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元旦,我们告别纽约南下,顺路去新泽西州访友。与这些朋友是神交已久,首次见面,却相谈甚欢。最后聊到下一个目的地,我们说,要去弗吉尼亚州的林奇堡。
这是一个多年来在扰动我们的地方。我们经常长途旅行,多次在州际公路遇到几条岔路的指示牌,上面写着“通往林奇堡”。美国的许多小镇,是由人名命名的,此人通常是小镇的奠基者。林奇也是个普通人名。可我们在第一次读到这个路牌时,不由自主地相互对视了一下,彼此从对方眼中都读出一点惊诧和异样。因为,林奇(lynch)在英语中也是一个十分凶险的词,它的意思是:民众私刑。这地方怎么就赫然以此为名?
这次在我们计划北上行程的时候,就不约而同地想到,给林奇堡留下一点时间。离开朋友的家,我们顺序上了78和81号两条州际公路。开出新泽西后,在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就穿越了马里兰和西弗吉尼亚两个州,当然,都是只擦过一个边角。然后就是漫漫地行驶在弗吉尼亚了。
我们试过,从几条不同的高速公路穿行这个州。感觉还是81号州际公路两旁的景观最“弗吉尼亚”。冬天,
一丛丛疏朗而枝干遒劲的橡树之间,是一片片纯净蓝天下的山区牧场。山坡重叠地划着一条条柔和的弧线,恰到好处地点缀着牛群。时而会出现一座老屋,虽然大多是楼房,却显出主人当年的拮据。房基占地面积很小,能省的装饰都省了。就这么细细瘦瘦,一幢又一幢,孤零零地,油漆斑驳地,站在山坡上,站在广袤的牧场中间。
这次我们进入弗吉尼亚有些晚了,不久天就渐渐地黑了。在莱克辛顿我们转上60号公路,那是一条小公路。我们决定住下。60号公路再向东南不久,就应该是直达林奇堡的501号公路了。
我们是第二天清晨才拐上501号公路的。这段路的一多半盘旋在山区,这是阿巴拉其山脉的一个支脉。顺着山顶有知名的蓝岭景观大道,而501只是纵向穿越而过。山路的峭崖下,流淌着魅力无穷的詹姆斯河。一条铁路忽左忽右,与河道紧紧相随。这条河一直将我们领向林奇堡,林奇堡就坐落在詹姆斯河边的高坡上。
今天的林奇堡,已经是个不小的小山城了。林奇是个姓氏,林奇也果然是这个城市的奠基人。可是,我们经过细细追究,才发现事情至少涉及父子两代的三个林奇。
最早来到这里的查尔斯·林奇,是一个爱尔兰男孩。那还是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前四十年。他和大量贫穷的欧洲移民一样,渴望新大陆的机会,却付不起旅费。所以,十六岁的林奇,学别人的样,自愿卖身为奴,以抵一张来美洲的船票。以劳力抵债,这是欧洲当时的流行做法,也是北美洲初期奴隶的一个来源。下船后,船长将他卖给了詹姆斯河边的一个烟草庄园主。没有想到的是,两年以后,林奇才十八岁,就时来运转。他的主人不仅喜欢他,而且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一个奴隶一转身就成了庄园继承人。此后,他逐步在当地参政,成为地方贤达。他和妻子生了两个孩子,大儿子小查尔斯·林奇和二儿子约翰·林奇。
林奇家的两个儿子,看来都很有出息。约翰·林奇在詹姆斯河上经营起摆渡,渐渐发迹,成为当地数得上的富裕户;他的哥哥小查尔斯·林奇也凭着自己的品德学识,不仅在教会任职,还在当地政界参政。两个人显然都对这个后来以他们姓氏命名的林奇堡,做出了重要贡献。假如没有一场战争和后面的故事,他们可能就被当地居民列为城市奠基人尊奉了。可是,今天我们来到林奇堡,人们却很不愿意提到小查尔斯的名字,而总是把弟弟约翰推在前面。甚至问起林奇堡的命名来源,都有点吞吞吐吐、语焉不详。
继续探寻下去,我们发现两兄弟的性格好像很不相同,弟弟约翰·林奇始终循规蹈矩,活动范围限于商界,一点点积累财富,一步步稳稳地攀升,没有什么出格之举。哥哥小查尔斯·林奇却活跃得多,个性很是鲜明。他随父亲的引导,步入当地政界,甚至在1776年,就是美国发表《独立宣言》的那年,参加了弗吉尼亚的制宪会议。那时,他无疑是个观点明确的独立派。
林奇这个家庭随着他们的母亲的信仰,都是基督教教友派的成员。教友派是一个相当温和的教派。他们最出名的标志就是和平主义。也就是说,他们是绝对不参与战争行为的。可是,他们确实遇上了一场战争。那就是美国独立战争。
战争打乱了一切常规。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都在发生冲突。在政治立场的选择上,这个新兴小镇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站在争取独立的美国一边;而在行动上,作为教友派的镇民,却不能参战支持美国,似乎命中注定是旁观者。在一些记载中,描述小查尔斯坚守教规,只参与了战时的地方自治,而没有介入战争。可是,在他的故乡林奇堡,人们考证出,小查尔斯最后成为教友派信仰的一个背叛者,不仅活跃于战时地方自治,也参与了独立战争。其证明之一是,小查尔斯因此被教会开除。所以,这大概是可信的。
在战争之前,这里有一定之规。弗吉尼亚是十三个英属美洲殖民地中最秩序井然的一个,差不多全盘照搬了英国的体制和法典。在首府威廉斯堡,几乎存在着后来美国制度的雏形。难怪后来制定美国宪法的时候,主力大多来自这块土地,而且驾轻就熟。可见,在独立战争之前,对于如何处理刑事案件,已经有很成熟的一套司法制度,有很严格的司法程序。大家也已经习惯于在“规矩”之中生活。
林奇堡在当时还是个小镇,没有法庭。在战争之前,根据当时的规定,他们必须把嫌犯送往殖民地首府所在地威廉斯堡。在那里,嫌犯按照既定的司法程序,接受法庭审判。
虽然许多小镇都远离威廉斯堡,林奇堡就远在二百英里之外,但是,习惯于遵守契约的弗吉尼亚人,还是按照规定,在当时交通还很不方便的情况下,一次次地长途押送嫌犯去首府。
可是,打仗了。战争给这样执行已久的制度带来了两方面的冲击。一方面是刑事犯罪剧增。因为局面混乱,是大盗们的天赐良机。再者,普通的刑事案件也被政治立场放大。
比如反对独立的一派,就经常袭击对立派村镇,盗取马匹出售给英军,所谓政治化盗贼大增。另一方面,前往威廉斯堡押送嫌犯的迢迢路程,由于战争变得困难重重。尤其是政治化盗贼,都是成帮结伙,押送的嫌犯屡屡被同伙劫走。
就在这个时候,小查尔斯·林奇的个人性格和素质,使他站出来,开创了美国民主制度历史中的一个先例。他向镇议会提出,与其送出去的嫌犯被屡送屡劫,还不如自设“人民法庭”,就地审判,就地惩处,不仅免了诸多麻烦,还使罪犯难以逃脱。这个建议显然很合当时义愤填膺的民意,因此,在镇议会上一致通过。
林奇堡的“人民法庭”就这样建立起来。后来,这样“自行执法”的形式,就被称为“林奇法”。那是1778年,距离美国独立战争的结束还有近五年。“林奇法”一开创,处于战时的弗吉尼亚四周村镇,就开始效法和蔓延。于是,在成熟的英国体制中孕育着的美国,就在独立的过程中,极其偶然地有了法国革命风格的插入。
林奇堡的“人民法庭”,看上去是一个无可挑剔的战时措施。至于小查尔斯·林奇,当时已经退出议会,担任地方战时自治军的上校。他被议会一致推为“人民法庭”庭长,另有三名自治军的官员担任法官。法庭就设在庭长家的后院。至今并没有历史资料可以证明,他在任职其间是一个过分滥权的人。
小查尔斯·林奇主持的“人民法庭”执法的时期,大致就是独立战争剩下的四至五年之间。这个“法庭”现在看来还是相当克制。审理过程中,原告、被告和证人都必须上法庭;被告不仅有权为自己辩护,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证人出庭作证;被告还有权向威廉斯堡的法院上诉。凡是被判无罪的,当庭释放,并且可以获得法庭的道歉。那么,被判有罪者如何处置呢?一开始,他们对罪犯的惩处,限于所谓“旧约摩西律”。就是脱去犯人的上衣,鞭打三十九下,随即释放。随着英军攻入弗吉尼亚,政治化盗贼的犯罪开始加剧,他们经常抢劫独立军的军火军粮,再向英军出售。于是,“人民法庭”的惩处也开始加重,判决的处罚改为拘禁一至五年。这个法庭没有发出过更重的判决,更没有判过死刑。
几年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独立战争结束后,弗吉尼亚立即恢复了战前的秩序,“人民法庭”寿终正寝。这个州后来和其他地方一样,有了依据美国宪法建立的独立司法制度。当时,不论在当地还是在美国其他地方,人们都没有注意这段小小的插曲。小查尔斯·林奇的生活当然也没有因为这段经历有所改变。他依然是一个完全正面的形象。他在当地和弟弟约翰·林奇一起受到尊敬和爱戴。战争结束不久,1786年10月29日,六十岁的小查尔斯·林奇去世,埋葬在他自己家的烟草田间。墓碑上的碑文是:“爱国、热情的模范公民小查尔斯·林奇上校之墓”。每年夏天,宽大的烟草叶像波浪般在墓前随风摇荡。
战争结束了,小查尔斯·林奇也已经平静去世。他照理会和父亲老查尔斯一样,作为一个社会贤达留在“地方志”
上,被家乡的后人怀念。这个故事也就结束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从这个历史人物出发,林奇演化成一个普通的英语单词,不仅风行美国南方,而且跨越国界,被整个英语世界所熟知。林奇(lynch,lynching)成为一个很揪心的词:
民众私刑。
人们很少想到,有一些东西看上去非常脆弱,却是不能轻易去打破的。对契约的敬畏之心大概就是其中之一了。
“人民法庭”的依据是民主理念中“民众自治”、“多数统治”的原则。但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司法建制仅仅基于这样的原则是不够的。为了建立公正独立的法庭,司法建制必须具有牢靠的合法性。这种合法性来源于,第一,公民契约,即在自然法原则上的宪法基础;第二,必须按照严格的预定的程序产生。没有这样的合法性的“法庭”,即使在当时当地被公认为是公正的,但是一开先例,终有一天难免“多数的暴政”。对于民众激情的过度赞美是危险的。“人民”和“暴民”之间,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在失控的人群中,“人民法庭”随意蹂躏和消灭一个生命的情况,就很容易发生。聚集的人群在心理上一旦放任自己,就容易在处置罪犯的借口下,忽略个体生命,放大自己的权力。程序自然会迅速简化,刑罚必然就日趋严峻。而契约规定的严格的司法程序正是对草菅人命的有效约束。
曾经有过一个扭转的机会。在独立战争结束后,一些在林奇堡服过刑的人,前往弗吉尼亚州政府,控告小查尔斯·林奇“自组法庭,擅行私刑”的违法行为。这些上告的人基本上都是当年的保皇派。不知是弗吉尼亚的新政府有点“派性”,还是小查尔斯·林奇的“人民法庭”在战时也无可厚非,总之,州政府并没有支持这些事实上被侵犯了公民权的上告者。州政府的判决虽然言辞温和地承认,小查尔斯·林奇的“临时措施并不完全与法律相符”,但是,“在非常时期”,这样的做法“还是可以容忍的”。于是,在初生的美国,“民众私刑”的违法行为,没有及时被法律制裁。民主制度的一个隐患,即“民众罪行”,没有被及时遏止。
弗吉尼亚以小查尔斯·林奇开端的“民众私刑”,在独立战争结束后没有终止,反而流传到南方近邻,在那里渐渐蔓延。民众私刑虽没有在全美国像瘟疫般流行,却在几个落后的南方州频频发生。这种状况曾长期存在,成为美国历史上的一大污点。高度的区域自治原则,也使得这些南方落后地区容易纵容“民众私刑”,外界却无法强行干预。在一定意义上,美国是个相当于小联合国的联邦,各州拥有自己的宪法和主权。在很长时期,其他州无法以人权为由,对另一州进行干涉。在这几个落后的南方州,民众私刑又曾和种族歧视相结合,一度成为对黑人的迫害手段。从1882年到1962年的八十年间,美国有四千七百三十六人遭到民众私刑,其中三千四百四十二名为黑人,一千二百九十四名为白人。六分之五的私刑事件,发生在几个落后的南方州。从20世纪开始,民众私刑迅速减少,在1900年后的两年里,还有二百一十四起民众私刑,而整个五十年代的十年中,只有六起发生。
随着民众私刑的蔓延,林奇堡对小查尔斯的态度显得越来越暧昧。林奇堡有一个老法院的建筑,今天是这个城市的历史博物馆。我们在那里寻觅小查尔斯·林奇和这段历史,却只找到简单捎带的一笔。在简短的解说词中,家乡人多少有点为小查尔斯·林奇叫屈:“尽管当时他执法十分公正,但是,他的名字后来还是不幸和‘私刑’这个词连在一起”。可是仔细想想,小查尔斯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委屈。也许他确实没有恶意。可是,他所做的,就是在美国初生的时刻,带头突破了这块土地上传统的对契约的敬畏之心。他给堤坝掘开了一个致命的缺口。民众私刑(lynching)虽然基本集中于几个州内,却被今天的美国人反省为“国家罪行”。
我们走出老法院改建的博物馆,对面竖立着一尊南军纪念碑。碑后是陡峭直下的台阶。与博物馆相邻的是一个教堂。在南方小城市中,这座教堂算是相当“宏伟”了。正是周末做礼拜的时间。吸引我们进去的是伴着震耳欲聋现代乐器的、热情奔放的摇滚圣歌——这是一座黑人基督教卫理公会的教堂。
我们站在门边,看着沉醉在音乐中尽情摇摆的人们。刚进来的黑人,都微笑着和我们打招呼。站了一会儿,转身出来。门外的黑人牧师对我们说:上帝保佑你们。
这是今天的林奇堡留给我们的最后印象。我们重新上路,把牧师的祝福一路带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