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听说了一些新鲜的事,也有了一些有意思的体验。
1、死海SPA
当时我们住的是希尔顿酒店,死海附近少有的几个五星级酒店之一,离海岸线大概就五十米。
远远地看死海,它是红色的,走近了看又变成了淡绿色,清澈无比,在碧蓝的天空下,它美得简直像只有童话里才存在的地方。我们拿着酒店发的服务图册,本想先请那金发碧眼的以色列美女给我们做个顶级的奢华SPA,躺着看看报纸,喝喝饮料解解乏,但是排队做SPA的人实在太多,我们想了想,就直接换上泳衣先去死海了。
海里几乎没有人,我们也乐得不跟别人挤,优哉游哉地下水了。但没到五分钟,我们几个都迫不及待地从水里出来了。进到死海才知道,那海水的盐浓度之高,让它简直成了一锅盐卤子。人是漂起来了,但人也像一块块鲜肉被腌了起来,大家身上难免有些受过伤留下的疤痕,泡在那么可怕的盐水里,油然而生一种万箭穿心般难受的感觉。
后来我们回过神来了,可不没有人嘛,谁敢到这里泡着?再寻思一下刚才在死海里的感受,沙滩上的海水都结了晶,要下去必须穿拖鞋,否则脚肯定被扎破,所以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其他人都只在游泳池里泡着。
我们几个赶紧上岸改去做按摩,又等了一个小时,才听到服务员喊了一个特别国际范儿的名字“莫非”,我就知道轮到我们了,就这样,在我们几个人中,我第一个被带走享受美女SPA去了。
领我走的是一个穿着红色橡胶皮材质衣服、脚蹬靴子的大妈,我还特别疑惑,心想怎么不是服务图册上的金发美女?我自我安慰,心想大妈之后应该就是美女了。抱着这样的想法,我们到了一个包间,里头有一张宽不到一米的单人床,大妈给了我一小卷纸内裤,示意我脱衣服,还不知道说了一句什么话,然后就出去了。
等换好衣服后,我就往床上一躺,等着服务图册上的那个以色列美女进来。等啊等啊,过了两分钟,有人敲门了,但请进来后,居然还是那个大妈,手上拎着一个大桶,一股恶臭扑鼻而来。
我一下子诧异起来,不知道是什么状况,那种恶臭比腐烂鱼虾的味道还难闻,有一种说不出的恶心。我们语言不通,我只能干躺在那里,结果大妈就从我的脚尖开始,流水线作业似的一直把桶里的东西糊到我的头顶,只露出两个眼睛。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海泥,被烫得热乎乎的,没有什么杂质。糊完之后,她又用一张塑料纸从头到脚把我裹了半天,跟裹粽子一样裹好,之后就走了。
我也不知道大妈这么做是什么意思,我躺在那里,忍着热和强烈的臭味,脑子里仍然在想:“是不是这个裹完之后,金发美女就该来了?”但一直等了快二十分钟,还是没有等来美女,又是大妈来了,二话不说把我身上的塑料纸全部打开,又让我下床走到淋浴的地方。像变戏法一样,不知道她从哪里拿出一个高压喷枪,接上水龙头,哗啦啦地就开始冲我身上厚厚的海泥。
她在作业的时候,我就像犯人一样站着。忙了有五分钟,等她冲完了,一整套SPA服务也就宣告结束了。
我做完SPA了,同行的其他四个人也陆续出来,大家一交流,才发现各自遇到的情形都一样,好像还都是同一个大妈干的。我们就开始骂:“广告太害人,美女哪儿去了?为什么是个大妈?难道是美女长成大妈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换过人?”
当时我们真是后悔死了,就这么一套东西,做了也没什么效果,还贵得要命。但后来听说欧洲的那些王室成员,尊贵如王子王妃到死海,享受的也就是这样的一套服务,我才说服了自己不再计较。
最终,我们一致决定:以后谁要到以色列,一定要推荐他(她)到死海享受这顶级而又奢华的SPA服务—不能只让我们上当,得让大家都去!
2、法治社会
在以色列的十天里,给我们开车的司机是以色列旅游部的工会副主席,在中国差不多就是个副部级干部了,那些天我们一直享受着副部级司机开车的待遇。
千万别以为那只是一个小人物,他的权力其实大得很。一路上,听了这个叫茨维卡的副主席介绍,我才知道,以色列的工会强大无比,任何组织或企业,只要在以色列国土上引起工人的不满,工会主席就可以即刻发起一个针对它们的局部性乃至全国性的罢工。以色列法律规定了,罢工最长期限是七天,针对任何雇主和政府的罢工都是合法的,只要提前七天申请就可以。
而在以色列,无论职员给出什么理由,都可以发起罢工。比如,我觉得某人对我说话不客气,或者老对我有意见,我受不了了,就可以联合他人到工会表决,通过了,工会就能组织罢工。长此以往,资方和政府多多少少都吃过罢工的苦。一般来说,基本上只要是罢工,很有可能要不了七天,甚至只在申请阶段,工会提出的所有条件都会被答应。最多拖到七天罢工结束,事情也就都解决了。
有一种行业,解决罢工的问题是最快的,那就是电视行业,总是提出罢工不到二十四小时,问题就立马被解决了—人民不能没有电视看嘛。
不光是民间罢工,连政府部门也一样可以罢工。以色列的国防部也有工会,并且地位极高。有一回,工会因为不爽发起了罢工,罢工前五分钟职员们还在处理文稿,可罢工时间一到,不管是字写到一半还是正在处理文件,统统一放,开始罢工。同一时间,国防部陷入了瘫痪。而到罢工结束那天,准时到秒,所有人都结束了罢工状态,继续完成罢工前没有做完的事,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他们做得非常规矩,绝对是法治社会下的所作所为。
有关罢工的事例听得我们心里痒痒的,总觉得这么有意思的事自己也得亲历一下。有一天,我就和茨维卡商量:“我们来了这么多天,也没有见到一次罢工,既然你是工会的头儿,能不能组织一次?规模不用太大,我们也怕惹事儿,就让我们看一下、拍一下就行,反正也是合法的。”茨维卡有些为难,因为罢工必须提前七天申请,即使申请下来,我们也早走了。所以,这事儿也就作罢了。
话说回来,以色列这种合法罢工,其实在西方社会是很常见的。通常的模式是某个行业、某个人或某些人牵头,提前申请罢工,在具体的表格上写上具体的罢工天数,并写清楚起止时间,之后就可以一切按照程序来进行。
像我二〇〇四年赴希腊采访奥运会的那次,在希腊看到的公交车司机大罢工,正说明罢工现象的普遍。因为欧洲杯的比赛时间和公交司机的工作时间冲突了,看不了比赛让他们很生气,他们就决定要罢一次工。按理说,比赛看不了这也怨不了政府,要找只能找欧足联,但他们也找不到欧足联头上,政府就成了替罪羊。
那天,到了罢工生效的时候,公交车司机把车开到一半,就把钥匙一拔,回头冲乘客喊:“大家下车,时间到了。”之后车就停在了大马路中间,司机走了—这事儿警察来了也没用。乘客也不吵不闹,大家都表示理解,那是司机在维护他们的正当权利,都是下来之后各自想办法离开。唯一比较尴尬的是,公交车在街上一停,交通就堵了个一塌糊涂。
那次公交车罢工只批了二十四小时,于是到第二天早上罢工结束的时候,警察都在公交车边上等着了,司机必须来把车开走,否则,哪怕超时一分钟,那些司机就要倒霉了。当时这事儿我看得极其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