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不良癖好是经常坐在电视机前,目光呆滞地拿着遥控器,手指不停颤抖地换台,如果你是个医生,一定会认为我提前得了帕金森,其实这只是男人的通病。从精神根蒂上分析,男人换台的时候会产生一种换老婆式的快感,当不同的美女轮流在你的视网膜上停留0.2秒的时候,你会涌起日啖美女三百个的眩晕感。
不过周日看到珠海的一个国际摩托车大赛的时候,我的手指停止了痉挛,在600CC的比赛中,一个车手被撞上天空,真是悲剧,更加悲剧的是他掉落在赛道后被车身砸中了腰,当场昏迷过去。我怜悯地想他没准要瘫痪了,即使没瘫痪只怕也过不了性生活了,砸哪里不行,偏偏砸腰。以后夜里挑灯看剑,也只有扶腰嗟叹了。
忽然就惊悚了一下,想起一些过往的旧事。
必须腼腆地介绍一下,我当年也曾是有车一族,不过不是法拉利和劳斯莱斯,是摩托车。在我的故乡广西,摩托车是广大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一种交通工具,泥腿子往油门上一蹬,后面载一笼呱呱叫的鸡鸭或者满嘴大黄牙的村姑,那是很光宗耀祖的事情。后来此风南渐,弄得越南农民也喜欢开着摩托上田埂,我想他们轰轰地加着油,像野狗一样窜过金灿灿的稻田时,一定有一种拿破仑般的感觉。
如我所述,在城市里,如果你没有摩托车,那你就是一个卑贱的烂人。你不要指望一个姑娘会傻兮兮地坐在你的自行车后架上跟你起腻,当然,如果她有智力障碍,或者貌似无盐,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考虑到中国倡导优生优育很多年了,你想找个弱智的也不太容易。
所以,我就买了摩托车。买车的最大好处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全城的任何一个酒楼,你知道记者的饭局是很多的,而且我这个人比较铁肩担道义,一听说哪里有腐败行为,我总会义愤填膺地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就个人体会而言,我认为龙虾冷了就不好吃了。
许多年后,一位姑娘回忆往事时说,当我开车时,那瘦削而略为前倾的身影尤为摄人心魄。其实我弯着腰完全是因为饥饿,而且那样的姿势与扑向鲍鱼海参的心态比较相符。
所以你不难揣测的是,我最厌恶的一是红灯,二是交警。我没有车牌和驾照,还喜欢逆行,不戴头盔,加上眼光尤为颓废迷离,所以那些交警常常严打我,这充分说明长得太帅完全是一场悲剧。记得有一次我在单行道上遇见一伙交警在查车,当场魂飞魄散,掉头迎着滚滚车流冲去。那天看珠海摩托车赛时我就想,切,这样的速度也来亮相,我都开过。你如果想拿奥运百米金牌,只要在身后放一只饿了三天的大狼狗即可如愿;你如果要我拿摩托车赛冠军,前提是有一个交警站我后面。
我离开故乡后把那辆被扣押过无数次的车卖了,因为发现自己应当比农民兄弟更有追求一点。10多年前看过一部鬼佬片,叫《粉红色的卡迪拉克》,那车是敞蓬的,华贵而霸道,两个鬼佬在车上耍流氓时,大白腿勾在车门上,像时钟一样晃来晃去。这幅场景刺激了我很多年,我想等我有了卡迪拉克,一定不要那种敞蓬的,如果要耍流氓,也要先用报纸把车窗糊起来再说,不然被小朋友看见多不好。不说小朋友,被大人看见也不好,前些天,台湾有一群鸟人在野外偷窥别人在车上过夫妻生活,结果一道闪电,这些鸟人毛都烧焦了,一个个都可以去做脱毛剂广告。
当我有了卡迪拉克,我不会给别人制造被天打雷劈的机会。比较渴望的崇高境界是这样的,在一个初霁的午后,我像小公鸡一样趾高气扬地开着粉红色的卡迪拉克,放着震耳欲聋的《运动员进行曲》蠕动在大街上,当然,我会把车屁股扭来扭去,不然别人不会注意到我的车标。行进到十字路口时,我会示意身边的美女冲那扣押过我摩托车的交警使劲飞眼,让他双膝一软跪在交通亭上,像个忏悔的犯人,如果我来了兴致,我会亲自向他飞眼,让他把早上吃的皮蛋瘦肉粥全吐出来。
人生奋斗的成就感,莫过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