讲了遇见野狼的情形,我们下决心,再上狼山,一定要让格林重返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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