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指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两性关系,古今都算在内,有各种情况(皇帝是社会认可的特种动物,不算)。依照由像是可行到像是不可行的次序排列,一种是变为独身(丧偶或离异)之后再结合,男为再娶,女为再嫁。这种情况,法律允许.道德或时风则因时因人而异。比如在旧时代,男性如此,光明正大,女性就不光彩。新时代呢,还会因人而异,比如少壮之年,前一个如意人走了(向阴间或向阳间),再找如意人,光明正大,老朽就未必容易,因为儿女未必同意。另一种是富贵的男性纳妾,现代不容许,旧时代则视为当然。大富大贵,纳的还不只一个,有的所纳,还是原配夫人主持收的口这种情况,评论界限分明,是无论法律还是道德,旧时代都容许,现代都不容许。再一种是嫖娼和卖淫。旧时代,法律允许,因为可以挂牌开业(暗娼情况略有不同);道德方面,也是对男性宽(如明清之际,还视出入秦淮河房为雅事),对女性严(有名如顾媚、李香君之流,终是男性的玩物)。到现代,地上转为地下,证明法律是不允许了;但还不少有,也就会有道德性的评论,是仍有传统意味,对男性略宽,对女性严。还有一种,与上面几种情况相比,是化显为隐,可是面宽(至少是就现代说),而且与恋情有不解缘,所以引来的问题更加复杂,这是通常说的“婚外恋”。这种恋,理论上有走得远近之差,近是有恋情而没有两性关系(或竟是柏拉图式);远是既有恋情又有两性关系。实际呢,是以下两种情况多见:一种,恋情也许并不多而有两性关系;另一种,恋情多,依天命或说依常情,顺流而下,于是有了两性关系。显然,这最后一种,既恋又有两性关系的,就现代说,数量可能不少,因而引来的问题最多,也就最难解决。本篇所谓婚外,想限定指这一种。
这一种婚外,旧时代可能(因为无法统计)不多;但可以推想,即使网密也会漏掉小鱼,数量一定远远少于现代。这原因,不是现在人心不古,那时古,而是彼时男女不平等,女性是男性的私产,有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保护这私产,婚外恋是侵犯产权,必为人天所不容,所以就罕见了。说起这授受不亲的礼教,也就是女性只能由男性一人占有的礼教,力量竟是如此之大,以至受制的女性也信为天经地义。春秋时期宋国的伯姬之死可作为最好的例证。《春秋》襄公三十年记载:“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公羊传》说明灾和死的情况是:“宋灾,伯姬(案已年六十)存焉(在失火的房子里,还活着),有司复(告知)自:‘火至矣,请出尸伯姬曰;‘不可。吾闻之也,妇人夜出,不见傅、母(女师傅)不下堂。’傅至矣,母未至也,逮(火烧到)乎火而死。”失火,以六十岁的老太婆,己经有傅一人陪伴,因为还缺母,不合礼的教条,就宁可烧死,这样为男性守身,婚外的危险自然就不会有,这礼教的力量还可以再扩张,是男性已经不在世(甚至也未婚),只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要终身守节。守能得荣誉,失节是大耻辱,所以扩散为世风,除近亲以外,异性交往的机会就几乎没有,更不要说接近了。显然,这就堵塞了通往婚外的路,许多因婚外而引起的问题也就可以灰飞烟灭。问题少是获得,虽然这获得是用过多的代价换来的。这代价有明显的,是女性都要舍己为人(某一个男性);有不明显的,是一切人都只许有婚德而不许有恋情。冲破藩篱不容易。自然,也不至绝无。可分为上中下三等。上如北魏胡太后之与杨华,恋,真就成了(后来杨惧祸逃往南朝梁,胡作“阳春二砚月”之歌表示思念)。中如朱彝尊之恋小姨,只能作《风怀诗二百韵》,以作为“苦闷的象征”。下如不少文人之编造刘阮入天台之类的故事,现实无望,作白日梦,慰情聊胜无而已。
这样说,就是旧时代,也不是因克已复礼而都能太上忘情,而是受社会力量的禁锢,绝大多数人“像是”风平浪静。像是与实况有距离,或说大距离,具体说是背后隐藏着无限的苦痛和泪水.新时代来了,情况有犷变化,或说相当大的变化。计有三个方面。其一最重大,是男女有了自由交往的机会。不相识,可以并肩挤公共车,相识,可以贴胸跳交际舞,以至大街上携手同行,小屋中对坐夜话,等等,在旧时代都是不可想象的。其二,与此相关,是女性地位提高,言行解放,变昔日的三从为今日的一从,即婚姻大事也可以自己作主,婚姻之外的其他事,只说社交方面的与男性,聚则同席,分则写信,当然也就可以从心所欲。其三是对于两性关系,看法正在“走向”现代化。这所谓现代化,有如经济和科技,所谓先进国家在前面跑,我们在后面追。自然还有一段跄离,因为我们的传统底一子厚,力量大,以车为喻,负载过重,快跑就木容易。但是在一些思想堪称遗老(尤其女性)的眼里,步子已经迈得太大了,比如一再离一再嫁,年及古稀的老太太也嫁,青年不婚而同居,以至婚外谈情说爱,等等昔日认为不得了的,今日已成为司空见惯。遗老看不惯,却无力反对,因为这是大势所趋,用流行的新语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且可以推想,情况,用旧语说是方兴未艾,因为如上面所说,我们还在远望着现代化,追而且赶。这结果,可以想见,就目前说,因婚外而引起的问题已经不少,将来必致更多。
有问题,要解决,至少是要研究应如何处理。先问个根本的,是这种事(婚外有恋)对不对?好不好?难答,因为答之前,脚不能不踩在某一种“理”上。而理,都是既由天上掉下来,又由社会加了工的。而说起天命,古人说“天命之谓性”之后,接着说“率性”,而不问何谓天命,想是因为,一,缺少玄学兴趣;二,天命如何,自然只有天知道。至于加工的社会,总是如韩非子所说,时移则世异,世异则备变,这世,这备,对不对,好不好,想评断,就还要找“理”。不得已,三才,只好不顾天地而只问人,或称为人文主义,其评断原则是,“利”于人是对的,好的,反之是错的,坏的。表面看,这个原则不坏,比如评论药品,说真药好,因为利于病,假药不好,因为不利于病,径渭分明,干净利落。由药品移到婚外恋,问题就不这样简单,因为牵涉的人不只一个;更严重的是何谓利,也会成为问题。
麻烦问题之来,是因为利的范围扩大,性质变为深远,具体说是由利病变为利“生”。古人相信天地之大德曰生,又说“生之谓性”, “率性之谓道”,左说右说,至少原因的一部分是,恍惚有所感而想不很清楚,也就说不明白。求清楚,明白,还要在生的解析方面下大力量。这,我们在前面也曾大致谈过,要点是,生的究极目的,以至有没有,我们不知道;我们知道的只是,我们,说是天命也可,不说也干脆,反正都乐生,生是一种求绵延、求扩张的趋势,抗很难,所以就宁可“顺应”。何谓顺应?用庄子的每下愈况法答,是,衣,新潮皮夹克比敝缊袍舒服,我们就取新潮皮夹克而舍敝缊袍,食,烤鸭比白薯干舒服,我们就取烤鸭而舍白薯干,住,高级公寓比穴居野处舒服,我们就取高级公寓而舍穴居野处,行,奔驰卧车比椎轮大辂舒服,我们就取奔驰卧车而舍椎轮大辂,外加一项,饮食男女的男女,结合,西施比无盐舒服,我们就取西施而舍无盐,所以取舍都取决于感受,而不问舒服有没有究极价值。不问究极价值是躲开哲理;其实由某一个角度看,顺应也正是一种哲理。至于实际,顺应也会引来不顺,以新潮皮夹克为例,如果群体经济情况还不能有求必应,运用顺应原则而取就会引来许多间题,如贫富不均、求而不得等就是。这里想谈的只是由取西施而引起的问题。扣紧本题说是,已经有了如意人,看见西施,还爱,或另一性,看见潘安,还爱,怎么解决?
如果用旧时代的眼光看,这问题容易解决,至少是容易评论,说是不应该。但就是旧时代,对于这类问题,也不是异口同声,而是人多语杂。以曹植的《洛神赋》为例,本是见了已为曹丕霸占的甄氏,爱而不得作的,后代读书人,甚至包括程、朱、陆、王在内,不是念到“凌波微步,罗袜生尘”,也摇头晃脑吗?这说穿了也颇为凄惨,是虽有礼教的大伞罩着,人心终归是肉长的,有时就难免情动于中,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到现代,所谓新时代,礼教的大伞变为残破(不是扔开不用),问题显然就变为多而明朗,也就更难解决。难,有的由实况来,如上面所说,是男女不再授受不亲;亲的紧邻是近,是情动于中,动有大力,“知止而后有定”也就难了。难,有的由理论来,是,如果扔开礼教的大伞,或暂不管社会的制约,见西施或见潘安而情动于中,就不应该吗?想答,要先看看天命。天之生材不齐,有的人情多易动,有的人情少不易动。庄子是推崇情少不易动的,所以说:“其昔(嗜)欲深者其天机浅。”现实也可以为庄子的想法作证,以中人物为例,林黛玉多情,傻大姐甚至不知情,林黛玉就不免多烦恼,多流泪,也就是生活多苦。至少由佛家看,林黛玉的路是错了,正道应该是灭情欲,以求无苦。可惜这也是理想,因为,如舞台上所表现,有的和尚下山了,有的尼姑思凡了。这就又回到天命,是天机深的人,恐怕为数不多;街头巷尾遇见的,各种渠道听说的,几乎都是天机浅的。有不少还是过浅的,那就宁愿,或虽不愿而不得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类为伊神魂颠倒的事,由于人不见经传,以及社会的制约,绝大多数葬在当事者的心中。有少数,幸或不幸,成为流传的轶事,如徐志摩,使君有妇,又爱林徽因,又爱陆小曼,表示见才女就情动于中,就是这样。某男某女一爱再爱是个人私事,但因人可以推想天,是,如果清除社会制约而专看“天命之谓性”,多爱(男性较甚)大概不是某些人的习染之性,而是人人都有的本然之性,因为爱的生物本原是传种,传种与从一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从一的要求由社会制约来,这有所为,是一,适应两性间的独占之愿;二,防止多求多不得而引起的社会混乱;三,利于生育和养育。如果这样的理解不错,就会因多爱之性而出现两种不协调:一种是天命与天命间的,是多爱之性与独占之性不能协调;另一种是天命与社会间的,是多爱与从一不能协调。一切难题都是由这两种不能协调来;或减缩为一种,是人和天的难于协调:人表现为理智的要求,是最好能从一;天表现为盲目的命令,是多爱。
荀子相信人力可以胜天,这很好,用实际来对证,也不全错。如果发乎情,止乎礼义也算,纵使名为小胜,实例也许可以找到很多。但那是旧时代,重视社会制约而不问何以必须听从制约。新时代来了,形势逼人,是不想问也不能不问。比如更趋近现代化,人造了夭的反,珍视恋情之流而不再重视传种之源,又有避孕妙法为虎作怅,婚姻,家庭,地位也就不像过去(或兼包括现在)那样稳固了吧?紧接着就不得不闷,从一还是美德或必需的吗?时移则事异,两性亲合关系的阶段化,也许就成为司空见惯了吧?就现在说,这只是推想,但它可以因事见理,是从一的基础可能是“一时的”社会制约,未必合于人文主义的理。人文主义要重视利生的利,利不能离开打算盘的量,而一打算盘,加加减减,从一与多爱,究竟谁上准下,至少是还在不定中吧?这显然还是偏重未来,至少是偏重理论说,有人会以为想入非非。那就由玄远回到现实,看看从一与多爱间有什么纠缠。事实是硬梆梆的,最有力,可以先看看。婚前,成为眷属的双方,专就印象和感情说,情况千差万别,简化,比如说,有的是百分之百(可能不很多),有的只是百分之五十。婚后,依常情,会有小磨擦,就是没有,日久天长,也必致要变浓为淡。而人,“天命之谓性”,总是需要,至少是欢迎情热的,这时候,男女授受可亲的机会就容易引来情动于中,就是原来的百分之百,也未必能够心如止水吧?不止而动荡,就社会说,有不如没有,因为会在平静的水面搅起一些或大或小的波澜。就己身说,有无间的选择就大不易,因为有,会有所失(包括各种苦恼和困难);无,也会有所失(就不会得情热)。更遗憾的是,在这类事情上,人常常没有选择的能力,而是迷离恍惚,坠入情网。苦也罢,乐也罢,成为事实,说有不如无也就不再有用;务实,应该研究,怎么样过下去才比较妥善。
总的问题是怎样看待,然后是怎样处理婚外恋的问题。怎样看待,上面已经大致谈了。是也来于天命之谓性,好不好,难说;反正人力有限,抗不了,只好顺受,至于如何处理,因为牵涉到二人以外的另一些人,而二人的要求又各式各样,具体说就大难。剩下的路只有一条,是概括说说原则。由喜怒哀乐之未发说起。总的精神是人与天兼顾。这之后是一,天机深的人得天独厚,见可欲而心不乱,有福了,因为可以面壁而心安理得。二,得天不厚或不很厚,最好是能够以人力移天然,譬如择偶时候慎重,求百分之百,婚后想各种办法,求百分之百不多下降,等等,以求不需要,或不很需要另外的情热。三,幸或不幸而又坠入情网,宜于不要求过多,瞥如满足于柏拉图式或准柏拉图式,具体说是不求组成家庭,影响就可能不至过于深远。四,也是最好,喜新而不厌旧,过一段时间,新也会渐旧,加以社会制约有大力,生活的这种波澜可以渐渐平静。就是狂热时期,也应该认知这种情况.以求大事可以化小,小事可以化无。五,万一相关的人有所察觉,宜于谅解多于责备。这样做,理由之一来于对人生的理解(甚至想想易地的情况);之二来于有所求,即上面所说,波澜终于会渐变为风平浪静。六,离婚是最下策,因为,除非你能找到天机探的;在男女授受可亲的社会,找一个天机浅的,而要求除自己以外,对任何人都不会情动于中,是既有违天命又不合常情的(纵使同样是可能的)。人总不能不生在天命之下和常情之中,所以可行的路只有一条,是乐得十全十美而又能安于不十全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