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义是17世纪流行在西欧、特别是法国的一种文学思潮。因为它以古希腊、罗马文学为典范,因而被称为“古典主义”。在法国,从17世纪初至1660年左右,是古典主义逐步形成的阶段,主要表现为古典主义文学语言的定型和各种文学作品体裁的确立。诗人马莱伯和语法家沃日拉等就是规范的制订者。沃日拉提供了古典主义的典范文学语言,他采用宫廷与贵族阶层的用语,摒弃平民大众的口语,制订正规法语的规范,这是一种远离平民的语言。1634年,诗人梅莱在他的悲剧中首次贯彻严格的“三一律”,要求剧情限制在同一件事,发生在同一天(24小时内)和同一地点。此后“三一律”逐渐成为古典主义悲剧作家的金科玉律。高乃依和帕斯卡尔等是古典主义第一期的代表作家。从1660年至1688年古典主义文学到达它的顶峰,代表作家拉辛、莫里哀、拉封丹、博叙埃和布瓦洛等各展风采。从1688年至1715年,古典主义盛极而衰,代表作家是拉布吕耶尔、圣西门和费讷隆等人。
17世纪法国古典主义文学和当时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密不可分;它受这种政权的保护、鼓励,也为这种政权服务。在路易十四优厚的年俸供奉下,古典主义的作家像贵族世家一样养尊处优。
古典主义文学既然是为宫廷的文学,那么它的读者和观众就是限于朝廷和城市。“朝廷”是指国君与封建贵族,“城市”是指资产阶级上层。而在路易十四朝时期,这些人总共不过3000多人,而关心文学艺术的人则更少。所以17世纪法国古典主义文学的读者与观众的范围非常狭窄,然而它的许多观念左右了法国文学好几个时代。甚至在今天,古典主义还被认为是法国文学史上的正统。
古典主义很快走出法国,先后在欧洲流行了200多年,许多国家都经历了它们自己的古典主义文学时期。英国在17世纪后期形成了古典主义流派;古典主义在俄国的18世纪上半期独领风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