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话剧已改编为各种地方戏。戏曲节目改编为话剧的还不多见。为了继承传统,发扬民族风格,理当这么试验试验。不试验便不易找出困难何在。
最近,我试验着把川剧的改编为话剧。能否上演,演出能否成功,我都不知道。可是,我得到了一点“经验之谈”,写在这里。
一、当我一想作这个试验的时候,就想到:在穿插上,话剧能够更集中,更简炼。我须以此胜过戏曲。这个作到了:川剧的有十场戏,我给缩减到六场。
可是,这里并非没有问题。戏曲中的过场戏颇有作用,它既能极简单地说明情节的变化,而且有时候又能有声有色。比如说:台上有一家人正在逃难,而强盗或敌兵已到,一家人就面朝内立着,强盗或敌兵疾风急浪地上来,又锣鼓喧天地匆匆下去。这一过场交代了情节,且有声有色。话剧无此便利。话剧可以用效果代替过场,但不如过场那样鲜明生动。
戏曲能在过场中施展技巧,如疾走的舞步或荡马,甚至摔抢背或吊毛儿,本来没戏,而以技巧博得采声。话剧又无此便利。
当然,戏曲中的过场并不都如此,有时候虽看到说明情节的责任,而纤冗无力,只听锣鼓响,不见戏出来。
话剧为了集中,能够删减冗弱无力的过场戏,这是一个好处。但不易运用那简单而有力的过场戏,更不能在过场戏中施展技巧,这是一失。一得一失,只能算收支相抵。在改编时,我只顾到了集中,而没敢冒险利用过场戏。是否应当利用它,和如何利用它,我把这当个问题,放在这里。
二、在改编时,我改动了一些情节。我是这么想:川剧的既然大胆地给老本子加以改动,我为什么不可以再改呢?可是,这是改编呢,还是借题再创造呢?这又是一个问题。
在原剧中,金家与黄家俱因荒乱而逃亡,我不愿以这样的外来的因素来推动剧情的发展,所以改为:黄员外来求亲,本来是为夺取金家的产业,而在婚后把金三官与贞凤都赶了出来,霸占了财产。这样,既能显出剧情的有机发展,也增加了大鱼吃小鱼的一层阐明。这个变动不小。
更大的变动是荷珠配了赵旺——原剧是她嫁给了状元。这是很大的变动!
应该不应该这样变动呢?
当然,剧本前后的安排都顺理成章,剧情发展水到渠成,非此不可,改动,即使是很大的改动,也是可以的。可是,一不留神,便会以今说古,把古人所没有的、不能有的思想感情,硬塞进去,就不大对头了。再说,一出戏的情节,往往决定于作者的思路与当时人民的愿望。若是情节大加改动,能不能还保存古人的天真的愿望呢?黄员外吞吃了金三官这条较小的鱼,自古有之,可以讲得通。荷珠配赵旺也是这么妥当吗?我还说不清楚。也当个问题,放在这里吧!
三、不知别人如何,我自己有这个习惯:去看戏曲,我总希望听到些好的歌唱,看到演员们的真功夫——最好有些绝技。去看话剧呢,我知道演员既不唱,也不甩发,耍雄鸡翎;我就希望由剧中得到思想上的启发。这并不是说,我轻视戏曲的思想性或话剧的表演技巧,不过是注意之点有些差别而已。可是,在改编戏曲为话剧的过程中,这点差别给我带来不少困难。
我是要把一出戏曲改编为话剧。按照上述的习惯,我自然要求自己叫改编的作品有较强的思想性,而不要求演员们走四方步、耍纱帽翅儿。可是,怎么使思想性加强呢?在某一些戏曲节目里,只要把音乐、歌唱、舞蹈,穿插等等组织得很好,就可以成为热热闹闹的戏,思想性不十分强烈也未为不可。(有许多戏曲节目是思想性与艺术性都很高的。)那么,把音乐歌唱等等都删掉,变成话剧,我上哪儿去找更多的思想性来补充呢?凭我的一点点本事,实在难以胜任。若不这样办吧,则既无歌舞,又思想平平无奇,可有可无,改它作甚?若努力这样去作吧,又恐怕改来改去,面貌全非,与戏曲原著无关了,那怎能叫作改编呢?是呀,连写台词也是这么顾此失彼,不知如何是好。我下笔写台词的时候,耳中老有川剧的锣鼓声、帮腔声和歌唱声。我的语言不由地就袭用了旧的话白与唱词。“哎呀状元哪!”“何事惊慌?”“且住!”……不断地来到我的耳中,也就顺手儿落在纸上。于是,台词儿遵古有余,而清新不足。有的地方还是新旧两掺,很不一致。为矫此弊,想用力舍旧取新吧,又怕台词太新,失去戏曲原有的味道。这种台词儿究竟应当怎么写呢?是该全旧,还是应当全新?若是新旧两掺为妙,则新旧语汇的比例怎样才算合适呢?我不知道。若是随便一写,非驴非马,总非上策!
人物的形象与动作也有这样的困难:以丑角来说吧,我老想着鼻子上抹着豆腐块儿的人,而想不出把他放在话剧里应是什么样子。戏曲中的丑角,就凭他(或她)的服装、扮相儿,一露面便招笑。话剧中的丑角有此方便吗?若是过多地袭用那老一套,恐怕就成为打折扣的戏曲丑角了——抹豆腐块的人出来,而没有锣鼓,也不歌唱。若从新创造吧,又没把握!抓不到一定的形象,而欲性格鲜明,颇有些困难。
最难办的是:在戏曲里,到了时机,演员叫起板来,只要唱得好,戏就往上升,台上一曲高歌,台下点头默赞。话剧可不好办,以大段朗诵诗代替歌唱,偶一为之,未为不可;屡屡如此,恐怕就会失败。改用大段对白,也有危险。如此说来,就非添新东西不可。可是,添什么呢?以川剧而言,我觉得它的喜剧气氛还不太足,我就从这里下手,使金三官充分地丑化,而且把小姐也变成既胖且蠢,甚至给小生也添点可笑的动作,以便加强喜剧的气氛。这么作对不对,暂且不说。更要紧的是:川剧是新近修改过的,所以还有某些不成熟的地方。假若是一出已经成熟的戏曲,可怎么办呢?比如说,改编京戏的《打渔杀家》为话剧吧。它的戏剧冲突很强烈,人物性格十分鲜明,场子紧凑,唱腔脍炙人口,行舟与停泊的舞姿又极美好。这怎么改呢?说到这里,恐怕这种改编工作还应是再创造,而不是顺着竿儿爬;那爬不出名堂来。想想看,剥去萧恩、桂英与教师爷等的服装、扮相儿,而且既不唱,也不舞,光把原来的故事架子摆在台上,怎能成为戏呢?戏曲与话剧这两种形式之间有个相当大的距离!据我看,由戏曲改编的话剧,当然要适当地吸收一些戏曲中的好东西,而主要地是要再创造。要不然,改编的话剧就无从胜过原来的老本子。这种工作既要尽到新旧的结合,也要争奇斗胜,各尽所长。千万别放弃自己的长处!
不动手,不知困难所在,也就无从克服困难。在事前,我没想到会遇上这么多问题——语言的,人物形象的穿插的……等等。一动手,我招架不住了。这点“经验之谈”的目的,主要是希望大家指教,以便更好地进行试验,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