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笑只当它玩笑(上)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鲁迅 本章:玩笑只当它玩笑(上)

    不料刘半农先生竟忽然病故了,学术界上又短少了一个人。这是应该惋惜的。但我于音韵学一无所知,毁誉两面,都不配说一句话。我因此记起的是别一件事,是在现在的白话将被“扬弃”或“唾弃”(2)之前,他早是一位对于那时的白话,尤其是欧化式的白话的伟大的“迎头痛击”者。

    他曾经有过极不费力,但极有力的妙文:“我现在只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3)这太老式了,不好!

    ‘学而时习之,’子曰,‘不亦悦乎?’这好!

    ‘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子曰。

    这更好!为什么好?欧化了。但‘子曰’终没有能欧化到‘曰子’!”

    这段话见于《中国文法通论》(4)中,那书是一本正经的书;作者又是《新青年》的同人,五四时代“文学革命”的战士,现在又成了古人了。中国老例,一死是常常能够增价的,所以我想从新提起,并且提出他终于也是论语社的同人,有时不免发些“幽默”;原先也有“幽默”,而这些“幽默”,又不免常常掉到“开玩笑”的阴沟里去的。

    实例也就是上面所引的文章,其实是,那论法,和顽固先生,市井无赖,看见青年穿洋服,学外国话了,便冷笑道:“可惜鼻子还低,脸孔也不白”的那些话,并没有两样的。

    自然,刘先生所反对的是“太欧化”。但“太”的范围是怎样的呢?他举出的前三法,古文上没有,谈话里却能有的,对人口谈,也都可以懂。只有将“子曰”改成“曰子”是决不能懂的了。然而他在他所反对的欧化文中也寻不出实例来,只好说是“‘子曰’终没有能欧化到‘曰子’!”那么,这不是“无的放矢”吗?

    欧化文法的侵入中国白话中的大原因,并非因为好奇,乃是为了必要。国粹学家痛恨鬼子气,但他住在租界里,便会写些“霞飞路”,“麦特赫司脱路”(5)那样的怪地名;评论者何尝要好奇,但他要说得精密,固有的白话不够用,便只得采些外国的句法。比较的难懂,不像茶淘饭似的可以一口吞下去是真的,但补这缺点的是精密。胡适先生登在《新青年》上的《易卜生主义》(6),比起近时的有些文艺论文来,的确容易懂,但我们不觉得它却又粗浅,笼统吗?

    如果嘲笑欧化式白话的人,除嘲笑之外,再去试一试绍介外国的精密的论著,又不随意改变,删削,我想,他一定还能够给我们更好的箴规。

    用玩笑来应付敌人,自然也是一种好战法,但触着之处,须是对手的致命伤,否则,玩笑终不过是一种单单的玩笑而已。

    七月十八日。

    文公直给康伯度的信

    伯度先生:今天读到先生在《自由谈》刊布的大作,知道为西人侵略张目的急先锋(汉奸)仍多,先生以为欧式文化的风行,原因是“必要”。这我真不知是从那里说起?中国人虽无用,但是话总是会说的。如果一定要把中国话取消,要乡下人也“密司忒”起来,这不见得是中国文化上的“必要”吧。譬如照华人的言语说:张甲说:“今天下雨了。”李乙说:“是的,天凉了。”若照尊论的主张,就应该改做:“今天下雨了,”张甲说。“天凉了,——是的;”李乙说。这个算得是中华民国全族的“必要”吗?一般翻译大家的欧化文笔,已足阻尽中西文化的通路,使能读原文的人也不懂译文。再加上先生的“必要”,从此使中国更无可读的西书了。陈子展先生提倡的“大众语”,是天经地义的。中国人间应该说中国话,总是绝对的。而先生偏要说欧化文法是必要!毋怪大名是“康伯度”,真十足加二的表现“买办心理”了。刘半农先生说:“翻译是要使不懂外国文的人得读”;这是确切不移的定理。而先生大骂其半农,认为非使全中国人都以欧化文法为“必要”的性命不可!先生,现在暑天,你歇歇吧!帝国主义的灭绝华人的毒气弹,已经制成无数了。先生要做买办尽管做,只求不必将全个民族出卖。

    我是一个不懂颠倒式的欧化文式的愚人!对于先生的盛意提倡,几乎疑惑先生已不是敝国人了。今特负责请问先生为甚么投这文化的毒瓦斯?是否受了帝国主义者的指使?总之,四万万四千九百万(陈先生以外)以内的中国人对于先生的主张不敢领教的!幸先生注意。文公直七月二十五日。

    八月七日《申报》《自由谈》。

    康伯度答文公直

    公直先生:中国语法里要加一点欧化,是我的一种主张,并不是“一定要把中国话取消”,也没有“受了帝国主义者的指使”,可是先生立刻加给我“汉奸”之类的重罪名,自己代表了“四万万四千九百万(陈先生以外)以内的中国人”,要杀我的头了。我的主张也许会错的,不过一来就判死罪,方法虽然很时髦,但也似乎过分了一点。况且我看“四万万四千九百万(陈先生以外)以内的中国人”,意见也未必都和先生相同,先生并没有征求过同意,你是冒充代表的。

    中国语法的欧化并不就是改学外国话,但这些粗浅的道理不想和先生多谈了。我不怕热,倒是因为无聊。不过还要说一回:我主张中国语法上有加些欧化的必要。这主张,是由事实而来的。中国人“话总是会说的”,一点不错,但要前进,全照老样却不够。眼前的例,就如先生这几百个字的信里面,就用了两回“对于”,这和古文无关,是后来起于直译的欧化语法,而且连“欧化”这两个字也是欧化字;还用着一个“取消”,这是纯粹日本词;一个“瓦斯”,是德国字的原封不动的日本人的音译。

    都用得很惬当,而且是“必要”的。譬如“毒瓦斯”罢,倘用中国固有的话的“毒气”,就显得含混,未必一定是毒弹里面的东西了。所以写作“毒瓦斯”,的确是出乎“必要”的。

    先生自己没有照镜子,无意中也证明了自己也正是用欧化语法,用鬼子名词的人,但我看先生决不是“为西人侵略张目的急先锋(汉奸)”,所以也想由此证明我也并非那一伙。否则,先生含狗血喷人,倒先污了你自己的尊口了。

    我想,辩论事情,威吓和诬陷,是没有用处的。用笔的人,一来就发你的脾气,要我的性命,更其可笑得很。先生还是不要暴躁,静静的再看看自己的信,想想自己,何如?

    专此布复,并请

    热安。

    弟康伯度(7)脱帽鞠躬。八月五日。

    八月七日《申报》《自由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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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五日《申报·自由谈》。

    (2)白话将被“扬弃”或“唾弃”当时在“大众语”讨论中,有人主张“扬弃”白话文,如高荒在《由反对文言文到建设大众语》中说:“把白话文里面合乎大众需要的部分提高,不合乎大众需要的部分消灭,在实践中将白话文‘扬弃’。”(见一九三四年七月十五日《中华日报·星期专论》)“唾弃”一语见本书《倒提》附录。(3)“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语见《论语·学而》。(4)《中国文法通论》刘半农著,一九二○年上海求益书社出版。本文所引的一段,见该书一九二四年印行的《四版附言》中。(5)“霞飞路”旧时上海法租界的路名;露飞(J.J.C.Joffre,1852—1931),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法国的统帅。“麦特赫司脱路”,旧时上海公共租界的路名;麦特赫司脱(W.H.Medhurst),一八六○年左右的英国驻沪领事。

    (6)胡适的《易卜生主义》一文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六月十五日《新青年》第四卷第六号。

    (7)康伯度即“买办”,参看本卷第263页注(4)。鲁迅因林默说他写文章是“买办”手笔,故意用了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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