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冯小刚 本章:第一节

    有一位导演曾对我说这样一番话,让我出了一身冷汗。

    他说:电影应该是酒,哪怕只有一口,但它得是酒。你拍得东西是葡萄,很新鲜的葡萄,甚至还挂着霜,但你没有把它酿成酒,开始时是葡萄,到了还是葡萄。

    另外一些导演明白这个道理,他们知道电影得是酒,但没有酿造的过程。上来就是一口酒,结束时还是一口酒。更可怕的是,这酒既不是葡萄酿造的,也不是粮食酿成的,是化学兑出来的。

    他还说:小刚,你应该把葡萄酿成酒,不能仅仅满足于做一杯又一杯的鲜榨葡萄汁。

    对我的电影,我听到过很多批评,大多都是围绕着“商业”两个字进行的。但上面这位导演的批评却略过了这些表面的现象,说出了问题的实质。

    这位导演名叫:姜文。

    我给姜文拍过戏,;他也给我拍过戏,《阳光灿烂的日子》。

    除此之外,我们很少来往。平均一年打不了一个电话。我是爱聊天的,但非常怵和姜文聊天。觉得跟他说话特别费劲,累,跟不上他,愣往上跟又很做作,掌握不了话语权,谈话显得非常被动。电影对于姜文来说,是非常神圣的一件事,也是一件非常令他伤神的一件事。他认为电影应该由爱电影的人来从事这一职业。这种爱应该是非常单纯的,不顾一切的,不能掺杂别的东西的。对照这一标准,我总有一种不好意思的感觉,像做了对不起电影的事,把电影给庸俗化了。因为我基本上还处于把电影当饭吃,为了保住饭碗必须急中生智克敌制胜的档次上。这可能和我的处境有关,也和我的性格有关。我不能全压上去,奋不顾身只为蹬顶。我首先考虑的是,如果输了,必须在最大的限度上减少损失。这么说吧,就像一场战争,不同的人都投身其中,大家也都很玩命,但巴顿那号的是从心里热爱战争,想法非常单纯,目地只有一个,在战争中成为最牛逼的胜利者;而加里森敢死的哥儿几个虽然打起仗来也很敬业,却个个心怀鬼胎留着后手。巴顿如果战败了,叫战犯,属于统战对象,能进政协;加里森敢死队那哥儿几个战败了,就拉出去枪毙了。所以巴顿是不怕付出惨重代价的,重在过瘾。加里森敢死队却绝不能有任何闪失,为了保住小命必须确保胜利还不能牺牲。两种战争的参与者,境界完全不同。坐在一起聊战争,话语权也是牢牢地把握在巴顿的手里,小哥儿几个只有听的份。

    拍《甲方乙方》的时候,巴顿的首选就是姜文,请不来才换成的英达,当然英达演得也很好,他和姜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嘴上绝不服软,而且也具备把黑的说成白的的智慧。比如说,英达就不承认中医能治病,不承认有经络一说。他说:经络只是一股气,不是物质,不能被科学证明它的存在。称中医惟一的作用就是心理暗示,但心理暗示不是医学的范畴。我和他抬扛,问他:那为什么还有中医、西医的区分?他说:就不应该有中西医的叫法,只有“医学科学”。如果非要区分,勉强可将中医称之为“祖国医学”。他还举了很多的例子,听起来都对,令在场的人无不认为英老师学识渊博。事后,我去酒仙桥医院看中医,大夫告诉我,英达刚在我们这开了几副中药。我说,好呵,他不让我们信,自己却偷着吃中药。看来他心里还是承认中医能治病的。说这件事是想说明,抬起扛来,英达、姜文他们的聪明智慧是非常够用的。正是因为这一点,使他们在谈话中永远保持着胜利者的姿态。

    姜文经常使用的一个句子就是:你不能这样吧。每次我听到这样的句子,直接反应就是,我真的不能再这样了。事后又在问自己:我哪样了?久而久之,我对他们萌生了这样一个愿望,迫切地想听到他们能在所有的聪明智慧都用上了的时候,说一声:我错了。

    记得上个世纪我曾经险些抓住这样一个机会,但很可惜,事后被证明还是我错了。

    那是在九一年,拍的时候。

    当时我们住在纽约长岛一个叫奥伊斯特贝的小镇上,一天晚上,晚饭前,几个人坐在客厅里看电视。电视里播放了一段仅有几十秒钟电影预告,是英国影片《桂河大桥》。马晓晴和姜文为了影片的主演是不是大卫尼文发生的争执。

    马晓晴坚持认为《桂河大桥》的主演是大卫尼文。而姜文则断然予以否认,他告诉马晓晴,《桂河大桥》里没有大卫尼文,但这部影片的导演叫大卫里恩,得过奥斯卡奖。还说这部电影他看过7遍。

    他们向剧组的录音师李学雷求证,因为学雷是电影学院毕业的,而且看过无数电影。学雷说,好像是大卫尼文主演的。姜文鼻子都气歪了,一口咬定,谁说是都没用,绝对没有大卫尼文的事。

    为此,姜文和马晓晴两人打了赌。谁输了,赢家有权对输了的人做任何事情。

    剧组的人也分成了两派,郑小龙为首的一大帮人坚信姜文不会有误,所以站在赞成姜文的一边。我和艾未未站在马晓晴一边。

    我当时还没有看过《桂河大桥》,但我希望姜文输。我答应开车拉马晓晴去租录像带,条件只有一个,马晓晴若是赢了,让姜文当着大家的面说:我错了。

    当时天已经黑了,我开着车拉着马晓晴和艾未未从长岛出发,沿着495号公路一头扎向百十公里以外的曼哈顿。那一段时间,让我最愉快的事情就是,拍戏的间歇叫上艾未未拉上马晓晴,开着车到处乱蹿,只要有艾未未在身边,去布鲁克林黑人区我都不惧。

    我当时开的是一辆租来的出租车,车门上还印有每公里的单价,不明真相的路人常常伸手截车,有时看到几个金发碧眼的姑娘从酒吧出来,兴致所至,我们也会载她们一程,因为是免费的,所以分手时,我们和姑娘们都会有些依依不舍。我不懂英语,刚开始时也不认路,所以老得问坐在旁边的艾未未,他有时烦了就不好好指路,该拐弯时也不说话,我就一直往前开,开到哪儿算哪儿。有一次,我赌气一直开到海边,对他说:你要还不说拐弯,我就开到海里去。他闭着眼睛躺在车座上说:把玻璃摇上,等车完全被水淹没了,再逃生。我脑袋一热,差点就一脚油门轰到海里去。在岸边我刹住车以后,他认真地对我说:我特别想体会一头扎进海里去的感觉。平常开车,他也老说:撞一次吧,求求你,快点再开快点。久而久之,弄得我心里也跟着了火似的,老觉得自己开的是装甲车。终于有一次在长岛,喝了几口酒,在停车场附近,试着以20公里的时速行进,不踩刹车撞向一个小土坡,其产生的冲力令我至今记忆犹新。由此可想而知,如果是100多公里的时速撞车会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情。

    那一段时间,艾未未的出现使我的心里充满了野性,对秩序的破坏欲与日俱增,要不是我天生怯懦,又对未来充满憧憬,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后来看到库布里克的电影《发条橙子》,一下就理解了那些混蛋的所作所为。

    艾未未是郑小龙请来为剧组帮忙的朋友,也是北京人,曾是“星星画会”的主要干将,于1978年就读于北京电影学院美术系,同期的学生,日后成为中国电影“第五代”。大学读了不到两年,烦了,觉得没劲了,毅然决然放弃学业来到纽约。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在纽约呆了12年。他是一个前卫艺术家,住在曼哈顿第一大道和第二大道之间的第七街上,那一带集中了很多像他那样不着调的艺术家,也有光头党和爆走卒,同时那一带也是纽约贩卖来路不明商品的黑市。艾未未和那一带的黑人兄弟亲如一家,彼此见面,不是FUCK这个,就是FUCK那个。他喜欢恶作剧,善于随心所欲地把两种不相干的事物嫁接到一起,使它们产生一种新的含义。比如说:他会把一个篮球装进一只编织袋中,从楼顶上抛下,看着一只编织袋在街道上弹跳,令许多不知其中奥秘的行人纷纷驻足观望,百思不得其解。再比如:他从黑人手里买到一张文革时中国出版的塑料唱片,内容是,中央台播音员字正腔圆朗读的毛泽东著作《老三篇》。艾未未找来老式唱机,接上喇叭,开足音量,让毛泽东思想嘹亮地响彻在纽约的第七街上。

    艾未未为人仗义,朋友也是五行八作干什么的都有,九二年的圣诞节前夜,我在他的地下室留宿,遇见一个韩国人来串门,刚坐下,就被艾未未从后面用塑料袋把他的脑袋套上,一边拧紧塑料袋憋得韩国人满脸通红,一边对我说:这小子是个贼,好好搜搜他,身上一定有好东西。韩国贼拼命挣脱,从怀里掏出一个纸袋子,说了一串韩国式的英语,把纸袋包着的一瓶酒郑重地送给了艾未未。

    韩国贼诚恳地说:我今天没偷东西,这瓶酒是我自己花钱买的,送给你作为圣诞节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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