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农民诗人彭斯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叶灵凤 本章:苏格兰农民诗人彭斯

    苏格兰农民诗人彭斯

    彭斯是充满了泥土气息,不折不扣的农民家庭出身的诗人。他的一

    生的光阴,差不多都花费在苏格兰乡下的田地里。务农生活虽然使他很

    辛苦,但他自幼就热爱劳动和土地,屡次将他积蓄起来的钱全部用在农

    庄上,虽然蚀光了也毫不踌躇,因为他始终不愿忘本。正如他在一首向

    他的毛驴贺年的诗里所说:

    多少次我们一同辛苦干活,

    跟那疲惫的世界争夺!

    在不少日子里我曾感到焦灼,

    怕我们会倒地不起;

    你想到能活到这么大年纪,

    还能勤苦不息!

    诗人的家庭和他的童年生活,他自己在留下来的日记里曾说得非常

    清楚:“我一出世就是一个很穷苦的人的儿子。我父亲结婚很迟,我是

    他的七个子女之中的长子。在我六七岁时,我父亲是爱耳附近一位小财

    主家里的园丁。若是他的环境不曾有什么改变,我一定不免要成为什么

    农家一个小打杂的了。但是我父亲却渴望他的子女们能一直留在他自己

    的身边”。

    彭斯家庭的穷困。还可以从他兄弟的一则回忆里看出来。“在一个

    狂风暴雨的早上”,诗人的二弟吉尔勃这么写道:“这时罗伯特刚出世

    只有九天或十天,在黎明之际,屋顶的一部分忽然倒下来,其余的也摇

    摇欲坠,因此我母亲和罗伯特就不得不冒着风雨,被抬往邻人家里暂避,

    他们在那里住了一星期,直到家里房屋修理好了为止”。

    由于家里穷,彭斯小时几乎没有机会读书,他只能在农作的余暇,

    到离家一里以外的一家学校里去念书。教师茂杜讫本身就是一个十八岁

    的青年。彭斯直到十四五岁,他的学校教育还只是半工半读,这就是说,

    一到收割和播种的时候,他就要辍学回家下田去帮忙了。因此到了十五

    岁,他已经是一个老练的小农夫了。

    彭斯的学校教育受得很少,他的对于故乡传说和民歌的知识,全是

    从他母亲那里得来的。在十六岁时,彭斯已经写出了他的第一首情诗:

    《漂亮的尼尔》,这是为了田里的一个女伴而作。彭斯在自己的日记里

    曾经写着,这女子很会唱歌,彭斯握着她的手给她拔去手掌上的荆棘小

    刺时,他说他的心弦震动得象五弦琴一样。

    彭斯的诗,大部分是用苏格兰的方言所写,而且这正是他的作品的

    精华,只有一小部分是用通行的英语写的。彭斯虽然不曾明说他不喜欢

    英语,但他正如每一个忠实的苏格兰人一样,热爱他的故乡,热爱故乡

    的土地,语言和流传在这土地上的无数传说,歌谣和故事。彭斯的诗,

    有许多是古老民间歌谣的改作,或是旧歌新词。经他润色过的苏格兰民

    间歌曲,无不注入了新的生命,同时又保存着原有大众喜见乐闻的格调。

    彭斯是一位真正生活在田间的诗人。他的诗不是坐在城市书房里的民间

    文学研究家的作品。

    彭斯的父亲劳苦了一生,一七八四年因肺病去世。彭斯的乡下种耕

    生活也无法维持自己和家庭,在一七八六年,他决定离开苏格兰到辽远

    的西印度群岛去谋生,因为有人介绍他到牙买加的一个林场去当记账

    员,但是旅费却要自己筹划。旅费并不多,只要船资九镑左右就够了。

    可是彭斯哪里拿得出这一笔旅费?他的田地主人汉密登倒是个有心人,

    一向知道彭斯喜欢写诗,这时使向这个二十七岁的佃户提议,何不把他

    所写的诗凑在一起,印一本诗集,托人四处推销,这样岂不是可以筹到

    了旅费?汉密登先生愿意代垫印刷费,彭斯自然高兴的答应了,因为这

    是一举两得之事,那一个诗人不愿自己的作品印成诗集?汉密登为这事

    奔走甚力。三个月之后,这就是一七八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我们大诗人

    的处女作,第一部诗集:《诗集,大部分是用苏格兰方言写的》居然出

    版了。据后人的考证,这部现在已价值巨万的彭斯第一部诗集的初版本,

    一共印了六百册,事前已推销了三百五十册左右,其余的出版后也很快

    就有了主顾,因此不仅汉密登所垫的本钱能够收回了,还使彭斯获得了

    约廿镑的收入。

    旅费有了,彭斯的牙买加之行自然可以实现了。哪知就在他筹划行

    装期间,由于这本诗集的出版,使得彭斯结识了一批新的知音。就由于

    这一点新的发展,他的牙买加之行忽然又取销了——这对彭斯自己和苏

    格兰来说,可说是万幸之事。因为西印度群岛不过少了一个无足轻重的

    事务员,英国文学史上却多了一位大诗人了。

    这件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位名叫布莱克洛克的老诗人,也是苏格兰

    人,双目已盲,住在爱丁堡,在当地的文人中间颇有影响力量。这时读

    到了彭斯新出版的诗集,觉得是一个可造之才,便在这年十一月间,托

    人写信给彭斯,劝他到爱丁堡来走走,表示不仅可以使他有机会接近当

    代许多文人,而且还有机会使他的诗集再版一次。大约是后一项动议最

    使彭斯听了高兴,因为他曾经向原来的印刷人接洽再版,被拒绝了。于

    是在十一月二十二日,彭斯就单人匹马(据他自己在日记上说,这匹马

    是借来的)向爱丁堡出发去闯世界了。

    彭斯的爱丁堡之行,是成功的。他的诗集果然有人愿意再版了,而

    且一纸风行,使他获得了五百镑巨款的收入。他在名誉上的收获更大,

    周旋在爱丁堡当代文人和上流社会之间。谁都想结识一下这位充满泥土

    气息的乡下诗人。自然,有些高贵的仕女们不免象看猴子一样的看他,

    但彭斯毫不以为意。这正是我们诗人的性格最伟大之处,他丝毫不曾被

    城市繁华和客厅文土的荣誉所吸引,依然保持着自己的本色,一尘不染

    的离开了爱丁堡。

    彭斯的诗,在文字上有苏格兰方言和英语的分别。在性质上,也约

    略可以分成三种,即短小抒情的爱情诗,采用民歌民谣形式歌咏苏格兰

    田野生活和民间传说故事诗,此外还有一种是具有强烈正义感和嘲弄伪

    善顽固分子的讽刺诗。在后一种的作品里,他曾经歌颂过苏格兰历史上

    民族英雄们,又向当时法国大革命寄托了他的同情。不用说,彭斯最大

    的成就,乃是他承继了苏格兰方言文学的传统,用乡间的土话所写出的

    那些歌颂土地和勤劳生活的亲切真实的作品。

    彭斯在私生活上有一个缺点,就是太喜欢喝酒,这和他一向在生活

    上受尽了折磨有关。可是就因为他经常喝酒,得了一种风湿病,最后竟

    在这上面送了命。彭斯生于一七五九年一月二十五日,死于一七九六年

    七月二十一日,年纪很轻,只活了三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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