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次看到威尼派克的狼,是在一八八二年的时候。那年的三月中旬,我从美国北部城市圣保罗搭车横过大草原,向加拿大南部的威尼派克出发。本来预定二十四小时之内可以到达,但是风雪偏偏在这个时候捉弄我们——猛烈的东风夹带着纷纷的大雪,阻挡了我们的去路。
风雪发怒似的一连吹刮了好几个小时。我从来也没有见过像这样的大风雪,极目张望四周的景物,只能见到被雪铺盖着的银色世界。雪、雪、雪……永不止息地吹着刺骨难忍的风雪,连火车头也像被困的巨兽般,做着剧烈的挣扎,但最后仍抵不过风雪的威力,被迫停了下来。
火车里有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手里拿着铲子跳下车来,把阻挡在前面的雪铲开。一个钟头后,火车可以通行了,可是过不了多久,又碰到另一个雪堆,车里的人只得又下车,等着铲雪开路。火车夜以继日地开了又停,停了又开,真教人厌烦,然而雪仍旧在四周不停地回旋、飞舞。
据铁路局的人说,到加拿大国境的小城野麻松,只要二十二个小时就可抵达。而实际上,当我们抵达该地的时候,却已经用去将近两个星期了。
这一带的白杨长得非常繁茂,它们顶住了绵密的雪。
从这里开始,火车一直很顺利地通行。白杨树林越来越密了,火车在这片茂密的森林间穿梭了好几公里,森林过后,就是比较宽阔的平原。当我们接近威尼派克东边的邻城圣孟尼费斯时,还横越了宽约五十米的小草原。
在那个草原的中央,我们看到了使人心惊的一幕。
那是一群大小不等、颜色不同的狗,围成一个歪歪扭扭的圆圈,激动地乱蹦乱跳;距离不远的地方,一只棕色的狗,静静地倒在雪地上,动也不动。
一只大黑狗奋力地在圆圈的最外围跳着、叫着,而圆圈的中央就站着一只引起骚动的狼。
与其说它是狼,倒不如说是狮子来得恰当些。它镇定地站在那儿,颈上的毛全都竖立起来,脚有力地踏住地面,眼睛环顾四周,一副毫不畏惧的神色。
狼的上唇有点突起,乍看之下,好像正在嘲笑的样子。其实,它是露出牙齿,准备迎接敌人的挑战。可是,那些狗都误解了,以为是在侮辱它们。于是,有只像狼似的大狗首先发难,其他的同伴也一窝蜂地应声而上,这已经是第二十个回合的攻击了。
但是,那只巨大、灰色的狼,忽东忽西地闪击着,可怕的双颚发出咯咯咯的响声。片刻,狗群中便有好几只发出垂死的悲鸣声,其他的狗很快地逃散了,只剩下那只狼一动也不动地稳稳站在那儿,依旧是一副嘲笑的神情。
这时,我是多么希望这列屡次受到风雪拦阻的火车,能够和以前一样,边走边停,因为我的心已被那只灰狼吸引了,一股冲动驱使我想赶快下车去看个究竟。可是火车已经掠过积雪的草原,四周的景物立刻又被白杨树遮住了。
这幕景象本来是微不足道的,但几天之后,我才知道这事的底细。原来我们见到的,正是远近闻名的威尼派克狼。
这只狼一直过着不平凡的生活,它不喜欢寂静的乡村,而羡慕繁华的都市;它不吃羊肉,专门以狗肉当食物,而且每次都是单独出外寻猎。它是一只人人畏惧的魔鬼似的狼,也正是因为如此,最后才会遭到杀身之祸。
它那巨大的尸体被搬到海因的标本店做成标本,后来又被送到芝加哥世界博览会展出,然后就被威城的马露梅中学收藏着。可惜一八九六年时,该校发生火灾,它也难逃厄运,葬身火海。
2
下面就是有关这只狼的遭遇。
拉小提琴的乐手保罗,是个英俊的混血儿,也是个游手好闲的人,但他很喜欢打猎。一八八○年六月的某一天,他带着猎枪、猎狗,在流经威尼派克附近的红河堤岸近旁的树林里徘徊着。
不多久,一只灰狼从堤岸附近的山洞出来,保罗看到它,立刻瞄准开枪,一枪就把它击毙了。接着,他又驱着猎狗进入山洞,看看里面是不是还有其他的狼。他随后跟了进去,却出乎意料地发现里面还有八只小狼——每一只狼的头都可以换十美元的奖金哩!这一笔钱对他来说,是相当可观的。今天他真是时来运转啊!轻易就可以获得几十美元。
他举起猎枪狠狠地射击小狼们,棕色的杂种狗也向它们猛扑过去。结果,只留下一只小狼,其余的都被活活打死了。为什么要留下一只小狼呢?因为当地人有种迷信:如果杀死同胎动物的最后一只,就会遇到不幸的灾难。
于是,保罗带着大狼和七只小狼的头,以及那只被留下来的小狼回到了小镇。
狼头换了奖金之后,保罗就带着这笔钱到酒馆去挥霍。钱一下子就花光了,连那只活的小狼也被酒馆的老板抓去作抵押。
酒馆的老板把小狼用铁链拴住,像小狗似地饲养着。为了让酒客们消遣,他故意逗狗生气,让狗和狼打斗。刚开始的时候因为小狼太小了,常常会被狗咬伤,好几次都差点儿丧命。不过日子一久,它的强悍慢慢显露出来,其他的狗不再是它的对手了,它们越来越少主动去挑逗小狼。最后,在这镇上,再也找不出一只足以抵抗那只狼的狗了。
小狼的日子过得非常惨淡,在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够逗它开心,那就是酒店老板的儿子吉姆。随着光阴的飞逝,他们之间的感情也日渐加深。
吉姆是一个爱捣蛋的赖皮鬼,他喜欢这只狼的原因是:狼曾经打败要追咬他的狗。从此以后,吉姆每天都亲自拿食物去喂狼,把它当作玩具一样地逗弄;狼为了答谢他的爱护,也就任他摆布。但是,除了吉姆,他不跟任何人玩。
吉姆的爸爸并不是一位慈祥的父亲,平常虽然很疼爱吉姆,却常为了一些芝麻小事动怒而狠狠地痛打吉姆。更糟的是,有时候吉姆挨打,并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坏事,而是父亲拿他出气。所以,吉姆只要知道爸爸在生气,就躲得远远的,不敢露面。
有一天,吉姆的爸爸又生气了,他追着吉姆跑,吉姆很快躲进关狼的小屋里。由于爸爸追赶吉姆的时候大声怒骂,把小狼从睡梦中吵醒,它看清楚了是怎么一回事,就转身向着小屋门口,露出两排闪闪发亮的利牙,好像在说:“不许你动手打吉姆!”
当时,吉姆的父亲很想当场打死这只狼,可是又一想,如果真的这么做,恐怕吉姆的命会先保不住,只好很不情愿地离开。过了三十分钟后,他的气消了,才把这件事当成笑话,说给人家听。
这件事之后,吉姆只要遇到危险,就会跑到狼屋躲起来。当然喽,只要你看见吉姆躲在狼屋里,大概也就可以判断他一定又惹了什么麻烦了。
3
那个时候——一八八七年的秋天——威尼派克附近因为狼很猖獗,到处偷袭家畜,所以各地牧场的主人都为这件事大伤脑筋。他们不断地布置毒饵、设下圈套,想捕捉狼,但效果不佳。不久,一个很有名的德国人到威尼派克来。他在俱乐部里向人们提议说:最好的办法是找几只优秀的猎狗,把这地方的狼群彻底消灭。
人们都侧耳倾听他的意见。那些牛仔最喜欢打猎,所以大家都同意他的提议:就是养几只猎狗,然后帮它们一起去打猎,这样就可以轻轻松松地消灭那些令他们头痛的狼了。
德国人果然带来了两只凶悍的丹麦种大狗,一只是白的;另外一只黄底带有黑色斑纹,它身上有一块显眼的白色斑纹,使它看起来更凶恶。
这两只狗都非常高大,体重也都将近九十公斤,它们给人的感觉是和老虎一般凶猛。德国人告诉牛仔们,只要有这两只狗,无论多大的狼都不必怕。因此,大家都信以为真,跃跃欲试。德国人还教他们打猎的方法:
“只要让这两只狗闻闻狼的足迹就可以了,即使那个足迹是昨天留下来的,它们也一样闻得出来,而且绝对不会错过。不管狼用什么方法来瞒骗、躲避,它们都有办法找到,不只这样,它们还能追逐。假设狼调转方向逃跑,那只黄狗就会咬住它的屁股,像这样子把狼抛到空中去。”
德国人说着,就把一块面包抛到空中。接着又说:“在狼还没有摔到地面之前,白狗会咬住它的头,黄狗会咬住它的尾巴,一下子就把它分尸了。”
他说得很动听,在场的每个人都希望依照他的提议去试试看。于是,他们立刻集合在一起,动身猎狼去。可是经过三天之后,连一只狼也没有抓到。他们正要放弃这项试验工作时,突然有人发现什么似的说:
“哦,对了,说到狼,我知道酒店里有一只,我们可以付给酒店老板一点钱,买下那只一岁多的小狼,来试试狗的真本领。”
酒店的老板听说有人要买他的狼,就开始跟他们讨价还价了。
“好不容易才把它养大,要杀了它还真有些舍不得呢!”
起先他表示不愿意的样子,后来,买的人把价钱提高,他就满口答应。
不过,要卖掉这只狼,就得瞒着吉姆才不会有问题。
于是他打发吉姆到祖母家去,然后把狼赶进预先准备好的箱子里面,盖上盖子,又用钉子钉好,再抬上马车,送到广阔的草原去。
狗一闻到狼的气味,立刻活蹦乱跳,想要阻止它们实在不容易,幸好有几个年轻力壮的男人紧紧地拉住狗的皮带。这时候,装载狼的马车已经拖到离狗八百米远的地方了。人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小狼从箱子里赶出来。
起初,小狼很畏惧,而且显得有些焦躁,对于触怒它的人也不理睬,只是一心想要躲藏起来。可是当它发觉已经获得自由,而且人们又在旁边吆喝着催赶它时,就怀着难以置信的心情,踏着安稳的脚步,往起伏不平的南方逃走了。
这时候,两只狗的皮带都解开了,它们顿时大声咆哮,并且跃身追赶那只小狼。人们也大声呐喊,骑马从后面跟上去。
因为狗比狼跑得快,所以他们早就料到狼是逃不掉的,尤其是那只白狗,以比猎狗还快的速度在草原上飞也似的逼近狼。德国人看到这情形,更像是疯子般大声叫嚷。
人们开始打赌了。大家都赌狗赢,没有一个人认为狼会赢,于是问题变成:到底是哪一只狗会咬死狼?小狼这时候还在拼命的跑,但跑不到一公里半的路程,白狗就已经逼近它了。
德国人又大叫起来:“呵,大家仔细看喔!狼就要被抛到空中去了。”
一瞬间,狗跟狼扭在一块,然后又突然分开、后退,小狼没有被抛到空中,反而是白狗的肩部负了重伤,痛苦地在地上打滚。它虽然没被咬死,但已经不能再上阵打斗了。
大约过了十秒钟,黄狗也露出一副凶相,向狼扑过去。这场打斗也跟刚才一样,很快就分出胜负了。说也奇怪,它们好像碰都没碰一下,只见狼很快退到旁边去,黄狗站在原来的地方一直打转,血就从它的肚子流了出来。
黄狗再次受到唆使,又向狼奋勇扑过去,结果还是负伤回来,这回它再也不敢靠近狼了。
这时候,酒店老板也带了几只更大的狗来助阵。狗被松了皮带,人们也拿着木棍和绳子包围上来,他们想同心协力来解决这只狼。恰好这时,一个少年骑着一匹小马赶到草原上来,他正是酒店老板的儿子吉姆。
吉姆从马背上跳下,穿过人群,跑到草原中央,无限爱怜地弯下身来搂着狼,喃喃低语:“可怜的家伙!”
狼望着吉姆的脸,摇摇尾巴,然后吉姆对着所有在场的人,流着眼泪大骂起来。连他爸爸也受到指责。
大人们既不能反对这小孩,也不能跟他发脾气,只得哈哈大笑来遮掩自己的难堪。他们不约而同地嘲笑那个德国人:“说什么你的狗很厉害,竟连一只人家喂养的小狼都不如,实在不中用!”
吉姆泪流满面,把一只肮脏的手插进口袋里,从里面掏出了口香糖、火柴、玩具枪、子弹、打鸟弓等一大堆东西,然后挑了一条绳子,圈在狼的脖子上。
他哭丧着脸,一面爬到马背上,叫狼跑在前面,往他家的方向前进,一面回头看看德国人,大声嚷道:“我不叫狼咬你,算是饶了你,你这坏蛋!”
4
那年初冬,吉姆患了伤寒爬不起来,狼大概是见不到心爱的朋友,显得很寂寞,每天在院子里叫得很伤心。吉姆在屋里听了,心里不忍,吵着一定要狼跟他做伴。他爸爸只得勉强答应,把狼带到病房来。
狼这种动物可以说是野生的狗,现在这只“野狗”也跟家狗一样忠实地守在床边,片刻不离地看护吉姆。
起初,吉姆的病情并不严重,但是后来病情急速恶化,在圣诞节的前三天,竟不治死了。吉姆病死后,最伤心的就是这只狼。
圣诞节的前夕,吉姆的遗体被运到墓地准备埋葬,狼也跟在送殡的行列后面,当教会的钟声当当响起时,它竟然很伤心地大叫起来。当天,狼回到了酒店的后院,酒店老板正想用铁链把它拴住时,它突然跳过木栅,奔了出去,从此不知去向。
第二年圣诞节前夕,像吉姆出殡那天的情形一样,教会的钟声又当当响了,突然,从遥远的森林那边,传来了一阵狼的悲切嗥声。那声音不是在求救,也不是缠绵地求爱,更不是战斗的怒吼,那是一种很孤寂、很悲伤的声音。镇上的人开始议论纷纷说:“有一只很大的灰狼经常出没在我们镇上,那只狼比过去饲养在酒店的那只还要大三倍呢!”
这只狼只要一有机会,就会咬死狗,对狗来说,它真是一个可怕的克星。
它,就是我在那年冬天看到的那只威尼派克狼。当时,我看到好多好多的狗包围着它,真害怕它会抵不住它们的攻击,还曾兴起下车搭救它的念头哩!
不过,后来事实证明,我的忧虑是多余的,虽然我不太清楚当时那场战斗是怎样结束的,但后来我又有好几次碰到那只狼,而那些曾经包围它、攻击它的狗,却有好几只再也没有出现过。
威尼派克狼就是这样过着跟其他的狼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它离开森林、平原,每天逡巡在人烟稠密的镇上,过着战斗的生活。只要看到狗,就把它们追得走投无路,如果狗的数目不多,或者只有一只,它就会毫不留情地将狗咬死。
不过看到带枪的人,狼就会立刻躲起来。它知道枪弹的厉害,也认得出下毒的饵——到底它是用什么方法辨认呢?谁也不清楚。只是有人见过好几次它从毒饵的旁边经过,都装作没看见的样子,有时甚至还在毒饵上面大便呢!
它非常熟悉威尼派克的每一条街、每一条巷。镇上的警察常常看到它像魔影般飞也似的掠过黎明的街道。无论是哪一只狗,只要闻出这只狼躲在附近,都会害怕得全身发抖。它经过无数次生死战斗,世界上所有的人畜,都是它的敌人,可是,在它嗜杀的生活中,却有一件令人感动的事情——这一只恶魔般的狼,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一个小孩子。
5
一个冬天的早上,保罗把公司的货物装在雪橇上,出发到附近送货。他喝了五六杯威士忌酒,精神百倍地动身了。可是从此以后,人们再也没看过他的踪影。
当天晚上,那群拉雪橇的狗,狼狈不堪地回到运输公司,它们的身上沾满着已经凝结了的血迹,而且到处都是被鞭打的伤痕。
人们循着狗的脚印追踪下去,想看个究竟。只见货物散落在离河旁大约两公里的地方,距离货物不远处,还有许多衣服的碎屑,那是保罗身上所穿的衣服。
大家再仔细往下查看,在距离保罗出事地点不到五公里的地方,也就是从河东边的堤防,到越过西边的堤防之间,有狼的脚印。从这些脚印上判断,狼好像是冲着雪橇来的,在跟踪了两公里之后,就追上这部雪橇行凶。
另一方面,在后面赶着雪橇的人的脚印,到这里也消失不见了。保罗一定是发觉狼从后面追踪过来,才坐上雪橇,迅速地向前逃跑的。
他们又发现甩掉货物的痕迹,据推测,大概是保罗想抛弃货物减轻重量,好让雪橇能够更快速地逃离,因此,雪地上才散落了很多东西。
他们也看到狗受到保罗的鞭打,拼命跑而留下的伤痕。不久,又在雪地上发现保罗的刀子,看起来一定是他想跟狼搏斗,不小心掉落的。可是,从这地方开始,雪橇仍然继续向前奔行,而狼的脚印却消失了。一定是狼跳到雪橇上了。
当时那些狗可能因为过于害怕而跑得更快,它们不知道后面的雪橇上,正发生着流血的搏斗。
那搏斗不久就结束了,保罗跟狼一起从雪橇上滚落下来。
后来,狼的脚印又出现了,它是朝着东边的森林去的,而雪橇却往西边的堤防那边弯过去,走了大约八百米以后,才绊到树根摔坏了。那些拉雪橇的狗咬断了套在身上的绳子,一只只都跑回运输公司。
不用说,这只狼就是威尼派克狼。它的妈妈跟同胞兄弟都被保罗杀害了,它也被保罗生擒回来,孤苦伶仃地生活,现在它向他报复了。
6
因为保罗的遇害,镇上开始发动大规模的猎捕威尼派克狼行动。这天,正好是吉姆去世两周年的纪念日,也就是两年后的圣诞节前夕。
镇民动员了所有的狗,有爱斯基摩犬、丹麦狗、牧羊犬和来自镇子各个不同角落的狗。它们都背负着追捕威尼派克狼的任务。
上午,他们出发到镇子东边的森林里搜寻,找了半天,一点线索也没有。后来他们接到电话通知,听说所要找的脚印出现在西边森林的地上。一个钟头之后,这一队浩浩荡荡的猎捕人马,沿着威尼派克狼的新脚印,呐喊着追了上去。
大队人马一直前进。先锋队是大群的狗,接着是骑着马、穿着五颜六色衣服的猎人。马队的后面,则是很多步行的成年男人和小孩。威尼派克狼对狗并不畏怯,但它知道拿枪的人是非常可怕而危险的。
它向森林那边一直跑过去。这时,骑在马上的猎人已穿过宽广的平原,在它还没有跑到森林之前,就挡住了去路,使它不得不向后折回。猎人已经开枪了,子弹咻——咻——不停地飞过来,它一边躲闪子弹,一边沿着低洼地带跑去,不久便穿过铁丝网,摆脱了猎人的追踪。
可是,大群的狗已经朝威尼派克狼逼近。这时,它只能够把狗当作敌人来对抗,虽然必须单独抵挡四五十只狗,但它毫不畏怯。
大群的狗已经把它团团围住,却没有一只敢逼近它,只有一只瘦瘦的猎狗凭着它的脚力,跟狼并肩跑在一起,但立刻就被狼狠狠地咬了一口而倒下去。
那些骑在马背上的猎人,看到狗跟狼混在一起,只得远远地围住它们。这时候的追逐战已经到达镇上了。镇上还有更多的人和狗跑出来参加这次战斗。
威尼派克狼往展畜场跑去,这是它以前常去的地方,聚集在这里的人群越来越多,猎人们被迫不得开枪,因为狼的附近又围着一大群狗,如果开枪,可能会发生意外。
狼知道事到如今,已经没有逃脱的希望了,现在它只希望在死之前,能够轰轰烈烈地战斗到底。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青天白日下,威尼派克狼出现在猎人的面前。
7
三年来威尼派克狼每天过着战斗的日子,那是一段很长很长的艰苦岁月。现在,它孤孤单单地面对着大敌,围绕在它周围的数十只狗后面还有许多带枪的猎人。但它仍跟从前一样,很勇敢地抵抗着。它的嘴唇往上翘起,露出锐利的牙齿,结实浑厚的腹部微微抽动着,黄绿色的眼睛燃烧似的散发出光芒。
狗群开始向它逼近了。镇上的虎头犬冲在前头,好多好多狗跟在后头。它们一步步逼近,并很快交战起来,嘶咬声不断响起,狼、狗混在一起,哪是狼哪是狗都分不清楚。一会儿,狗叫声突然停下来,只听到一阵低低的呻吟。威尼派克狼露出红红的嘴巴,“啪!”的一声跳离狗群,在外围矗立不动,看起来好像是勇猛、凶狠的山贼。
大群的狗三度侵袭它,三次都被它击退。它的周围横卧着那些最勇敢的狗,而最先被咬死的,就是那只虎头犬。狗群开始畏怯地往后退缩;相反的,威尼派克狼依旧是一副凛然不可一世的模样。
一会儿,威尼派克狼好像等得不耐烦似的,往前进了两三步,这时候,在一旁静候时机的猎人们,不得不举枪射击。“砰——砰砰——”枪声响彻了整个大地,威尼派克狼终于倒在雪地上,结束了它战斗的一生。
在威尼派克狼离开酒店的那些日子里,它总是喜欢什么就做什么,过着任性又无拘无束的生活,只可惜它的生命太短促了。
在这种不安定的岁月中,它选择了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而且勇敢地坚持下去。它宁愿一口喝完生命的酒,并且潇洒地打碎酒杯——但是在它死了以后,它的名字却永远为人传诵着。
威尼派克狼的心理大家是否了解呢?为什么它要选择那样的生活方式呢?为什么它总是漠视危险,而常常出没在这个镇上呢?
说实在的,谁也不能断定,是否它根本不知道还有其他更好的地方?大地一望无际,到处都有足以充饥果腹的食物,它为什么会眷恋人类居住的城镇?难道是为了等着报仇?
不,任何动物都不会为了报仇而轻易拿生命当赌注。即使聪慧的人类,也找不出几个人有这种不正常的想法。野生动物所追求的,只是能够平安度日罢了。
既然如此,那么,真正使威尼派克狼对这城镇恋恋不舍的是什么呢?那是万物与生俱来就拥有的一股最强大的力量——爱,对吉姆的爱。
威尼派克狼死了以后,它的尸体被做成标本,留存在镇上一所中学里。后来那所中学发生火灾,有关威尼派克狼的遗迹便一点也没有了。
可是直到现在,威尼派克教堂的老佣人,还常常对别人说:“每当圣诞节前夕,钟响的时候,距离墓地大约一百步远的森林里,总会有令人毛骨悚然的悲哀的狼嗥声,如回音似的传过来。因为那墓地里,躺着这世界上惟一深爱威尼派克狼,也为狼所深爱的少年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