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uno——黑眼睛黑头发的男孩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杨澜 本章:Bruno——黑眼睛黑头发的男孩

    冬日的阳光暖洋洋地散落在客厅里。主人的秘书端上牛奶和糖,问我是否要在咖啡里加一点儿。我摇了摇头,指着自己的杯子说:“我还嫌这不够苦呢。”说着又呷了一口,提提精神,免得在松软的沙发上睡着了。昨夜,为了赶一篇论文,几乎一宿没睡。对面,几位故友新朋正侃侃而谈。

    这时,他和主人说笑着走了进来。

    “那天我给你的第一印象怎么样?”结婚那天他问我。

    “男人味儿很足,很开朗。”

    这是实话,他听了得意地笑起来。

    “我当时怎么样?”我接着问他。刚才的话虽不是恭维,我还是指望他夸我两句。

    “你当时人很瘦,特别憔悴,像个学生。”

    “本来就是学生嘛。”

    “我是说,看不出是什么电视明星。”

    这也是实话。当主人把我介绍给他,并说我曾在大陆主持过当红的《正大综艺》时,他略微迟疑了一下,颇有礼貌地问我:“很荣幸认识您——不过,您认识袁鸣吗?”

    周围的人笑起来。有人上来拍着他的肩膀说:“Bruno,杨澜小姐做了四年《正大综艺》的主持人。因为她来美国读书,才由袁鸣接替的。难道还能是冒充的不成?亏你也是搞电视的。”

    他有点儿局促,忙说对不起:“我每次回国时间都很短,忙得没时间看电视。知道袁鸣是因为她采访过我。”说着向我伸出手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吴征,在美国大家一般叫我的英文名字——Bruno。”

    Bruno?很少有人用这个名字。我突然想起纽约第五大道上有家高级男士服装店叫Bruno,明知那几十年的老字号与他不搭界,还是忍不住打趣说:“久仰。你在第五大道上的店生意不错呀。”他旋即领会了我的玩笑,开心地笑起来。

    那笑容和笑声,暖暖的,像窗外的阳光。

    大家重新坐下来之后,他告诉我:“Bruno是个法国名字。我在法国念大学的时候,教授给我起的。意思是黑眼睛黑头发的男孩。”

    我这才注意到,他的眼睛和头发的确特别黑,而且亮。

    有人说,要想真正了解一个人,就必须观察他的眼睛。我虽然不懂面相,却很相信“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讨厌混混沌沌的眼神,也看不惯闪闪烁烁的目光;深不可测的眼光让我顾忌,呆板无神的眼光让我可怜,装腔作势的眼光嘛,让我起腻。而面对他的眼光时——我心中不禁一动。说出来别人也许不信,从那一刻起,我对于这个陌生的男人充满了信任。连我自己都感到奇怪,因为那段时间我正对男人有着普遍的怀疑。

    至于这种莫名的信任怎么发展成畅快的对话,又如何从相见恨晚的投合到有一天我的门口出现了大捧的红玫瑰,我不想在这里赘述。爱情是一种奇迹。所有真正爱过和被爱过的人都认为很自然,而那些没有体验过的会认为很荒唐。

    我相信这样的说法:女人需要的并不是完美的男人,而是有魅力的男人。

    吴征身上真正吸引我的,是他的刚烈和率直。

    他祖籍江苏宜兴,地地道道的江南人,却生就一副北方人魁梧的体魄和豁达的心胸,好打抱不平。一次我和他正在纽约街头散步,见一个高大粗壮的黑人正在街角殴打一名瘦小的巴基斯坦人,已经打出血来,还不住手。旁边围了一圈人,大家嘴上喊着“别打了”,但慑于那黑人的声势,没人敢往前靠。吴征把我拉到一边,说了声:“你别过来,”就跨步上前,挡在了那个黑人身前:“行了,他已经被你打出血了,快住手吧。”那黑人叫骂着“少管闲事”,还要动手,吴征一把抓住他的双手,大声喝道:“把人家打伤了,警察难道不会来找你麻烦吗?”大概是察觉出吴征很有些力气,又听见远处警车的笛声,那黑人怔了怔,终于掉头走了。

    我在一边看得心惊肉跳,那黑人比他高出大半个头,万一掏出把刀子来..他说:“那也不能眼看他把那个小个子打死吧。”

    我几乎认定他前世是个领兵打仗的。像不少男孩子一样,他小时候玩的是打仗的游戏,长大了看的是打仗的书。现在我们家里书架上满是中外的兵书战策,将军传记。不过,我敢说,像他这样一介书生亲身习武的还真不多见。

    一日,他从报纸上看到出身于河南嵩山少林寺的释严明法师在纽约唐人街开了武术班,忍不住摩拳擦掌,要拜师学艺。通过朋友介绍,我们认识了这位法师,只见其人立如松,坐如钟,行如风,相貌堂堂,双目精光四射,真是不怒自威,一派大家风范。吴征上大学时练过散打,有些底子,言语又诚恳,大师当下便同意收他做徒弟。

    第一天去练功,他特意起个大早,像孩子一样兴奋。中午回家时,已穿着印有“少林寺”的黑色练功衫,严然登堂入室一般。我问他都学了些什么,他说第一次上课只练蹲马步一类的基本功,但是亲眼看见了师傅立掌断石的功夫,心中好生敬佩,以后一定要向师父讨教些硬功夫。

    “等我练成了,就给你做保镖。”他得意地说。

    第二个星期,又到了上课时间,他却因为一个商业会议不得不缺席;第三个星期,纽约下大脑叫不到出租车;第四个星期我生病了;第五个星期..

    到现在他还在练蹲马步。

    当然,如果根据以上的例子,使您得出他没有毅力的结论,就大错特错了。在我的同龄人中,他绝对是最勤奋、最刻苦的人之一。工作上的事从来赶早不赶晚,赶先不赶后,让我这个喜欢把事情拖到最后关头的人不佩服还真不行。我不知道他哪来这么多的精力,可以每天连续工作十二三个小时而丝毫不减效率,也搞不清他是怎么把堆积如山的传真、文件、合同当天就处理掉而很少出差错。我只知道自己花几个钟头才能写好的英文信件,他只用半个小时就能完成,而且,我不得不承认,其英文的流畅和准确在我之上。

    他学金融出身,却有特别的语言天赋。幼年时即随曾经是著名外交官的祖父学习法语。我曾背着他问一位法国友人:“Bruno的法语究竟如何?”

    法国人回答说:“如果闭着眼睛,我绝对相信他是正宗的巴黎人。”他的英语也非常道地,使我那从不轻易夸人的研究语言学的父亲不住地点头称赞。我嘴上不服气,心中却很为他感到骄傲。一九九五年夏天,我在人民大会堂用英语主持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开幕式前,每一句台词都请他帮我校正。我这么一谦虚,他倒来了劲儿,一板一眼地连语速带重音都纠正起来,搞得我在他面前像个刚学英语的小学生似的。他说:“你这是代表咱们国家,台下尽是各国元首,得震震那些老外。”结果那天的主持受到各方面的好评,他举着我转了好几圈,还不忘加一句:“严师出高徒。下次还得这么练。”

    不过,我总还有比他强的地方。比如我的普通话就比他标准。他出生在上海,不会发卷舌音“儿”,遇上带“儿”的音就只好省略。可他偏偏还要赶时髦,在谈话里说些诸如“大腕儿”之类的京片子,结果别人还以为他说的是:“大碗”,弄得哄堂大笑。我不免因此轻飘飘起来,不失时机地要他向我“拜师学艺”。

    有人说,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他(她)的一生中需要三个人:太太(丈夫)、情人和知己。

    在向对方第一次表露爱意的时候,我们写下了同一句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在众人眼里,我是个极顺利的人;生长在一个和睦温馨的知识分子家庭,在全国一流的大学里接受教育,尚未毕业就开始了令许多人羡慕的荧屏生涯,而且一上手就主持了重点栏目并很快得到了全国观众的肯定,又有机会在美国著名的大学里进行深造..一个人还能向命运要求什么呢?

    在旁人眼里,我也是个极理智,极有条理的人、做事有分寸,考虑问题也很周到,每天需要做的事安排得有条不紊..

    我也许还算得上是个“好”的女孩。(天知道中国人对一个“好”女孩的要求有多么复杂和具体。)知书达理、尊师重长、侍人谦和、斯文端庄、从不惹是生非..

    总之,我是一个目标明确,头脑冷静,生活在许多条条框框里的人。但是,如果我告诉你我的血型是AB,也许会使你猜想我性格的另一面。

    在我的骨子里,我渴望热烈浪漫的生活,渴望冒险,渴望挣脱一切羁绊,远离尘嚣,在天上飞!

    我虽为女子,却最反感“杨柳岸晓风残月”式的伤感,最向往“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的豪情。全国三十多个省份,我几乎都去过,最难忘的是在内蒙古草原,与马头琴演奏家齐宝力高等人,策马扬鞭,从草坡上疾驰而下的经历。

    天空这么低,仿佛一伸手便可以摘下几朵云彩;草原那么大,我的心可以无所顾忌地驰骋。马的四蹄已经腾空,风从耳边呼呼而过。在那一时刻,我是多么紧张(因为骑术尚不熟练,总有被掀下马背的危险),又是多么自由和快乐!至于一天下来,因为骑术不精,被颠得腰腿酸痛,连坐都有困难,这些都是后话了。

    从小到大,父母总在教我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社会在教我什么是被认同的,什么是被排斥的。致使我以往的生活中充满了理念和规矩,总希望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赞赏,几乎忘记了自己本来想要的东西。

    在走过了一段感情上的弯路之后,我终于了解了自己:真实比正确更重要,对自己真实尤其如此,因为“正确”从来就没有固定的标准。

    于是我试着走出别人眼中的模式,试着解放自己,于是有了一篇《好孩子》,那是我与自己的真实对话。

    写到这儿,觉得有点儿跑题了——明明是要写他的,怎么写起了自己?——不过,他这个黑眼睛黑头发的男孩,是第一个读懂了所有这些的男人。

    和我一样,他在事业的道路上似乎也一帆风顺。和我一样,他也被认为是个极有理智,极有目标的人。又因为是生意人的缘故,旁人还会把“精明”两字加上去。这两个字既褒又贬,掺杂了人们复杂的心理。在人们眼中,他应该是永远不会吃亏的。

    然而,当昔日的一位朋友,做了对不起他的事,两人不得不终止商业合作的时候,他爽爽快快地签了份条件优厚的分手协议给对方,让律师大喊“Bruno,你疯了吗?”那位朋友感动得几乎当场哭出来。他真诚地安慰说:“大家都不容易,以后有事我还会帮你的忙。”

    十九岁便独自漂洋出海的他,身上特别少国人常见的世故。遇到生气的事就痛痛快快地发顿火,遇上朋友就天南海北地吹吹牛。有时候得罪人,有时候招人嫉妒。他总站在亮处,让我担心他十几年的海外生活所养成的禀性已经不适合“中国国情”。但我能理解他:为了点点光明和温暖,飞蛾尚不惜扑向火焰,何况是人。

    追求的是心灵的自由和真实的自己。

    他曾约我去航行。那是一艘白色的帆船,行使在太平洋碧蓝的海水里。眼前无遮无拦,是一片任尔翱翔的海洋和天空。船体在波浪中起伏着,如在梦中。海鸟从桅边低飞而过,发出悠长的叫声。我们干脆停了马达,让船儿自由自在地在略带寒意的春风中漂荡。

    他说,他一直像个水手,浪迹天涯,从一个目的地驶向另一个目的地,几乎没有一刻停歇。一开始是为了生存,后来是为了更舒适更有保障的生活,再后来是为了证明一个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男孩有能力凭智慧和勤奋在金发碧眼的地盘上取得成功,赢得真正的尊重,甚至钦佩。

    不到三十岁的他,把这一切都做到了。然后呢?

    “我才知道,原来这些都不是我真正想要的东西。人生最宝贵的是感情,它似乎看不见,摸不着,却是世界上最实在、最可靠的。有了它,航行就有了意义,至于具体驶向哪个港湾,其实并不那么重要。”他说。

    我在海风中沉默。

    成功的男人我见多了。虽然他们各具才智,让我佩服,但不少人对名利、权柄无休止的欲望却多少令我感到乏味。在那些欲望里,他们显得那么不自由,而他们自己却浑然不知,甚至还感觉良好。

    “那你一辈子最想做什么事情?”我问。

    “当老师、写书、还有旅行。”他回答。

    太平洋的波光映着他明亮的黑眼睛,清新的海风吹乱了他乌黑的头发。

    我一直在等的人,不就是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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