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傍晚,我正在孔廟前文星街和一群孩子進行一場簡直像真的殺的游戲,忽然一個孩子告訴我,你們家來了個北京客人!
我從來沒親眼見過北京客人。我們家有許許多多北京、上海的照片,那都是我的親戚們寄回來讓大人們覺得有意思的東西,
對孩子來說,它又不是糖,不是玩意,看看也就忘了。這一次來的是真人,那可不是個隨隨便便的事。
這個人和祖母圍著火爐膛在矮凳上坐著,輕言細語地說著話,回頭看見了我。
“這是老大嗎?”那個人問。
“是呀!”祖母說,“底下還有四個咧!真是旺丁不旺財啊!”
“喂,”我問,“你是北京來的嗎?”
“怎么那樣口气叫二表叔!”祖母說,“是你的從文表叔!”
我笑了,在他周圍看了一圈,平平常常,穿了件灰布長衫。
“嗯……你坐過火車和輪船?”
他點點頭。
“那好!”我說完馬上衝出門去,繼續我的戰斗。一切一切就那么淡漠了。
几年以后,我將小學畢業,媽媽叫我到45里外的外婆家去告窮,給罵了一頓,倒也在外婆家住了一個多月。
有一天,一個中學生和我談了一些很深奧的問題,我一點也不懂,但我馬上即將小學畢業,不能在這個中學生面前丟人,
硬著頭皮裝著對答如流的口气問他,是不是知道從鳳凰到北京要坐几次輪船和几次火車?
他好像也不太懂,這叫我非常快樂。于是我又問他知不知道北京的沈從文?他是我爸爸的表弟,我的表叔。
“知道!他是文學家,寫過許多書,我有他的書,好极了,都是鳳凰口气,都是鳳凰事情,你要不要看?我有,我就給你拿去!”
他借了一本書叫做《八駿圖》,我看了半天也不懂,
“怎么搞的?見過這個人,又不認得他的書?寫些什么狗皮醪糟的事?老子一點也不明白……”我把書還給那個中學生。
“怎么樣?”
“唔、唔、唔。”
許多年過去了。
我流浪在福建德化山區里,在一家小瓷器作坊里做小工。我還不明白世界上有一种叫做工資的東西,
所以老板給我水平极差的三頓伙食已經十分滿足。
有一天,老板說我的頭發長得已經很不成話,簡直像個犯人的時候,居然給了我一塊錢。我高高興興地去理了一個“分頭”,
剩下的七角錢在書店買了一本《昆明年景》。
我是衝著沈從文三個字去買的。鑽進閣樓上又看了半天,仍然是一點意思也不懂。這我可真火了。
我怎么可以一點也不懂呢?就這么七角錢?
你還是我表叔,我怎么一點也不明白你在說些什么呢?七角錢,你知不知道我這七角錢要派多少用場?
知不知道我日子多不好過?我可怜的七角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