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方明 本章:“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

    王安石字介甫,晚号半山,临川(今江西省临川县)人,是北宋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从小勤奋好学,二十岁以前,随父宦游,到过南北很多地方,目睹官僚、豪绅、地主对农民欺凌压榨,使大批农民失去土地,生计艰难,加上北宋王朝对外采取屈辱妥协政策,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日趋尖锐,国防和财政呈现严重危机。这些情况促使他立志改革政治,为以后实行变法打下思想基础。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中了进士,从此走上了仕途,先后担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常州知州以及江南东路提点刑狱等职,在江、浙一带做了十六、七年的地方官。他在管辖的地区,显示了出色的政治才能,初步推行革新措施。嘉祐三年(1058年),他被调回了京城。

    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不仅使王安石深刻地认识到宋代社会普遍性的贫困化,而且也使王安石认识到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由此王安石进一步认识到宋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回京城任职后不久,王安石向仁宗呈奉了一篇有名的万言书,就是《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提出变法主张,要求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政策,抑制大官僚地主的兼并,强化统治力量,以防止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万言书中畅论政事,陈述富国强兵的计划,为他以后实行变革描绘一幅蓝图,但当时未被采纳。

    神宗即位后,想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对王安石的变法主张十分赞赏,于熙宁二年(1069)任命他为参知政事(副宰相),次年升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立即建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主管制定盐铁、度支、户部三司条例的官署),作为领导变法的机构。他从“理财”和“整军”两方面着手,颁布一系列新法。属于“理财”范围的有农田水利法、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均输法;属于“整军”方面的有保甲法、保马法、置将法和设军器监。新法推行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强兼并势力,缓和了国家财政和军事危机。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但是,变法大大触动了大地主官僚集团的利益,引起了他们的强烈反对。他虽力排异议,顽强的推行新法,终究寡不敌众,在反对派的竭力诽谤和攻击下,于熙宁七年(1074年)被迫辞职。次年再度拜相,但由于神宗对继续改革失去兴趣,在如何变法的问题上又与王安石产生了分歧,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变法派内部这时也发生了许多矛盾,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而且,自己宠爱的儿子王雱又病死了,这使王安石受到很大打击,身体又多病,一年后又辞职回到了江宁。他晚年在江宁过了近十年的退休生活。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病逝,守旧派上台,新法被全部废弃。王安石不禁悲愤地说:“亦罢至此乎!?”不久便郁然病逝。王安石变法虽然失败了,但它的新法对当时政治、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列宁曾称“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他生前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死后谥号文,也称王文公。

    王安石重视文学的社会功能,主张文章“务为有补于世”、“以适用为本”,他也不忽视艺术技巧的作用。他的政论文分析犀利,态度鲜明,议论宏大,笔力雄健,形成锋利峭拔的艺术风格。如答《司马谏议书》突出的表现了他对守旧派毫不妥协的政治态度和不以个人得失为意的宽广胸怀,寥寥几百字,条分缕析,言简意赅,驳斥对方极为有力。杂记如《游褒禅山记》把游记和说理结合得紧密自然,在平凡的生活现象中寄寓深刻的哲理,引人深思。

    王安石的诗歌创作,受杜甫、韩愈很大影响,内容多反映人民疾苦和社会问题,表现形式多用散体句法,好发议论,造语用字瘦硬遒劲。晚年闲居时写的小诗风格有变化,融情入景,含蓄隽永,有唐人韵味,而触及现实矛盾较少。他也有少量词作,风格高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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