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二、论儒是殷民族的教士;他们的衣服是殷服,他们的宗教是殷礼,他们的人生观是亡国遗民的柔逊的人生观。
三、论儒的生活:他们的治丧相礼的职业。
四、论殷商民族亡国后有一个“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的预言;孔子在当时被人认为应运而生的圣者。
五、论孔子的大贡献:(-)把殷商民族的部落性的儒扩大到“仁以为己任” 的儒;(二)把柔儒的儒改变到刚毅进取的儒。
六、论孔子与老子的关系;论老子是正宗的儒。附论儒与墨者的关系。
一
二十多年前,章太炎先生作《国故论衡》,有《原儒》一篇,说“儒”有广狭不同的三种说法:
儒有三科,关“达”、“类”、“私”之名:(《墨子·经上》篇说名有三种:达,类,私。如“物”是达名,“马”是类名,“舜”是私名。)
这名为儒。儒者,术士也(《说文》)。太史公《儒林列传》曰,“泰之季世坑术士”,而世谓之坑儒。司马相如言“列仙之儒居山泽间,形容甚脏”(《汉书 ·司马相如传》语。《史记》儒作传,误)。……王充《儒增》、《道虚》、《谈天》、《说日》、《是应》,举“儒书”,所称者有鲁般刻房,由基中杨,李广射寝石夫没羽,……
黄帝骑龙,淮南王犬吠天上鸡鸣云中,日中有三足乌,月中有兔蟾蜍。是诸名籍道、墨、刑法、阴阳、神仙之伦,旁有杂家所记,列传所录,一谓之儒,明其皆公族。“儒”之名盖出于“需”,需者云上于天,而儒亦知天文,识旱潦。何以明之? 鸟知天将雨者日鹉(《说文》 ),舞旱股者以为衣冠。鹉冠者亦曰术氏冠(《汉·五行志》注引《礼图》),又田园冠。庄周言儒者冠国冠者知天时,履句屡者知地形,缓佩块者事至而断。(《田子方篇》文。《五行志》注引《逸周书》文同。图字作鹏。《续汉书·与服志》云:“戴冠前国。”)明灵星舞于吁嗟以求雨者谓之儒。……古之儒知天文占候,谓其多投,故号偏施于九能,诸有术者悉赅之矣。
类名为儒。儒者知礼乐射御书数。任官》曰,“儒以道得民。”说日,“儒,诸侯保氏有六艺以教民者。”《地官》曰,“联师儒。”说曰,“师儒,乡里教以道艺者。”此则躬备德行为师,效其材艺为儒。·
私名为儒。《七略》曰,“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什尼,以重其言,于道为最高。”周之衰,保民失其守,史籍之书,商高之算,多门之射,范氏之御,皆不自儒者传。政孔子……咱诡鄙事,言君子不多能,为当世名士显人隐讳。则懦行》称十五儒,《七略》疏晏子以下五十二家,皆粗明德行政教之趣而已,未及六艺也。其科于们官》为师,儒绝而师假摄其名。……
个独以传经为懦,以私名则异,以达名类名则偏。要之题号由古今异,儒犹道矣。懦之名于古通为术士,于个专为师氏之守。道之名于古通为德行道艺,于今专为老价之徒。……
太炎先生这篇文章在当时真有开山之功,因为他是第一个人提出“题号由古今异”的一个历史见解,使我们明白古人用这个名词有广狭不同的三种说法。太炎先生的大贡献在于使我们知道“儒’字的意义经过了一种历史的变化,从一个广义的,包括一切方术之士的“儒”,后来竟缩小到那“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 的狭义的“儒”。这虽是太炎先生的创说,在大体上是完全可以成立的。记孔子对他的弟子说:
女为君子儒,毋为小人儒。
这可见当孔子的时候,“儒”的流品是很杂的,有君子的儒,也有小人的儒。向来的人多蔽于成见,不能推想这句话的涵义。若依章太炎的说法,当孔子以前已有那些广义的儒,这句话就很明白了。
但太炎先生的说法,现在看来,也还有可以修正补充之处。他的最大弱点在于那“类名”的儒(其实那术士通称的“儒”才是类名)。他在那最广义的儒之下,另立一类“六艺之人”的儒。此说的根据只有《周礼》的两条郑玄注。无论《周礼》是否可信,《周礼》本文只是一句“儒以道得民”和一句“联师儒”,这里并没有儒字的定义。郑玄注里说儒是“有六艺以教民者”,这只是一个东汉晚年的学者的说法,我们不能因此就相信古代(周初)真有那专习六艺的儒。
何况《周礼》本身就很可疑呢?
太炎先生说“儒之名于古通为术土”,此说目无可疑。但他所引证都是秦汉的材料,还不曾说明这个广义的儒究竟起于什么时代,他们的来历是什么,他们的生活是怎样的,他们同那狭义的孔门的儒有何历史的关系,他们同春秋战国之间的许多思想潮流又有何历史的关系。在这些问题上,我们不免都感觉不满足。
若如太炎先生的说法,广义的儒变到狭义的儒,只是因为“周之衰,保氏失其守”,故书算射御都不从儒者传授出来,而孔子也只好“自诡鄙事,言君子不多能,为当世名上显人隐讳”。这种说法,很难使我们满意。如果《周礼》本不可信,如果“保氏”之富本来就是一种乌托邦的制度,这种历史的解释就完全站不住了。
太炎先生又有《原道》三篇,其上篇之未有注语云:
儒家、法家皆出于道,道则非出于儒也。
若依此说,儒家不过是道家的一个分派,那么,“儒”还够不上一个“类名”,更够不上“达名”了。老说这里的“儒”只是那狭义的私名的儒,那么,那个做儒法的共同源头的“道”和那最广义的“儒”可有什么历史关系没有呢?太炎先生说, “儒法者流削小老氏以为省”以原道上》),他的证据只有一句话:
孔父受业于征藏史,韩非传其书。(《原道上》)
姑且假定这个渊源可信,我们也还要问:那位征藏史(老路)同那广义的“儒” 又有什么历史关系没有呢?
为要补充引申章先生的说法,我现今提出这篇尝试的研究。
“儒”的名称,最初见于《论语民子说的 女为君子儒,毋为小人儒。
我在上文已说过,这句话使我们明白当孔子时已有很多的儒,有君子,有小人,流品已很杂了。我们要研究这些儒是什么样的人。
我们先看看“儒”字的古义。《说文》:
儒,柔也,术士之称。从人,需声。
术上是有方术的人;但为什么“儒”字有“柔”的意义呢?“需”字古与“奥” 相通; 《广雅·释治》 :“奥,弱也。”耍即是今“轿”字,也写作“软”字。 “需”字也有柔软之意;《考工记》:“革,欲其条白而疾院之,则坚;欲其柔滑而胆脂之,则需。”郑注云:“故书,需作制。郑司农云,儒读为柔需之需,谓厚脂之韦革柔需。”’《考工记》又云:“厚其错则木坚,薄其银则需。”此两处, “需” 皆与“坚” 对举,需即是柔类之要。柔软之需,引伸又有迟缓儒滞之意。《周易·家传》:“需,须也。”《杂卦传》:“需,不过也。”《周易》“泽上于天”(三三)为失,而“云上于天”(王三)为需;央是已下雨了,故为决断之象,而需是密云未雨,故为迟待疑滞之象。《左传》哀六年:“需,事之下也。” 又哀十四年:“需,事之贼也。”
凡从需之字,大都有柔弱或儒滞之义。“懦,弱也。”“孺,乳子也。”“懦,驾弱者也。”(皆见《说文人人孟子赚“是何德滞也”。凡从要之字,皆有弱义。 “唾,弱也’*说文》);段玉裁说顿即是儒字。稻之软而粘者为“涵”,即今糯米的的糯字。《广雅·释估》:“须,弱也。”大概古时“需”与“耍”是同一个字,古青同读如湾,或如糯。朱骏声把从奥之字归入“乾”韵,从“需”之字归入 “需”韵,似是后起的区别。
“儒”字从需而训柔,似非无故。《墨于·公孟》篇说:
公孟子戴章甫,借忽,懦服而以见于墨子。
又说:“公孟子曰,君子必古言服,然后仁。
又忙F儒》将说:
儒者四,君子必古言服,然后仁。
《苟子·儒效》篇说:
逢衣成带(《韩诗外传》作“博带”),解果其冠,……是俗儒者也。
大概最古的儒,有特别的衣冠,其制度出于古代(说详下),而其形式——逢农,傅带,高冠,授编——表出一种文弱迂缓的神气,故有“儒”之名。
所以“儒”的第一义是一种穿戴古衣冠,外貌表示文弱迂缓的人。
从古书所记的儒的衣冠上,我们又可以推测到儒的历史的来历。《墨子》书中说当时的“儒”自称他们的衣冠为“古服”。周时所谓“古”,当然是指那被征服的殷朝了。试以“章甫之冠”证之。《士冠礼记》云:
章甫,殷道也。
《礼记儒行》篇记孔子对鲁哀公说:
立少居鲁,衣逢掖之衣;长居宋,冠章甫之冠。丘闻之也:君子之学也博,其服也乡。丘不知懦服。
孔子的祖先是家人,是殷王室的后裔,所以他临死时还自称为“殷人”(则檀引)。他生在鲁国,生于殷人的家庭,长大时还回到他的故国去住过一个时期(位记阿L子世家》 不记他早年居宋的事。但《儒行》篇所说无作伪之动机,似可信人他是有历史眼光的人,他懂得当时所谓“儒服”其实不过是他的民族和他的故国的服制。儒服只是殷服,所以他只承认那是他的“乡”服,而不是什么特别的儒服。
从儒服是殷服的线索上,我们可以大胆的推想:最初的儒都是殷人,都是殷的遗民,他们穿戴股的古衣冠,习行殷的古礼。这是儒的第二个古义。
我们必须明白,殷商的文化的中心虽在今之河南,——周之宋卫(卫即殷字,古读殷如衣,挪韦古音皆如衣,即殷字)——而东部的齐鲁皆是殷文化所被,殷民族所居。《左传》以晏子春秋》外篇同)昭公二十年,晏婴对齐侯说:“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激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太公因之。”依《汉书· 地理志》及杜预《左传注》,有逢伯陵是殷初诸侯,蒲姑氏(椒书》作薄姑氏)是殷周之间的诸侯。鲁也是殷人旧地。《左传》昭公九年,周王使詹桓伯辞于晋日: “……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孔颖达《正义》引服虔回:“蒲姑,齐也;商奄,鲁也。”又定公四年,卫候使祝怕私于芙弘日:“……着武王克商,成王定之。……分鲁公以大路大旗,夏后氏之满,封父之繁弱(大弓名),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丑,众也),以法则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士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食,而封于少辎之应。”这可见鲁的地是商奄旧地,而又有新徙来的殷民六族。所以鲁有许多殷人遗俗,如“毫社”之把,屡见于《春秋》。傅斯年先生前几年作《周东封与殷遗民》(附录)一文,证明鲁“为殷遗民之国”。他说:
按秋阳《左传贿所谓“毫社”者,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毫社”屡见于格秋经》。以那样一个简略的二百四十年间之“断烂朝报”,所记皆是戎机会盟之大事,而是社独占一位置,则是社在普之重要可知。且《春秋》记“毫社(松羊阶蒲社)灾” 在哀公四年,去殷商之亡已六百余年(姑据牺鉴外纪》),…·,·是社犹有作用,是甚可注意之事实。且《左传》所记是社,有两事尤关重要。哀七年,“以胡子益来,献于是社。”……、郑于般为东夷,此等献俘,当与宋襄公“用部子于次难之社,欲以属东夷”一样,周人馆殷鬼而已。又定六年,“阳虎又盟公及三桓于周社,盟国人于是社。”这真清清楚楚指示我们:普之统治者是周人,而鲁之国民是殷人。殷亡六七百年后之情形尚如此!
傅先生此论,我认为是最有见地的论断。
从周初到春秋时代,都是殷文化与周文化对峙而没有完全同化的时代。最初是殷民族仇视那新平定殷朝的西来民族,所以有武庚的事件,在那事件之中,东部的薄姑与商奄都加入合作。《汉书·地理志》说:
齐地,……汤时有逢公柏陵,殷末有薄姑氏,皆为诸侯,国此地。至周成王时,蒲姑氏与四国共作乱,成王灭之,以封师尚父,是为太公。以史记·周本细也说: “东代淮夷,践奄,迁其君薄姑。”《书序》云:“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薄姑。周公告召公,作‘将蒲姑’。”但皆无灭蒲姑以封太公的事。)
《史记》的《周本纪》与《齐太公世家》都说太公封于齐是武王时的事,《汉书》 明白的抛弃那种旧说, 另说太公封齐是在成王时四国乱平之后。
现在看来,《汉书》所说,似近于事实。不但太公封齐在四国乱后;伯禽封管也应该在周公东征四国之后。“四国”之说,向来不一致:《诗毛传》以管,蔡,商,奄为四国;孔颖达《左传正义》说杜注的“四国”为管,蔡,禄父(武庚),商奄。《尚书· 多方》开端即云:
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周公日:“王若曰:欧告尔四国多方:惟尔殷候尹民,……”
此时武庚、管、蔡已灭,然而还用“四国”之名,可见管、蔡。武庚不在“四国” 之内。“四国”似是指东方的四个殷;B部,其一为殷本部,其二为商奄(奄有大义,“商奄”犹言“大商”,犹如说“大罗马”“大希腊”),其三为薄姑,其四不能确定,也许即是“徐万”。此皆殷文化所被之地。薄姑灭,始有齐国;商奄灭,始有鲁国。而殷本部分为二:其一为宋,承殷之后,为殷文化的直接继承者;其一为卫,封给康叔,是新朝用来监视那残存的宋国的。此外周公还在洛建立了一个成周重镇。
我们现在读《大浩民多土》《多方风康法凤酒洁》《费誓》等篇,我们不能不感觉到当时的最大问题是镇抚殷民的问题。在今文《尚书》二十九篇中,这个问题要占三分之一的篇幅(《书序》百篇之中,有《将蒲姑》,又有《亮姑》)。其问题之严重,可以想见,看现在的零碎材料,我们可以看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倒殷之后,还立武庚,又承认东部之段旧国。第二步是武庚四国叛乱之后,周室的领袖决心用武力东征,灭殷四国,建立了太公的齐国,周公的鲁国。同时又在殷虚建立了卫国,在洛建立了新洛邑。然而周室终不能不保留一个宋国,大概还是承认那个殷民问题的严重性,所以不能不在周室宗亲(卫与鲁)(齐)的包围监视之下保存一个殷民族文化的故国。
所以在周初几百年之间,东部中国的社会形势是~个周民族成了统治阶级,镇压着一个下层被征服被统治的殷民族。博斯年先生说“鲁之统治者是周人,而鲁之国民是殷人”(引见上文)。这个论断可以适用于东土全部。这形势颇像后世东胡民族征服了中国,也颇像北欧的民族征服了罗马帝国。以文化论,那新起的周民族自然比不上那东方文化久远的殷民族,所以周室的领袖在那开国的时候也不能不尊重那殷商文化。《康浩》最能表示这个态度:
王日,呜呼,封,汝念哉……往敷求予殷先哲王,用保又民。汝丕远惟商守成人,宅心知训。……
同时为政治上谋安定,也不能不随顺着当地人民的文化习惯。《康法》说:
汝际时桌司,师兹殷罚有伦。……
汝际时来事,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
此可证《左传》定公四年祝论说的话是合于历史事实的。祝论说成王分封鲁与卫,“皆后以商政,疆以周索”;而他封唐叔于夏虚,则“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杜注:“皆,鲁卫也。启,开也。居殷故地,因其风俗,开用其政。疆理土地以周法。索,法也”。)但统治者终是统治者,他们自有他们的文化习惯,不屑模仿那被征服的民族的文化。况且新兴的民族看见那老民族的灭亡往往由于文化上有某种不适于生存的坏习惯,所以他们往往看不起征服民族的风俗。《酒浩》一篇便是好例:
王曰,封,我西土……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
这是明白的自夸西土民族的胜利是因为没有堕落的习惯。再看他说:
古人有言日:“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太监抚于时。
这就是说:我们不要学那亡国民族的坏榜样!但是可注意的是《酒浩》的末段对于周的官吏,有犯酒禁的,须用严刑:
汝勿佚,尽执构以归于周,予其杀。
但殷之旧人可以不必如此严厉办理:
又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泊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
在这处罚的歧异里,我们可以窥见那统治民族一面轻视又一面放任那被征服民族的心理。
但股民族在东土有了好几百年的历史,人数是很多的;虽没有政治势力,他们的文化的潜势力是不可侮视的。孔子说过:
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这是几百年后一个有历史眼光的人的估计,可见周朝的统治者虽有“所损益”,大体上也还是因袭了殷商的制度文物。这就是说,“落戎殷”之后,几百年之中,殷商民族文化终久逐渐征服了那人数较少的西土民族。
殷周两民族的逐渐同化,其中自然有自觉的方式,也有不自觉的方式。不自觉的同化是两种民族文化长期接触的自然结果,一切民族都难逃免,我们不用说他。那自觉的同化,依我们看来,与“儒”的一个阶级或职业很有重大的关系。
在那个天翻地覆的亡国大变之后,昔日的统治阶级沦落作了俘虏,作了奴隶,作了受治的平民,往传》里祝伦说:
分鲁公以……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 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交,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分康叔以 ……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民,铸氏,樊氏,饥氏,终葵氏。
这是殷商亡国时的惨状的追述,这十几族都有宗氏,都有分族类丑,自然是胜国的贵族了;如今他们都被分给那些新诸侯去“职事’守鲁卫,——这就是去做臣仆。那些分封的彝器是战胜者的俘获品,那些“祝宗卜史”是亡国的俘虏。那战胜的统治者吩咐他们道:
多士,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至天罚,移尔通论,比事臣我宗,多逊卜……今予惟不尔杀,……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千止。尔克敬,天惟并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上,予亦至天之罚于尔躬!(《多士》;参看《多方》。)
这是何等严厉的告诫奴隶的训词!这种奴隶的生活是可以想见的了。
但我们知道,希腊的知识分子做了罗马战胜者的奴隶,往往从奴隶里爬出来做他们的主人的书记或家庭教师。北欧的野蛮民族打倒了罗马帝国之后,终于被罗马大主教的长袍教土征服了,倒过来做了他们的徒弟。殷商的知识分子,——王朝的贞人,太祝,太史,以及贵族的多士,——在那新得政的西周民族之下,过的生活虽然是惨痛的奴虏生活,然而有一件事是段民族的团结力的中。乙,也就是他们后来终久征服那战胜者的武器,——那就是殷人的宗教。
我们看殷墟(安阳)出土的遗物与文字可以明白段人的文化是一种宗教的文化。这个宗教根本上是一种祖先教。祖先的祭祖在他们的宗教里占一个很重要的地位。丧礼也是一个重要部分(详下)。此外,他们似乎极端相信占卜:大事小事都用卜来决定。如果《鸿范》是一部可信的书,那么,占卜之法到了殷商的末期已起了大改变,用龟卜和用兽骨卜之法之外,还有用警草的覆法,与卜并用。
这种宗教需用一批有特别训练的人。卜览需用“卜蹈人”;祭祀需用祝官;丧礼需用相礼的专家。在殷商盛时,祝宗卜史自有专家。亡国之后,这些有专门知识的人往往沦为奴虏,或散在民间。因为他们是有专门的知识技能的,故往往能靠他们的专长换得衣食之资。他们在殷人社会里,仍旧受人民的崇敬;而统治的阶级,为了要安定民众,也许还为了他们自己也需要这种有知识技能的人,所以只须那些 “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也就不去过分摧残他们。这一些人和他们的子孙,就在那几百年之中,自成了一个特殊阶级。他们不是那新朝的“士”;“士’喂一种能执干戈以卫社稷的武士阶级,是新朝统治阶级的下层。他们只是“儒”。他们负背着保存放国文化的遗风,故在那几百年社会骤变,民族混合同化的形势之中,他们独能继续保存殷商的古衣冠,——也许还继续保存了殷商的古文字言语(上文引的《墨子·公孟》篇与《非儒》篇,都有“古言服”的话。我们现在还不明白殷周民族在语言文字上有多大的区别)。在他们自己民族的眼里,他们是“殷礼”(殷的宗教文化)的保存者与宣教师。在西周民族的眼里,他们是社会上多材艺的人,是贵族阶级的有用的清客顾问,是多数民众的安慰者。他们虽然不是新朝的“土”,但在那成周来卫齐鲁请国的绝大多数的民众之中,他们要算是最高等的一个阶级了。所以他们和“土”阶级最接近,西周统治阶级也就往往用“士”的名称未泛称他们。《多土》篇开端就说:
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
王若日:尔殷遗多士卜……
下文又说:
王若日:尔殷多士卜……
王日:告尔殷多士卜……
《多方》篇有一处竟是把“殷多土”特别分开来了:
王日:呜呼,欧告尔有方多士,暨殷多士。
《大雅·文王》之诗更可以注意。此诗先说周士:
陈锡哉周,候(维)文王别、予。文王别、子,本支百世。几周之士,不显亦世。世之不显,厥犹翼翼。思皇多士,生此王国。王国克生,维周之赖。济济多士,文王以宁。
次说殷士:
商之别、子,其丽不亿。上帝既命,候(维)于周服。候服于周,天命靡常。
殷士肤敏,裸将于京。厥作裸将,常服锦晖。王之末臣,无念尔祖。
前面说的是新朝的土,是“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后面说的是亡国的士,是臣服于周的殷土。看那些漂亮的,手腕敏捷的殷士,在那王朝大祭礼里。
穿着殷人的辅牌,(《士冠礼记》:“周井,殷哈,夏收。)捧着督酒,替主人送酒灌尸。这真是一幕“青衣行酒”的亡国惨剧了!(《毛传》以“殷士”为“殷候”,殊无根据。任冠礼记》所谓“殷牌”,自是士冠)。
大概周土是统治阶级的最下层,而殷士是受治遗民的最上层。一般普通殷民,自然仍旧过他们的农工商的生活,如《多方》说的“毛尔宅,故尔田。”《左传》昭十六年郑国子产说,“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偶,以艾杀此地,轨之蓬蒿翠鳌,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丐夺;水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徐中舒先生曾根据此段文字,说:“此《商人》即段人之后而为商贾者。”又说,“商贾之名,疑即由殷人而起。”(帼学论丛》一卷一号,页——-。)此说似甚有理。 “商”之名起于殷贾,正如“儒”之名起于股土。此种遗民的士,古服古言,自成一个特殊阶级;他们那种长袍大帽的酸样子,又都是彬彬知礼的亡国遗民,习惯了 “犯而不校”的不抵抗主义,所以得着了“儒”的浑名。儒是柔懦之人,不但指那逢衣博带的文连连的样子,还指那亡国遗民忍辱负重的柔道人生观。(博斯年先生疑。C“儒”是古代一个阶级的类名,亡国之后始沦为寒士,渐渐得着柔懦的意义。此说亦有理,但此时尚未有历史证据可以证明“儒”为古阶级。)
柔逊为殷人在亡国状态下养成一种遗风,与基督教不抵抗的训条出于亡国的犹太民族的哲人耶稣,似有同样的历史原因。《左传》昭公七年所记孔子的远祖正考父的鼎铭,虽然是宋国的三朝佐命大臣的话,已是很可惊异的柔道的人生观了。正考父曾“佐戴武宣”三朝;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宋戴公元年当周宣王二十九年(前七九九),武公元年当平王六年(前七六五),宣公元年当平王二十四年(前七四七)。他是西历前八世纪前半的人,离周初已有三百多年了。他的鼎铭说:
一命而偻,再命而怄,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世于是,粥于是,以蝴余口。
这是殷民族的一个伟大领袖的教训。儒之古训为柔,岂是偶然的吗?
不但柔道的人生观是殷的遗风,儒的宗教也全是“殷礼”。试举三年之丧的制度作一个重要的例证。十几年前,我曾说三年之丧是儒家所创,并非古礼;当时我曾举三证:
一、《墨子·非儒》篇说儒者之礼日:“丧父母三年。……”此明说三年之丧是儒者之礼。
二人论语》记宰我说三年之丧太久了,一年已够了。孔子弟子中尚有人不认此制合礼,可见此非当时通行之俗。
三、孟子劝膝世子行三年之丧,股国的父兄百官皆不愿意,说道:“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鲁为周公之国,尚不曾行过三年之丧。以中国哲学文大钢队,页一三h)
我在五六年前还信此说,所以在《三年丧服的逐渐推行》(武汉大学位哲季刊》第一卷二号)一篇里,我还说“三年之丧只是儒家的创制。”我那个看法,有一个大漏洞,就是不能解释孔子对宰我说的 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如果孔子不说班,那就是胜国父兄百官扯慌了。如果“舍先君莫之行”,如果胜国“先君亦莫之行”,那么,孔子如何可说这是“天下之通丧”呢?难道是孔子扯了说来传教吗?
博斯年先生前几年作《同东封与殷遗民》,他替我解决了这个矛盾。他说:
孔子之“天下”,大约即是齐鲁宋卫,不能甚大。……三年之丧,在东国,在民间,有相当之通行性,盖殷之遗北,而非周之制度。当时的“君子(即统治者)三年不为礼,利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而士及其相近之阶级则渊源有自, “齐以殷政”者也。试看关于大孝,三年之丧,及丧后三年不做事之代表人物,如太甲,高宗,孝己,皆是殷人。而“君亮,百官总己以听于家宰者三年”,全不见于周人之记载。
傅先生的说法,我完全可以接受,因为他的确解答了我的困难。我从前说的话,有一部分是不错的,因为三年之丧确是“儒”的礼;但我因为股鲁先君不行三年丧制,就不信“天下之通丧”之说,就以为是儒家的创制,而不是古礼,那就错了。傅先生之说,一面可以相信胜香的统治阶级不曾行此礼,一面又可以说明此制行于那绝大多数的民众之中,说它是“天下之通丧”也不算是过分的宣传。
我可以替傅先生添一些证据。鲁位公死在他的三十三年十一月乙己(十二日),次年(文公元年)夏四月葬债公,又次年(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为文公聘妇。《左传》说,“礼也。”松羊传》说,‘脱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昏。”此可证鲁候不行三年丧。此一事,《左传》认为 “礼也”,社预解说道:“德公丧终此年十一月,则纳币在十二月也。”然而文公死于十八年二月,次年正月“公子遂如齐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杜预注云:“不讥丧娶者,不待贬责而自明也!”此更是鲁候不行三年丧的铁证了。《左传》昭公十五年, 六月乙丑,王太子寿卒。
秋’\月成寅,王穆后崩。
十二月,晋茵陈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既葬,除丧,以文伯(苟缺)宴,终以鲁壶。王日,“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二…·籍谈归,以告叙向,叔向日,“王其不终平?吾闻之,所乐必卒焉。个王乐化。……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4焉。 (杜注:“天子绝期,唯服三年,故后虽期,通谓之三年。”)于是乎以丧实宴,又求彝器,乐忧甚矣。·,…·三年之丧,虽贵遂服,礼也。王虽弗送,宴乐以早,亦非礼也。…、··”
这可证周王朝也不行三年丧制。《孟子》所记股国父兄百官的话可算是已证实了。
周王朝不行此礼,鲁股诸国也不行此礼,而孔子偏大胆的说,“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机语》记子张问:“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 孔子直对他说:“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幕,百官总己以听于象宰,三年。” 相引有这样一段:
子张之丧人明仪为志焉。诸幕,身质,蚁结于四隅,殷士也。
孔子、子张都是殷人,在他们的眼里嘴里,“天下”只是那大多数的殷商民众, “古之人”也只是殷商的先王。这是他们的民族心理的自然表现,其中自然也不免带一点般人自尊其宗教礼法的宣传意味。到了孟子,他竟说三年丧是‘咱天子达于庶人, 三代共之”的了。到街L记·三年间》的作者,他竟说三年丧“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竟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果然,越到了后来,越“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直到傅斯年先生方才揭破了这一个历史的谜!
三年之丧是“儒”的丧礼,但不是他们的创制,只是殷民族的丧礼,——正如儒在儒冠不是他们的创制,只是殷民族的乡服。《孟子》记胜国的父兄百官反对三年之丧时,他们说:
且志回,‘快祭从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
这句话当然是古政治家息事宁人的绝好原则,最可以解释当时殷周民族各自有其丧祭制度的政治背景。统治阶级自胡适精品集有其周社,一般“国人”自有其毫社;前者自行其“既葬除眼”的丧制,后者自行其“天下之通丧”。
我们现在要看看“儒”的生活是怎样的。
孔子以前,儒的生活是怎样的,我们无从知道了。但我疑心《周易》的“需” 卦,似乎可以给我们一点线索。儒字从需,我疑心最初只有一个“需”字,后来始有从人的“儒”字。需卦之象为云上于大,为密云不雨之象,故有“需待”之意。(《象传》:需,须也。)《象传》说此卦象为“君子以饮食宴乐”。《序卦传》说:“需者,饮食之道也。”《承传》说:
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
程颐妈传》说此节云:
以险在于前,未可遇进,故需待而行也。以乾之刚健,而能需待不轻动,故不陷于险,其义不至于困穷也。
这个卦好像是说一个受压迫的人,不能前进,只能待时而动,以免陷于危险;当他需待之时,别的事不能做,最好是自蝴其口,放需为饮食之道。这就很像殷商民族亡国后的“儒”了。这一卦的六交是这样的: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椽》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蛛》曰:“需于沙”,衍(恣)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九三,需于泥,致危至。
蛛》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完”,敬慎不败也。
六④,需于血,出自穴。
椽》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九五,需于酒食,负吉。
株阳:“酒食负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橡阳:“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这里的“需”,都可作一种人解;此种人的地位是很困难的,是有“险在前” 的,是必须“刚健而不陷”的。儒在郊,完全是在野的失势之人,必须忍耐自守,可以无咎。儒在沙,是自己站不稳的,所以说“衍(想)在中也”。儒在泥,是陷在危险困难里了,有了外侮,只有敬慎,可以不败。儒在血,是冲突之象,他无力和人争,只好柔顺的出穴让人,故《象传》说为“顺以听也。”儒在酒食,是有饭吃了,是他最适宜的地位。他回到穴里去,也还有麻烦,他还得用敬慎的态度去应付。——“需”是“须待”之象,他必须能忍耐待时;时候到了,人家“须待’他了,彼此相“需”了,他就有饭吃了。
调易》制作的时代,已不可考了。《系辞传》有两处试提出作《易》年代的推测:一处说:
《易》兴也,其当殷之本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结,其要无咎。此之谓《助之道也。
又一处说:
《易》兴也,其于中古平?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是技“履”,德之基也; “谦”,德之柄也;“复”,德之本也;“恒”,德之目也;“损”,德之修也; “益” , 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粪”,德之制也。 “履”和而至,“谦”尊而光,“复”小而辞于物,“恒”杂而不厌,“损”先难而后易,“益”长格而不设,“困”穷而通,“井”居其所而不迁,“粪”称而隐。 “履” 以和行, “谦” 以制礼,‘j”以自知,“。’以一德,‘懒”以远害, “益”以兴利,“卧’以寡怨,“个’以辩义,“奚”以行权。
赐》卦交辞已有“箕子之明夷”(“明夷”五支),“王用享于读山”(“升” 四大)的话,似乎不会是“文工与纣”的时代的作品。“文王囚居差里而作周易》”
的说法,也是更后起之说。《系辞胶是猜度的口气,可见得福辞》以前尚没有文王作《易》的说法。《系辞》的推测作假阵代,完全是根据于《易》的内容的一种很明显的人生观,就是“其辞危”“惧以终始,其要无咎”。从第一卦的“君子终日乾乾久惕若厉,无咎”,到第六十四卦的‘市李于饮酒,无咎”,全书处处表现一种化危的人生观, 教人戒惧修德, 教人谦卑类顺,其要归在于求“无咎”,在于 “履虎尾不吁人”。《系辞》的作者认清了这一点,所以推测“作赔》者其有忧患乎?”这个观察是很有见地的。我们从这一点上也可以推测《易》的卦交辞的制作大概在殷亡之后,殷民族受周民族的压迫最甚的一二百年中。书中称“帝乙归妹” (“表’五支),“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更可见作者是殷人。所谓“周易”,原来是殷民族的卜策书的一种。经过了一个不短的时期,方才成为一部比较最通用的覆书。《易》的六十四卦,每卦取自然界或人事界的一个现象为题,其中无甚深奥的哲理,而有一些生活常识的观察。“需”卦所说似是指一个受压迫的知识阶级,处在忧患险难的环境,待时而动,谋一个饮食之道。这就是“儒”。(“蒙”卦的初支说:“发蒙,利用刑人,用说(脱)提格以往,吝。”这里说的也很像希腊的俘虏在罗马贵族家里替他的主人教儿子的情形。)