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又译《谈谈方法》,全名为《谈谈正确引导理性在各门科学上寻找真理的方法》。文章以半自传的形式,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作者新的哲学方法及其形成过程。作者从几何学和代数学的优缺点总结出四条原则:
(一)不要把任何事物看成是真的,除非对它已经认识清楚了。
(二)要用逐步分析的方法系统地解决问题。
(三)思考时,由简到繁。
(四)要彻底复查一切,做到确实无遗漏。
在四条规则中,作者指出了三种具体的方法:怀疑的方法、分析、演绎和列举推理的方法。尤其主张普遍怀疑,认为一切都可怀疑,只有怀疑者本身不可怀疑,从而得出“我思故我在”这一哲学公式。对于作者,怀疑和怀疑的克服学说是哲学的入门途径,这种学说的锋芒是直接针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经院哲学,因此被誉为西方近代哲学的宣言。
第一段
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中,惟有健全的理性是为人人所最均等分有的。因为每一个人都认为他已经充分地有了这种天然的禀赋,所以甚至那些在任何别的事上最难感觉满意的人,独在理性方面除了他们所已有的外,通常也更不望再有多求。在这件事上既然不像人人都会犯错误,这便可以证明正确的判断力和分辨真伪的能力,即所称为健全的常识或理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共有之物。这样看来,我们彼此之所以有不同的意见,并不是因为我们当中某些人比其他的人赋有更多的理性,乃是纯粹因为我们把思想引领到不同的路线,以及各人所注意的对象并不相同。仅有一个元气充健的心性是不够的,主要的条件是要能善于运用。最大的心性可能造成最高的优德,也可能造成最大的恶行;那些行走缓慢而遵循正径的人,可以比那些飞奔疾驰而背离正道的人有更真实的进步。
至于我自己,我从来没有幻想到我的心性比其他一般人更完全。相反地,我毋宁常希望我自己跟一些别的人能够同有敏捷的思想,或清晰明了的想象力,或充沛与持久的记忆力。除了这些之外,我再也想不出有任何东西可以帮助完成心性的功能。理性或常识即是造成人之所以为人,和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的唯一事物,我便相信它是全部为人人所同有的。在这一点上,我采纳一般哲学家共同的意见,认为程度多少的差异,仅可以在偶然的意外的事上发生,但是在同一种类之内,一切(个体)的本性或(格式)(form)却无分别之可言。
然而我可以毫无踌躇地说,我特别幸运,早在童年时代便已踏入沉思和爱好金玉良言的途径,由此而理出了一种思想方法。藉着这种思想的方法,我认为我已经有了一个在我平凡的才能和短促年寿里可以充分地逐步增进知识,以达于最高峰的工具。因为根据我经验的成果,虽然我已经有一样不是徒劳无益的,但是我却在追求真理已经获得的进步上,得到了无上的满足,而且不自禁地怀抱着一种未来的希望,相信在人类一切的事业中,如果有任何一种是真正高贵而重要的,那便是我所选择的事业了。
然而我很可能有错,以至于将一块小小铜片和玻璃误认为黄金和钻石。我深知我们是如何地容易在与我们本身有关的事上发生迷惘之见,同时也深知我们是如何地应当置疑于外人友辈对我们的褒扬之词。但是我将尽力在这个方法论中讲述我所依循的途径,并且描绘我的生平,以便让每个读者各加自己的评论。这样我便可以从众人的意见中获得新的指示,把它拿来加入我所惯于采用的思想方法中。
因此,我的计划并不是要在这里指示一个为要善用理性人人都当遵循的方法,乃是仅愿描述我自己如何督导自己的理性。凡是以教师自居的人们,很自然地要以为自己比受教的人更有熟练的技能;所以他们如果在很微小的事上发生了错误,便应当受人指责。但是这个小册子既然只是一个历史的或故事的叙述,其中除了一些或者值得仿效的范例之外,多半恐怕是不大适宜采用的。所以我希望这个小册子能够有助于一些人,而无害于任何人;也希望凡读它的人,还能同情我的直爽和坦白。自童年时代起,我始终是与书文为伍。为了有人会这样说服我:书文是足以帮助人生旅程上所必需而甚有益的那种清楚而确实的知识,所以我那时如饥似渴地向这方面求教。可是当我完成了全部学习的课程以后,按照常例正式合格而被列入于学者之林的时候,我却全然改变了我的见解。因为我发现自己被卷入了怀疑与错误的漩涡中,深觉在致力追求学问方面惟一的进展,乃是发现了自己每一件事上的无知。然而我当时是在欧洲一个很著名的学校里求学,并且认为,如果世界上真有博学多闻的人,我那学校里必然也有。我在那里学完了一切别人所学的,却对学校所讲授的各种科学都不满意。我在正课之外,又加读凡能到手而又被誉为讨论各种最新奇和珍贵的知识的书籍。那时虽然有些同学已被学校聘请来接替我们几位教师的职位,但是我深知一般人对我的评论:我从未发觉有人认为我是比不上任何其他的同学的。总而言之,我认为我们的时代,在坚强头脑的人看来,是与任何已往的时代一样地昌明和鼎盛。因此,我便毫无拘束地决定以我自己作为评判其他一切人的标准,而且也断定世界上并没有如我从前所会置信的那种十足确实性的科学广泛存在。
但是我那时依然重视着学校里的各项功课,我深知学校所讲授的各种课程,如语言是了解古代著作必要的工具;小说的温婉,可以激发心灵;历史上可资纪念的事迹,不但可以提高思想,如果加以品味,也足以有助于是非的判断;读珍贵的书籍,犹如与先贤相对,甚至是一种仔细而具有条理的对话,使我们获得作者自己思想的精华;雄辩术有其无比的气势和优美;诗词韵文有其荡魂的柔和与愉悦;数学以其多种缜密的发见,不但可以满足一般好学多问的人,也可以促进各种艺术的发展和减轻人生的劳苦;伦理的著作包含许多非常有用而引人入德的教训和勉励;神学指示我们上天堂的路;哲学教我们谈论一事物俨若已把握了真理,并使那些学识较浅的人心生仰慕;法律、医学以及其它科学,给凡是研究它们的人,带来了荣誉和财富。综括地说,一切的学问,甚至于即使充满了迷信和错误的学问,都值得我们去注意研究,以致可以判定它们的真正价值,并且避免受欺骗之害。
但是我那时相信,我已费了足够的时间去学习语言。并读过先贤的著作,以及他们的历史和寓言。因为和古人对话几乎与旅行无异。明了其他各国不同的风习是一件很有益的事情,因为如此我们便可以对自己的国家作较正确的评论,并可避免以为凡与我们风习不同的皆可为笑与不合理的偏见--凡是经验中限于本国的人,常不免有这种偏见发生。从另一方面说,我们若过于花费时间在异国旅行,便成了自己国家的陌生人;并且凡对古代的风尚过于爱好的人,则于现代的习俗往往茫然无知。除此之外,小说的描写使我们幻想许多不可能的事情以为实有,甚至那些最忠实的历史记载,即使它不全作曲解。或每侈饰浮词以增加其阅读兴趣,至少也常常删除了那些最卑微和不动人的事迹。以此,凡是诚受采录的,并不能代表历史的真相;因而那些以历史记载中的例证作为行为规范的人,便更容易堕入那传奇小说中侠士式的狂妄与幻想,而希冀实现出乎自己能力之外的图谋。
我那时对雄辩术有很高的估价,对诗词作品也热爱欲狂。但我认为这两者都出自天才,而不是由学习得来的果实。那些理性力特殊,而又能善于明晰敏巧地表达其思想的人,虽然只会讲地方不列颠方言,而完全不懂演说和修辞规则,却经常是最能说服别人,使别人相信他所提出的真理。那些富有动人的幻想而又善于绮丽和谐地把它表达出来的人,纵使不谙词章韵律,却不失为第一流的诗人。
我那时对数学有特殊的爱好,为了它的推理具有精确和明证的特长。但是我当时还不会确实了解数学的真正用途,而以为它仅在机械技术的发展上有其贡献。我惊奇着:为何人类在如此坚强稳固的数学基础上,没有建造出更高的层楼。另一方面,我常把古代伦理学家的著作,比作专以沙泥为根基的瑰宫琼殿:它们列举美德之名,颂扬为大地上无可伦匹的无上珍品,然而并没有给我们留下一个衡量德性的充足标准;而且其中所称为美德者,往往不过是无情,或骄傲,或失望,甚至杀亲的行为而已。
我那时也敬仰我们的神学,并且和别人一样地希望能上天堂。但是,既然有人万分确凿地这样告诉我,说人类不分智愚,都不容易踏上天堂的路,而导入天国的启示真理,却也不是我们所可了解的;因此,我便未敢以我脆弱的理性来作研究神学的尝试。我认为非有自天而降的特殊济助和超人的资格,研究神学而有成是属万不可能的事。
至于哲学,除了下面的几句话,我不愿多说什么。根据我的观察,虽然若干世纪以来最著名的人都在研究哲学,但是直到今日为止,没有一个哲学上的问题不是仍在争论之中,所以也没有一个不是可以脱于怀疑。因此,我那时并未希望自己有哲学上的成就比别人大。此外,既然每一个问题只能有一个正确的答案,而学者却往往有若干彼此冲突的意见,我便决定把一切只具或然性的论断,看作近乎完全错误。
至于其它的各种科学,既然都是哲学中借得它们的原理,我便断定在那么不稳固的基础上,必不能建造出坚实的屋宇来。所以不论科学所能给予人的名誉或财利,都不足令我决心去研究它,因为,感谢上帝,我那时的环境,并不迫使我拿科学作为商品来增加我的资产。虽然我未必承认自己是一个蔑视虚荣的犬儒学者,但是我却把那些只能由假冒和藉故的手段而获得的荣誉看得十分轻淡。总而言之,我想到我所了解的这些虚伪科学的价值,徒足令我对一炼丹术者的应许、占星卜士的预言、魔术家的哄弄,退避三舍,提防上当,或是对于那些自称内行而实一无所知之人的巧计和矜夸,望而却步,免致受欺。
为了这些缘由,当我的年龄达到了不再直接受教师约束的时候,我便完全放弃了书本的学习,并决志向一切科学告辞,以便专心一志地从事“认识自己”和关于大社会的学问。我利用我青年时期剩余的年月四处旅行,走访宫廷和军旅以及结交各阶层各异兴趣的人,汇集各种各式的经验,在幸运给我安排的各种环境中考验我自己,特别是审思我所经历着的事物,以期获得确实的改进。我觉悟到我可以在每一个人对他的亲自感着兴趣的事物上之推理,发现更多的真理,因为如果他的断论是错误的,他便要自受其罚。然而那些坐在书斋内的博学之士所推论的事物,反倒不能给人以真理,因为这些都是无关实际的空论,对他本人几乎毫无益处,除了离开常识愈远愈能增进他的虚荣之外。如果他要把这些空论与玄想变成比较或许可能,并非使他运用极大的智慧与技巧不可。除此之外,我时常抱着一个极大的愿望便是要知道如何辨别真伪,以便很清楚地判定人生的正途,并且坦然无惧地向此迈进。
诚然当我审察其他民族的风习和好尚,也几乎没有发现一件可称令人心折的定案,并且他们自己亦常有彼此不同的意见,正与一群哲学家们自相矛盾的主张没有什么两样。我从那研究所得的最大益处乃是留心到:虽然有许多我们认为是狂妄可笑的事,却不约而同地在其他伟大的国家里被采纳和嘉许。这就使我学会了如何避免对那些仅由先例和风俗而折服我的,全不信以为真。因此,我逐渐地脱离了许多的错误。这些错误,不但十足可以削减我们本性上的聪慧,也可以大量地剥夺我们听顺理性的本能。但是在我这样好几年研究人类社会的情形和结集若干经验之后,我终于决志拿我自己作为研究的对象,并利用我思想的一切能力,来选择我所应当遵循的途径。从事这种事业,使我收获颇大。然而如果我没有出国旅行,或抛弃书本,就不会有这样的成功。
第二段
我那时候正在德国。我之所以到德国去,是因为那里已发起了那现在仍在进行着的战争。当我由皇帝加冕大典回到军队里的时候,严冬的临到使我留阻在一个地方。在那里既然没有什么社交活动,也颇私幸没有任何杂虑和激动来搅扰我,我便终日独自匿身于一个设有火炉的房间里,聚精会神地审察我的思想,这时来到我脑海中的第一个思想是:由许多人执笔而章段不相连贯的著作,终不如由一个人写成的那么完善,例如我们看出凡是由一个工程师设计和建造的房屋,往往都是比那由几个工程师出主张的来得美观而合用,因为后者常不得不拿旧墙故壁,勉强供作并不出自他们原定计划之用的缘故。
同样,凡起初不过是小村邑,经过相当时间,而现在已变成了大城市的地方,若与纯由一个工程师专家自由设计,而在平原之上建造成功的大城市相比较,则其悬殊霄壤可想而知。当然,如果我均把其中的建筑物作个别的观察,古老城市和建筑物往往可以与现代城市里的建筑物两相比美,甚至超而过之。但是当一个人看到古老城市建筑物的情形:这里一大排房子,那里一小排房子,加上弯曲不直和大小不一的街道,他便会觉得那里的排列完全出于偶然,而不是出于有理性思想的人工设计。
虽然在一切时代中,各城市都有专门的官吏来统管一切私人房屋的建造,以便对于全城的美观有增无减,而结果终仍不能合于理想,由是人们可以知道若只利用别人的旧材料,工作之达于完善是如何地困难了。再者,我常想象到:有一些由半野蛮生活而慢慢演进到文明地步的民族,他们因受了特种罪案和争讼的痛苦经验,而迫于逐步地设立并改进他们的法例。由此之故,这些民族其制度文化,终远不如从一开始组织社会便可遵守那由智慧的立法家所订立的法制的一些民族,得以达到完善的境地。
这样,我们可知那持有由上帝直接设立之教规的宗教,与一般其它的宗教相比较,必有无可比拟的超越性。论到人事方面,我相信古时斯巴达(Sparta)的兴盛,并不是由于它法律的备臻完善,因为它实有许多条例非常古怪,甚至与道德相抵触。但是由于它一切律条制订纯出一人之手,因而同具一个目的,而得总束民心。根据这一切的理由,我就认为书本内所讲论的各种科学--至少那些根据悬想而无事实证明的科学理论--既然是逐渐地由许多不同的个人意见所凑成的,所以如与一个有天禀理性的人,以其自然和无偏见的判断力,由自己实地经验中所得到的简明推论来比较,自不免离真理更遥远了。再者,我们都是经过了由婴儿到成人的阶段,并且必然在其间某一时期受了本人欲望和家教师长两方面的支配,这两者的指使又常彼此矛盾,且或者都不见得很健全。于是我进一步决定:要我们的行使判断十分正确或坚实可靠,是几乎不可能的事。除非我们一出世便有成熟的理性,而且始终只遵循这理性而行,那我们的判断当然就要好得多了。
当然,通常我们不大会把一个城市里所有的房屋加以全部拆毁,而根据别一种的新设计另起炉灶,以求达到全市的美观。然而私人拆毁自己的房屋以图重新建造,以及为了避免日久坍塌,或根基动摇的危险,以致不得不把它拆毁,这却是常有的事。根据这个例证我就看出,如果一个私人为求弥缝及修正本国的缺陷,而竟想根本改变它,或全部摧毁它,那自然是颠倒错误的举动。同样,我们也不能这样地彻底改造各种科学,或在学校中讲授科学的次序。但是,至于我个人多年来所持的私下意见,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却是立时决定把它们都扫除净尽,以便可以采纳比它们更正确的新见解,或在经过我理性考验之后,证明旧的还不错就再重新采纳它。这样做,我坚决地相信,在引导自己的生活上,必要比之建立于旧根基,和依赖我自童年时代所一向相信的理论有更大的成功,因为虽然我知道采取这种方法行事有各种的困难,但是这些困难并不是不可补救,而与在轻微地改良社会时所遇到的困难相比较,它们真是渺乎其小了。凡是巨大的形体一旦坍塌,便很难再树立起来,甚至仅仅一次剧烈动摇之后,也难再次被扶直。其倒塌必然造成很大的灾祸。如果国家的法制具有缺陷的话(而它们彼此的矛盾抵触,也足够证明它们都有缺陷存在),一般的风俗习惯无疑地已使那些缺陷不大引起人民的反感,甚且把这些缺陷完全回避掩饰过了,或在无形中为之纠正若干,比之贤哲明达出而领导改革的还更有效。
简而言之,我们宁愿容忍有缺点的制度,而不愿见其变动至不得不予以革除。这有如回旋于群山之中的通路,经过不断地踏用之后,它们逐渐地变成了光滑宽敞的大道。这种山道虽然弯曲回旋,但是徜徉其间,比之直爬山岭,下入深谷,以求行走直路,要好得多了。
因此我绝不赞成那些不肯安定而老是主张改良社会的人。他们无论在门第上讲,或在机缘上讲,都毋劳其担负管理公众事务的职任,但是他们偏爱东奔西走忙忙碌碌地叫嚣改革。如果我想到在这个小册子内,有任何地方足以把这种错误归于我的话,我将绝对不会让它出版。我不过计划革新我个人的见地,把它建造在纯属我自己固有的根基上。我对所成功的虽多少感觉满意,而写这个小册子给大家披览,但是我并未存心叫人去仿效我的作法。那些从上帝那里得到更多天才禀赋的人,或许怀抱着更崇高的计划,但是为一般的群众着想恐怕就是我现在所作的这一点了。在他们看来都算是太冒险而难以模仿了。论到决心放弃本身从前所持的全部意见和信仰,就是这一个单纯的决志也不是人人所应当做的。大多数的人可分为两种,而这两种人都不适合于这种决定。第一种是那些过于相信自己才能的人,他们都是仓猝地下判断,无耐心作系统的思想。这种人一旦怀疑自己一向所保持的信念,离弃了平坦康庄,便永远不会知道如何行走那直通捷径的羊肠小道,终于迷失方向而彷徨终身。第二种人是具有足够的觉感或虚心,以至于承认在分辨真伪的事上,别人比他自己更能干,所以应多多领教,并以毋宁信服别人的意见为满足,而不愿依凭自己的理性去追寻更正确的实际。至于我自己,假使我从来只跟一个教师学习,或是向不熟悉自从有史以来所流行于一般伟大学者之间的学说是怎样分歧百出的人学习,那现在我无疑地也是属于第二种人。然而,我远在大学读书的时期,就深知任何一种意见,无论它是如何荒诞离奇,只要能够想象得出,没有不是曾经被哲学家所提倡过的。后来在我的四方行役中,我才看出那些与我们保持绝对相反意见的民族,并不因此就是野蛮凶悍的民族;相反地,他们和我们一样或比我们更多善用理性。我同时也注意到:一个人既然有一样的理性,但是如果他生长在法国或德国,便和他生长在中国人或其他野蛮人中所养成的品质和性格大不相同。同时有些时装的样式,在10年前颇受人们欢迎,在10年之内可能再受欢迎,但是往后却被看作放诞可笑。因此我便推想:我们的意见极大多数是以风俗习惯和已有的成例为依据,而少以准确的知识作根据,而且无论如何,大多数人的同意不一定就能保证那些不易被发现的真理,因为这一类的真理,大多都是一个人单独的寻获,而很少是许多人的集体发见。同时我既然在大众的意见中,寻找不出任何一种值得选取的,我便迫于无奈而以自己的理性为人生的向导了。
但是我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在黑暗中孤独行走的人,所以我决志慎行慢步,这样即使我没有很大的进程,至少就不至于跌跤。甚或有些不受理性的指示而爬进我信念中的学说,我尤不愿随便一裹脑儿摒弃它们,必先要费充足时间来考察我正在进行的工作,并且追寻正确的方法,藉以获得我能力所能达到的知识。当我年纪尚轻的时候,我便在哲学的范围内研究逻辑,在教学的范围内研究解析几何和代数。这三门学艺或科学,据我看来应该对我的计划有帮助,但是经过详细的研究之后,我便发见逻辑学的三段论法等许多法则教条都只能解释我们所已了解的东西,或像拉勒氏(Lully)所发明的机器一样,可以帮助讲解(不下断定)我们所不懂得的事物,而不能用以采究我们所不知道的东西。固然逻辑学含有若干正确和卓越的定律,但是也有许多有害或无需要有的糟粕混糅杂存,以至于在其间分辨真伪,困难不亚于从一块粗朴未经雕刻的大理石中分开一个明晰的塑像来。至于古代的解析几何和今世的代数学,除了双方都是讨论高度抽象的东西而显然没有实际用途之外,前者只限于玩弄圆形,以至于叫人非使想象力感到极大疲劳,便不能运用其理解;而后者则全部被限制于某些定律和方程式中,结果只形成一种既混乱而又模糊的科学,以至于不但不能栽培心智,反倒有碍于其发展。为了这些原故,我那时才决心寻找一种新的方法,可以包括以上三种科学的长处,而没有它们的缺点。而且,正如繁多的法令常常成为增加犯罪的藉口,因而一国的盛治毋宁系乎律文之简而执法之严。同样,我想也无须逻辑学所由构成的大多繁复规条,而只采取下列四项定律,并以坚决不移的态度,严格地在任何事上从不违犯它们。这样作,我相信即能满足我的需要了。
第一条,在不清楚明白知道某件事为真之前,就绝对不要接受它。换言之,即谨慎地避免卤莽和偏见,并除了那呈现在我的理性之中既极清晰明了,而又毫无怀疑余地的事物之外,不作任何其它的判断。
第二条,要把每一项在审察中的困难,尽问题所许可地划分成若干部分,好达到充分的解决。
第三条,要按次序引导我的思想,由最简单和最容易明了的事物着手,渐渐地和逐步地达到最复杂之事的知识,甚至在那些本质上原无先后次序的事物,也为假定排列层次。
最后,在每一种研究上,枚举事实要那么周全,而且审查要那么普遍,但可确实地知道没有任何遗漏。几何学家为了证明最困难的问题,总是利用一连串简单而容易的推理而达到结论,这事使我联想到:凡属人类知识范围之内的事物,也是同样地彼此跟踪相衔锁的。只要我们不把假当真,又始终在思想中保持由此一真理推断彼一真理的必要次序,那末世界上便不会有高远而不可达到的知识,或不会有隐藏而不能发现的真理了。因此没有经过多大的困难,我便决定了必须由某种事物开始,因为我早已知道应当由最简单和最容易明白的事物下手。想到已往在各科学中寻求真理的人们,唯独数学家才发现了真正证明的方法,即确实而有证据的推理,而他们之所以有这些发现,无疑地是为了他们在研究的时候,采用了由浅入深和由简而繁的定律。但是我之所以采取这种方法,并未企图有其它的利益,只希望养成自己的思想使得接受好真理,唾弃虚假和不健全而已。但是我并没有为了这个原故,就计划研究数学范围内的各项特种科学。根据我的观察,虽然这些特种科学所研究的对象各各不同,但是它们的手续却是一致的,就是都要把本科对象所寓有的种种关系或比例加以研讨揭示,如此而已。所以我就觉得为了达到我的计划,最好是尽可能概括地来研究这些关系。而不论及它任何特殊的事物,除非那些事物是极有助益于明了这些关系,而我亦不要使这些关系受限制于那些事物,好使我以后可以更适宜地把这些普遍关系应用到其它各种相宜的事物上去。再者我观察到,为了明了这些关系,我有时需要把它们一一作个别的研究,有时则只要雇它们,或把它们作一综合而论。所以我认为,为要更有效地把它们作个别的研究,我就应当把它们看作介于直线之间的关系,因为世上再没有比直线关系更简单或更容易想象和明晰感觉到的东西了。从另一方面说,为了把它们蕴蓄在记忆里,或包罗它们的整体,我应当以最简明的格式来表明它们。藉着这种方法,我相信可以获得解析几何学和代数学的精华,而且可以藉着它们两者彼此的长处,来纠正它们彼此的短处。
实际上,我可以毫无拘束地说,我切实遵行这几项定律的结果,使我很轻易地清理了这两种科学所包含的一切问题。我既然由最简单和最普通的事物着手,并以每一种所发现的真理作为帮助发现其它真理的法则,所以我在两三个月的研究之内不但解决了从前认为极其困难的问题,而且对那些我仍旧不知道如何解决的问题,最后也好像看出了可能解决的方法和范围。在这里我并不是夸大其词,因为既然每一件事只有一个真理,所以凡发现了那一个真理,便知道了那一件事的全部真理。例如一个小孩子在学会了算术之后,如果他依照法则计算一个加数,他便不妨大胆地自信,就在这一实例中他已经发现了人类的才智所可能发现的一切。总而言之,那教人遵照事物的正当次序,并列举事物的详细条件的研究方法,正是包括了一切使算术法则成为准确无误的方法。这种方法使我感觉最满意的地方,是因为藉着它可以很有把握地在一切事上运用我的理性,即使不到绝对完全的地步,至少也达到了我的能力所能达到的最大限度。除此以外,我觉得藉着这种方法,我的思想可以渐渐地从那事物得到更清晰和更明了的概念;而且我既然没有把这方法限制到任何特种的事物上去,所以我也希望把它用来解决其它科学中的困难问题,可不亚于用它解决代数学上的问题。然而我并未敢因此就企图立刻考察各项科学中的我所见到的一切困难,因为那不免违反上述方法所规定的次序。但是我认为,既然一切科学的原理都是来自哲学,而在哲学中我从未发现任何准确的理论,所以我便觉得我的第一要务是建立哲学的原理。可是我很知道为哲学创造原理是一件重大无比的事,而且极容易坠入卤莽或成见的危险中去。况且我当时才值23岁,所以我想到应该等我达到比较成熟的年龄,并先用充分的时间从事准备。在准备的事项中,我要一方面从我的心中抛弃一向所接受的一切错误的意见,一面又搜集各种不同的经验,作为我推理的材料,同时在运用我所采择的方法上不断地训练自己,以求达到更能纯熟利用它的目的。
第三段
最后,在没有开始重建我们现在所居住的房子之前,若仅把这房子拆毁,把重建的材料和建筑员工准备齐全,或是根据事前缜密设计的图样而由我们真的亲自动手,这都还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同时准备另外一座房子,以便在重建工作进行的时期可以很舒适地住在里面。这样一来,我便可以在行动上不致傍徨失措。纵使我的理性不许我即作最后判断,并且为要使我生活的前途或可造成最大可能的幸福,我就整理出了一套暂定的道德法典,其中包含了三四个格准。现在我愿意把它们介绍于后,以供大家研究:第一,是要服从我自己国家的法律和风俗习惯,始终保持我从童年时代靠上帝的恩典所学到的那些宗教信仰,并且在其它的事上,都以同胞中明达诸贤所同意而采纳的最中庸而远离极端的意见来督导我的行为。因为,我既然已经开始以我自己的意见为虚空无用,而愿意把它们详加考核,所以我深信在过渡时期,最好是遵从那些明达诸贤的意见。而且虽然在波斯和中国无疑地有些人与我们中间的人是同样地贤达,但是为图方便起见,我就认为我应当以那些与我必定同处在一个社会的人的意见作为我行为的规范。
同时,我觉得要查明这些人的真正意见为何,我毋宁应当考察他们的行为,而不应当只听他们凭口讲说。这是因为在我们腐败的习俗中,不但很少有人愿意全部吐露他们所相信的,而且因为有很多人并不自知他们所相信的是什么。其实那使我们相信一件事物的思维作用,和那使我们知道我们相信某件事物的思维作用是两件不同的事,因此可以有这个而没有那个。再者,在不同的人所采纳的不同意见中,我之所以选择其最中庸的,不但是为了它常最便利于实行,而且可能是最好的(因为一切极端的意见通常都有弊端),也是为了我如一旦坠入错误之中,便可以离正道不太远,这样总比错误地选择某一个极端好得多。我特别把剥夺我们某些自由的一切约束划入极端之列,这并不是说我不赞成用法律来防范那些意志薄弱的人发生动摇变卦,因而许可双方在企图达成一件美好的计划时互立誓言,互订合同,以便彼此忠信守约,甚至为了通商贸易的安全而批准同样性质的誓约,虽然其所要达到的目的是无关于道德。但是我在地球上未曾寻见完全比变化还优越的任何事物;同时,我自己也希望渐渐地改善我的诸多判断,而不让它们停滞退化。
所以我认为,若因为前时曾赞许过一事,就必须以后也赞许它--其实那件事或许已经变了质,或者我自己已经对它不再作同样的估价--那不免是严重地冒犯了我们的良知。我的第二个格准是:在行动上我要尽量坚定不移。倘一旦采取意见之后,虽是最可怀疑的,却要像最可靠的意见一样坚持到底。在这一点上,我仿效旅客的榜样。当旅客们迷途于森林中的时候,他们就不应当徘徊不定,更不应当停留一处而动。他们应当一致地朝着一个方向一直前进,不以任何轻微的理由而改变,即使这个方向的选择,在起初纯乎出自偶然。因为这样做,即使他们未能达到真所希望的目的地,他们在最后至少会达到一个总比呆在森林中心更好的地方。同样,我们生活的行动常常是不许可有所耽延的,所以当我们无法决定什么是真确的意见时,无疑地应当根据最大或然性的意见而行动。甚至当我们不能决定在两种意见中哪一种有可能较大的真确性时,我们也当选取任何其一,而以后在有关实际的行动方面,把它当作完全真正确实的意见,而不再去怀疑它了,因为那使我们决定选取它的理由本身,确是十分真实的缘故。后来,这个原则十足地使我避免了那些意志薄弱动摇不定的人每在良心上所感到的痛悔。他们今日所采纳而认为美好的行动原则,次日就把它放弃而认为不好了。
我的第三个格准是:始终要勉力克服我自己而不是命运,要改变我的欲望而不是世界的秩序;并且一般地说来,要使我惯于相信除了我们自己的思想之外,没有一件事是绝对地归我们支配的。所以当我们对于身外的事尽了最大的努力之后,而毕竟失败了的,单就我们来说,是绝对不可能再成功的了。我认为只有这条原则也尽足以防止我会奢望我所不能得到的事物,而因此给予我安心乐意。因为既然我们的意志本来很自然地仅在追求我们的理性所认为可以得到的那些东西,那末很显然地,如果我们把一切身外的财物都认为是在我们的权力之外,我们就不会再因为原非由我们的过失而缺乏那些好像我们一生下来就当享有的财物而心抱感伤,就如同我们并不因为中国或墨西哥王国之不属于我们而感伤一样。这样一来,我们必然不会再在病痛中希望健康,或在监牢中希望自由,犹如我们现在不希望保有如钻石一般不可朽坏的身体或生双翼以展翅飞腾高天。但是我承认,为要使我们的思想习惯于这样地观察一切事物,长期的锻练和屡次的默想是必要的。我也相信那些历代哲学家之所以能超越命运的支配力,在痛苦与贫困中自得其乐而使鬼神都羡慕不已,其秘诀端在于此。因为他们既在随时注意到大自然所命定他们能力所及的限度,他们便完全信服除了自己的思想之外,没有一件事是在他们的权力范围之内的。这种信念的本身已经足够阻止他们对其它的事物怀抱任何奢望,他们又对控制自己的思想是那么完全,使他们因此而估量自己比那些纵受大自然及命运之厚遇,而因缺少这种控制自己思想的哲学就永远不能实现他们欲望的人更富足,更有权力,更自由和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