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先生就拙文《化“边缘人群”为稳定因素》发表“来论”,提醒我注意“边缘人第二代”的社会心理素质不同于他们的父辈,他们可能会趋于“激进”化。这个提醒很重要。其实我也没有忽视这一点,借他这个话题,我们把讨论深入下去。
在移民社会学中,对移民第二代的研究历来是很受重视的领域。这代人价值系统、心理状态与社会角色肯定不同于上一代,而这些变化可能会形成恶性循环,加剧他们与主流社会的冲突,也可能会形成良性循环,促进他们与主流社会的融合。前一种情况下正如某先生所说,“边缘人第二代”会变得更“激进”,但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们却会变得更“保守”,更倾向于维护社会稳定,而这两种情况都使“第一代边缘人”的生存状态不可能延伸下去,换句话说,不变是不可能的,问题只在于变得更糟,还是变得更好。某先生只提到前一种可能,这当然不能仅仅被视为杞人忧天。南非索韦托等地的资料表明,在种族隔离制度下,那里的外来黑人劳工第二代的确不仅比父辈在政治上更激进,而且在社会生活中他们的刑事犯罪率也更高。这种变化的逻辑正如某先生所言。但是,我们作出警世之言时,还应当指出第二种可能: 20世纪70年代不少学者在研究美国反主流社会的激进运动史过程中都发现,这种反秩序的激进倾向最初确实与移民的态度有关。即使不考虑种族歧视,美国白人劳动者阶级内部在19世纪末也存在着比欧洲更大的经济不平等。主要原因在于土生的美国工人(他们其实也是早期移民)把外来廉价劳动力的涌入看成对自己的威胁,因此19-20世纪之交的大多数美国工会是排外主义的和有行会倾向的,并且对新的移民工人群体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但这一点本身未必谈得上对美国激进造反运动有利还是有弊,因为工人的分裂与行会倾向固然不利于激进主义运动,但移民群体如果长期处在受排斥的低下地位,这本身就会促使反秩序倾向或“某种激进主义”在移民群体中蔓延。在欧洲大陆,移民与犹太人中的各种极左倾向远比本地民族活跃,就是这个道理。而实际上19世纪后期的美国激进主义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是当时一些愤世嫉俗的移民从欧洲带来的(反过来说,从欧文、卡贝到列宁、托洛茨基的几代欧洲激进左派也都特别看好美国,而且不仅19世纪后期为然。这或许也增加了当时移民美国的欧洲人中激进主义者的比例)。以至于产生如下的说法:“那些在美国传播激进主张的人是一些无人追随的潦倒的德国佬。”19世纪80年代的美国社工党(社会党的前身)甚至往往到德国召开它的会议。
然而恰恰是美国式的自由竞争、机会均等体制,使本土工人对移民工人的行会式排斥只是起到了有限的作用。让人啼笑皆非的是:美国资本家对本土工人与移民工人“一视同仁”地予以“剥削”、美国劳动力市场上相对于欧洲而言更为公平的竞争机制,大大加速了移民工人的“经济整合”进程。在19—20世纪之交的那个时代,移民抵美一代人之后便一般可与土生工人具有同样的“经济特征”。P.罗伯茨引1911年工资数据证明:“当移民本人处境还十分糟时,他的儿女的工资结构便已与土生工人基本持平了。”
正是这一机制,使美国新移民中的“激进主义平等观”很快为下一代人的“自由主义平等观”所取代,从而消解了“移民激进主义”,甚至使移民工人从母国人口中较多激进主义偏好者变成了“对激进主义杆菌的免疫者”。进入20世纪后,像美国社会党这类的激进组织在移民工人中已比在本土工人中更难得到支持。当然,这绝不意味着移民工人更加逆来顺受地任人“剥削”,相反地,移民工人在与雇主的斗争中往往比土生工人更有战斗力,但这却是一种“反对资本家而非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正如罗伯茨描绘的美国斯拉夫移民工人的状况:斯拉夫人参加工会并为更高的工资与更好的工作条件而战斗……他们会以宗教般的献身精神追随一个劳工领袖,他们在战斗中有耐力,能吃苦。但所有这一切都是为经济动机而做的。斯拉夫人爱美元,并在冲突结束时要保有它,你要试图号召他推翻市场经济秩序吗?他是决不会干的。
美国移民劳工第二代比父辈更“保守”,而南非移民劳工第二代则比父辈更“激进”,这可不可以用所谓“文化”来解释?即便可以,也没啥说服力,因为如上所述,北美移民二代的“保守”化发生在德裔、斯拉夫裔、犹太裔等不同文化背景的移民族群中,可见它与特定的“文化”并无关系。其实合理的解释很简单: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和基本人权保障遏制了“本地人”的排外倾向,尤其是劳务市场的开放和劳工个人公民权利、就业自由的获得使北美移民二代得到了更多的平等机会,填平了他们与“本地人”之间的鸿沟。而这个鸿沟对他们的父辈是有影响的。这样他们怎能不“保守”呢?相反地,南非移民劳工在种族隔离制度下难以改变“身份”的不平等,而他们的第二代却有比父辈更强烈的平等要求,这种要求与现实的冲突自然会使他们变得比父辈更“激进”。
同时以上的分析还提示我们:对于那些受到身份性歧视的“弱势群体”而言,他们的平等要求首先是以自由(劳务市场的自由准入)为前提的。可以设想,本土工人工会的行会排外倾向对会员本身而言也是以“平等”、以抵抗“市场的压迫”、以反抗“全球化”或“现代性”为理由,但对于移民而言它的不公平有甚于“一视同仁的剥削”。在这里,自由与平等难道不是统一的吗?谁能说这种自由只是“抽象权利”、对于弱势群体毫无用处?当然,市场准入实现后,移民工人也需要工会,一如上文所说的斯拉夫人。这时工会的意义我们以后还会讨论。
中国既不是美国也不是南非,但上面说的道理是一样的。如今“城里人”对“外来工”或“进城农民”有顾虑,但作为共和国公民他们双方权利的平等是大势所趋。也许,“边缘人第二代”的问题本身就不该存在:如今是公民的时代不是种姓的时代,“边缘人”现象不应当延续到“第二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