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在电邮上说,她那位与她同龄的小男友不久之前写过一封电邮给我,但我没有回信。他在电邮上告诉我,双方父母反对他们谈恋爱。她父母对他说:“如果你们真心相爱,等她二十一岁才走在一起吧。”虽然六年很漫长。但他愿意等她。
女孩把小男友的电邮再送一次给我。这个男孩在电邮上说过以下这些话:
“我们互相都是深爱对方的。”
“她是一个不相信承诺的人,她叫我别许下这个诺言,因为她害怕我到了那时会因为做不到而后悔,但是我不怕……我对她依然情深一往。”
“我可以做得到的。我要成为你的书中的一篇文章〈不变,也是一种能耐〉里的男人——矢志不渝的男人。”
然而,女孩现在告诉我,这个信誓旦旦的男孩在写完这封电邮之后两个月就已经爱上另一个女孩子了。她想再见他一次,他也拒绝。她本来不相信承诺,是他令她相信的,她相信了,他却毁诺。
亲爱的女孩,他只有十五岁,你想他怎样?五十岁的男人,也还是会跟女孩子撒这种谎的。而十五年后,你也还是会相信男人的谎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