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应该留长发。恋爱是麻烦又无用的东西,长发也是麻烦又无用的东西,两样摆在一起,殊途同归,相得益彰。
谈恋爱不应该留长发。我每次听见男生说他们爱的就是对方那一头长发时,我就不免毛骨悚然——长头发这么容易被当作爱情的借口,你还敢把它留在头上?!你是惟恐你们爱情里鱼目混珠的材料还不够多吗?!
谈恋爱应该留长发。
恋爱的时候,会觉得爱人的全身都散发出光晕。这种幻觉,需要一些基本装备来完成——比方说,很重要的风啦,以及更重要的,风吹得起的衣摆和长头发啦。当然也需要阳光、月光、灯光这些照明的配合,等等。
长发,是爱情幻觉的展示用立体模型。
谈恋爱不应该留长发。
因为长头发很难因应各种突如其来的爱情状况——比方说,被泼水啦,当街撕扯打架啦,在餐厅的厕所里迅速做完爱又立刻恢复原状啦,等等。
短发,是爱情效率的展示用立体模型。
谈恋爱应该留长发。
中国人的恋爱,或者说,所有陈旧文明的恋爱,其特长正是缠绵、精神的耳鬓厮磨、意志的抵死缠绵。
不论是要缠、还是要棉、都只有长发能够胜任。短发完全没有插手的余地。
谈恋爱应该留短发。
缠绵虽然有趣,但也未免太土。恋爱大可以现代化,谈得明快亮丽,灵动顽皮。短发比起长发来、诸事皆宜。
选爱人,要选长头发的。
因为长头发能完全配合爱人身份的无穷转换:初见时,惊为“天人”;约会时,温柔如“水”;上床时,狂野如“妖魅”;避不见面时,莫测如“精灵”;分手前,仿佛勒在颈上的绳子;分手后纠缠不休、又仿佛讨命的一缕冤魂。
天人、水、妖魅、精灵、绳子、冤魂——哪个不需要长发?!
选爱人,要选短头发的。
现代爱情的乐趣,往往来自于爱人角色的变化无穷:一下老、一下少、一下男、一下女。荷兰那个保罗"凡赫文导过的《第四个男人》,男主角就很喜欢金发女友把头发剪得短短的,再穿条短裤,以方便他把女友想成男孩。
至于把年龄随着头发一并剪去的男男女女,其有意混淆年龄,更是成效卓著的了。
床上的爱人嘛……长头发是有其特殊效果的。
流淌在白色枕上的长发,一丝一丝的慢慢撤退,在天亮前、悄悄消失不见……完全像“夜色”一样,不是妙极了吗?
接吻的爱人嘛……短头发是有其特殊功能的。
毛发跟亲吻是相抵触的,只要经验丰富的吻者,多半要同意。撩开遮头盖脸的头发、去搜寻耳朵后方那一小块颈脖亲吻,也许有寻幽探胜的乐趣,但其狼狈和窒闷的程度,实在不见得值回票价。亲吻常常必须狠、准、稳。
露颈子露肩的短头发,确实比较合乎亲吻之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