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封信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林达 本章:第八封信

    卢兄:你好!

    来信收到了。很高兴你对我的这些信始终保持兴趣。今天我想向你介绍牵涉到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二条,即宪法第二修正案的一些情况。你一定还记得我在介绍奥克拉荷马大爆炸的时候,提到过美国右派的民兵组织。当时,为了配合奥克拉荷马的报导,不甘寂寞的新闻媒体马上明查暗访,收集证据,集中报导了大量右派民兵的情况。伴随着大幅的民兵穿着迷彩服,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训练照片,人们对国内恐怖组织的关注首先被吸引到右派民兵组织那里。从各种报导中看出,这类民兵组织多由心怀愤懑的白人男子组成,他们痛恨联邦政府,笃信上帝,反对管制武器,反对堕胎,反对课税,以及反犯罪。他们枕戈待旦,等待着应以挽救国家的日子来到。专家认为,他们通常会鼓吹仇视非洲裔,犹太裔,以及其他族裔的言论。以据说曾与奥克拉荷马爆炸嫌犯麦克维有来往的密西根民兵为例,他们在九个州十分活跃。专家指出,还有另一个全国性的半军事组织,可能在二十四个州活动……等等。那么他们都是非法的地下武装吗?不是。组织民兵是美国人民的合法权利。

    你来信问过我,美国的民兵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也觉得非解释一下不可。在中国也有民兵,我就当过这样的民兵。记得当时只要是某个年龄段又没有“问题”的人,在工作单位里自然而然就都是“民兵”或是“基干民兵”,受到政府的武装部以及正规军的双重领导界的物质文明。详“犬儒学派”。②第欧根尼·拉尔修(DioF,有时由军队协助训练。“全民皆兵”的意思是指民兵是正规军的一种后备补充。可是,你可别给弄混了,美国的民兵却完完全全不同。

    美国的民兵是民间的合法武装力量,与官方没有关系。它们由老百姓自发组成,拥有法律所许可的武器装备,目的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聚集在一起,成立民兵组织。因此,基于成员的成分不同,他们的宗旨,观点也各不相同。美国式民兵的存在正是依据了权利法案的第二条:“组织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是必需的,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就是这短短的一句话,保障了人民拥枪的自由及其保卫自由的能力。虽然在选择这份自由的同时,每个人都看到,它并不使人感觉轻松。

    当然他们并不都是前面说的“右派民兵”。他们每年召开自己的大会,定期进行军事训练。最近两年,由于联邦政府为防范犯罪,试图制定一系列管制枪械的法律等原因,使不少人认为政府违背了美国的立国精神以及人民持枪的权利,因此,在这两年里,所谓“民兵运动”非常迅速地蔓延开来。

    我在前面已经向你谈过到,美国宪法中权利法案的部分,是保障美国人民的权利,其目的是限制以及平衡美国政府的权力的。前面提到的宪法第二修正案的,也是美国的建国者对于政府有可能发生异化而设立的一种防备伊本·路西德首创,认为同一真理可以用哲学思辨和神学的,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在世界上许多国家时有发生的情况:即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政府军队的镇压束手无策,也使作为个人的美国人对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土地的时候信心大增。可是,由于奥克拉荷马的爆炸案所引起的对美国右派民兵组织的种种报导,确实也引起了普遍的不安。

    以前,美国人确实认为,此类爆炸只有中东的恐怖主义分子才有可能去干,但是现在,他们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现实:恐怖主义者不仅有可能在美国自己的的土地上培育出来,而且这些人不是带着各种问题的新移民,而只是普通的土生土长的右派激进主义者。也就是说,这不是一种特例,不是一种非常情况。这是在正常机制的运转中发生的--宪法给了人民成立民兵和拥有武器的权利,人们知道他们必须为那些滥用武器滥用自由的人去支付代价,但是他们没有料到,这种滥用自由的状况随着历史的发展也在发展,以至会走到发生恐怖活动的地步。民兵问题的提出,把个人滥用枪枝提升到了集团滥用武装的高度。尽管至今为止,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指控某一民兵组织是爆炸案的后台,但是人们看到了一种可能性。更要命的是,谁也吃不准,那些一脸严肃宣称自己正在为种种不同的真理而战的极端分子们下一步还打算干些什么。

    美国在其特殊的移民背景所造成的复杂社会现状下,让它的人民享有这样的自由,这等于把这个国家变成一个风险巨大的世界自由实验室,走进去作一番观察,确实很长见识。但是如果只从一个角度去欣赏它的成功,或者只从另一个角度去嘲笑它的失败,都意义不大。

    也许你会问,这种自由索取代价的情况是否有可能消除,至少,是否有可能减轻,难道自由就不能象人们在呼唤一般的本质,这是欧洲哲学史上最早使用辩证法一词的原义。,梦想和歌颂她时,所幻想的那位衣裙洁白不沾染血污的圣洁女神吗?非常不幸,答案是否定的。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在这个成分复杂的世界里,永远会有一部分人滥用自由。整个社会也就不得不为这种滥用自由的情况承担后果。而枪枝和武装一旦被滥用的话,是非常惊心动魄的。

    说到美国人为宪法第二修正案已经付出的代价,我想,不仅你很熟悉,所有的中国人大概都很熟悉。国内对此有大量的报导。但是,如果把枪犯罪问题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社会不安的层面上,似乎太简单了一点。

    首先,枪在这里确实很普遍。但是,我希望你能够理解,在美国和在一个禁枪的国家相比,枪的概念是不一样的。美国朋友告诉我们,以前这个国家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习惯,男孩成年的标志,就是在生日那天收到父亲送的一把枪。枪在这里从概念上的平常程度,大致就相当于中国少数民族猎区的猎刀。至于它的普遍程度,我举一个例子:当枪枝管理法通过的时候,受到该法禁止的攻击性武器之中,有一种是仿苏式半自动步枪AK-47,仅此一种型号,在美国民间当时就已经有一百万枝。我们和美国人聊到这种枪的时候,喜欢枪的人都对这条禁令大不以为然。

    另外有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今年美国能源部发现,原来属于他们的八辆装甲运兵车,竟被糊里糊涂地卖给了私人。其中有一个人付了一万四千五百美金,就把一辆完全可以投入正常使用的装甲车给开回家去了。好在这些人都是所谓的民间收藏家,也就是看着好玩买回去作收藏装扮成马克思主义者,历史的辩证法就是如此。”,跟买了张稀罕邮票的意思差不多。事后我曾经想过,如果是我的邻居杰米老头儿买回了那辆装甲车,我的反应肯定也就是好奇,不会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们刚来时,从工作的地方举目望出去,总能看到在一根高高的杆子上,顶着一把用霓虹灯勾画的手枪。天一黑,就能看到枪口刷刷的地闪出光来,作射击状。后来才知道,这杆子下面就是一个枪店。克林顿上台时,扬言要立法实行严格的枪枝管理以抑制犯罪,结果遭到美国长枪协会和民权组织等的强烈反对。最后通过的枪枝管理法被大大削弱,作用极其有限。在这个问题上,以克林顿为首的政府应该说是受了重挫。该法的最后结果出来之后,就在这个枪店的门口,我们看到一条巨大的横幅:“克林顿输了,美国赢了”。

    拥枪者有自己的协会,最大的是全国长枪协会,众多会员的选票使任何政治家都不敢掉以轻心。前总统乔治.布什当选时,全国长枪协会会员的选票帮了大忙,布什总统也成了长枪协会的会员。可是布什当了总统以后也想对枪枝有所控制,长枪协会很不乐意,据说第二次选举就不帮忙了。长枪协会在一封筹款信中毫不客气地大骂联邦官员是穿着皮靴的恶棍,还把这封信寄给了前总统。布什到底是当过总统的,当着他的面这样骂联邦官员,实在让他受不了,宣布退出长枪协会。

    刚从一个禁枪的国家出来的我们,第一次走进枪店和军事用品商店的时候,真有点“触目惊心”的感觉,看到千百种的各色武器弹药,军用刀哲学的党性①指哲学的党派性。以如何回答世界的本原,军事装备,迷彩服,等等,都是掏出钱就可以拿回家去的商品,总觉得不可思议。枪的价钱并不贵,人人都买得起。我今年甚至从大量的邮购商品指南中,找到一本印刷精美的枪枝弹药的目录本。

    我来的时间长了,渐渐发现,对于不同背景中长大的人来讲,感觉和概念是不一样的。对于我们周围的美国人,他们逛这类商店的感觉跟逛百货商店的感觉并没有什么两样。男人爱逛枪店跟女人爱逛服装店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枪店的后面一般都有射击场,既供买枪的试枪,也供不买枪的打着玩。这样的枪店到处都是。每年,各地还举行大大小小的枪械展销会,爆炸案的主犯麦克维就是在枪械展上,认识了他的一批激进主义朋友的。

    其实,很多女人也逛枪店。我们有个叫塞琳娜的好朋友,是个才二十多岁的大学毕业生。她听说中国人不允许携带武器,就给我们看了她的手枪,红木的手柄,小巧精致,真的很漂亮。这是我们到美国后看到的第一把枪。他的丈夫还有两把枪。此后,我们在美国朋友家里看到的枪就越来越多,也更多地理解了美国人的枪的概念。

    枪从本质上改变了人民的自卫能力,也带来由于各种不负责任的人滥用枪枝而造成的严重后果。在国内时,我们和你一样,也看到过大量的有关此类的案例报导,以及大量人们对于枪枝普遍而造成的不安全的指责。来到美国以后动相结合。阐明了英国产业革命的基本特点及其社会后果,它,我们相信所有的这些报导都是真实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在美国生活就比在其他国家生活感觉明显地更不安全。在美国的大多数地区,是宁静和安详的。但是在几个大城市,如纽约,洛杉矶和芝加哥的某些特定区域的夜晚,就相对不那么安全。所以,不同的人,居住的地方不同,谋生的方式不同,对于美国安全的体会都会不同。如果让这些不同的人谈美国,肯定让听的人无所适从。

    按照法律规定,买了枪之后只能放在你自己的家里,不能带出自己领地的范围之内。如果要带出去,都必须申请许可证。许可证对于一般人并不是很难取得,但是对于有犯罪前科者另当别论。所以,越是有问题的人越是容易违法持枪。如果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自己的身边带一把枪,或是在自己的汽车里放一把枪,都是属于违法持枪的范围,给警察碰上了就可以拘捕。因此拘留所也多关了好多人。例如奥克拉荷马爆炸案的麦克维,当联邦调查局公布嫌疑犯的画像时,收到上万个检举电话,在他们对这些举报一一查询的时候,从电脑里发现麦克维已经被关在拘留所里了。实际上,他在爆炸后的几个小时里已经被拘留了,拘留的原因就是违法持枪。

    从这件事你也可以看到,美国的管理实际上是很严的。当时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拦下麦克维的原因是超速行车和没有车牌。此后才发现他无证违法携枪,,立即就拘留了。我也有过一次无车牌驾驶的经验,那是因为刚买了一辆车,必须在另外一个州使用,就决定开到那里买牌照,按照我购车的那个州的法律,新买的车也可以有几天无照行驶。但是这次无照行驶确实给我带来很多麻烦,几乎每遇到一个警察都被拦下一次。

    对于我们来说,到了美国之后,对于这里枪所带来的问题,由于身临其境的缘故,应该说比在国内看报导要感觉深切得多。

    我们坐在家里,经常可以听到枪声,尤其是在周末。这里周围的人都拥有大片土地,喜欢打猎和喜欢枪的人很多,没事就在自己的领土范围内练着玩。每年到了秋天,就有一段时期允许猎鹿,因为在许多州,鹿的繁殖速度惊人,已经多得到了影响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地步。到了猎鹿季节,更是枪声不断。我们住的地方,森林里的大树旁也放着满是枪眼的空铁桶,看来以前的主人也是常在这里练枪法。

    安全和不安全有时是很难说的。我们家只有一把钥匙,遇到都要出门又吃不准谁先回来的情况,就不锁门。锁门比不锁门总要多一道手续,人的习性又总是趋简,天长日久,锁门的日子是越来越少了。但是我们家的门玻璃是真真切切让不知哪一个开车路过的家伙用BB弹(直径非常小)给穿了个眼儿的。我们家你说是安全还是不安全呢?摸着自己家门上这个枪眼,和远在中国时看美国的枪械犯罪报导,对滥用枪枝问题的体会当然不一样,尽管我们现在仍然不锁门,也并不因此就认为这里不安全。

    仅仅死于误伤的事例就很多。我们在电视中看过一个案例的整个审理过程。一对不负责任的爹妈将一把上了膛的手枪塞在床的软垫下,他们低估了小孩子的能力,结果一个三岁的儿子把它掏出来,对准他两岁的妹妹扣了扳机。他以为是一个玩笑,小女孩就这么给打死了。小男孩吓得大哭,他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发生的,只是一边哭一边重复地说:我是一个坏孩子。母亲在一旁洗碗,听到枪声悲剧已定。当然,这一对夫妇尽管悲痛欲绝,仍然被起诉上了法庭。检察官指出,他们另有八杆真枪(都没有上子弹)和许多玩具枪,对于一个两三岁的孩子,他怎么明白无数次扣动的玩具枪是无害的,而这一次就有本质性的不同呢?既然家里有幼童,上了膛的手枪就应该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律师辩护主要指出他们已经藏匿了这把枪,不能算失职。但是法官最后还是判其有罪,理由是既然最后孩子还是拿到了枪,就说明不算妥善收藏。当然这样的情况判的是轻罪,但是这一对由于自己的过失而失去了孩子的父母,以及那个没有责任却确实打死了自己妹妹的男孩,他们此后的一生都很难再摆脱这件事所带来的痛苦和阴影。你也一定听说过,一个日本留学生几年前在美国被开枪打死的事件。那是一个夜晚,一个日本留学生和一个美国朋友一起去参加一个晚会。他们走错了,找不到地方。就进入一个私人住宅问路。新闻报导中没有非常细节的描写,我也不清楚触发这一切的最根本原因是什么。不知是什么因素使作为主人的这一对夫妇感到如此紧张。是黑夜,是他们有过遭遇危险的经历,是这两个人本身精神控制能力差,还是什么其它因素?总之,不应该发生的事情确实发生了。由于我不清楚的原因,使女主人认为,外面在黑夜中进入他们土地范围的汽车有可能是一种危险。她叫出门查看的丈夫带上枪。也许,这样的提醒也使他的丈夫变得更紧张。他出门就对着从黑暗中走过来的人举枪大叫:不许动!这是一句标准的警告语,你可以在任何一个与警察有关的电影电视剧中听到。任何一个美国人都不会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移动。因为美国人遇到这种事,既使他没有看清那人手里的枪,听到这样的警告语,也都知道对方手里有枪,而且知道在事先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夜里闯入私人领地,有可能发生误会。法律保障人们用枪保卫自己土地的权力,但是为了避免误会,规定开枪以前必须发出警告,如果你听到警告还继续向前走,对方有权开枪。也许,这也是那个留学生的美国朋友没有发生意外的原因。谁也没有料到,这里有一个刚从日本来美不久的留学生。他不仅听不懂英语警告,而且来自一个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禁枪国家,他没有一点美国人都会有的正常反应。他继续朝持枪的主人走去。我想,那主人也一定做梦都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他发出了警告,但是黑暗中的人却仍然向他逼近。他就这样开枪了,而且打死了对方。

    这件事情应该说是一个特别的个案。因为在美国,不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开车迷了路,拐进人家家里问路还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我们自己也有过多次问路和别人到我们家问路的经历,从来不觉得有什么可紧张的。但是,事情就是发生了。如果那人手里没有一杆枪,事情肯定不会是这样的结局,这不能不说是持枪自由的一个惨痛代价。你可以想象这个日本留学生的双亲是多么悲伤。他们立即赶到美国,很快就开始了一场官司。这场官司轰动了整个日本,关于这个,我想留着以后再向你介绍。

    以上的枪枝误伤案例只是成千上万的误伤事件的缩影。相对来说,误伤还是有限的。

    我们经常在报纸上看到,青少年乃至幼童偷偷地把枪带去上学。有的家长收藏枪枝不严,时有三岁五岁的幼童在拿出枪来炫耀的时候,被老师缴械。最麻烦的是半懂不懂念中学的青少年,尽管法律还不允许他们持枪,但是他们如果想要的话,总有办法弄到手。根据今年美国政府公布的报告,全美因为违反枪械法规而被捕的人,包括非法拥有,使用,走私,制造和其它有关罪行,其中占四分之一的人都未成年。

    男孩子喜欢玩枪,又有逆反心理,这个年龄阶段容易冲动,也不顾后果。在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发生的一些打架斗殴,在美国就有可能变成真正的流血事件。至于那些青少年帮派团伙,只要和枪一联系上,事情就有了质的不同。这使得美国的学校当局搞得草木皆兵,防不胜防,甚至弄出许多笑话来。例如,有一个学校搞来了机场用于检测金属物品的仪器,放在校门口,以检查学生是否携带武器。我也听一个朋友说过,他的孩子有一天反穿着衣服回家,原来他外衣的前胸有一个小小的手枪图案,老师认为他穿这衣服是违反校规,当场就让他反着穿,并告诉他以后不准再穿着上学。

    最严重的,当然是枪枝助长了真正的犯罪。有了真枪垫底,谁要拿把玩具枪抢劫也会大大提高效率。除了游兵散勇,还有所谓的“有组织犯罪”。

    为了维护这份自由,连总统都无法避免付出代价。你知道,著名的林肯总统就是死于枪下的,还有60年代的肯尼迪总统。另外,被指控为谋杀肯尼迪的凶手,也在被捕后不久死于飞来横弹,以至死无对证,结果肯尼迪被刺一案有人至今认为还是一个谜。如果说,以上两个例子,前者涉及政治谋杀后者也被猜测为政治谋杀,还不足于说明是民间拥枪的副产品,那么,里根总统在几年前的遇刺和克林顿总统上台后遇到的几次白宫被枪击事件,都毫无疑问是一些精神上出现了某种偏执倾向的人,滥用枪枝的结果。比如向里根总统行刺的家伙,事后宣称,他这么做,只是为了吸引他所迷恋的电影明星的注意力,最后被专家认定为精神问题而未被判罪。最近发生的几次枪击白宫事件,也没有理由认为,这和什么政治阴谋有关,只是一些有着各种问题的个人行为。但是,总统却因此而真正地感到不安全。

    奥克拉荷马爆炸案之后,由美国的两大党,民主党和共和党所共同组成的白宫安全委员会认为,既然国际恐怖主义气焰高涨,把一卡车炸药开到白宫门前是早早晚晚的事儿。与其出了事危及行人与白宫主人的生命,还不如现在就采取措施。结果,总统下令,从今年5月20日开始,终于关闭了白宫前的宾悉法尼亚大道的车行交通。这是一条交通非常繁忙的道路,它的关闭当然影响了成千上万人的行车便利,这确是一种无奈的代价。但是,它对于美国的意义却远不至于此。

    远在建国之初,美国当时的国务卿杰佛逊就对首都的规划设计提出异议。原方案大街一端是巍峨的国会大厦,另一端是庭院深深皇宫般的总统府。杰佛逊却认为,基于美国的民主建国思想,总统府应该和百姓住家一样,只不过是一幢盖在马路边的简朴住宅。他的方案成了两百多年来美国民主理想的象征。记得我们的一位朋友来访美国,参观首都之后非常惊讶地对我们说了几次,真没有想到白宫看上去是那么不起眼。许多人从照片上认美国,都是无形中就把国会大厦当做了心目中的著名白宫的。其实白宫不仅造型十分简朴,它还确实是在车水马龙的大街旁。而且只有透空的细细铁栅栏与来往行人相隔。两百多年来,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随意开车经过总统的家。

    对于宾悉法尼亚大道车行交通关闭,克林顿总统在宣布时也透出万般无奈:“在我国历史上,宾悉法尼亚大道一直对外界交通开放,即使先后已有四位总统遇刺身亡,并且有八次行刺总统未遂;虽然美国曾经经历一次内战,两次世界大战,以及波斯湾战争,这条大道还是开放的。如今,本人却在现实逼迫下,不得不宣布封闭这条极富历史意义的道路。”美国的新闻媒体指出,quot;这样的改变,凸现了民主社会在对抗人类脱序行为时,经常面临的困境与无奈。”安全还是自由,美国每天都在面对新的选择。

    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一个广场上,曾经有人发起了这样一个活动。让全国所有的不论由于什么原因而成为枪下冤魂的亲属,将他们死去的亲人留下的一双鞋子放在这个广场上。那无边无际的鞋看着是那么触目惊心。有的粗犷结实,有的艳丽纤巧,有的稚嫩柔软,诉说着一个个突然中断了的人生。美国人民站在这一双双鞋前面,一切别人对于这块土地上所发生的枪枝犯罪的指责,好奇,嘲笑和攻击,都变得很远很轻,只有这一双双鞋所盛着的一个个灵魂是真实和沉重的。因为这痛苦是他们自己的,这代价是他们为自己所选择的自由所支付的。两百多年来,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问自己:这是不是值得?

    在里根被刺案中,有一名高级官员同时颈部中弹,造成高位截瘫。他此后一直致力于呼吁实行枪枝管理。克林顿执政期间通过的枪枝管理法的提案,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尽管该法通过时已经大打折扣。他是一名高级政府官员,但是没有人会认为,他是站在政府的立场上这样做的。这时,他只是一个普通受害者。不少滥用枪枝的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都会本能地作出要求禁枪的反应。当然,即使不是直接受害者,也同样心情沉重,这是涉及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奥克拉荷马爆炸案所引发的民众注意力,已经超越了简单的个人持枪问题,而是集中于关心民兵这样的武装团体,其中的极端分子有可能走向恐怖主义活动的问题。

    我们的一个犹太裔的朋友对我们讲的一番话,也许是这里有理性的拥枪者的典型。他们家是从俄国移民美国的,移民历史相当长。他的父亲在二次大战的时候作为美国军人参战,受伤后一直靠残疾军人补贴养活全家。他上大学都是用的政府补贴。因此,他没有大多数犹太裔家庭所拥有的遗产,是一个普通的辛勤工作的美国人。但是,他有犹太民族的普遍特点,喜欢读书,喜欢思考。他出生在美国,自我感觉完完全全已是一个美国人。但是他对自己民族的历史很关心,还特地去过以色列。在那里他非常惊异地发现,,以色列正在动用巨大的财力和人力,建立全世界所有的被迫害至死的犹太人的详细档案。面对二战其间犹太民族几乎被灭绝的惨痛历史,作为一个犹太裔美国人,他自然而然地感到奇怪:他们怎么会无力反抗?

    他后来发现,二战之前德国人民也是合法拥有武器的。但是在希特勒上台之后,首先搞枪枝登记,然后设法逐步搞没收枪枝。接着,犹太人面对武装的党卫队员,就只有束手待毙的份了。他依据自己在美国的生活经验,坚信失去自卫武器是犹太民族的悲剧原因之一。我们在他家里看到过好几种大大小小的枪,他对我们说:“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用这些枪。但是,你应该知道,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我们也是到了美国以后才注意到,宪法第二修正案之中关于枪的行文很有讲究,它并不是说是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这两种讲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美国的建国者们认为,这种权利,不是任何人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宪法所做的,只是规定了任何人都无权对这种权利进行侵犯而已。

    人民有持枪和组织武装团体的自由,这只是一种权利。这是用于防止政府权力无限扩张的一种预防措施。在生活中,人们需要去动用这项权利的时候很少。因此,在正常的社会运转中,它的意义只是潜在的,而它的代价却可能是非常突出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自然会对它存在的必要发出诘问。这样的诘问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断会有人一次次地提出来。

    那么,这种代价昂贵,只有潜在意义的自由和权利,在支付了有目共睹的惨重代价之后,为什么至今还没有放弃呢?和美国人讨论了这些问题之后,我们觉得,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两百多年前建国者的理论: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造的“怪兽”必须时时防其失控。

    几乎从美国成立的第一天起,人民和政府就是一对矛盾。这是永远也无法调和的一对矛盾。在美国,政府是绝对不可以卷入任何所谓实业的。它唯一一个略带实业性质的机构就是邮局,因为邮局有点运输业的味道。其实邮局还管很多其他的事情,老百姓出国旅行要护照,就是向邮局申请的。政府要维持运转的每一分钱都必须来自税收。一般人的正常收入都要有百分之三十左右作为税收上交。这是一种非常一目了然也非常惹眼的收钱方式。所以,在每年四月税收截止时,人人都有点心理不平衡。有的在心里嘀咕:政府收了这钱不知干什么去了;另一些人则愤愤然。因此,美国人对所有政府人员,上至总统下至办事员,是从不犯怯的。“你们拿了纳税人的钱,……”,这是美国人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

    对于美国人来讲,一边每年都把辛辛苦苦挣的钱交出去相当可观的一部分,一边他当然有权提出疑问:人民养活着政府,政府是否在好好为人民服务呢?权力会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在很多国家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在美国,人民的监督应该说比一些其它国家已经强得多了。比如说,我们刚到这里就发现有一个不同寻常的电视台,它从早到晚播放的主要内容就是国会和政府机构的听证会。也就是说,政府的预算,设立或取消一个项目,外援的增加和减少,外交和内政的某一具体政策,……等等大小问题在作出决定之前,正反两种意见都通过电视在百姓的眼皮底下激烈争辩过。也就是说,只要你愿意参与,你可以旁听所有的国会会议。每一个发表意见的议员也都清楚最起码的道理:如果他的意见屡屡违背民意的话,在直接选举的制度下,他的政治前途就有了疑问。

    即便如此,政府是否在代表人民操作这个问题也仍然不是多余的。政府是一个庞然大物,稍不留意,贪污腐化浪费之类的问题时时都可能冒出来。更进一步的问题自然就是:是否出现了某一个危险人物,有意识地利用政府在企图控制人民损害人民的利益呢?这种可能性应该说也是永远存在的。尤其是看到了纳粹德国和其他一些专制国家所发生的暴政之后,很难再简单地责难美国人在安全与自由之间作出的这种选择。这是美国人永远对自己的政府疑虑重重的原因之一,也是他们珍视自由,重视对政府的监督制约的原因之一。

    比如说,政府再三呼吁通过立法管制枪枝,以减少犯罪。虽然,在我们看来,这还是非常有限的限制。如限制某种枪的型号;又如买枪者必须等候几天,以便让卖枪的查一查电脑,确认对方是否有犯罪前科,等等。至于彻底禁枪,由于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存在,政府是永远做不到的。但是,哪怕是非常有限的对人民权利的限制,哪怕是一丁点儿的人民自由的失去,美国人都有权问这样的问题:政府此举是真的善意为人民着想,还是控制政府的人制造借口,阴谋逐步剥夺人民的自由呢?当然,眼下持两种意见的人都有,谁也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说服对方。而且,任何一个问题的出现,都不是单纯和简单的。比如,后者可能找到证据,说某一个政府观点的支持者是政府利益的受益者;而前者也可以说,一些反对枪枝管理的人是卖枪的!

    美国人早已习惯了这种舆论的对立,他们对任何一件事情都要听一听各种不同的观点,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不至于轻易就被人耍了。即使所有的人都相信克林顿的禁枪是完全善意的,他们仍然不会同意放弃该项自由。因为,迄今为止,美国人还是有这样的基本共识:作为个人,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好恶决定是否拥有武器,但是对于整体人民,拥有武器拥有武装是一个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

    下次再写。

    祝

    好!

    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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