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间许多次大小战争,战死了不知多少人,为“讨赤”也;(2)执政府前开2排枪,打死请愿者四十七,伤百余,通缉“率领暴徒”之徐谦等人五,为“讨赤”也;奉天飞机三临北京之空中(3),掷下炸弹,杀两妇人,伤一小黄狗,为“讨赤”也。
京津间战死之兵士和北京中被炸死之两妇人和被炸伤之一小黄狗,是否即“赤”,尚无“明令”,下民不得而知。至于府前枪杀之四十七人,则第一“明令”已云有“误伤”矣;
京师地方检察厅公函又云“此次集会请愿宗旨尚属正当,又无不正之行为”矣;而国务院会议又将“从优拟恤”(4)矣。然则徐谦们所率领的“暴徒”那里去了呢?他们都有符咒,能避枪炮的么?
总而言之:“讨”则“讨”矣了,而“赤”安在呢?
而“赤”安在,姑且勿论。归根结蒂,“烈士”落葬,徐谦们逃亡,两个俄款委员会委员(5)出缺。六日《京报》云:
“昨日九校教职员联席会议代表在法政大学开会,查良钊主席,先报告前日因俄款委员会改组事,与教长胡仁源接洽之情形;次某代表发言,略云,政府此次拟以外教财三部事务官接充委员,同人应绝对反对,并非反对该项人员人格,实因俄款数目甚大,中国教育界仰赖甚深……。”(6)又有一条新闻,题目是“五私大亦注意俄款委员会”云。
四十七人之死,有功于“中国教育界”良非浅甚少也。“从优拟恤”,谁曰不宜!?
而今而后,庶几“中国教育界”中,不至于再称异己者为“卢布党”欤?
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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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六年四月十日《京报副刊》。
(2)指一九二六年春夏间,冯玉祥国民军与奉系军阀李景林、张宗昌所部直鲁联军在京津间的战争。当时奉系军阀称国民军为“赤化”,称他们自己对国民军的进攻为“讨赤”。
(3)奉天飞机三临北京之空中一九二六年四月,在国民军与奉军作战期间,国民军驻守北京,奉军飞机自二日起,连续三天飞临北京投弹(作者此文写于四月六日;此后奉军飞机还曾到北京投弹数次)。奉天,辽宁省的旧称,当时是奉系军阀张作霖盘踞的地方。
(4)“从优拟恤”段祺瑞执政府国务院于一九二六年三月二十日开会后,发布“怃恤令”说:“此次徐谦等率领暴徒,实行扰乱,自属罪无可逭。惟当时群众复杂,互相攻击之时,或恐累及无辜,情属可悯。着内务部行知地方官厅,分别查明抚恤。”
(5)两个俄款委员会委员应为三人,参看本书《可惨与可笑》及其注(10)。
(6)此段引自一九二六年四月五日《京报》(文中的“六日”应为“五日”)发表的《九校代表对改组俄委会意见》的新闻。九校,指当时的北京大学、工业大学、农业大学、医科大学、法政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女子大学、艺术专门学校九所国立大学。下文的五私大,指当时北京的朝阳、民国、中国、平民、华北等五所私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