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五四”前后的现代散文的艺术空间,群星辉映,争奇斗妍。名家们风格独具的作品使我们从各个角度分别得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审美享受。但是在语言上,多数作品我们一看便知是那个时代的产儿,是文言的统治刚刚被推翻,白话文正在咿呀学语的时代的产儿,无论文章多么精美,总令人觉出一种纱屏似的隔界之感,使后人难以在语言方面进行直接的借鉴。我对现代散文园地进行了一番走马观花的巡礼之后,惟独觉得老舍先生在语言上可以对当代作者进行直接的播音。当然我并非认为老舍的散文成就在整体上超过了同样令我敬佩的其他散文大师,不过是企图谈谈对老舍散文语言的一点拙见,也许能对今天的散文作者有所滋益。
老舍先生是一位当之无愧的语言大师。他在语言艺术上的造诣,可与鲁迅、侯宝林等任何一种艺术领域内的巨匠相媲美。他高超的语言技巧当然首先表现在小说和戏剧中,但众所周知,没有什么体裁是老舍所不能驾驭的,他是中国现、当代文场上的全能冠军。他写的杂文仅在抗战前后就达数十万字。不过一是因为被其他方面的伟绩所遮没,二是因为老舍本人那有口皆碑的自谦,他曾在《答客问》中说:“在我快要与世长辞的时候,我必留下遗嘱,请求大家不要发表我的函信,也不要代我出散文集。……究非精心之作,使人破工夫读念,死后也不安心!”所以学界一直对老舍的散文,未能在整理和研究方面给予应有的重视。实际上,老舍的散文,不仅能侧面反映他小说的许多风貌,而且本身就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尤其是在语言上。
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语言风格的纯朴清新。老舍爱清洁,“生平不讲究吃喝,只爱穿几件整洁的衣服”。办什么事都讲究干净利落,他的文风也是如此。但他的纯朴不同于周作人的淡茶闲酒或俞平伯的缓鼓涩弦,而是如同一位谦恭而亲善的故友,向你讲述他见过的一事一景。这种讲述是完全的口语化,然而又是你所察觉不到的经过了高度艺术凝练的口语,而决非有意做出一番“质朴无华”的姿态,把别人硬拉入自造的桃花园,去忍受那“葡萄拌豆腐——一嘟噜一块”的语言折磨,像茅盾所批评的某些青年一样,“朴素到了寒碜的地步”。这种功夫是无人能与老舍匹敌的。
老舍的纯朴不是毫无修饰的。正相反,他的纯朴很大一部分就表现在修饰上。关键在于修饰得自然、得体、恰到好处。宛如一位打扮得整洁清丽的北京少女,而不是十里洋场的艳装女郎或荒山野岭的愚蛮村妇。我们都读过朱自清的,作者前铺后陈,闪展腾挪,极尽比喻夸张之功,把梅雨潭的绿描绘得生趣盎然,脍炙人口。平生笃爱山水的老舍也是写绿的高手,但他的写法与前者就迥然不同,我们看一下他在描写济南和青岛的山光水色的几篇文章里的一些段落:
先不用说别的,只说水中的绿藻吧。那份绿色儿,除了上帝心中的绿色,恐怕没有别的东西能比拟的。这种鲜绿全借着水的清澄显露出来,好像美人借着镜子鉴赏自己的美。是的,这些绿藻是自己享受那水的甜美呢,不是为谁看的。它们知道它们那点绿的心事,它们终年在那儿吻着水皮,做着绿色的梦。淘气的鸭子,用黄金的脚掌碰它们一两下。浣女的影儿,吻它们的绿叶一两下。只有这个,是它们的香甜的烦恼。羡慕死诗人呀!
——《一些印象》四
当夏天,进了校门便看见一座绿楼,楼前一大片绿草地,楼的四围全是绿树,绿树的尖上浮着一两个山峰,因为绿树太密了,所以看不见树后的房子与山腰,使你猜不到绿荫后边还有什么;深密伟大,你不由地深吸一口气。绿楼?真的,“爬山虎”的深绿肥大的叶一层一层把楼盖满,只露着几个白边的窗户;每阵小风,使那层层的绿叶掀动,横着竖着都动得有规律,一片竖立的绿浪。
……一切绿色消沉在绿的中间,由地上一直绿到树上浮着的绿山峰,成功以绿为主的一景。
——《非正式的公园》
看一眼路旁的绿叶,再看一眼海,真的,这才明白了什么叫做“春深似海”。绿,鲜绿,浅绿,深绿,黄绿,灰绿,各种的绿色,联接着,交错着,变化着,波动着,一直绿到天边,绿到山脚,绿到渔帆的外边去。……
——《五月的青岛》
看了这几段淋漓尽致的点染,谁能不爱那“绿”呢,而且必是爱得那么纯朴、洁净、明朗。当代的散文往往由于作者对描写的事物没有真挚的爱情,而失去了纯朴。
与纯朴密不可分的是老舍散文语言的简练。白话口语长于细致描摹,而最易失足之处便是繁冗啰嗦。徐志摩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散文语言固然有艳美之处,但从接受美学的观点来看,不能不承认有其弊病。我国散文历来讲究言简意赅。鲁迅、许地山、叶绍钧等人的散文都有简练之风。老舍的散文语言在简练这一点上同样不逊于他人,而且有其独特之处,即简练中透着干脆。
对于汉语发展最成熟的支流——北京话,老舍是驾轻就熟的。北京话的特点是:干脆、流利、便当。把这样的语言经过艺术锤炼再显现在文章中,自然就使人一眼看出:这是老舍的。例如他写《马宗融先生的时间观念》:
马宗融先生的表大概是、我想是一个装饰品。无论约他开会,还是吃饭,他总迟到一个多钟头,他的表并不慢。
他写武汉的《轰炸》:
机声远了,你由洞里出来,而又懒得动。你知道什么在外面等着你呢:最晴朗的天日,与最凄惨的景象,阳光射在尸与血上,晴着天的地狱。
限于篇幅,不多举例。实际在一些更长的段落中这种干脆劲儿显现得更鲜明。主要是句子的短小,长句间隔的调配,句式的安排,例如倒装、省略等,这些都要以准确为基础,否则就成了简陋与残缺了。当代的许多散文能够做到简练,但往往失去了味道。
提到老舍的语言,人们都忘不了“幽默”二字,似乎没了幽默,老舍的墨水瓶就会干竭。其实老舍虽然生性幽默(就如同一个人生性严肃或忧郁,并无什么优劣雅俗之分),但并不以幽默取胜。如果说他的早期出世之作《老张的哲学》、《赵子曰》等难免有油滑之处的话,那么他在以后的艺术道路中可以说是很娴熟地把握住了幽默这根缆绳。他对苦难是笑中含着眼泪,对黑暗则是无情地讽刺与鞭挞,对友人则是诙谐中饱含着情谊。他的散文是很能表现这一点的。
他写友人何容:
他,真的,不让何太太扛伞。真的,他也不能给她扛伞。他不佩服打老婆的人,加倍的不佩服打完老婆而出来给她提小伞的人,后者不光明磊落。
——《何容何许人也》
他写可爱的小猫: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儿伸出来要求给抓痒,或是在你写稿子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它还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力避单调。小不叫的时候,它还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
——
讽刺国民党在重庆的苟安:
是呀,一个人去吃大菜,去玩麻雀,也不见得就不准为伤兵难民捐钱。
——《轰炸》
可是,老舍的散文幽默不是为了叫人哈哈大笑,然后为他的口才鼓掌,而是用更深刻的表达方法表现出更深的道理,引起人更深的思索。他的许多小品文都是如此,这与林语堂等人所主张的幽默是不同性质的。在当代的散文创作中,这种恰到好处的幽默劲儿是颇为缺乏的,值得很好地向老舍先生学习。
好的散文应该使人卒读不舍,回味无穷,这就需要语言的隽永。老舍的散文由于纯朴、简练和幽默,自有一种亲切感人的味道,并且老舍还努力追求这种味道。他是非常注意文章中的感情的,他在《大智若愚》中讲:
你要准备下那最高的思想与最深的感情,好长出文艺的花朵,切不可只在文字上用工夫,以文字为神符。文字不过是文艺的工具。一把好锯并不能使人变为好木匠。
冰心称赞看了老舍的散文“就如同听到他的茶余酒后的谈话那样地亲切而简单”。这正是因为老舍描写一景一物都想着读者,尽力把自己的情感与读者沟通。他写《想北平》,没有铺张夸饰北平的丰物美景,而是那么娓娓地叙谈,就使那种眷恋故土的热情典型化地感染了读者,激起共鸣。他早期描写山水的那些散文更是寓情于景,使人看到了有生命有情思的风光。
散文短小,贵在有情。这一点虽不难做到,却难于做好。老舍的散文语言使人感到隽永的一个原因就是,他直缓而又有节奏地抒发胸臆,不绕弯子,一步步地把文思逐层推出。这是以深厚的语言基本功为后盾的。我们今天写散文硬学这一点恐怕是吃力不讨好的。
马小弥在译后记中说老舍“那种幽默隽永的笔调,简练质朴的风格,和浓郁的北京风土气息,我学不来,无法再现”。我想,今天从事散文写作的人,没有必要刻意模仿现代或当代散文大家的风格,但是,多读他们的作品,多吸取前人的营养无疑是十分必要的。有些现代散文家的文体,已经不适宜于今天。就语言运用的艺术这个角度,我觉得,老舍或许是最能给我们以启发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